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承诺书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中卫市机关事务局(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壹万零捌佰陆拾叁元叁角玖分,小写(¥:1110863.39元) 为投标报价,工期 30 日历日,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2)。 3.如我方中标:
(l)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承诺愿意以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中综合单价为依据,据实结算(不含不可竞争项目费用)。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兴怀大街甲6号四层
电话: 010-57612385 传真: 010-57612385 邮政编码: 100012
2017 年 9 月 27 日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兴怀大街甲6号四层
成立时间: 1999 年 3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1999年03月16日至2049年03月15日 姓名:刘宗友性别:男年龄: 45 职务:总经理
系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2017 年 9 月 27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刘宗友系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李雪峰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60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投标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1**********]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1**********] 年
注:投标人必须按此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须在开标现场单独提供2份原件,不按此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中卫市机关事务局 (招标人名称) :
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我方”) 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参加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现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同时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一旦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扣除或没收该项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万元整元。 本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人名称: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兴怀大街甲6号四层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57612385 传真:010-57612385
2017 年 9 月 27 日
五、承诺书 5.1投标承诺书
致:中卫市机关事务局(招标人)
我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参加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愿意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要求,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愿意以发包价 1110863.39 (金额)做为合同价承包此工程,并保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
二、施工中,我公司会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的承诺履行。
三、保证工程质量一定严格按照施工规范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有违约情况,同意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处罚。
四、我方承诺在中标后,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组人员、设备、资金等准备工作。 五、我方承诺就本项目拟派往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标段施工的项目经理刘瑾秋(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2017 年 9 月 27 日
5.2 工程质量及验收保证承诺书
投标人自行编制。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必须与施工现场到场人员一致,不允许调换。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附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限于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
附3:施工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附4:质检员安全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附5:安全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附6:资料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二)、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表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下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申请人的数据为准。
(一)近年资产负债表(见附表及财务状况复印件)
(二)近年损益表(见附表及财务状况复印件)
(三)近年利润表(见附表及财务状况复印件)
(四)近年现金流量表(见附表及财务状况复印件)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见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AAA 资信等级证书(加盖单位章)
财务状况说明
我公司总体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净资产额为: 2013年 29197469.19元 2014年 29054007.09元 2015年 29526389.66元
近三年平均净资产额为29259288.65 元; 我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率为: 2013年 80% 2014年 79% 2015年 78% 平均资产负债率为 79%
我公司具有AAA 级资信等级,本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度为8000000元,本年度
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8000000元。
特此说明。
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7年09月27日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业绩一
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业绩二
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业绩五
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业绩六
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业绩一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备注: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申请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其他企业信誉情况表(年份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三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当结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2.5项定义的范围填写。
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申请人在施工程和近三年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
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原因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1、近年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无诉讼、恶意投诉、及不良行为记录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09月01日至2017年08月30日)无法律诉讼、恶意投诉及不良行为记录。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3、其他 无
履约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施工程和近年已完工工程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履约率100%。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信誉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符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之要求,并在近三年内(2013年07月01日至2016年06月30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独立法人资格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本项目中,我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设计或咨询服务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本分包工程中,我司没有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除外。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整体工程中,我司不是整体工程监理人或者与整体工程监理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整体工程中,我司不是整体工程代建人或者与整体工程代建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与建设单位关系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整体工程中,我司不是整体工程的建设单位。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与招标代理机构关系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本分包工程中,我司不是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且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生产经营状态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没有被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投标资格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没有处于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履约历史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09月01日至2017年08月3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真实有效承诺书
中卫市机关事务局(招标人名称):
我方作为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在此郑重承诺:我方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 月 27日
无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本项目中,我司无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无以他人名义申请投标及串通投标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没有以他人名义申请投标、没有与其他投标申请人串通投标,没有与招标人串通申请投标。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承诺书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中卫市机关事务局(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壹万零捌佰陆拾叁元叁角玖分,小写(¥:1110863.39元) 为投标报价,工期 30 日历日,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2)。 3.如我方中标:
(l)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承诺愿意以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中综合单价为依据,据实结算(不含不可竞争项目费用)。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兴怀大街甲6号四层
电话: 010-57612385 传真: 010-57612385 邮政编码: 100012
2017 年 9 月 27 日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兴怀大街甲6号四层
成立时间: 1999 年 3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1999年03月16日至2049年03月15日 姓名:刘宗友性别:男年龄: 45 职务:总经理
系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2017 年 9 月 27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刘宗友系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李雪峰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60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投标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1**********]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1**********] 年
注:投标人必须按此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须在开标现场单独提供2份原件,不按此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中卫市机关事务局 (招标人名称) :
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我方”) 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参加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现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同时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一旦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扣除或没收该项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万元整元。 本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人名称: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兴怀大街甲6号四层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57612385 传真:010-57612385
2017 年 9 月 27 日
五、承诺书 5.1投标承诺书
致:中卫市机关事务局(招标人)
我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参加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愿意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要求,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愿意以发包价 1110863.39 (金额)做为合同价承包此工程,并保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
二、施工中,我公司会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的承诺履行。
三、保证工程质量一定严格按照施工规范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有违约情况,同意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处罚。
四、我方承诺在中标后,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组人员、设备、资金等准备工作。 五、我方承诺就本项目拟派往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标段施工的项目经理刘瑾秋(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2017 年 9 月 27 日
5.2 工程质量及验收保证承诺书
投标人自行编制。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必须与施工现场到场人员一致,不允许调换。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附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限于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
附3:施工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附4:质检员安全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附5:安全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附6:资料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二)、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表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下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申请人的数据为准。
(一)近年资产负债表(见附表及财务状况复印件)
(二)近年损益表(见附表及财务状况复印件)
(三)近年利润表(见附表及财务状况复印件)
(四)近年现金流量表(见附表及财务状况复印件)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见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AAA 资信等级证书(加盖单位章)
财务状况说明
我公司总体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净资产额为: 2013年 29197469.19元 2014年 29054007.09元 2015年 29526389.66元
近三年平均净资产额为29259288.65 元; 我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率为: 2013年 80% 2014年 79% 2015年 78% 平均资产负债率为 79%
我公司具有AAA 级资信等级,本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度为8000000元,本年度
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8000000元。
特此说明。
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7年09月27日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业绩一
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业绩二
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业绩五
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业绩六
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业绩一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备注: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申请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其他企业信誉情况表(年份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三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当结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2.5项定义的范围填写。
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申请人在施工程和近三年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
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原因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1、近年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无诉讼、恶意投诉、及不良行为记录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09月01日至2017年08月30日)无法律诉讼、恶意投诉及不良行为记录。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3、其他 无
履约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施工程和近年已完工工程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履约率100%。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信誉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符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之要求,并在近三年内(2013年07月01日至2016年06月30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独立法人资格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本项目中,我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设计或咨询服务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本分包工程中,我司没有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除外。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整体工程中,我司不是整体工程监理人或者与整体工程监理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整体工程中,我司不是整体工程代建人或者与整体工程代建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与建设单位关系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整体工程中,我司不是整体工程的建设单位。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与招标代理机构关系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本分包工程中,我司不是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且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生产经营状态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没有被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投标资格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没有处于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履约历史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09月01日至2017年08月3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真实有效承诺书
中卫市机关事务局(招标人名称):
我方作为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在此郑重承诺:我方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 月 27日
无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本项目中,我司无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
无以他人名义申请投标及串通投标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没有以他人名义申请投标、没有与其他投标申请人串通投标,没有与招标人串通申请投标。
特此承诺!
申请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7 年 09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