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第一条 为了实现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采购发放,本公司凡涉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事宜,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按其使用功能分类:
(一)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服装类:普通工作服、夏季工作服、帆布工作服、白大褂、防静电净化服、半灭菌净化服、全无菌净化服;
鞋类:解放鞋、绝缘鞋、劳保皮鞋、雨鞋;
手套类:汗布手套、纱手套、浸塑手套、电焊手套; 口罩类:纱布口罩、绸布口罩; 防毒面具类:防毒面具、防毒口罩; 安全帽。
(二)劳动健康保护用品 服装类:雨衣、雨裤、棉大衣; 卫生用品类:洗衣粉。 第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订的原则是从各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出发,在爱护、节约的前提下够用,避免过量浪费和挪作它用。
(二)透明皂、毛巾等卫生用品列入福利发放。车间、部门领用洗衣粉要严格控制、避免浪费。
(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制造部负责制订,经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四)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每年调整一次,逐步完善合理。 第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加发审批
电工、焊工、机修工如参加重大安装工程,某种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不够用时,由设备科按实际需要申报,经制造部部长审核后,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加发;
质量部、研究所劳动防护用品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时,由各部门如实申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加发;
其它车间部门确实需要增加劳保用品的,由各车间部门申报,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酌情加发。 第六条 公用劳动防护用品
按标准发给车间、班组或岗位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所用车间、班组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使集体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既做好维护保养、又节约使用。
第七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
1、制造部根据各车间、部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到期和需新领的人员情况,对各车间、部门的劳保用品需要数量和规格进行综合,每季度申报一次;
2、仓库管理员对制造部提出的数量和规格,结合库存量后向供应部申报采购规格和数量。
第八条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间
规定按月发放的,于当月1~5日发放;规定按季发放的,在每季的第二个月1~15日发放。
第九条 员工上岗操作,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犯者按厂规厂纪处罚。发生工伤事故若与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则作为责任工伤处理。
员工不得穿破烂、脏污工作服上班。每查到一次,违犯者和部门负责人各罚款50元。
第十条 劳动防护用品超标准领用时,超标准领用部分,按成本的70%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 员工离开公司,或调到无劳动防护用品岗位工作时,根据未到规定的期限按比例扣款。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制造部、办公室修订,制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颁布,二00六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安全帽发放范围由制造部负责确定,安全帽每年每人1顶,以旧换新。 (一)车间拉料工
工作服每年2套,雨鞋雨衣雨裤每年1套,解放鞋每年3双,浸塑手套每个月1双,单胶围裙、手袖套每年2套。
(二)电工:
纱手套每月1双,工作服每年2套,绝缘鞋每年2双;值班电工每班次每月电池2对,跟班电工棉大衣每七年1件。
(三)电(气)焊工(包括机修工、车工):
工作服每年2套,电焊手套每月1双,纱手套每月1双,劳保皮鞋每年2双,雨鞋每二年1双,跟班机修工棉大衣每七年1件;车工工作服每年2套,纱手套每月3双。
(四)驾驶员(包括叉车驾驶员):
雨衣雨鞋每二年1套;叉车驾驶员工作服每年2套。 (五)冷冻操作工:
工作服每年2套,浸塑手套每季度1双,雨鞋每二年1双,棉大衣每七年1件;工段长另加纱手套每月1双。
(六)仓库送料工、勤杂工: 仓库防毒面具公用四个,以旧换新。
工作服每年2套,防毒口罩每年2个,浸塑手套每月2双,纱手套每月2双,单胶围裙、手袖套每年2套,雨鞋雨衣每年1套,解放鞋每季度1双。
(七)花木工:
雨鞋雨衣每年1套,工作服每年2套,解放鞋每年1双,手袖套每半年1副。
(八)清洁工:
解放鞋每年1双,工作服每年2套,雨鞋雨衣每二年1套,浸塑手套每半年1双。
(九)木匠: 工作服每年2套。
(十)食堂人员:
白工作服每年2套,围裙每半年1套,半统雨鞋每二年1套。(小餐厅服务员统一制作工作服)。
(十一)质量部:
白大褂每年2件;公用浸塑手套每年12双,公用无菌工作服每年2套,公用医用乳胶手套每季度10双,公用无菌用鞋每二年4双;到洁净室内取样人员无菌用鞋每二年1双,QC人员纱布手套每季度1双。
(十二)研究所、技术部:
研究所公用防毒面具4个,技术部公用防毒面具2个。
白大褂每年2件,浸塑手套每半年1双,黑色橡胶手套每半年1双,防毒口罩每年1个。
(十三) 仓库管理员:
工作服每年2套,化学原料仓库浸塑手套每季度1双。 (十四)科室、医务室、门卫:
医务室白大褂每年1件,门卫棉大衣每七年1件;直接要到生产线工作的科室人员工作服每年2套,其他劳保参照生产车间执行;合成车间办公室人员每二月1双浸塑手套、每二月1双纱手套;倒班门卫每班次每月电池3对。
(十五)化学合成工:
工作服每年2套,棉大衣每七年1件(合成一车间溴化岗位每三年1件),浸塑手套(或橡胶手套)每月1双(浸塑手套由车间负责调剂使用);特殊岗位另行规定。
(十六)环保处理工:
工作服每年2套,棉大衣每七年1件,浸塑手套每月1双,雨鞋雨衣每人每三年1套;焚烧炉人员另增加纱手套每月1双,防毒口罩每年2个。
(十七)合成特殊岗位增减防护用品规定:
1、离心工:单胶围裙每年2套,雨鞋每年1双,手袖套每季度1双。 2、合成一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溴化岗位:公用雨鞋每年2双,公用雨裤每年3套,防毒面具每人每年1只,滤毒罐以旧换新,防毒口罩每人每年2只,浸塑手套每月2双,纱手套每月1双。
异构化岗位:有机眼罩二个月1副,浸塑手套每月2双,纱手套每月1双。
成品烘干粉碎岗位:34cm橡胶手套每月1双。 3、合成二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制酚岗位:浸塑手套每月1双,纱手套每月2双,34cm橡胶手套每月2双。
醚化岗位:浸塑手套每月1双,纱手套每月2双,洗渣:55cm橡胶手套每月1双。
酸解岗位:公用防毒面具每年3只,滤毒罐以旧换新。 成品离心岗位:人员55cm橡胶手套每月1双。 4、合成三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成品烘干粉碎岗位:55cm橡胶手套每月1双。 5、合成五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除氢化岗位、酮酸岗位:浸塑手套每二个月1双。 6、合成六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除酰化岗位:浸塑手套每二个月1双。
头孢他美酯精烘包岗位:34cm橡胶手套每月1双。 7、合成七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氯化岗位:公用防毒面具每年2只。 一工段甲基化岗位:雨鞋每年1双。 精烘包岗位:34cm橡胶手套每月1双。 8、合成八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制酸岗位:公用防毒面具每年4只。 丁内酯岗位:公用防毒面具每年4只。 9、合成九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氰化岗位:公用防毒面具每年4只。 氢化岗位:公用防毒面具每年2只。 粗品岗位:公用防毒面具每年2只。 除腈化岗位:浸塑手套每二个月1双。 10、合成十一车间:
除一区一工段浸塑手套每二个月1双。
一区:公用单胶围裙每年4套,公用雨鞋每年2双,公用雨裤每年3套。 一、二道:防毒面具每人每年1只,滤毒罐以旧换新,防毒口罩每人每年2只。
三、四道:防毒口罩每人每年2只。
二、三区:防毒面具公用各2套,防毒口罩每人每年2只。 11、合成十二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十七)原料药车间精制工、烘干工、包装工:
白工作服、工作帽每年2套,白球鞋每年2双,普通工作服每年1套,卫生口罩每月2只,医用乳胶手套混批、包装工每人每月2双。
(十八)固体口服制剂车间(包括制剂车间机修工)
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每年2套,其它劳保见下表(2)。(各种手套由车间负责调剂使用。如工作需要确需增加时,报生产副总批准领用)。
(十九)冻干、口服液车间(包括本车间机修工)劳保见下表(3)。 (二十)洗衣粉领用由车间、部门负责人上报分管领导审批,不得超过规定数量,见表(1)。
(二十一)备注
1、新建扩建车间劳保另定,有兼职工种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再重复发放。
2、未列入工种参照条件相接近的工种,经制造部审批执行。
3、车间负责调剂的手套等防护用品,仓库根据车间当月人数按规定发放。
表1:洗衣粉领用量(单位:袋)
表2:制剂车间劳保用品补充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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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冻干、口服液车间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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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第一条 为了实现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采购发放,本公司凡涉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事宜,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按其使用功能分类:
(一)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服装类:普通工作服、夏季工作服、帆布工作服、白大褂、防静电净化服、半灭菌净化服、全无菌净化服;
鞋类:解放鞋、绝缘鞋、劳保皮鞋、雨鞋;
手套类:汗布手套、纱手套、浸塑手套、电焊手套; 口罩类:纱布口罩、绸布口罩; 防毒面具类:防毒面具、防毒口罩; 安全帽。
(二)劳动健康保护用品 服装类:雨衣、雨裤、棉大衣; 卫生用品类:洗衣粉。 第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订的原则是从各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出发,在爱护、节约的前提下够用,避免过量浪费和挪作它用。
(二)透明皂、毛巾等卫生用品列入福利发放。车间、部门领用洗衣粉要严格控制、避免浪费。
(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制造部负责制订,经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四)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每年调整一次,逐步完善合理。 第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加发审批
电工、焊工、机修工如参加重大安装工程,某种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不够用时,由设备科按实际需要申报,经制造部部长审核后,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加发;
质量部、研究所劳动防护用品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时,由各部门如实申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加发;
其它车间部门确实需要增加劳保用品的,由各车间部门申报,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酌情加发。 第六条 公用劳动防护用品
按标准发给车间、班组或岗位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所用车间、班组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使集体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既做好维护保养、又节约使用。
第七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
1、制造部根据各车间、部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到期和需新领的人员情况,对各车间、部门的劳保用品需要数量和规格进行综合,每季度申报一次;
2、仓库管理员对制造部提出的数量和规格,结合库存量后向供应部申报采购规格和数量。
第八条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间
规定按月发放的,于当月1~5日发放;规定按季发放的,在每季的第二个月1~15日发放。
第九条 员工上岗操作,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犯者按厂规厂纪处罚。发生工伤事故若与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则作为责任工伤处理。
员工不得穿破烂、脏污工作服上班。每查到一次,违犯者和部门负责人各罚款50元。
第十条 劳动防护用品超标准领用时,超标准领用部分,按成本的70%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 员工离开公司,或调到无劳动防护用品岗位工作时,根据未到规定的期限按比例扣款。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制造部、办公室修订,制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颁布,二00六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安全帽发放范围由制造部负责确定,安全帽每年每人1顶,以旧换新。 (一)车间拉料工
工作服每年2套,雨鞋雨衣雨裤每年1套,解放鞋每年3双,浸塑手套每个月1双,单胶围裙、手袖套每年2套。
(二)电工:
纱手套每月1双,工作服每年2套,绝缘鞋每年2双;值班电工每班次每月电池2对,跟班电工棉大衣每七年1件。
(三)电(气)焊工(包括机修工、车工):
工作服每年2套,电焊手套每月1双,纱手套每月1双,劳保皮鞋每年2双,雨鞋每二年1双,跟班机修工棉大衣每七年1件;车工工作服每年2套,纱手套每月3双。
(四)驾驶员(包括叉车驾驶员):
雨衣雨鞋每二年1套;叉车驾驶员工作服每年2套。 (五)冷冻操作工:
工作服每年2套,浸塑手套每季度1双,雨鞋每二年1双,棉大衣每七年1件;工段长另加纱手套每月1双。
(六)仓库送料工、勤杂工: 仓库防毒面具公用四个,以旧换新。
工作服每年2套,防毒口罩每年2个,浸塑手套每月2双,纱手套每月2双,单胶围裙、手袖套每年2套,雨鞋雨衣每年1套,解放鞋每季度1双。
(七)花木工:
雨鞋雨衣每年1套,工作服每年2套,解放鞋每年1双,手袖套每半年1副。
(八)清洁工:
解放鞋每年1双,工作服每年2套,雨鞋雨衣每二年1套,浸塑手套每半年1双。
(九)木匠: 工作服每年2套。
(十)食堂人员:
白工作服每年2套,围裙每半年1套,半统雨鞋每二年1套。(小餐厅服务员统一制作工作服)。
(十一)质量部:
白大褂每年2件;公用浸塑手套每年12双,公用无菌工作服每年2套,公用医用乳胶手套每季度10双,公用无菌用鞋每二年4双;到洁净室内取样人员无菌用鞋每二年1双,QC人员纱布手套每季度1双。
(十二)研究所、技术部:
研究所公用防毒面具4个,技术部公用防毒面具2个。
白大褂每年2件,浸塑手套每半年1双,黑色橡胶手套每半年1双,防毒口罩每年1个。
(十三) 仓库管理员:
工作服每年2套,化学原料仓库浸塑手套每季度1双。 (十四)科室、医务室、门卫:
医务室白大褂每年1件,门卫棉大衣每七年1件;直接要到生产线工作的科室人员工作服每年2套,其他劳保参照生产车间执行;合成车间办公室人员每二月1双浸塑手套、每二月1双纱手套;倒班门卫每班次每月电池3对。
(十五)化学合成工:
工作服每年2套,棉大衣每七年1件(合成一车间溴化岗位每三年1件),浸塑手套(或橡胶手套)每月1双(浸塑手套由车间负责调剂使用);特殊岗位另行规定。
(十六)环保处理工:
工作服每年2套,棉大衣每七年1件,浸塑手套每月1双,雨鞋雨衣每人每三年1套;焚烧炉人员另增加纱手套每月1双,防毒口罩每年2个。
(十七)合成特殊岗位增减防护用品规定:
1、离心工:单胶围裙每年2套,雨鞋每年1双,手袖套每季度1双。 2、合成一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溴化岗位:公用雨鞋每年2双,公用雨裤每年3套,防毒面具每人每年1只,滤毒罐以旧换新,防毒口罩每人每年2只,浸塑手套每月2双,纱手套每月1双。
异构化岗位:有机眼罩二个月1副,浸塑手套每月2双,纱手套每月1双。
成品烘干粉碎岗位:34cm橡胶手套每月1双。 3、合成二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制酚岗位:浸塑手套每月1双,纱手套每月2双,34cm橡胶手套每月2双。
醚化岗位:浸塑手套每月1双,纱手套每月2双,洗渣:55cm橡胶手套每月1双。
酸解岗位:公用防毒面具每年3只,滤毒罐以旧换新。 成品离心岗位:人员55cm橡胶手套每月1双。 4、合成三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成品烘干粉碎岗位:55cm橡胶手套每月1双。 5、合成五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除氢化岗位、酮酸岗位:浸塑手套每二个月1双。 6、合成六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除酰化岗位:浸塑手套每二个月1双。
头孢他美酯精烘包岗位:34cm橡胶手套每月1双。 7、合成七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氯化岗位:公用防毒面具每年2只。 一工段甲基化岗位:雨鞋每年1双。 精烘包岗位:34cm橡胶手套每月1双。 8、合成八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制酸岗位:公用防毒面具每年4只。 丁内酯岗位:公用防毒面具每年4只。 9、合成九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氰化岗位:公用防毒面具每年4只。 氢化岗位:公用防毒面具每年2只。 粗品岗位:公用防毒面具每年2只。 除腈化岗位:浸塑手套每二个月1双。 10、合成十一车间:
除一区一工段浸塑手套每二个月1双。
一区:公用单胶围裙每年4套,公用雨鞋每年2双,公用雨裤每年3套。 一、二道:防毒面具每人每年1只,滤毒罐以旧换新,防毒口罩每人每年2只。
三、四道:防毒口罩每人每年2只。
二、三区:防毒面具公用各2套,防毒口罩每人每年2只。 11、合成十二车间: 防毒口罩每人每年1只。
(十七)原料药车间精制工、烘干工、包装工:
白工作服、工作帽每年2套,白球鞋每年2双,普通工作服每年1套,卫生口罩每月2只,医用乳胶手套混批、包装工每人每月2双。
(十八)固体口服制剂车间(包括制剂车间机修工)
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每年2套,其它劳保见下表(2)。(各种手套由车间负责调剂使用。如工作需要确需增加时,报生产副总批准领用)。
(十九)冻干、口服液车间(包括本车间机修工)劳保见下表(3)。 (二十)洗衣粉领用由车间、部门负责人上报分管领导审批,不得超过规定数量,见表(1)。
(二十一)备注
1、新建扩建车间劳保另定,有兼职工种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再重复发放。
2、未列入工种参照条件相接近的工种,经制造部审批执行。
3、车间负责调剂的手套等防护用品,仓库根据车间当月人数按规定发放。
表1:洗衣粉领用量(单位:袋)
表2:制剂车间劳保用品补充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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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冻干、口服液车间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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