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村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促使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承担主要管理职责,县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条 村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百分制量化考核,科学评价村干部的德才表现,奖优罚劣,在村级干部队伍中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竞争的工作机制,不断引导村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政务实、干事创业,为扎实推进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四条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各行政村区域面积、人口数量、工作任务和难易程度,确定评分难度系数。
全镇制定四级评分原则。孙家川、张川、城关实施同一评分原则,柳湾、刘沟、土坪、李庄实施同一评分原则,杨岔、黄岔、田庄、张岭子实施同一评分原则,南关社区、北关社区和庙巷社区实施同一评分原则。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在做好基础性工作、阶
特色创新等方面的工作。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工作实绩与绩效报酬相挂钩,严格兑付绩效报酬和各项激励保障措施,及时向村民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章 考核对象及内容
第五条 考核评价对象为全镇各行政村“两委”班子中享受报酬的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副支书、副主任、村文书。
第六条 考核内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表现)、能(工作能力)、勤(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表现)、绩(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廉(廉洁自律表现)五个方面,重在实绩,以完成年度目标承诺情况来衡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的建设:包括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各项制度和规划、计划制定情况;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情况;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情况;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及“三帮三联三增”和“三级联创”活动开展情况;党建创新项目实施情况;农村党建综合示范点建设情况;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党员活动中心户、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和作用发挥情况;贯彻执行《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地方组织法规情况;“两委”班子工作制度、议事协调制度、重大村务议事决策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等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两委”班子团结、协作情况等。
(二)党风廉政建设:包括落实党内廉政责任制情况;班子履行职责和述职述廉情况;村干部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村内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等。
(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建立发挥作用情况;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科技文化知识普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文体娱乐活动开展情况;移风易俗、改变村容村貌参与新农村建设情况;“文明家庭”、“星级文明农户”、文明村组建设情况等。
(四)经济建设:包括镇上分解下达的农业生产、畜疫防治、封山禁牧、扶贫开发、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完成情况;宣传、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增收的情况;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等。
(五)社会事业
1、计划生育工作: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情况;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情况;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奖励扶助制度落实情况;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计生服务室规范管理情况;人口出生率及“四术”率落实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等。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综治机构建立发挥作用情况;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调处矛盾纠纷、预防打击犯罪、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等维稳措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情况等。
3、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农村建设及各种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上级部门统筹安排的“五通”工程(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广播电视)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情况等。
4、社会保障情况:包括贫困家庭低保政策落实情况;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落实情况;五保户、残疾人、贫困户等弱势群体救助政策、扶贫项目、扶贫措施落实情况等。
第三章 综合考核及考核等次评定
第七条 根据本村实际,结合村“两委”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初与村“两委”签订的各项工作目标责任书,对上述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
第八条 考核机构。镇上成立村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村干部考核工作。
第九条 考核方式。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查阅资料、量化打分、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十条 考核时间。村干部考核一般年终进行。
第十一条 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召开镇村干部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各村考核日程、考核对象和参加考核大会人员名单,下发通知;通知所有被考核对象准备述职材料或年度工作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印制民意测评表等相关材料。
(二)召开考核大会。参加考核大会人员:村“两委”班子各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考核大会的总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
(三)村干部述职。村干部对全年工作采取书面形式向大会述职。
(四)量化打分。根据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镇党委、政府交办
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两委”班子工作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分。
(五)民意测评。制定出能全面科学评价村干部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的民主测评表,由到会的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对村“两委”班子及个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由镇综合办计算民主评议得分(计算公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1+称职票×0.8+基本称职票×0.5)÷总票数×100)。
(六)个别谈话。考核组以个别谈话形式,充分听取与会“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对每个考核对象的意见。个别谈话要保证谈话对象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并做好谈话记录。
(七)调查走访。对个别谈话和考核中一些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考核组要通过广泛走访群众、深入调查等形式进行核实和定性。
(八)初步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组全面综合村干部平时表现、目标任务考核情况、民主测评情况、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情况,进行集中讨论分析,按平时工作表现占10%,民主评议得分占30%、责任制考核得分占60%的比例计算出每个村干部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初步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70-90分(含70分)的为称职;60-70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九)审核把关。召开镇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考核组考核初步意见,集体讨论确定村干部考核等次,并以召开村干部大会、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等形式将考核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开,最终确定考核等次和优秀
村干部名单。
(十)建立考核档案。建立健全以下相关材料:1、考察对象述职述廉材料;2、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材料;3、考核登记表。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基本情况(考察对象个人情况、考核时间、考核组成员等);被考核人思想工作总结;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评定等次的建议;考核对象的优点、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意见;镇党委意见。(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一份装入村干部个人考核档案,由镇保存;一份反馈村干部本人保存)。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等次与村班子的评先选优,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村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具体由镇党委组织实施,抽调思想政治素质高,公道正派的同志为考核组成员,在镇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柔远镇2011年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农村干部人员不稳、素质不齐、权责不明、保障不力等实际问题。按照落实“一定三有”(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激励保障机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村级班子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争创“五星级”农村党支部为目标,通过定职责、立规范,建制度、抓落实,搭平台、搞创新等举措,充分调动全镇广大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我镇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据实定编、依岗定责”原则。依据各村人口数量,核定村干部职数,提倡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和“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目标责任。
(二)坚持“以绩定酬、绩酬挂钩”原则。实行“基础职务补贴+绩效补贴”结构补贴制,完善创业建功奖励措施,加大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村支书、主任的奖励力度。
三、工作内容
(一)定职责、立规范,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
1、精简队伍,限定职数。通过“两推一选”,健全村支部班子;通
过村民直选,健全村委会班子。提倡交叉任职,精简农村干部队伍。1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1000-2000人的村,村干部职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2、明确职责,规范决策。按照“一制三化”工作机制和中组部《关于加强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界定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权范围,明确农村“两委”干部的岗位职责,健全党员大会行使“议事”权、村民(代表)大会行使“定事”权、村民委员会行使“理事”权的民主决策新机制。
3、制定目标,从严考核。对村干部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年度工作目标要分解到月,责任到人,建立台帐,及时公开。年初,根据各村实际,逐村逐人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分步实施计划,镇党委、政府分别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村支书、主任、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工协作,落实工作任务。年底,村支书向镇党委和本村党员、村民代表“双向”述职;村主任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报告工作;村“两委”成员分别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报告工作,接受镇党委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测评,并把考核测评结果与村干部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挂钩。
(二)建制度、抓落实,确保村干部收入有保障。
1、实行硬性基础补贴,保证基本收入。按照省、市确定的“村支书、主任基础补贴不低于当地劳动力平均水平”的要求,和省委组织部、省统计部门核定数额,2009年,我县村支书、主任的基础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600元(村支书、主任“一肩挑”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金额),发放时间从2009年7月份开始,发放方式为“一折通”发放。年补贴增幅标准按上年度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计算,对职数选配村干部的村,按
规定职数限定补贴总额,由各村酌情解决。
2、实行弹性绩效补贴,鼓励尽职尽责。年初,由镇党委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指导各村干部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建立台帐,并将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张榜公布。对村干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季度一督查、半年一检查、年底总考核”的办法,由镇党委、政府组织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档次和绩效补贴。对考核不称职的,停发补贴,责令其离岗培训;对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程序予以免职或调整补贴;对考核称职以上档次的,按规定发放绩效补贴(绩效补贴标准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由乡镇根据各村实际确定)。
3、实行创业建功奖励措施,重奖先进典型。鼓励村干部带头致富、带头发展农村经济,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村支书、主任,经镇党委审核后给予重奖,奖金从镇、村经费中列支。
(三)搭平台、搞创新,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1、搭建参政议政平台。注重在实践中发现、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支书、村主任,参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适当增加村干部在全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为他们参政议政,发挥作用提供舞台。
2、提供展示风采平台。扎实开展“五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在实践中培树典型、发现人才,大力宣传村干部的先进事迹和时代风采。同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对优秀村党支部、优秀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在全镇农村党员干部中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
3、拓展政治发展平台。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对年富力
强、文化素质高的“一好双强” 型(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培养力度,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在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录中优先推荐。
(四)多举措、增投入,实现村干部退后有所养。
1、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2011年底前,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保险金由县、乡、个人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届时按省、市文件规定确定)。被评为“五好村党支部”(建设一个好班子、培养锻炼一支好队伍、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完善一个好经营机制、健全一套好的管理制度)的党支部书记,当年给予奖励1000元,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五好村党支部”的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奖励5000元。
2、发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2011年底前,对已正常离任但未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可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情况发放一次性离任补偿。其中,连续任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次性发放补贴500元;连续任职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次性发放补贴800元;连续任职十五年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次性发放补贴1000元。
3、发挥好离任村干部作用。按照“设岗定责”的要求,依据个人能力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离退村干部、无职党员在本村设置的计划生育岗、精神文明岗、妇女维权岗、财务监督岗、科技培训岗等10个不同岗位上任职,发挥余热,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4、关爱困难村干部。定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七 一”、
“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由镇党委组织,对在职农村党员干部,年老有病、生活困难的离任党员干部,党龄在40年以上的党员进行慰问,特别要把建国前老党员纳入慰问范围,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关怀、体贴与温暖。
四、资金保障
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把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村办公经费、其他必要支出重点保障经费列入镇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村级组织运行经费账户,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实行单列,由镇经管站开设专户,专款专用,村办公经费和党建必要支出,按规定严格审批程序,落实报帐制度。同时,采取财政支持、党费配套、部门帮扶、乡镇投入、村党组织自筹等多渠道筹资方式,拓宽农村党建投入渠道。农村干部的绩效补贴、养老保险、离任一次性补贴、奖励资金等要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确保党建经费专款专用。
五、工作要求
推行“一定三有”工作机制是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组织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镇党委、各村党支部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镇党委牵头,做好组织、协调与指导等工作;镇经管站负责经费保障落实,明确专人,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要做好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工作。镇上成立专门工作组,按照相关资金使用要求,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兑付及时、规范、到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一定三有”工作机制,体现了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农村基层组织的大力支持,对广大农村干部的真切
关怀,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的一项政治任务。镇、村要大力宣传落实“一定三有”激励保障机制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加快镇域经济和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村干部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村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促使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承担主要管理职责,县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条 村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百分制量化考核,科学评价村干部的德才表现,奖优罚劣,在村级干部队伍中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竞争的工作机制,不断引导村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政务实、干事创业,为扎实推进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四条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各行政村区域面积、人口数量、工作任务和难易程度,确定评分难度系数。
全镇制定四级评分原则。孙家川、张川、城关实施同一评分原则,柳湾、刘沟、土坪、李庄实施同一评分原则,杨岔、黄岔、田庄、张岭子实施同一评分原则,南关社区、北关社区和庙巷社区实施同一评分原则。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在做好基础性工作、阶
特色创新等方面的工作。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工作实绩与绩效报酬相挂钩,严格兑付绩效报酬和各项激励保障措施,及时向村民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章 考核对象及内容
第五条 考核评价对象为全镇各行政村“两委”班子中享受报酬的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副支书、副主任、村文书。
第六条 考核内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表现)、能(工作能力)、勤(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表现)、绩(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廉(廉洁自律表现)五个方面,重在实绩,以完成年度目标承诺情况来衡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的建设:包括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各项制度和规划、计划制定情况;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情况;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情况;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及“三帮三联三增”和“三级联创”活动开展情况;党建创新项目实施情况;农村党建综合示范点建设情况;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党员活动中心户、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和作用发挥情况;贯彻执行《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地方组织法规情况;“两委”班子工作制度、议事协调制度、重大村务议事决策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等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两委”班子团结、协作情况等。
(二)党风廉政建设:包括落实党内廉政责任制情况;班子履行职责和述职述廉情况;村干部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村内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等。
(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建立发挥作用情况;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科技文化知识普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文体娱乐活动开展情况;移风易俗、改变村容村貌参与新农村建设情况;“文明家庭”、“星级文明农户”、文明村组建设情况等。
(四)经济建设:包括镇上分解下达的农业生产、畜疫防治、封山禁牧、扶贫开发、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完成情况;宣传、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增收的情况;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等。
(五)社会事业
1、计划生育工作: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情况;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情况;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奖励扶助制度落实情况;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计生服务室规范管理情况;人口出生率及“四术”率落实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等。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综治机构建立发挥作用情况;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调处矛盾纠纷、预防打击犯罪、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等维稳措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情况等。
3、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农村建设及各种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上级部门统筹安排的“五通”工程(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广播电视)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情况等。
4、社会保障情况:包括贫困家庭低保政策落实情况;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落实情况;五保户、残疾人、贫困户等弱势群体救助政策、扶贫项目、扶贫措施落实情况等。
第三章 综合考核及考核等次评定
第七条 根据本村实际,结合村“两委”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初与村“两委”签订的各项工作目标责任书,对上述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
第八条 考核机构。镇上成立村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村干部考核工作。
第九条 考核方式。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查阅资料、量化打分、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十条 考核时间。村干部考核一般年终进行。
第十一条 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召开镇村干部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各村考核日程、考核对象和参加考核大会人员名单,下发通知;通知所有被考核对象准备述职材料或年度工作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印制民意测评表等相关材料。
(二)召开考核大会。参加考核大会人员:村“两委”班子各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考核大会的总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
(三)村干部述职。村干部对全年工作采取书面形式向大会述职。
(四)量化打分。根据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镇党委、政府交办
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两委”班子工作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分。
(五)民意测评。制定出能全面科学评价村干部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的民主测评表,由到会的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对村“两委”班子及个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由镇综合办计算民主评议得分(计算公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1+称职票×0.8+基本称职票×0.5)÷总票数×100)。
(六)个别谈话。考核组以个别谈话形式,充分听取与会“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对每个考核对象的意见。个别谈话要保证谈话对象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并做好谈话记录。
(七)调查走访。对个别谈话和考核中一些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考核组要通过广泛走访群众、深入调查等形式进行核实和定性。
(八)初步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组全面综合村干部平时表现、目标任务考核情况、民主测评情况、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情况,进行集中讨论分析,按平时工作表现占10%,民主评议得分占30%、责任制考核得分占60%的比例计算出每个村干部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初步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70-90分(含70分)的为称职;60-70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九)审核把关。召开镇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考核组考核初步意见,集体讨论确定村干部考核等次,并以召开村干部大会、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等形式将考核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开,最终确定考核等次和优秀
村干部名单。
(十)建立考核档案。建立健全以下相关材料:1、考察对象述职述廉材料;2、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材料;3、考核登记表。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基本情况(考察对象个人情况、考核时间、考核组成员等);被考核人思想工作总结;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评定等次的建议;考核对象的优点、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意见;镇党委意见。(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一份装入村干部个人考核档案,由镇保存;一份反馈村干部本人保存)。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等次与村班子的评先选优,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村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具体由镇党委组织实施,抽调思想政治素质高,公道正派的同志为考核组成员,在镇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柔远镇2011年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农村干部人员不稳、素质不齐、权责不明、保障不力等实际问题。按照落实“一定三有”(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激励保障机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村级班子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争创“五星级”农村党支部为目标,通过定职责、立规范,建制度、抓落实,搭平台、搞创新等举措,充分调动全镇广大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我镇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据实定编、依岗定责”原则。依据各村人口数量,核定村干部职数,提倡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和“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目标责任。
(二)坚持“以绩定酬、绩酬挂钩”原则。实行“基础职务补贴+绩效补贴”结构补贴制,完善创业建功奖励措施,加大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村支书、主任的奖励力度。
三、工作内容
(一)定职责、立规范,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
1、精简队伍,限定职数。通过“两推一选”,健全村支部班子;通
过村民直选,健全村委会班子。提倡交叉任职,精简农村干部队伍。1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1000-2000人的村,村干部职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2、明确职责,规范决策。按照“一制三化”工作机制和中组部《关于加强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界定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权范围,明确农村“两委”干部的岗位职责,健全党员大会行使“议事”权、村民(代表)大会行使“定事”权、村民委员会行使“理事”权的民主决策新机制。
3、制定目标,从严考核。对村干部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年度工作目标要分解到月,责任到人,建立台帐,及时公开。年初,根据各村实际,逐村逐人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分步实施计划,镇党委、政府分别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村支书、主任、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工协作,落实工作任务。年底,村支书向镇党委和本村党员、村民代表“双向”述职;村主任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报告工作;村“两委”成员分别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报告工作,接受镇党委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测评,并把考核测评结果与村干部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挂钩。
(二)建制度、抓落实,确保村干部收入有保障。
1、实行硬性基础补贴,保证基本收入。按照省、市确定的“村支书、主任基础补贴不低于当地劳动力平均水平”的要求,和省委组织部、省统计部门核定数额,2009年,我县村支书、主任的基础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600元(村支书、主任“一肩挑”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金额),发放时间从2009年7月份开始,发放方式为“一折通”发放。年补贴增幅标准按上年度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计算,对职数选配村干部的村,按
规定职数限定补贴总额,由各村酌情解决。
2、实行弹性绩效补贴,鼓励尽职尽责。年初,由镇党委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指导各村干部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建立台帐,并将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张榜公布。对村干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季度一督查、半年一检查、年底总考核”的办法,由镇党委、政府组织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档次和绩效补贴。对考核不称职的,停发补贴,责令其离岗培训;对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程序予以免职或调整补贴;对考核称职以上档次的,按规定发放绩效补贴(绩效补贴标准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由乡镇根据各村实际确定)。
3、实行创业建功奖励措施,重奖先进典型。鼓励村干部带头致富、带头发展农村经济,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村支书、主任,经镇党委审核后给予重奖,奖金从镇、村经费中列支。
(三)搭平台、搞创新,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1、搭建参政议政平台。注重在实践中发现、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支书、村主任,参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适当增加村干部在全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为他们参政议政,发挥作用提供舞台。
2、提供展示风采平台。扎实开展“五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在实践中培树典型、发现人才,大力宣传村干部的先进事迹和时代风采。同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对优秀村党支部、优秀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在全镇农村党员干部中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
3、拓展政治发展平台。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对年富力
强、文化素质高的“一好双强” 型(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培养力度,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在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录中优先推荐。
(四)多举措、增投入,实现村干部退后有所养。
1、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2011年底前,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保险金由县、乡、个人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届时按省、市文件规定确定)。被评为“五好村党支部”(建设一个好班子、培养锻炼一支好队伍、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完善一个好经营机制、健全一套好的管理制度)的党支部书记,当年给予奖励1000元,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五好村党支部”的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奖励5000元。
2、发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2011年底前,对已正常离任但未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可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情况发放一次性离任补偿。其中,连续任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次性发放补贴500元;连续任职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次性发放补贴800元;连续任职十五年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次性发放补贴1000元。
3、发挥好离任村干部作用。按照“设岗定责”的要求,依据个人能力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离退村干部、无职党员在本村设置的计划生育岗、精神文明岗、妇女维权岗、财务监督岗、科技培训岗等10个不同岗位上任职,发挥余热,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4、关爱困难村干部。定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七 一”、
“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由镇党委组织,对在职农村党员干部,年老有病、生活困难的离任党员干部,党龄在40年以上的党员进行慰问,特别要把建国前老党员纳入慰问范围,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关怀、体贴与温暖。
四、资金保障
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把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村办公经费、其他必要支出重点保障经费列入镇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村级组织运行经费账户,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实行单列,由镇经管站开设专户,专款专用,村办公经费和党建必要支出,按规定严格审批程序,落实报帐制度。同时,采取财政支持、党费配套、部门帮扶、乡镇投入、村党组织自筹等多渠道筹资方式,拓宽农村党建投入渠道。农村干部的绩效补贴、养老保险、离任一次性补贴、奖励资金等要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确保党建经费专款专用。
五、工作要求
推行“一定三有”工作机制是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组织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镇党委、各村党支部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镇党委牵头,做好组织、协调与指导等工作;镇经管站负责经费保障落实,明确专人,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要做好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工作。镇上成立专门工作组,按照相关资金使用要求,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兑付及时、规范、到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一定三有”工作机制,体现了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农村基层组织的大力支持,对广大农村干部的真切
关怀,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的一项政治任务。镇、村要大力宣传落实“一定三有”激励保障机制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加快镇域经济和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