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4日,清明节的早晨,在青城山后山,陈益芬老人为“9·26”车祸中死去的丈夫上坟烧纸,在墓碑旁哭得死去活来。 死者已逝。而逝者家属和伤者却都还要好好活着。然而,惨祸给他们内心带来的伤痕,却很难在短期内得以恢复。 杨博所在的公司,也经历了一段艰难困苦的协商赔偿之路。 死者家属的谅解 在都江堰王磊的家中,本刊记者见到了满头银发的陈益芬老人。 69岁的陈益芬和78岁的王帮煜,退休前都是岷江造林局职工,陈是医生,王是管理干部。两口子膝下一女俩儿,王磊是大儿子,女儿内退在家,二儿子在成都某大学教书。 老人不愿意接受采访,在和王磊交谈过程中,她听不下去,数次走进卧室,然后又走出来,坐在沙发上听,时不时地插几句话,并不断地劝阻本刊记者“不要采访了吧”,有时还会伸手阻止本刊记者记录,甚至要将记录纸拿走,但均被王磊制止。 车祸已过去半年多时间了,老人还没有从惨祸阴影中走出来。从与他们比较艰难的交流中,本刊记者了解到,王帮煜一米七四的个子,身体一直很好,从退休至车祸发生,“很少吃药,只是血压偏高一些”。老两口儿一直自己过,“母亲身体不太好,父亲很会照顾母亲,买菜、做饭基本都是父亲的事儿。”王磊说。 陈益芬忘不了,每次过马路“都是他牵着我的手”,她单独到市场买菜时他总是提醒她“一定要走斑马线,不要抢时间”。她和儿女们想不通,老人走路如此谨小慎微,怎么会遭遇车祸?而且是与亲人阴阳两隔的车祸! 陈益芬和王帮煜在成都小儿子家已经住了一些日子。那一天,和往常一样,吃过午饭后,王帮煜到户外溜达一下,身体不好的陈益芬则在家里睡午觉。 王帮煜每天午饭后都出去转一转,没想到那天却再也没有回来。以往他都是溜达个把小时就回家。但那天晚上都6点多了,人还没有回来,陈益芬有点儿心慌,到门口看了几次,仍不见人影儿。这时候,女儿打来电话:“老汉儿出车祸了!” 陈益芬到了医院,看到的是老伴儿的尸体,当即便昏死过去。王磊和妹妹王静从都江堰赶到成都,在医院太平间,兄妹俩和母亲抱头痛哭,“父亲胸部、脚上的肉都掉了,人都变形了,这惨景,无论谁看了,都要落泪”。 “他总是提醒我们,走路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要闯红灯,一定要走斑马线”,陈益芬说,“没想到,遇到一场车祸,他话都没说一句,就走了,太突然,太可惜!” 这位老人至今也没走出车祸阴影,精神恍惚,总觉得老伴儿“没走”。“她经常把我当成我老汉儿,我喊她‘妈’,她才醒过神来!”王磊擦了一把眼泪。 “杨博为啥子两次加速?”老人念叨说,“药家鑫把人撞伤后,又把伤者捅死了。现在,驾驶员有个恶习,撞伤不如撞死,他是不是有这个心思?” 在法庭上播放车祸视频时,因为受不了刺激,陈益芬哭着离开庭审现场。其家人也多次情绪失控,痛斥被告人杨博,请求法院对其依法严惩。 2011年10月29日,王磊代表死者家属作为乙方,和甲方吉马公司签订协议,并向甲方出具谅解书,谅解杨博的违法行为,不追究杨博的刑事责任。这份谅解书也交到了法院。 王磊说:“杨博还年轻,判刑太重的话,他这辈子就完了。人死不能复生。在赔偿方面,公司很负责任。”陈益芬补充道:“我家人也都很仁慈。”但是,该案开庭时,他们又强烈要求法院依法严惩杨博,并递交了书面说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故?王磊解释说,主要是杨父杨长安态度极不友好。孙伟铭醉驾一案,孙的亲人积极主动,但杨长安不配合。 如今,王磊将母亲接到自己家中生活,他不想让母亲单独居住在两位老人共同生活多年的房子里,“那里到处都是父亲的影子,我们当子女的,不想再让母亲发生任何不测”。 伤者对肇事者的谅解 “9·26”车祸还撞伤了另外4个人:行人赵文玲,女,48岁,出纳员,左下肢皮肤裂伤、车祸伤;卖板栗的彭荣,男,26岁,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左尺骨茎突撕脱性骨折;在站台等车的郭逵,男,78岁,退休干部,脑挫伤、头皮血肿、左侧胫、腓骨骨折,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骑自行车的王莉莉(化名),女,23岁,川大在读研究生,左内后踝骨折、左腓骨中下段骨折、左膝前皮肤挫裂伤、全身多处皮肤擦伤,法医鉴定为轻伤。 杨博的表姐杨梅介绍,杨父在家用山药、当归炖好土鸡汤,她和杨父、杨博的妻子黄丽玫一起到医院看望郭逵,“老人反过来劝我们想开点儿”。 郭逵系湖南长沙中南大学教授,退休后这些年和老伴儿到成都儿女家安享晚年,不料遇此横祸。郭逵曾对黄丽玫说:“你老公惹的事,与家属无关。”这位曾经“命悬一线”的老人认为,不要想太多,不要太纠缠,否则会生气,会影响心情。郭逵没让杨家赔偿分文,住了两个月院,如今在家休养,日子平静如水。 彭荣是南充人,在成都靠卖板栗为生。“人心都是肉长的,杨家那么惨,也不容易。”他说。现在,他的手腕稍微一用力“还是很痛”。赵文玲伤情较轻,也原谅了他们:“他们家庭经济情况不好,不想再给他们添麻烦。” 王莉莉受伤住院后,爸爸从眉山赶来护理。这位父亲说,他女儿住院后,黄丽玫多次看望,留下电话说可以随时找她,“多有人情味儿”。到现在小两口儿还没办喜事,很不容易。杨博犯了错,有悔过之心。他单位很好,积极赔偿。“我们原谅杨博,希望法院轻判一点儿”。 杨家对彭荣、赵文玲、王莉莉的赔偿数额分别为1200元、1800元、5000元,郭逵分文未赔。这四位伤者对杨博的行为予以谅解,并从法院撤回了赔偿诉求,杨家对他们十分感激。 肇事者单位主动赔偿 杨博所在单位吉马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李先生从始至终参与了这场车祸的善后事宜,总共赔偿了六七十万元,“协商赔偿和谅解过程却非常艰难”。 9月26日案发当日,吉马公司立即派出几批人,带着现金,安排伤者住院。 9月27日,获知死者家属电话后,李先生等人立即赶到成都中医院太平间,“当时他们几十号人,情绪比较激动”。应死者家属要求,在附近一家宾馆,公司为他们开了房间。 9月28日,死者遗体转到了殡仪馆后,家属要求住四星级宾馆,双方商量后决定先住一晚,次日再换价格合适的宾馆。公司在永丰路长盛帝都国际酒店为他们安排了8个房间。但是,到了第二天,死者家属却不愿意更换酒店,并向公司提出了250万元的赔偿要求。因与赔偿标准相差太远,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9月30日,公司两位工作人员开始找价位合适的宾馆,并通知死者家属,“他们却围住我同事不让走,折腾了几个小时,最后闹到派出所,他们才换了宾馆”。 10月8日,国庆节假期后第一天,李先生来到成都市交警一分局,对“冷静了一些”的死者家属说250万元赔偿不合理,“他们又提出了80万元的赔偿”。 10月9日,李先生和公司老总一起,在交警一分局和死者家属协商,表示愿意拿出20万元赔偿金被拒绝,“对方提出赔偿75万元”。赔偿数额差距太大,公司的律师和他们也没谈下来,“他们的情绪越来越大”。 死者家属来到公司,“堵住公司大门,不让我们上班”。李先生说,后来,他们又闹了一次,“我们报警后,经过多方劝阻,他们才回去了”。 最后,公司和死者家属商定:公司出丧葬费,先火化遗体,再谈赔偿问题。 10月26日,王帮煜遗体火化。 遗体火化后,公司租了一辆中巴车,派人将骨灰送到青城山后山,骨灰下葬后又把死者家属分别送到都江堰、成都的家中。 10月27日,王磊及其弟弟等亲属来到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李先生表示,可以杨博家属名义赔付,“王磊等人不同意,说只要和公司达成协议,也不想杨博怎么样,毕竟他还年轻,他们愿意出具谅解书”。 10月28日,双方协商一致,并打印了赔偿《协议书》。 该协议约定:甲方(吉马公司)赔偿乙方(死者家属)人民币27万元,该款项包含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等所有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款项,但不包含本协议达成前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乙方在收取上述款项的同时,应向甲方出具谅解书,谅解杨博的违法行为…… 10月29日上午,公司在衣冠庙建设银行取出27万元现金,交给死者家属,王磊代表死者家属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此时,他们却不同意出具谅解书了,要求杨家给付2万元赔偿,才愿意原谅杨博,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先生说,在场的杨博的父亲和杨博的妻子一下蒙了,杨家实在拿不出2万元,“最后,他们同意1万元”。 “我们借公司5000元,借两位邻居各2500元,才凑够这1万元,就差跪下求他们了。”救儿心切的杨长安向本刊记者讲这话时,眼泪在他眼窝里转。 拿到这1万元,王磊代表死者家属当场书写了一份《谅解书》。 《谅解书》内容是:“通过自愿协商,达成了赔偿协议,现杨博家属与车主方吉马公司已向我受害方支付了赔偿金。因此,我们对杨博的过失违法行为也能够谅解,并恳请司法机关不追究杨博的刑事责任。”
2012年4月4日,清明节的早晨,在青城山后山,陈益芬老人为“9·26”车祸中死去的丈夫上坟烧纸,在墓碑旁哭得死去活来。 死者已逝。而逝者家属和伤者却都还要好好活着。然而,惨祸给他们内心带来的伤痕,却很难在短期内得以恢复。 杨博所在的公司,也经历了一段艰难困苦的协商赔偿之路。 死者家属的谅解 在都江堰王磊的家中,本刊记者见到了满头银发的陈益芬老人。 69岁的陈益芬和78岁的王帮煜,退休前都是岷江造林局职工,陈是医生,王是管理干部。两口子膝下一女俩儿,王磊是大儿子,女儿内退在家,二儿子在成都某大学教书。 老人不愿意接受采访,在和王磊交谈过程中,她听不下去,数次走进卧室,然后又走出来,坐在沙发上听,时不时地插几句话,并不断地劝阻本刊记者“不要采访了吧”,有时还会伸手阻止本刊记者记录,甚至要将记录纸拿走,但均被王磊制止。 车祸已过去半年多时间了,老人还没有从惨祸阴影中走出来。从与他们比较艰难的交流中,本刊记者了解到,王帮煜一米七四的个子,身体一直很好,从退休至车祸发生,“很少吃药,只是血压偏高一些”。老两口儿一直自己过,“母亲身体不太好,父亲很会照顾母亲,买菜、做饭基本都是父亲的事儿。”王磊说。 陈益芬忘不了,每次过马路“都是他牵着我的手”,她单独到市场买菜时他总是提醒她“一定要走斑马线,不要抢时间”。她和儿女们想不通,老人走路如此谨小慎微,怎么会遭遇车祸?而且是与亲人阴阳两隔的车祸! 陈益芬和王帮煜在成都小儿子家已经住了一些日子。那一天,和往常一样,吃过午饭后,王帮煜到户外溜达一下,身体不好的陈益芬则在家里睡午觉。 王帮煜每天午饭后都出去转一转,没想到那天却再也没有回来。以往他都是溜达个把小时就回家。但那天晚上都6点多了,人还没有回来,陈益芬有点儿心慌,到门口看了几次,仍不见人影儿。这时候,女儿打来电话:“老汉儿出车祸了!” 陈益芬到了医院,看到的是老伴儿的尸体,当即便昏死过去。王磊和妹妹王静从都江堰赶到成都,在医院太平间,兄妹俩和母亲抱头痛哭,“父亲胸部、脚上的肉都掉了,人都变形了,这惨景,无论谁看了,都要落泪”。 “他总是提醒我们,走路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要闯红灯,一定要走斑马线”,陈益芬说,“没想到,遇到一场车祸,他话都没说一句,就走了,太突然,太可惜!” 这位老人至今也没走出车祸阴影,精神恍惚,总觉得老伴儿“没走”。“她经常把我当成我老汉儿,我喊她‘妈’,她才醒过神来!”王磊擦了一把眼泪。 “杨博为啥子两次加速?”老人念叨说,“药家鑫把人撞伤后,又把伤者捅死了。现在,驾驶员有个恶习,撞伤不如撞死,他是不是有这个心思?” 在法庭上播放车祸视频时,因为受不了刺激,陈益芬哭着离开庭审现场。其家人也多次情绪失控,痛斥被告人杨博,请求法院对其依法严惩。 2011年10月29日,王磊代表死者家属作为乙方,和甲方吉马公司签订协议,并向甲方出具谅解书,谅解杨博的违法行为,不追究杨博的刑事责任。这份谅解书也交到了法院。 王磊说:“杨博还年轻,判刑太重的话,他这辈子就完了。人死不能复生。在赔偿方面,公司很负责任。”陈益芬补充道:“我家人也都很仁慈。”但是,该案开庭时,他们又强烈要求法院依法严惩杨博,并递交了书面说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故?王磊解释说,主要是杨父杨长安态度极不友好。孙伟铭醉驾一案,孙的亲人积极主动,但杨长安不配合。 如今,王磊将母亲接到自己家中生活,他不想让母亲单独居住在两位老人共同生活多年的房子里,“那里到处都是父亲的影子,我们当子女的,不想再让母亲发生任何不测”。 伤者对肇事者的谅解 “9·26”车祸还撞伤了另外4个人:行人赵文玲,女,48岁,出纳员,左下肢皮肤裂伤、车祸伤;卖板栗的彭荣,男,26岁,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左尺骨茎突撕脱性骨折;在站台等车的郭逵,男,78岁,退休干部,脑挫伤、头皮血肿、左侧胫、腓骨骨折,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骑自行车的王莉莉(化名),女,23岁,川大在读研究生,左内后踝骨折、左腓骨中下段骨折、左膝前皮肤挫裂伤、全身多处皮肤擦伤,法医鉴定为轻伤。 杨博的表姐杨梅介绍,杨父在家用山药、当归炖好土鸡汤,她和杨父、杨博的妻子黄丽玫一起到医院看望郭逵,“老人反过来劝我们想开点儿”。 郭逵系湖南长沙中南大学教授,退休后这些年和老伴儿到成都儿女家安享晚年,不料遇此横祸。郭逵曾对黄丽玫说:“你老公惹的事,与家属无关。”这位曾经“命悬一线”的老人认为,不要想太多,不要太纠缠,否则会生气,会影响心情。郭逵没让杨家赔偿分文,住了两个月院,如今在家休养,日子平静如水。 彭荣是南充人,在成都靠卖板栗为生。“人心都是肉长的,杨家那么惨,也不容易。”他说。现在,他的手腕稍微一用力“还是很痛”。赵文玲伤情较轻,也原谅了他们:“他们家庭经济情况不好,不想再给他们添麻烦。” 王莉莉受伤住院后,爸爸从眉山赶来护理。这位父亲说,他女儿住院后,黄丽玫多次看望,留下电话说可以随时找她,“多有人情味儿”。到现在小两口儿还没办喜事,很不容易。杨博犯了错,有悔过之心。他单位很好,积极赔偿。“我们原谅杨博,希望法院轻判一点儿”。 杨家对彭荣、赵文玲、王莉莉的赔偿数额分别为1200元、1800元、5000元,郭逵分文未赔。这四位伤者对杨博的行为予以谅解,并从法院撤回了赔偿诉求,杨家对他们十分感激。 肇事者单位主动赔偿 杨博所在单位吉马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李先生从始至终参与了这场车祸的善后事宜,总共赔偿了六七十万元,“协商赔偿和谅解过程却非常艰难”。 9月26日案发当日,吉马公司立即派出几批人,带着现金,安排伤者住院。 9月27日,获知死者家属电话后,李先生等人立即赶到成都中医院太平间,“当时他们几十号人,情绪比较激动”。应死者家属要求,在附近一家宾馆,公司为他们开了房间。 9月28日,死者遗体转到了殡仪馆后,家属要求住四星级宾馆,双方商量后决定先住一晚,次日再换价格合适的宾馆。公司在永丰路长盛帝都国际酒店为他们安排了8个房间。但是,到了第二天,死者家属却不愿意更换酒店,并向公司提出了250万元的赔偿要求。因与赔偿标准相差太远,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9月30日,公司两位工作人员开始找价位合适的宾馆,并通知死者家属,“他们却围住我同事不让走,折腾了几个小时,最后闹到派出所,他们才换了宾馆”。 10月8日,国庆节假期后第一天,李先生来到成都市交警一分局,对“冷静了一些”的死者家属说250万元赔偿不合理,“他们又提出了80万元的赔偿”。 10月9日,李先生和公司老总一起,在交警一分局和死者家属协商,表示愿意拿出20万元赔偿金被拒绝,“对方提出赔偿75万元”。赔偿数额差距太大,公司的律师和他们也没谈下来,“他们的情绪越来越大”。 死者家属来到公司,“堵住公司大门,不让我们上班”。李先生说,后来,他们又闹了一次,“我们报警后,经过多方劝阻,他们才回去了”。 最后,公司和死者家属商定:公司出丧葬费,先火化遗体,再谈赔偿问题。 10月26日,王帮煜遗体火化。 遗体火化后,公司租了一辆中巴车,派人将骨灰送到青城山后山,骨灰下葬后又把死者家属分别送到都江堰、成都的家中。 10月27日,王磊及其弟弟等亲属来到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李先生表示,可以杨博家属名义赔付,“王磊等人不同意,说只要和公司达成协议,也不想杨博怎么样,毕竟他还年轻,他们愿意出具谅解书”。 10月28日,双方协商一致,并打印了赔偿《协议书》。 该协议约定:甲方(吉马公司)赔偿乙方(死者家属)人民币27万元,该款项包含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等所有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款项,但不包含本协议达成前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乙方在收取上述款项的同时,应向甲方出具谅解书,谅解杨博的违法行为…… 10月29日上午,公司在衣冠庙建设银行取出27万元现金,交给死者家属,王磊代表死者家属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此时,他们却不同意出具谅解书了,要求杨家给付2万元赔偿,才愿意原谅杨博,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先生说,在场的杨博的父亲和杨博的妻子一下蒙了,杨家实在拿不出2万元,“最后,他们同意1万元”。 “我们借公司5000元,借两位邻居各2500元,才凑够这1万元,就差跪下求他们了。”救儿心切的杨长安向本刊记者讲这话时,眼泪在他眼窝里转。 拿到这1万元,王磊代表死者家属当场书写了一份《谅解书》。 《谅解书》内容是:“通过自愿协商,达成了赔偿协议,现杨博家属与车主方吉马公司已向我受害方支付了赔偿金。因此,我们对杨博的过失违法行为也能够谅解,并恳请司法机关不追究杨博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