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宁教授
急性中毒指人体在短时间内一次或数次接触大量高浓度的毒物或服用超过中毒量的药物后迅速产生的一系列病理生理变化。急性中毒约占同期急诊科就诊患者的2 .7 % ~ 3 .6 %, 是急诊科高病死率的疾病。一项根据2008-2015年发表文献进行的Meta分析结果显示,在分析报道的我国急性中毒患者共52666例,高发年龄20~39岁,中毒途径以消化道为主,毒物种类依次为药物、酒精、农药、一氧化碳、食物、其他毒物、鼠药。
对于急性中毒处理原则包括:立即脱离中毒现场,终止与毒物继续接触;检查并稳定生命体征;迅速清除体内已被吸收或尚未吸收的毒物;尽早使用特效解毒药;对症支持治疗。
其中清除毒物的方法包括催吐、洗胃、活性炭、导泻、血液净化等方法。与国内传统观点不同,国外治疗不提倡洗胃、催吐,强调导泻、利尿、改变尿液酸碱度、全肠灌洗等方法。
血液净化可有效清除血液循环中大量毒物,显著降低血液内毒物的浓度,有效防止溶血反应及肾小管中血红蛋白形成。方式主要包括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灌流、血浆置换、连续性血液净化等。血液净化效果取决于毒物的蛋白结合率、分子量、表观分布容积、内源性清除率、血液净化技术参数等指标。接触毒物6小时内进行血液净化效果最佳。血液净化适用于:1、患者病情进行性恶化或生命体征不稳定(意识障碍、呼吸抑制、低血压、低体温);2、机体对毒物清除功能障碍如肝肾功能不全;3、血液净化清除率高于内源性清除;4、毒物对内环境有严重影响或有明显延迟效应(甲醇、乙二醇、百草枯);5、血药浓度已达到致死量;6、两种以上毒物中毒;7、出现加重因素,如感染或败血症等。
血液净化禁忌证为1、毒物作用迅速如氰化物;2、内源性清除率高于血液净化的清除率;3、毒物作用不可逆(如百草枯中毒后期);4、毒性低的毒物或毒性高但无严重器官损伤;5、有特效解毒剂的毒物。简述以下几种常见毒物进行血液净化的专家共识或指南意见。
酒精中毒:我国相关专家共识建议可将血液灌流作为酒精中毒的血液净化首选方案,其次为CRRT。当患者病情危重或经常规治疗病情恶化并具备下列之一者可行血液净化治疗:1、血乙醇含量超过 87mmol/L;2、呼吸循环严重抑制的深昏迷;3、酸中毒(pH ≤ 7.2),伴休克表现;4、重度中毒出现急性肾功能不全;5、复合中毒或高度怀疑合并其他中毒并危及生命,根据毒物特点可酌情选择血液净化方式。
百草枯中毒:血液透析和血液灌流是清除毒物的常用方法,但由于百草枯自身肾脏清除率远大于血液透析的毒物清除,建议血液透析只用于合并肾功能损伤的患者,尽管对于血液灌流治疗百草枯中毒缺乏循证医学证据,但其清除作用基本达成共识,推荐百草枯中毒后尽早实行,2-4h内开展效果较好,以后根据百草枯浓度决定是否再行血液灌流或血液透析。
卡马西平中毒:中毒体外治疗工作组(EXTRIP)指南建议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推荐使用血液净化治疗:1、重症卡马西平中毒;2、患者存在难治性多重癫痫;3、出现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4、长时间昏迷或需要机械通气的呼吸抑制;5、使用大剂量活性炭及生命支持治疗后血浆卡马西平浓度仍持高不降或仍存在明显中毒症状。终止血液净化治疗指征:1、患者临床症状明显好转;2、血清卡马西平浓度
急性中毒的救治原则国内外在观点上有不一致的地方,需要高质量的临床试验研究证据的支持。
会议花絮:
王力宁教授
急性中毒指人体在短时间内一次或数次接触大量高浓度的毒物或服用超过中毒量的药物后迅速产生的一系列病理生理变化。急性中毒约占同期急诊科就诊患者的2 .7 % ~ 3 .6 %, 是急诊科高病死率的疾病。一项根据2008-2015年发表文献进行的Meta分析结果显示,在分析报道的我国急性中毒患者共52666例,高发年龄20~39岁,中毒途径以消化道为主,毒物种类依次为药物、酒精、农药、一氧化碳、食物、其他毒物、鼠药。
对于急性中毒处理原则包括:立即脱离中毒现场,终止与毒物继续接触;检查并稳定生命体征;迅速清除体内已被吸收或尚未吸收的毒物;尽早使用特效解毒药;对症支持治疗。
其中清除毒物的方法包括催吐、洗胃、活性炭、导泻、血液净化等方法。与国内传统观点不同,国外治疗不提倡洗胃、催吐,强调导泻、利尿、改变尿液酸碱度、全肠灌洗等方法。
血液净化可有效清除血液循环中大量毒物,显著降低血液内毒物的浓度,有效防止溶血反应及肾小管中血红蛋白形成。方式主要包括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灌流、血浆置换、连续性血液净化等。血液净化效果取决于毒物的蛋白结合率、分子量、表观分布容积、内源性清除率、血液净化技术参数等指标。接触毒物6小时内进行血液净化效果最佳。血液净化适用于:1、患者病情进行性恶化或生命体征不稳定(意识障碍、呼吸抑制、低血压、低体温);2、机体对毒物清除功能障碍如肝肾功能不全;3、血液净化清除率高于内源性清除;4、毒物对内环境有严重影响或有明显延迟效应(甲醇、乙二醇、百草枯);5、血药浓度已达到致死量;6、两种以上毒物中毒;7、出现加重因素,如感染或败血症等。
血液净化禁忌证为1、毒物作用迅速如氰化物;2、内源性清除率高于血液净化的清除率;3、毒物作用不可逆(如百草枯中毒后期);4、毒性低的毒物或毒性高但无严重器官损伤;5、有特效解毒剂的毒物。简述以下几种常见毒物进行血液净化的专家共识或指南意见。
酒精中毒:我国相关专家共识建议可将血液灌流作为酒精中毒的血液净化首选方案,其次为CRRT。当患者病情危重或经常规治疗病情恶化并具备下列之一者可行血液净化治疗:1、血乙醇含量超过 87mmol/L;2、呼吸循环严重抑制的深昏迷;3、酸中毒(pH ≤ 7.2),伴休克表现;4、重度中毒出现急性肾功能不全;5、复合中毒或高度怀疑合并其他中毒并危及生命,根据毒物特点可酌情选择血液净化方式。
百草枯中毒:血液透析和血液灌流是清除毒物的常用方法,但由于百草枯自身肾脏清除率远大于血液透析的毒物清除,建议血液透析只用于合并肾功能损伤的患者,尽管对于血液灌流治疗百草枯中毒缺乏循证医学证据,但其清除作用基本达成共识,推荐百草枯中毒后尽早实行,2-4h内开展效果较好,以后根据百草枯浓度决定是否再行血液灌流或血液透析。
卡马西平中毒:中毒体外治疗工作组(EXTRIP)指南建议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推荐使用血液净化治疗:1、重症卡马西平中毒;2、患者存在难治性多重癫痫;3、出现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4、长时间昏迷或需要机械通气的呼吸抑制;5、使用大剂量活性炭及生命支持治疗后血浆卡马西平浓度仍持高不降或仍存在明显中毒症状。终止血液净化治疗指征:1、患者临床症状明显好转;2、血清卡马西平浓度
急性中毒的救治原则国内外在观点上有不一致的地方,需要高质量的临床试验研究证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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