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 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简本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09 年 05 月第一章总论1.1 项目背景为促进广州市在全面谋划各行业发展的同时,注重规划好环保部门严格管理的 污染环节,将行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在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又实现污染物 排放的有效控制,张广宁市长在市环保局《关于尽快编制重点行业专项规划及其环 境影响报告书有关问题的请示》和市发改委《关于编制重点行业专项规划及相应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计划的请示》上作出批示。其中,将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 处置、危险废物 2 个行业专项规划及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列入编制内容。同时,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粤环[2005]43 号)也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列入“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方案。 据此,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委托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广 州市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 ,以加快推进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 年) ,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做了如 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 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 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 报告书,并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审批。未编写有关环境 影响报告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2005 年,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 号文)指出,“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 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 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作为审批规划的重要依据”。2006 年,国家环保 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06 年)(环办〔2006〕 》 109 号文)再次强调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必须认真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 一步明确了需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规划环评重点关注的内容、规划环评的审查程 序、规划环评收费标准等。 按以上规定, 《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在报送规划 审批机关审批之前,必须编制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为此,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于 2008 年 11 月通过招标的方式,确 定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进行《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接受委托后,组织有 关专业人员成立了课题组并遵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在仔细阅 》 读、研究了规划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环保要求,编制了 《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现提交报告 书简本给各位专家、有关单位,请您提出对《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 处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宝贵建议。1.2 评价目的(1) 基于区域的环境容量,论证规划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污 染物集中治理的规模、工艺、布局的合理性。 (2) 对规划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预测和评价,提出经济合理、环境可行、技术可靠的区域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对策 及措施。 (3) 对规划固废处置基地事故风险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风险事故应急预 案。 (4) 根据区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现状,向规划单位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调 整优化规划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的建议,以达到广州市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 化、无害化”目的,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与并重发展。1.3 评价内容和重点1、规划分析 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产业政策协调性分析。 2、环境敏感区域(点)调查 3、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4、资源承载力及环境容量分析 5、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6、公众参与1.4 评价范围和时段1、评价范围 《广州市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包括广 州市所有企事业单位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划地域范围包括广州市十个行政 区、两个县级市,总面积 7434.4 平方公里。本次评价中重点评价区域以规划发展区域为核心、并适当扩大到周边区域 5~10km 范围。各评价要素的评价范围见表 1-1。 表 1-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评价范围 基本评价范围 水环境 关键要素 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 噪声 生态 评价范围概述 广州市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为 7434.4km2 重点建设项目排水的主要受纳水体 重点项目建设区范围,并适当扩大到周边区域 5~10km 范 围; 重点项目建设区范围 重点项目建设区范围内的植被、土地使用功能的改变、产业 变化等2、评价时段 、 《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规划数据基准年为 2005 年,规划时限为 2006~2010 年。相应地,本次规划环评预测和评价的时段为 2006 年~2010 年。1.5 评价技术路线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及相关技术规范的 》 要求,确定评价技术路线,具体详见图 1-1。接受委托 签订合同编制 环评大纲规划概述及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敏感点及环境制 约因素零方案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评价目标规划方案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环境承载 力分析 环境容量分析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公众参与修改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废弃规划评价结论编写报告书实施监测与跟踪评价图 1-1评价技术路线示意图第二章 规划概述 规划概述2.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规划地域范围包括广州市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 番禺、南沙、萝岗十区和从化、增城两个县级市,总面积 7434.4 平方公里。 该专项规划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包括广州市所有企事业单位产生的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2.2 规划时限该专项规划数据基准年为 2005 年,规划时限为 2006~2010 年。2.3 规划理念和原则 规划理念和原则(1)全过程管理理念 (2)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3) “谁污染,谁治理”原则 (4)循环经济 (5)分类管理,突出重点 (6)可操作性原则2.4 规划目标到 2010 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 对工业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控管理的信息化目标,纳入监管企业的覆盖率达到 80%;引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得到全面贯彻,从源头减少作最终弃置的废 物量;通过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拓展一般工业固废的资源化途径,使得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 97%; 采纳先进技术和措施以处理需要最终弃置的 废物,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和安全处置居于全国领先水平,广州市各地区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和安全处置系统达到与其现代化城市要求相一致的水平。2.5 规划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布局 规划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布局(1)设施整改、整合或取消建议 设施整改、 对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并有较稳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来源,也已经取得经 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处置设施不够先进、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处置设施进行整改;区域雷同设施分布不均的处置设施进行整合。 对规模不大,难以有较稳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来源,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和社会效益不显著,处置设施不够先进、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不能达标、不符合当 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准》 (GB 18599-2001)要求的设施加以取消。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系统调整建议 该专项对原《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5~2015》工业固体废物集 中处置系统进行调整,分成水泥建材处置系统、汽车拆解系统、采石场处置三部 分进行论述。 ①水泥建材综合处置系统——利用区域性的大、中型转窑水泥厂、轻质墙体 材料厂等企业消纳利用冶炼废渣、粉煤灰和炉渣、一般污水污泥。形成工业固体 废物综合处置系统的主体。在环保部门协调、指引下统筹进行相关工作。 ②汽车拆解处置系统——利用区域性大型黑色金属冶炼企业-广州钢铁厂, 组建区域集中的定点汽车拆解处置系统。形成区域集中性、规范化、市场化运作 的废旧汽车定点拆解处置中心。 在政府环保部门协调、 指引下统筹进行相关工作。 远期考虑在南沙区等汽车行业集中的区域增加定点汽车拆解处置系统。 ③采石场处置系统——利用广州市众多的废弃采石场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对“广州市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定点规划”进行科学论证,并进行试点建 设。通过环境监测、环境验收等手段,确认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后,逐步推广。 (3)处置企业布局方案 处置企业布局方案 企业布局 专项规划对原《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5~2015》提出以市场运 作为主导,通过制定相关标准规范,选取具有一定实力与资质的企业承担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的任务,没有提出调整建议。采石场水泥建材汽车拆解番禺绿由图 2-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系统分布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系统分布图第三章 第三章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 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筛选流程如图 3-1 所示。规划方案国内外相似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的指标体系国内外与同一类型规划 相关的建设项目 EIA 指 标体系规划区域社会、 经济与完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指标体系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公众参与各类指标预测和评价 所需的基础信息目录指标筛选目录中基础信息的可 获取性识别本次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指标体系补充、收集基础资料否审查是(满足要求)规 划环境 影响评价 的 基本指标体系图 3-1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筛选流程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具体详见表 3-1。表 3-1 环境保护指标体系主题 评价指标 单位 到 2010 目标值 5.5 97 4 3 80 85 2 95 95 到 2020 目标值 4.5 98 目标值来源该专项规划 该专项规划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2001~2010) 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2005~2015) 该专项规划 该专项规划 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2005~2015)百万元工业生产总值一般工业固 t/百万元 体废物产生系数 综合利用率 总体增长率 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 达标处置率 监管企业覆盖率 处置设施服务覆盖率 污水厂污泥稳定化处置率 供水厂污泥处置率 废气达标排放率 评价区域主要空气污染物 平均浓度 废水处理率 水环境 达标排放率 评价区域主要水污染物平均浓度 噪声 区域噪声平均值(昼、夜) % % % % % % % % mg/m3 % % mg/L dB(A)70 80100达到GB3095-1996及 修改单的二级标准90 95100达到GB3095-1996及 修改单的二级标准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2005~20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及修改单的二级标准大气环境100 100Ⅳ类标准 昼间≤60,夜间≤50100 100Ⅳ类标准 昼间≤60,夜间≤5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Ⅱ、 Ⅲ、Ⅳ类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2008)2l类功能区标准GB3838-2002 中的Ⅱ、Ⅲ、 GB3838-2002 中的Ⅱ、Ⅲ、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企业覆盖率:指进行工业固废废物申报登记的企业数量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百分率。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体增长率:进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的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废物产生总量的年增长率。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服务覆盖率:规划建设的区域性集中处置设施对已申报登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覆盖百分率。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通过企业内部或企业间对废物进行资源性利用处理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占一般工业固废物产生总量的百分率。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007 年广州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二级水平,但是 SO2 和 NO2 在广州市 11 个监测点中均有个别监测点的环境空气质量超过了二级标准, 其中 SO2 在万顷沙 中学监测点超标,NO2 在市监测中心站超标,而 PM10 在广州市 11 个监测点全部 达标。 雄狮采石场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 SO2、NO2、TSP、PM10 四项监测指标均符 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总体而言,雄狮采 石场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3.3 水环境质量现状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区域附近的河流珠江西航道、 沙湾水道、东江北干流、流溪河(从化段)的水质情况属于轻度污染,有少数水 质指标未能达到相应功能区的标准,具体为: 珠江西航道水质类别为Ⅳ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粪大肠菌群,全河段为 有机物轻度污染。 沙湾水道水质类别为Ⅳ类,受粪大肠菌群轻度污染,全河段粪大肠菌群超过 功能用水要求。 东江北干流水质为Ⅲ类,除溶解氧和粪大肠菌群平均浓度符合Ⅲ类标准外, 其余各项水质指标平均浓度符合Ⅱ类标准,全河段水质良好。 流溪河(从化段)水质为Ⅲ类,除粪大肠菌群平均浓度符合Ⅲ类标准外,其 余各项水质指标平均浓度符合Ⅱ类标准,全河段水质良好。3.4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007 年广州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55.2dB(A),属轻度污染。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 46~70 dB(A)。 城区约一半面积声环境质 量达到 1 类区,约一半人口生活在 1 类区,城区约 90%面积声环境质量达到 1 类区和 2 类区,约 90%人口生活在 1 类区和 2 类区。 典型水泥企业(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越堡水泥有限公司)噪声现状监测 表明,各企业厂界、皮带廊沿线以及矿山边界所有测点的声级值均符合评价标准 2 类区的限值要求,水泥企业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雄狮采石场包括场址中部、进场道路、进场道路入口和场址西面树林,所有 监测点符合 2 类区标准。3.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规划处置固体废物的各企业的生态环境可分为工业区环境、农业环境、城郊 工业居住混合区环境、丘陵环境等类型。位于工业区环境、城郊工业居住混合区 环境的企业表现为人工园林绿化植物生态特征,位于农业环境的企业周边为农 田、鱼塘、果园等环境特征,丘陵环境表现为丘陵山地的马尾松群落人工林木和 人工复绿的美叶桉群落的人工生态环境特征。 大部分规划企业厂区及填埋场周边 的生态环境良好,少部分企业内的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一般,有待改善。 规划涉及企业的厂区、场址范围内及其周边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环境影响分析 第四章 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4.1 规划方案实施环境污染因素分析1、主要大气污染物 、 本规划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 ①冶炼废渣、粉煤灰作为水泥的混合材,与熟料共同粉磨掺和在水泥的生 产过程中排放粉尘。一般都采取各类收尘器进行降尘处理,因此水泥窑及水泥粉 磨站参与处置一般固废对其粉尘排放量的影响甚微。 ②利用废弃采石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填埋设备在填埋场工作面上的活 动产生扬尘、推土机和装载运输机废气以及填埋场废气; 2、主要水污染物 、 ①水泥企业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辅助生产废水。 废水主要污染物包 括 COD、BOD5、SS、氨氮等。水泥企业本身废水产生量不大,且多数企业可将 污水经处理后回用做其他用途, 因此水污染物排放量很小, 甚至可以做到零排放。 ②利用废弃采石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填埋场渗滤液、 清洗废水和办公 污水等。 3、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 ①水泥企业一般生产是连续的,设备运转也是连续的,因此其噪声昼夜变化 较小。水泥行业高噪声设备主要包括各种磨机、破碎机、空压机、风机、传送设 备等,其声级一般在 80105dB(A)之间。 ②填埋场填埋作业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78~90dB(A)) 、装载机 (80~85dB(A)) 还有鼓风机和引风机 ; (90~95dB(A)) 空压机 、 (80~90dB(A)) 、 各类泵(75~80dB(A))等。 4、固体废物 、 ①水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各种收尘设备收集的各类粉 尘,均可直接回收用做原料,因此一般无工业固废外排。 ②填埋场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4.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影响分析评价表明,本规划实施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水泥建材综合处置系统中主要水泥企业生产线排放污染物与规划前无明显变化, 不会对周围 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而采石场处置系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较小不会对周 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4.3 水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回用,水泥行业产生的污水基本可以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 生不良影响。 根据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利用废弃采石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 影响分析报告》中对水环境影响的预测与分析,项目外排污水对分水河的影响不 明显;而若项目废水不能达标排放,则会对分水河产生一定的影响。4.4 声环境影响评价本规划项目,所增噪声源不多,建设项目可通过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 施对大噪声设备进行治理,同时噪声设备需在厂区内合理布置,如此可将设备噪 声的影响范围控制在厂界附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4.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本规划构建水泥建材处置系统是依托广州市水泥建材企业进行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水泥建材企业不新增用地,不会破坏周围的动植物及 生态系统。 而利用废弃的雄鹰采石场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处置中心仅占用 该废弃采石场的废弃采石场场区,场区土地约 6 万平方米,场区用地性质仍为工 业用地,即由采石场的矿区工业用地变化为填埋处置中心的工业用地。该处置中 心的建设仅涉及的美叶桉、马尾松等人工林木及芒草、茅草、芒萁等草丛植物受 损,但对当地植物物种和植物群落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总体上规划的实施不会对 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4.6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水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直接回收用做原料, 因此一般无工 业固废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 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第五章 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5.1 规划目标合理性分析本规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完善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 有利于为广州 市迎接亚运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因此规划目标的实施具有持续性和行业发展的可 行性。同时,规划从总体上符合国家和省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 划,与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与产业政策基本相容,因此,从整体上看本规划是合 理合法的。但是本规划提出利用水泥建材系统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但是,由 于历史的原因,广州市的许多水泥厂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因此,建立水泥建 材系统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注意满足《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 水源保护规定的要求。同时,专项规划提出的在广州钢铁厂和远期在南沙区设立 定点汽车拆解处置系统也必须在国家、省、市经济贸易管理门部关于报废汽车回 收行业统一规划出台后,才能得到确认。5.2 清洁生产可达性分析根据广州水泥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水泥企业所在的环境特点, 建议广州水泥企 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实施目标为: 对于现有水泥企业: 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或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 水平,即成为清洁生产企业或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对于由现有企业改扩建的大中型粉磨站、 以及花都水泥熟料生产基地内改扩 建企业: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即成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雄狮固体废物填埋处置中心应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预处理、 填埋及后期的封场的全过程, 采用国内外先进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先进的填埋处 理工艺,采取先进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有效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 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和危害,最终实现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目标。5.3 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从整个广州市各区域允许纳污量计算结果来看,中心区、番禺区、南沙区和 增城市的允许纳污量较大,这主要与地区河流的流量、污染程度以及水体功能目 标有关。广州市北部地区河流由于处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因此河流允许纳污量相 对较小。而南部河网由于感潮网地区过境水及潮流较为丰富,且对水质目标要求不高,所以部分河段如西航道、前航道、后航道、黄埔航道、三枝香水道、虎门 水道、莲花山水道、洪奇沥等河段的允许纳污量相对较大。5.4 水环境容量分析本规划实施后,由于利用水泥建材系统、汽车拆解系统、采石场处置系统处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本无废水排放,因此,环境容量不会成为本规划实施的制 约因素。5.5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本规划实施后,由于利用水泥建材系统、汽车拆解系统、采石场处置系统处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本无 SO2 排放, 因此, 环境容量不会成为本规划实施的制 约因素。同时,对《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所规划 建设的综合利用项目或处置设施所在地而言, 这些项目的建设将使得污染物的排 放量可能在局部区域将有所增加;但由于规划建设的工程本身属环保项目,其建 设将明显改善广州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现状和环境形象, 可以使广州市的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状况转变得更加有序、 规范及合理地进行综合利用 和处置。从广州市整个大环境考虑,本规划建成后,通过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 理,可以有效减少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所产生二次产生的 水、气、声、渣污染。规划调整建议及主要环保措施 第六章 规划调整建议及主要环保措施6.1 规划调整建议(1)水泥建材综合处置系统 ) 利用水泥建材系统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既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又可减少 二次污染,从技术的角度是可行的。除冶炼废渣、粉煤灰和炉渣外,同时可考虑 利用工业、城市可燃废弃物,作为水泥工业的燃料。 但是, 由于历史的原因, 广州市的许多水泥厂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因此, 建立水泥建材系统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注意满足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 护条例》等水源保护规定的要求。 建议参与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企业布局要与《广州市水泥行业 2006~2010 年专项规划》相衔接,优化和确定参与固废处置的水泥企业。 (2)采石场处置系统 ) 利用广州市众多的废弃采石场处理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从技术上是可 行的,但其场址选址还必须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同时还 要充分考虑采石场区域社会各方关系的协调与利益的分配问题。 同时,建议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置场地按照《广东省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 》广州组团处置场在广州市太和镇兴丰选点建设。 (3)汽车拆解处置系统 ) 利用广钢环保搬迁契机在南沙组建区域集中的定点汽车拆解处置系统, 必须 在国家、省、市经济贸易管理门部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出台后,才能 得到确认。 目前,应该更多关注、明晰报废汽车拆解下来的废物流向问题。6.2 防护带设置建议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厂界 距居民集中区 500m 以外。6.3 大气污染减缓措施(1)参与固废处置的水泥企业在工艺设计上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环节,选择扬尘少的设备;粉状物料的输送采用螺旋输送机等密闭式输送设备,主 要卸料点均设置集尘罩, 利用尾气净化风机抽取含尘空气进入袋收尘器进行净化 处理后的废气经窑磨废气排气筒排放;粉状物料储存采用密闭圆库,散料堆场应 设置三面封闭的棚架,必要时设置密闭的堆放仓库,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的无组 织排放。 (2)填埋场的扬尘主要来自填埋作业时产生的垃圾扬尘和垃圾运输车辆行 驶时产生的扬尘。比较有效和可行的控制方法是在卸运的垃圾和场内道路(干土 路面)上喷洒少量水。 (3)贮存、处置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无组织排放要求。6.4 水污染减缓措施(1)总体上要求水泥企业污废水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后掺入设备冷却、地面 清洁、洒水降尘、绿化灌溉用水中全部回用,不外排。 (2)部分企业建成后若附近城市污水处理厂已可收集其污水,可考虑在取 得市政部门排水许可的条件下将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3)为减少埋场渗滤液的产生量,在填埋场四周设置排水沟,在填埋场土 堤外修建水坑,将雨水引出填埋场外,尽可能减少雨水进入填埋场内。 (4)填埋场在作业过程中对废弃物进行临时防雨覆盖,对作业面采用搭建 简易防雨棚进行防雨,而废物的填埋在雨季不作业,且降雨时有雨帽、防水帆布 和支撑的遮棚等措施防止雨水进入到废物中。 (5)贮存、处置场的渗滤液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方可排放。6.5 噪声污染减缓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下设置减振设施;部分设备加装消声器;强噪 声源车间均采用封闭式厂房,无法布置在厂房内的设置独立的隔声设施;6.6 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 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营企业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粉尘、炉渣、滤渣等固体废物, 其中属于危险废物的一般都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者送到广州市废弃 物安全处置中心安全填埋;而一般工业固废尽可能进行回收,回收不了的再送填 埋场填埋处置。6.7 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建议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厂区的园林绿化建设,二是 填埋场的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建设。 1、厂区园林绿化建设 厂区园林绿化在现有基础上进行。 建议厂区园林绿化结合厂区的改扩建工程 进行合理配套建设,主要绿化措施建议如下: (1)建设绿化植物防护带,在堆场、主要生产区、污水处理站等生产设施 处建设绿化植物防护带,起防风滞尘作用。 (2)绿化植物适宜选择本地物种,以适宜广州的气候变化。 (3)绿化植物选择枝繁叶茂高大的阔叶树种,可增加滞尘表面积,增加污 染防护能力。 2、填埋场生态保护 (1) 关闭或封场时,表面坡度一般不超过 33%,标高每升高 3~5m,需建造 一个台阶,台阶应有不小于 1m 的宽度、2%~3%的坡度和能经受暴雨冲刷 的强度; (2) 关闭或封场后, 仍需继续维护管理, 直到稳定为止, 以防止覆土层下沉 开 裂, 致使渗滤液量增加, 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体失稳而造成滑坡等事故; 为利于恢复植被,关闭时表面一般应覆一层天然土壤,其厚度视固体废物的 颗粒度大小和拟种植物种类确定。第七章 综合结论《广州市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 经过适当调整后可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有关规划一致;规划实施后广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 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均会降低;规划带来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在采取有 效的减缓措施后,本规划的实施环境可接受。
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 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简本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09 年 05 月第一章总论1.1 项目背景为促进广州市在全面谋划各行业发展的同时,注重规划好环保部门严格管理的 污染环节,将行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在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又实现污染物 排放的有效控制,张广宁市长在市环保局《关于尽快编制重点行业专项规划及其环 境影响报告书有关问题的请示》和市发改委《关于编制重点行业专项规划及相应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计划的请示》上作出批示。其中,将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 处置、危险废物 2 个行业专项规划及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列入编制内容。同时,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粤环[2005]43 号)也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列入“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方案。 据此,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委托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广 州市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 ,以加快推进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 年) ,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做了如 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 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 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 报告书,并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审批。未编写有关环境 影响报告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2005 年,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 号文)指出,“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 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 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作为审批规划的重要依据”。2006 年,国家环保 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06 年)(环办〔2006〕 》 109 号文)再次强调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必须认真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 一步明确了需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规划环评重点关注的内容、规划环评的审查程 序、规划环评收费标准等。 按以上规定, 《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在报送规划 审批机关审批之前,必须编制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为此,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于 2008 年 11 月通过招标的方式,确 定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进行《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接受委托后,组织有 关专业人员成立了课题组并遵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在仔细阅 》 读、研究了规划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环保要求,编制了 《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现提交报告 书简本给各位专家、有关单位,请您提出对《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 处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宝贵建议。1.2 评价目的(1) 基于区域的环境容量,论证规划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污 染物集中治理的规模、工艺、布局的合理性。 (2) 对规划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预测和评价,提出经济合理、环境可行、技术可靠的区域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对策 及措施。 (3) 对规划固废处置基地事故风险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风险事故应急预 案。 (4) 根据区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现状,向规划单位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调 整优化规划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的建议,以达到广州市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 化、无害化”目的,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与并重发展。1.3 评价内容和重点1、规划分析 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产业政策协调性分析。 2、环境敏感区域(点)调查 3、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4、资源承载力及环境容量分析 5、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6、公众参与1.4 评价范围和时段1、评价范围 《广州市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包括广 州市所有企事业单位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划地域范围包括广州市十个行政 区、两个县级市,总面积 7434.4 平方公里。本次评价中重点评价区域以规划发展区域为核心、并适当扩大到周边区域 5~10km 范围。各评价要素的评价范围见表 1-1。 表 1-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评价范围 基本评价范围 水环境 关键要素 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 噪声 生态 评价范围概述 广州市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为 7434.4km2 重点建设项目排水的主要受纳水体 重点项目建设区范围,并适当扩大到周边区域 5~10km 范 围; 重点项目建设区范围 重点项目建设区范围内的植被、土地使用功能的改变、产业 变化等2、评价时段 、 《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规划数据基准年为 2005 年,规划时限为 2006~2010 年。相应地,本次规划环评预测和评价的时段为 2006 年~2010 年。1.5 评价技术路线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及相关技术规范的 》 要求,确定评价技术路线,具体详见图 1-1。接受委托 签订合同编制 环评大纲规划概述及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敏感点及环境制 约因素零方案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评价目标规划方案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环境承载 力分析 环境容量分析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公众参与修改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废弃规划评价结论编写报告书实施监测与跟踪评价图 1-1评价技术路线示意图第二章 规划概述 规划概述2.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规划地域范围包括广州市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 番禺、南沙、萝岗十区和从化、增城两个县级市,总面积 7434.4 平方公里。 该专项规划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包括广州市所有企事业单位产生的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2.2 规划时限该专项规划数据基准年为 2005 年,规划时限为 2006~2010 年。2.3 规划理念和原则 规划理念和原则(1)全过程管理理念 (2)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3) “谁污染,谁治理”原则 (4)循环经济 (5)分类管理,突出重点 (6)可操作性原则2.4 规划目标到 2010 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 对工业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控管理的信息化目标,纳入监管企业的覆盖率达到 80%;引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得到全面贯彻,从源头减少作最终弃置的废 物量;通过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拓展一般工业固废的资源化途径,使得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 97%; 采纳先进技术和措施以处理需要最终弃置的 废物,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和安全处置居于全国领先水平,广州市各地区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和安全处置系统达到与其现代化城市要求相一致的水平。2.5 规划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布局 规划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布局(1)设施整改、整合或取消建议 设施整改、 对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并有较稳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来源,也已经取得经 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处置设施不够先进、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处置设施进行整改;区域雷同设施分布不均的处置设施进行整合。 对规模不大,难以有较稳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来源,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和社会效益不显著,处置设施不够先进、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不能达标、不符合当 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准》 (GB 18599-2001)要求的设施加以取消。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系统调整建议 该专项对原《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5~2015》工业固体废物集 中处置系统进行调整,分成水泥建材处置系统、汽车拆解系统、采石场处置三部 分进行论述。 ①水泥建材综合处置系统——利用区域性的大、中型转窑水泥厂、轻质墙体 材料厂等企业消纳利用冶炼废渣、粉煤灰和炉渣、一般污水污泥。形成工业固体 废物综合处置系统的主体。在环保部门协调、指引下统筹进行相关工作。 ②汽车拆解处置系统——利用区域性大型黑色金属冶炼企业-广州钢铁厂, 组建区域集中的定点汽车拆解处置系统。形成区域集中性、规范化、市场化运作 的废旧汽车定点拆解处置中心。 在政府环保部门协调、 指引下统筹进行相关工作。 远期考虑在南沙区等汽车行业集中的区域增加定点汽车拆解处置系统。 ③采石场处置系统——利用广州市众多的废弃采石场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对“广州市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定点规划”进行科学论证,并进行试点建 设。通过环境监测、环境验收等手段,确认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后,逐步推广。 (3)处置企业布局方案 处置企业布局方案 企业布局 专项规划对原《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5~2015》提出以市场运 作为主导,通过制定相关标准规范,选取具有一定实力与资质的企业承担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的任务,没有提出调整建议。采石场水泥建材汽车拆解番禺绿由图 2-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系统分布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系统分布图第三章 第三章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 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筛选流程如图 3-1 所示。规划方案国内外相似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的指标体系国内外与同一类型规划 相关的建设项目 EIA 指 标体系规划区域社会、 经济与完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指标体系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公众参与各类指标预测和评价 所需的基础信息目录指标筛选目录中基础信息的可 获取性识别本次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指标体系补充、收集基础资料否审查是(满足要求)规 划环境 影响评价 的 基本指标体系图 3-1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筛选流程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具体详见表 3-1。表 3-1 环境保护指标体系主题 评价指标 单位 到 2010 目标值 5.5 97 4 3 80 85 2 95 95 到 2020 目标值 4.5 98 目标值来源该专项规划 该专项规划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2001~2010) 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2005~2015) 该专项规划 该专项规划 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2005~2015)百万元工业生产总值一般工业固 t/百万元 体废物产生系数 综合利用率 总体增长率 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 达标处置率 监管企业覆盖率 处置设施服务覆盖率 污水厂污泥稳定化处置率 供水厂污泥处置率 废气达标排放率 评价区域主要空气污染物 平均浓度 废水处理率 水环境 达标排放率 评价区域主要水污染物平均浓度 噪声 区域噪声平均值(昼、夜) % % % % % % % % mg/m3 % % mg/L dB(A)70 80100达到GB3095-1996及 修改单的二级标准90 95100达到GB3095-1996及 修改单的二级标准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2005~20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及修改单的二级标准大气环境100 100Ⅳ类标准 昼间≤60,夜间≤50100 100Ⅳ类标准 昼间≤60,夜间≤5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Ⅱ、 Ⅲ、Ⅳ类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2008)2l类功能区标准GB3838-2002 中的Ⅱ、Ⅲ、 GB3838-2002 中的Ⅱ、Ⅲ、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企业覆盖率:指进行工业固废废物申报登记的企业数量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百分率。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体增长率:进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的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废物产生总量的年增长率。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服务覆盖率:规划建设的区域性集中处置设施对已申报登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覆盖百分率。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通过企业内部或企业间对废物进行资源性利用处理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占一般工业固废物产生总量的百分率。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007 年广州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二级水平,但是 SO2 和 NO2 在广州市 11 个监测点中均有个别监测点的环境空气质量超过了二级标准, 其中 SO2 在万顷沙 中学监测点超标,NO2 在市监测中心站超标,而 PM10 在广州市 11 个监测点全部 达标。 雄狮采石场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 SO2、NO2、TSP、PM10 四项监测指标均符 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总体而言,雄狮采 石场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3.3 水环境质量现状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区域附近的河流珠江西航道、 沙湾水道、东江北干流、流溪河(从化段)的水质情况属于轻度污染,有少数水 质指标未能达到相应功能区的标准,具体为: 珠江西航道水质类别为Ⅳ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粪大肠菌群,全河段为 有机物轻度污染。 沙湾水道水质类别为Ⅳ类,受粪大肠菌群轻度污染,全河段粪大肠菌群超过 功能用水要求。 东江北干流水质为Ⅲ类,除溶解氧和粪大肠菌群平均浓度符合Ⅲ类标准外, 其余各项水质指标平均浓度符合Ⅱ类标准,全河段水质良好。 流溪河(从化段)水质为Ⅲ类,除粪大肠菌群平均浓度符合Ⅲ类标准外,其 余各项水质指标平均浓度符合Ⅱ类标准,全河段水质良好。3.4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007 年广州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55.2dB(A),属轻度污染。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 46~70 dB(A)。 城区约一半面积声环境质 量达到 1 类区,约一半人口生活在 1 类区,城区约 90%面积声环境质量达到 1 类区和 2 类区,约 90%人口生活在 1 类区和 2 类区。 典型水泥企业(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越堡水泥有限公司)噪声现状监测 表明,各企业厂界、皮带廊沿线以及矿山边界所有测点的声级值均符合评价标准 2 类区的限值要求,水泥企业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雄狮采石场包括场址中部、进场道路、进场道路入口和场址西面树林,所有 监测点符合 2 类区标准。3.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规划处置固体废物的各企业的生态环境可分为工业区环境、农业环境、城郊 工业居住混合区环境、丘陵环境等类型。位于工业区环境、城郊工业居住混合区 环境的企业表现为人工园林绿化植物生态特征,位于农业环境的企业周边为农 田、鱼塘、果园等环境特征,丘陵环境表现为丘陵山地的马尾松群落人工林木和 人工复绿的美叶桉群落的人工生态环境特征。 大部分规划企业厂区及填埋场周边 的生态环境良好,少部分企业内的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一般,有待改善。 规划涉及企业的厂区、场址范围内及其周边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环境影响分析 第四章 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4.1 规划方案实施环境污染因素分析1、主要大气污染物 、 本规划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 ①冶炼废渣、粉煤灰作为水泥的混合材,与熟料共同粉磨掺和在水泥的生 产过程中排放粉尘。一般都采取各类收尘器进行降尘处理,因此水泥窑及水泥粉 磨站参与处置一般固废对其粉尘排放量的影响甚微。 ②利用废弃采石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填埋设备在填埋场工作面上的活 动产生扬尘、推土机和装载运输机废气以及填埋场废气; 2、主要水污染物 、 ①水泥企业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辅助生产废水。 废水主要污染物包 括 COD、BOD5、SS、氨氮等。水泥企业本身废水产生量不大,且多数企业可将 污水经处理后回用做其他用途, 因此水污染物排放量很小, 甚至可以做到零排放。 ②利用废弃采石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填埋场渗滤液、 清洗废水和办公 污水等。 3、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 ①水泥企业一般生产是连续的,设备运转也是连续的,因此其噪声昼夜变化 较小。水泥行业高噪声设备主要包括各种磨机、破碎机、空压机、风机、传送设 备等,其声级一般在 80105dB(A)之间。 ②填埋场填埋作业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78~90dB(A)) 、装载机 (80~85dB(A)) 还有鼓风机和引风机 ; (90~95dB(A)) 空压机 、 (80~90dB(A)) 、 各类泵(75~80dB(A))等。 4、固体废物 、 ①水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各种收尘设备收集的各类粉 尘,均可直接回收用做原料,因此一般无工业固废外排。 ②填埋场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4.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影响分析评价表明,本规划实施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水泥建材综合处置系统中主要水泥企业生产线排放污染物与规划前无明显变化, 不会对周围 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而采石场处置系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较小不会对周 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4.3 水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回用,水泥行业产生的污水基本可以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 生不良影响。 根据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利用废弃采石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 影响分析报告》中对水环境影响的预测与分析,项目外排污水对分水河的影响不 明显;而若项目废水不能达标排放,则会对分水河产生一定的影响。4.4 声环境影响评价本规划项目,所增噪声源不多,建设项目可通过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 施对大噪声设备进行治理,同时噪声设备需在厂区内合理布置,如此可将设备噪 声的影响范围控制在厂界附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4.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本规划构建水泥建材处置系统是依托广州市水泥建材企业进行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水泥建材企业不新增用地,不会破坏周围的动植物及 生态系统。 而利用废弃的雄鹰采石场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处置中心仅占用 该废弃采石场的废弃采石场场区,场区土地约 6 万平方米,场区用地性质仍为工 业用地,即由采石场的矿区工业用地变化为填埋处置中心的工业用地。该处置中 心的建设仅涉及的美叶桉、马尾松等人工林木及芒草、茅草、芒萁等草丛植物受 损,但对当地植物物种和植物群落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总体上规划的实施不会对 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4.6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水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直接回收用做原料, 因此一般无工 业固废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 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第五章 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5.1 规划目标合理性分析本规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完善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 有利于为广州 市迎接亚运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因此规划目标的实施具有持续性和行业发展的可 行性。同时,规划从总体上符合国家和省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 划,与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与产业政策基本相容,因此,从整体上看本规划是合 理合法的。但是本规划提出利用水泥建材系统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但是,由 于历史的原因,广州市的许多水泥厂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因此,建立水泥建 材系统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注意满足《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 水源保护规定的要求。同时,专项规划提出的在广州钢铁厂和远期在南沙区设立 定点汽车拆解处置系统也必须在国家、省、市经济贸易管理门部关于报废汽车回 收行业统一规划出台后,才能得到确认。5.2 清洁生产可达性分析根据广州水泥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水泥企业所在的环境特点, 建议广州水泥企 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实施目标为: 对于现有水泥企业: 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或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 水平,即成为清洁生产企业或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对于由现有企业改扩建的大中型粉磨站、 以及花都水泥熟料生产基地内改扩 建企业: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即成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雄狮固体废物填埋处置中心应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预处理、 填埋及后期的封场的全过程, 采用国内外先进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先进的填埋处 理工艺,采取先进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有效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 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和危害,最终实现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目标。5.3 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从整个广州市各区域允许纳污量计算结果来看,中心区、番禺区、南沙区和 增城市的允许纳污量较大,这主要与地区河流的流量、污染程度以及水体功能目 标有关。广州市北部地区河流由于处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因此河流允许纳污量相 对较小。而南部河网由于感潮网地区过境水及潮流较为丰富,且对水质目标要求不高,所以部分河段如西航道、前航道、后航道、黄埔航道、三枝香水道、虎门 水道、莲花山水道、洪奇沥等河段的允许纳污量相对较大。5.4 水环境容量分析本规划实施后,由于利用水泥建材系统、汽车拆解系统、采石场处置系统处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本无废水排放,因此,环境容量不会成为本规划实施的制 约因素。5.5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本规划实施后,由于利用水泥建材系统、汽车拆解系统、采石场处置系统处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本无 SO2 排放, 因此, 环境容量不会成为本规划实施的制 约因素。同时,对《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所规划 建设的综合利用项目或处置设施所在地而言, 这些项目的建设将使得污染物的排 放量可能在局部区域将有所增加;但由于规划建设的工程本身属环保项目,其建 设将明显改善广州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现状和环境形象, 可以使广州市的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状况转变得更加有序、 规范及合理地进行综合利用 和处置。从广州市整个大环境考虑,本规划建成后,通过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 理,可以有效减少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所产生二次产生的 水、气、声、渣污染。规划调整建议及主要环保措施 第六章 规划调整建议及主要环保措施6.1 规划调整建议(1)水泥建材综合处置系统 ) 利用水泥建材系统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既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又可减少 二次污染,从技术的角度是可行的。除冶炼废渣、粉煤灰和炉渣外,同时可考虑 利用工业、城市可燃废弃物,作为水泥工业的燃料。 但是, 由于历史的原因, 广州市的许多水泥厂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因此, 建立水泥建材系统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注意满足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 护条例》等水源保护规定的要求。 建议参与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企业布局要与《广州市水泥行业 2006~2010 年专项规划》相衔接,优化和确定参与固废处置的水泥企业。 (2)采石场处置系统 ) 利用广州市众多的废弃采石场处理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从技术上是可 行的,但其场址选址还必须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同时还 要充分考虑采石场区域社会各方关系的协调与利益的分配问题。 同时,建议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置场地按照《广东省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 》广州组团处置场在广州市太和镇兴丰选点建设。 (3)汽车拆解处置系统 ) 利用广钢环保搬迁契机在南沙组建区域集中的定点汽车拆解处置系统, 必须 在国家、省、市经济贸易管理门部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出台后,才能 得到确认。 目前,应该更多关注、明晰报废汽车拆解下来的废物流向问题。6.2 防护带设置建议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厂界 距居民集中区 500m 以外。6.3 大气污染减缓措施(1)参与固废处置的水泥企业在工艺设计上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环节,选择扬尘少的设备;粉状物料的输送采用螺旋输送机等密闭式输送设备,主 要卸料点均设置集尘罩, 利用尾气净化风机抽取含尘空气进入袋收尘器进行净化 处理后的废气经窑磨废气排气筒排放;粉状物料储存采用密闭圆库,散料堆场应 设置三面封闭的棚架,必要时设置密闭的堆放仓库,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的无组 织排放。 (2)填埋场的扬尘主要来自填埋作业时产生的垃圾扬尘和垃圾运输车辆行 驶时产生的扬尘。比较有效和可行的控制方法是在卸运的垃圾和场内道路(干土 路面)上喷洒少量水。 (3)贮存、处置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无组织排放要求。6.4 水污染减缓措施(1)总体上要求水泥企业污废水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后掺入设备冷却、地面 清洁、洒水降尘、绿化灌溉用水中全部回用,不外排。 (2)部分企业建成后若附近城市污水处理厂已可收集其污水,可考虑在取 得市政部门排水许可的条件下将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3)为减少埋场渗滤液的产生量,在填埋场四周设置排水沟,在填埋场土 堤外修建水坑,将雨水引出填埋场外,尽可能减少雨水进入填埋场内。 (4)填埋场在作业过程中对废弃物进行临时防雨覆盖,对作业面采用搭建 简易防雨棚进行防雨,而废物的填埋在雨季不作业,且降雨时有雨帽、防水帆布 和支撑的遮棚等措施防止雨水进入到废物中。 (5)贮存、处置场的渗滤液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方可排放。6.5 噪声污染减缓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下设置减振设施;部分设备加装消声器;强噪 声源车间均采用封闭式厂房,无法布置在厂房内的设置独立的隔声设施;6.6 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 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营企业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粉尘、炉渣、滤渣等固体废物, 其中属于危险废物的一般都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者送到广州市废弃 物安全处置中心安全填埋;而一般工业固废尽可能进行回收,回收不了的再送填 埋场填埋处置。6.7 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建议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厂区的园林绿化建设,二是 填埋场的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建设。 1、厂区园林绿化建设 厂区园林绿化在现有基础上进行。 建议厂区园林绿化结合厂区的改扩建工程 进行合理配套建设,主要绿化措施建议如下: (1)建设绿化植物防护带,在堆场、主要生产区、污水处理站等生产设施 处建设绿化植物防护带,起防风滞尘作用。 (2)绿化植物适宜选择本地物种,以适宜广州的气候变化。 (3)绿化植物选择枝繁叶茂高大的阔叶树种,可增加滞尘表面积,增加污 染防护能力。 2、填埋场生态保护 (1) 关闭或封场时,表面坡度一般不超过 33%,标高每升高 3~5m,需建造 一个台阶,台阶应有不小于 1m 的宽度、2%~3%的坡度和能经受暴雨冲刷 的强度; (2) 关闭或封场后, 仍需继续维护管理, 直到稳定为止, 以防止覆土层下沉 开 裂, 致使渗滤液量增加, 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体失稳而造成滑坡等事故; 为利于恢复植被,关闭时表面一般应覆一层天然土壤,其厚度视固体废物的 颗粒度大小和拟种植物种类确定。第七章 综合结论《广州市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 经过适当调整后可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有关规划一致;规划实施后广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 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均会降低;规划带来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在采取有 效的减缓措施后,本规划的实施环境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