林权改革:解放农村生产力的重大变革
郭有明 (宜昌市委书记)
宜昌是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所在地,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核心,是湖北省重点扶持发展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市域山地丘陵较多,林业用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近几年来,宜昌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林区发展的重要抓手,全方位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集体林权改革确权面积达到99%,确权发证率达到93%,森林资源保护更加自觉,生态环境日益改善,林业产业方兴未艾,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在林改工作中,宜昌的体会是必须做到“五个坚持”。
坚持解放思想,破除林改障碍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要问题是解放思想,形成共识。改革初期,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对林改工作认识不够,认为改与不改一个样;林业部门存在思想顾虑,认为改革后容易出现乱砍滥伐,破坏生态建设成果;部分村级组织有抵触情绪,认为林改削弱了村集体经济实力;有些农民认为林改是党委政府的事情,对林改不关心。
针对这些思想障碍,宜昌通过组织考察培训、开展专题调研、兴办林改试点等多种途径,让各级党委政府、林业部门、村级组织和广大农民在实践中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林业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一次重大变革,是促进林区发展的根本手段,从而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为推动林改工作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
农民群众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参与主体、受益主体,也是决策主体、监督主体。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是林改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林权改革的核心是明晰产权。在明晰产权过程中,坚持群众参与、阳光操作,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出了一些好作法和好经验。
宜昌推广实施的“统一经营、集中管护、共享林权、利益均分”改革模式,就来自于群众的创新实践。对于大多数群众要求通过竞价和拍卖实现均利的,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推进林改工作中,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妥善处理,及时化解,有效确保了林改深入有序推进,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对于群众期盼的林业科技、产业信息、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合理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尽可能满足群众愿望,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林改的积极性和热情。
坚持部门联动,实行整体推进
宜昌把林改放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强统筹协调,引导各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体推进。各级政府将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了基本建设规划,并逐年加大投入;增加林业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了林业生态效益补偿配套资金;出台了林业“两金”减征政策,确保“两金”征收必须控制在10%以内,简轻农民涉林负担,实现了让群众得实惠。林业部门积极探索林木采伐制度改革,在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的基础上,改革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环节,逐步推行农户自主采伐。财税部门严格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了林改整体推进。同时,积极开展森林保险,由各级政府财政进行补贴,引导保险公司向林业拓展,丰富森林险种,规范操作办法,降低农民经营风险,提高了林农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出台《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农信社对符合条件的林农发放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有效解决了林业资金投入不足、林农贷款难的问题,促进了森林资源有效利用。
坚持依法办事,加强生态保护
宜昌既是森林资源富集地区,又是生态敏感地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依法依规,确保生态安全。林改使林业生产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权属主体多元,经营方式多样,生态保护机制和措施必须随之调整。在严格执行《森林法》和中央林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林改后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林业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继续稳步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确保全市森林资源总量逐步增加。出台严格的林地保护政策,科学编制林地保护规划,认真执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确保林地用途不变、确保林地总量不损失。积极探索实践,科学编制和稳步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监测,把森林资源管护责任逐级落实到各级政府和林业管理部门,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坚决杜绝了乱砍滥伐和毁林开垦现象。进一步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跨县市区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和森林防火体系,切实解决了林改后以家庭为单位无法解决的森林资源保护难题。
坚持分类经营,促进经济发展
林改的最终目的是林业有进步、林区有发展、林农得实惠。在林权改革工作中,按照建设现代林业的要求,分类经营,分区施策,实现了林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生态地位重要的公益林区加强建设和保护力度,同时借助三峡工程的品牌效应和湖北省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机遇,大力发展森林旅游,目前全市已经建成森林旅游景点80多个,年接待游客120多万人次,森林旅游年收入1.4亿元。同时积极放活商品林管理,通过出台林木采伐、林地流转、抵押融资、森林保险、政府补贴等一系列政策,鼓励农民推进低产林改造,发展林业产业。
目前全市已经形成以核桃、板栗等为主的经济林基地,以湿地松、意杨等为主的用材林基地,以油茶、乌桕等为主的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油茶、单宁酸加工企业和生物质发电厂等一批龙头企业相继建成投产,林区经济活力逐步显现,林农收入逐步增加,宜昌现代林业正在蓬勃兴起。
林权改革:解放农村生产力的重大变革
郭有明 (宜昌市委书记)
宜昌是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所在地,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核心,是湖北省重点扶持发展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市域山地丘陵较多,林业用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近几年来,宜昌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林区发展的重要抓手,全方位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集体林权改革确权面积达到99%,确权发证率达到93%,森林资源保护更加自觉,生态环境日益改善,林业产业方兴未艾,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在林改工作中,宜昌的体会是必须做到“五个坚持”。
坚持解放思想,破除林改障碍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要问题是解放思想,形成共识。改革初期,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对林改工作认识不够,认为改与不改一个样;林业部门存在思想顾虑,认为改革后容易出现乱砍滥伐,破坏生态建设成果;部分村级组织有抵触情绪,认为林改削弱了村集体经济实力;有些农民认为林改是党委政府的事情,对林改不关心。
针对这些思想障碍,宜昌通过组织考察培训、开展专题调研、兴办林改试点等多种途径,让各级党委政府、林业部门、村级组织和广大农民在实践中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林业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一次重大变革,是促进林区发展的根本手段,从而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为推动林改工作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
农民群众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参与主体、受益主体,也是决策主体、监督主体。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是林改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林权改革的核心是明晰产权。在明晰产权过程中,坚持群众参与、阳光操作,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出了一些好作法和好经验。
宜昌推广实施的“统一经营、集中管护、共享林权、利益均分”改革模式,就来自于群众的创新实践。对于大多数群众要求通过竞价和拍卖实现均利的,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推进林改工作中,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妥善处理,及时化解,有效确保了林改深入有序推进,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对于群众期盼的林业科技、产业信息、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合理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尽可能满足群众愿望,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林改的积极性和热情。
坚持部门联动,实行整体推进
宜昌把林改放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强统筹协调,引导各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体推进。各级政府将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了基本建设规划,并逐年加大投入;增加林业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了林业生态效益补偿配套资金;出台了林业“两金”减征政策,确保“两金”征收必须控制在10%以内,简轻农民涉林负担,实现了让群众得实惠。林业部门积极探索林木采伐制度改革,在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的基础上,改革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环节,逐步推行农户自主采伐。财税部门严格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了林改整体推进。同时,积极开展森林保险,由各级政府财政进行补贴,引导保险公司向林业拓展,丰富森林险种,规范操作办法,降低农民经营风险,提高了林农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出台《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农信社对符合条件的林农发放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有效解决了林业资金投入不足、林农贷款难的问题,促进了森林资源有效利用。
坚持依法办事,加强生态保护
宜昌既是森林资源富集地区,又是生态敏感地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依法依规,确保生态安全。林改使林业生产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权属主体多元,经营方式多样,生态保护机制和措施必须随之调整。在严格执行《森林法》和中央林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林改后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林业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继续稳步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确保全市森林资源总量逐步增加。出台严格的林地保护政策,科学编制林地保护规划,认真执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确保林地用途不变、确保林地总量不损失。积极探索实践,科学编制和稳步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监测,把森林资源管护责任逐级落实到各级政府和林业管理部门,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坚决杜绝了乱砍滥伐和毁林开垦现象。进一步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跨县市区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和森林防火体系,切实解决了林改后以家庭为单位无法解决的森林资源保护难题。
坚持分类经营,促进经济发展
林改的最终目的是林业有进步、林区有发展、林农得实惠。在林权改革工作中,按照建设现代林业的要求,分类经营,分区施策,实现了林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生态地位重要的公益林区加强建设和保护力度,同时借助三峡工程的品牌效应和湖北省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机遇,大力发展森林旅游,目前全市已经建成森林旅游景点80多个,年接待游客120多万人次,森林旅游年收入1.4亿元。同时积极放活商品林管理,通过出台林木采伐、林地流转、抵押融资、森林保险、政府补贴等一系列政策,鼓励农民推进低产林改造,发展林业产业。
目前全市已经形成以核桃、板栗等为主的经济林基地,以湿地松、意杨等为主的用材林基地,以油茶、乌桕等为主的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油茶、单宁酸加工企业和生物质发电厂等一批龙头企业相继建成投产,林区经济活力逐步显现,林农收入逐步增加,宜昌现代林业正在蓬勃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