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及启示

  摘要: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主要是指“双减双交”政策,通过对该制度的研究,说明土地法律制度的调整既要关注民生,又要注重经济内部的发展规律。   关键词:土地;抗日战争;租佃;土地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9;K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2-0198-01   作者简介:刘巧珍(1991-),女,汉族,江西赣州人,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刑法学。   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一直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和谐、稳定、发展更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而新农村建设中最棘手和最关键的无疑又是土地问题,如何从法律上调整和保障好当下的土地生产关系,关系到能否解决好新农村建设问题,能否全面建设好小康社会。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和史料,笔者提出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这个论题的研究,是想通过这个视角说明土地法律制度的调整在任何历史时期都要符合国情和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以及农民的切身利益,这样,法律制度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建设。   一、抗战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的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主要是地主“减租减息”和农民“交租交息”这两个具体规定。减租是抗日民主政权土地法律制度规定的第一个方面,土地法规规定地主出租土地后,必须依法减租,即按法定减租额收租,不得多收或法外增租。地租的减租率,原则上实行“二五减租”,即按抗战前的原租额减收25%,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灵活的规定。抗日民主政权土地法律制度规定的第二个方面是交租。即农民在依法减租后,必须按减租后之租额交租。“其有力能交租而故意不交者,出租人有请求政府依法追缴之权”,依法保护出租人的权利。   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在社会各阶层中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足之处。   二、抗战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一)土地制度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如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中国的号角早已吹响祖国各地,但中国农民还占几亿之多,其中人多地少是中国历来的国情,农村中农民能否解决衣食住行的生活必须,是农村中的最基本的现实,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农业政策是我党在制定各项土地政策时的重中之重。抗日战争时期,我党通过“双减双交”及其他一些相关的土地法律制度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当时最大的社会矛盾又很好的维护和发展了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事关九亿中国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和农村土地政策的变革密切相关,这决定了农村的土地法律制度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意义重大。   (二)土地立法,革新原有的土地法律制度   加大土地立法,革新原有的土地法律制度,健全相关土地法令,特别关于产权方面的,我们不仅要保护好所有权,对于其他使用权或者占有权也要加大保护力度,加速土地的合法流转。从抗战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发挥的效用我们可以看到,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不仅能加大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也能加快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物尽其用的效果。   (三)要倍加关注民生,实现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的利益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推动者和创造者,是我们各项事业不竭的力量源泉。我们党既然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要体现在各项政策制定和每一部法律的颁行都要反映人民诉求,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这也是党制定农村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的各项农村政策能够深入人心的主要原因,也是党在中国革命的道路上能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重要原因。土地问题是与农民利益最密切相关的话题,也是要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要解决好的难题,所以土地法律法规的制定必然要以广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并以实现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归宿。   三、结论   农业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社会的核心问题,农业人口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的主体,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农业大国,因此,农村问题对中国社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从历史和实践的角度来看,不同时期,我党能够切实的分析实际国情并制定相应制度促进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进步。本文以抗日战争这个特殊时期党所实行的土地租佃制度为研究对象,说明中国共产党在这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不仅巩固了抗日统一战线堡垒,并且对于战争结束后的新中国新农村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每一项法律法规定的制定,不仅要符合当时的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还要以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基点,以人民大众的切身利益为宗旨,这样的法律制度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发挥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行为的作用,也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彭真.关于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具体政策报告[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11-12.   [2]魏宏运主编.晋察冀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农业编)[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3.76.   [3]孙学龙,王健,郭睿,贾婷.论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法律制度[D].延安干部学院,2013.   [4]李海新.抗日战争时期党处理与根据地各社会阶层关系述略[J].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

  摘要: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主要是指“双减双交”政策,通过对该制度的研究,说明土地法律制度的调整既要关注民生,又要注重经济内部的发展规律。   关键词:土地;抗日战争;租佃;土地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9;K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2-0198-01   作者简介:刘巧珍(1991-),女,汉族,江西赣州人,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刑法学。   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一直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和谐、稳定、发展更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而新农村建设中最棘手和最关键的无疑又是土地问题,如何从法律上调整和保障好当下的土地生产关系,关系到能否解决好新农村建设问题,能否全面建设好小康社会。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和史料,笔者提出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这个论题的研究,是想通过这个视角说明土地法律制度的调整在任何历史时期都要符合国情和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以及农民的切身利益,这样,法律制度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建设。   一、抗战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的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主要是地主“减租减息”和农民“交租交息”这两个具体规定。减租是抗日民主政权土地法律制度规定的第一个方面,土地法规规定地主出租土地后,必须依法减租,即按法定减租额收租,不得多收或法外增租。地租的减租率,原则上实行“二五减租”,即按抗战前的原租额减收25%,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灵活的规定。抗日民主政权土地法律制度规定的第二个方面是交租。即农民在依法减租后,必须按减租后之租额交租。“其有力能交租而故意不交者,出租人有请求政府依法追缴之权”,依法保护出租人的权利。   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在社会各阶层中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足之处。   二、抗战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一)土地制度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如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中国的号角早已吹响祖国各地,但中国农民还占几亿之多,其中人多地少是中国历来的国情,农村中农民能否解决衣食住行的生活必须,是农村中的最基本的现实,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农业政策是我党在制定各项土地政策时的重中之重。抗日战争时期,我党通过“双减双交”及其他一些相关的土地法律制度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当时最大的社会矛盾又很好的维护和发展了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事关九亿中国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和农村土地政策的变革密切相关,这决定了农村的土地法律制度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意义重大。   (二)土地立法,革新原有的土地法律制度   加大土地立法,革新原有的土地法律制度,健全相关土地法令,特别关于产权方面的,我们不仅要保护好所有权,对于其他使用权或者占有权也要加大保护力度,加速土地的合法流转。从抗战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发挥的效用我们可以看到,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不仅能加大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也能加快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物尽其用的效果。   (三)要倍加关注民生,实现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的利益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推动者和创造者,是我们各项事业不竭的力量源泉。我们党既然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要体现在各项政策制定和每一部法律的颁行都要反映人民诉求,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这也是党制定农村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的各项农村政策能够深入人心的主要原因,也是党在中国革命的道路上能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重要原因。土地问题是与农民利益最密切相关的话题,也是要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要解决好的难题,所以土地法律法规的制定必然要以广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并以实现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归宿。   三、结论   农业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社会的核心问题,农业人口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的主体,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农业大国,因此,农村问题对中国社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从历史和实践的角度来看,不同时期,我党能够切实的分析实际国情并制定相应制度促进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进步。本文以抗日战争这个特殊时期党所实行的土地租佃制度为研究对象,说明中国共产党在这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不仅巩固了抗日统一战线堡垒,并且对于战争结束后的新中国新农村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每一项法律法规定的制定,不仅要符合当时的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还要以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基点,以人民大众的切身利益为宗旨,这样的法律制度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发挥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行为的作用,也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彭真.关于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具体政策报告[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11-12.   [2]魏宏运主编.晋察冀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农业编)[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3.76.   [3]孙学龙,王健,郭睿,贾婷.论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法律制度[D].延安干部学院,2013.   [4]李海新.抗日战争时期党处理与根据地各社会阶层关系述略[J].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


相关内容

  • 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
  • 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分析 摘要: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作为农村经济制度基础和核心的土地产权制度是农业经济增长的关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不仅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且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特定意义上说,农村土地及其产权关系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我国&quo ...

  • 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村土地制度及其运行启示
  • 摘 要: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是中国土地制度的重要内容,从所有权与经营权两个角度对其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认为家庭是中国土地制度承载的主要主体,土地产权关系的分离是提高效率.进一步强化土地所有权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封建社会;农村;土地制度;启示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 ...

  • 西欧封建制度是中古欧洲历史的一项核心内1
  • 西欧封建制度是中古欧洲历史的一项核心内容,而西欧封建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在整个中古时期,罗马天主教在经济上占据当时西欧土地的三分之一,政治上与世俗王权分庭抗礼,在思想文化方面形成一元垄断,可谓是处于一种万流归宗的地位.城市是文明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在许多方面存在着明显 ...

  • 专题10.中国古代的农耕经济和赋税制度的演变
  • [新课标专题十]中国古代的农耕经济和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标要求] (1)知道古代中国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和土地制度,了解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 (2)列举古代中国手工业发展的基本史实,认识古代中国手工业发展的特征. (3)概述古代中国商业发展的概貌,了解古代中国商业发展的特点. (4)了解&qu ...

  • 秦汉时期的农民
  • 秦汉时期的农民 秦汉时期的农民阶级,像在别的封建时期一样,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农民阶级同地主阶级构成了当时社会的两个基本阶级,他们之间的矛盾是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 地主阶级内部有全国最高的地主,有世家.豪族和高资富人,还有各种中小地主.农民阶级内部也有各种不同身份的劳动者,有在官府授田制下劳动的 ...

  • 经济史课后答案(终结版)
  • 三.试述影响我国古代小农经济形成的主要因素. 小农经济由小农的生产与生活组成.生产即是指小农的主业和主要副业--粮食和纺织原料及其成品生产,生活则是小农经济所赖以生存的更多的必要条件.影响我国古代小农经济形成的主要因素主要有:1.小农家庭的人口规模及其贫困 汉代以后,小农经济基本被认为是五口之家,除 ...

  • 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
  • 宋元时期(960-1368年):古代中华文明继续发展时期 [总特征] (1)政治:中国由分裂逐步走向统一,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以汉族为主的两宋政权和蒙古族建立的元朝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战争一度频繁,但各民族交流密切,进一步走向融合: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很尖锐 (2)经济:封建经济 ...

  • 岳麓版历史必修二总结
  • 高一下学期历史笔记总结 G152 (一)中国 一.上古时代,原始时期 1.农耕经济的发展 (1)特点 1)南稻北粟:长江黄河地域差距,北方干旱,种植粟麦, 南方水田种稻 2)多个农业中心 (2)形式:采集经济向种植经济的转型 (3)农具及灌溉工具 1)刀耕火种,石器骨器为主的耒耜农具 (4)水利设施 ...

  • 新人教版七年级上册历史复习学案(1)
  • 第一部分奴隶社会时期(夏商周) 考点:王位世袭制替代禅让制; 夏商西周的更替; 分封制; 司母戊鼎 政治 一. 夏:BC2070年, 禹建立, 定都阳城; 重要君主:启, 桀(暴君). 亡于:BC1600年 1. 夏建立的意义:标志我国早期国家的产生和奴隶社会的开始; 2. 世袭制:指帝王世代沿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