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第1期(总第146期)
宁夏社会科学
No.1.Jan.2008宁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几点思考
贺亚曼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宁夏银川 750002)
摘要: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农村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宁夏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已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的社会现实问题。本文分析了宁夏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宁夏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和对策。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发展方向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292(2008)01-0074-02
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农村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受各种社会、经济条件和因素的制约,就宁夏而言,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还没有完全列入养老保险范围,他们的生老病死得不到保障,将给社会留下极大的隐患。随着宁夏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农村的养老保险问题已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的社会现实问题和事关全局、迫在眉睫的战略任务,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门以后,宁夏重点开展了以村干部和被征地农民为主的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开展村干部养老保险试点的有银川市、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盐池县、平罗县、中宁县等7个市县,参保人数1903人,累计积累养老保险基金417万元。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有银川市、灵武市、贺兰县、永宁县4个市县,参保人数14258人。继续按原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州区、彭阳县、中宁县、平罗县、灵武市、利通区等6个区市县目前的参保人数为1.51万人,覆盖率为1.71%。
总体看,宁夏的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可以概括为低水平、窄覆盖、功能弱、效果差,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上陷于停滞不前的局面。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
根据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订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村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以县级为单位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 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 的原则。个人和集体的缴费全部进入个人养老基金账户。农民达到退休年龄(即60岁)后,可按照个人账户的积累额领取养老金。但实际情况却是大多数集体无力支付农村养老保险补助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政
一、宁夏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
问题
宁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起步于1992年,首先在吴忠市利通区、平罗县、灵武市、盐池县试点,1996年在全区各市县全面推开,由民政部门所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负责具体经办工作。截至1998年,全区共有18个市县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
1999年,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由民政部门划转到劳动保障部门,但由于机构、人员问题一直没有妥善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陷于 民政不管,社保不接 的尴尬境地,有12个市县停止了业务办理并将收取的养老保险费全部退还了投保者本人。截至2004年10月,全区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人数为1.25万人。
2005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明确移交劳动保障部收稿日期:2007-12-10
作者简介:贺亚曼(1964-),女,陕西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
为区域经济。
#
府财政的支持力度不够甚至没有,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 农民个人交费为主 的模式实际上就是 一个农民自己养活自己 的模式,农民享有的养老金水平与交费多少直接挂钩,集体和财政基本不承担义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个人缴纳8%的自筹部分时,单位配套的资金是个人自筹部分的2.5倍,为20%。两者相比,同为社会保险,在资金的筹集上,农民和企业职工由于差距过大,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得不到体现,农民的参保积级性普遍不高。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过低,缺乏科学计算和严谨设计。
!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个档次缴费。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如果农民在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几乎起不到作用,养老保险失去了应有的保障意义。
3.管理体制不顺,政府引导不到位。
2005年,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编办、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宁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发%2005&65号)虽然就管理体制作了明确规定,但由于对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人员划转到社保局后的规格以及人员编制的解决办法仍然没有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徘徊不前,并有萎缩的趋势。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的高度、力度不够。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是党和国家施惠于广大农民的一项福利,不是负担;是存款,不是集资;是为自己,不是为别人。时至今日仍然有不少群众说不清农村养老保险是怎么一回事,思想疑虑没有解决,因此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极性。
3.完善政策,区分不同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就宁夏而言,应本着 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的原则,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采取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保险模式。一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随着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其政策思路已经清晰,即由职工本人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单独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二是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目前宁夏的银川市等4个市县已经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指导意见进行试点,下一步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开。三是村干部的养老保险。目前宁夏的银川市、贺兰县、永宁县等6个市县按照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和市县财政、乡财政或村集体按比例负担的原则进行了试点,但缴费水平相对较高,在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地区可以采取这种办法进行试点。四是务农农民的社会养老问题。关于务农农民的社会养老问题,目前还有待更完善的制度设计和改革方案的出台。
基于前述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宁夏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和对策应从以下四点着手。
第一,进一步完善政策。要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农民的保障水平,要保证退休后养老金待遇不至于太低,太低起不到保障的作用,参保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在缴费水平上,既要充分考虑务农农民当前的适应程度和承受能力,又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确保政府财力能够承受、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承担、农民能够接受的前提下,确定筹资渠道和制度模式的建立。
第二,积极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如从扶贫资金提取一部分,从国家财政收取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消费税提取一部分。
第三,根据宁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非农化程度,宁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可考虑分三步走:第一步,从2005年起,一类地区(银川市、石嘴山市)大部分市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始起步,农民参保率达到15%(目前为1.71%);第二步,到2010年,在总结经验、规范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一类地区的所有市县和二类地区(吴忠市、中卫市,除同心县、盐池县、海原县)大部分市县及三类地区(其他市县)具备条件的个别市县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参保率翻一番,达到30%;第三步,到2015年,二类地区的所有市县和三类地区大部分具备条件的市县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再翻一番,达到60%。
二、宁夏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和对策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 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的要求,要把这项服务农民、服务农村的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好做实。
2.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小,政府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应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和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应有的 社会性 与 福利性 ,才能真正调动农民投保的积
(责任编辑 敬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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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第1期(总第146期)
宁夏社会科学
No.1.Jan.2008宁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几点思考
贺亚曼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宁夏银川 750002)
摘要: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农村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宁夏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已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的社会现实问题。本文分析了宁夏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宁夏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和对策。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发展方向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292(2008)01-0074-02
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农村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受各种社会、经济条件和因素的制约,就宁夏而言,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还没有完全列入养老保险范围,他们的生老病死得不到保障,将给社会留下极大的隐患。随着宁夏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农村的养老保险问题已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的社会现实问题和事关全局、迫在眉睫的战略任务,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门以后,宁夏重点开展了以村干部和被征地农民为主的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开展村干部养老保险试点的有银川市、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盐池县、平罗县、中宁县等7个市县,参保人数1903人,累计积累养老保险基金417万元。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有银川市、灵武市、贺兰县、永宁县4个市县,参保人数14258人。继续按原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州区、彭阳县、中宁县、平罗县、灵武市、利通区等6个区市县目前的参保人数为1.51万人,覆盖率为1.71%。
总体看,宁夏的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可以概括为低水平、窄覆盖、功能弱、效果差,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上陷于停滞不前的局面。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
根据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订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村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以县级为单位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 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 的原则。个人和集体的缴费全部进入个人养老基金账户。农民达到退休年龄(即60岁)后,可按照个人账户的积累额领取养老金。但实际情况却是大多数集体无力支付农村养老保险补助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政
一、宁夏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
问题
宁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起步于1992年,首先在吴忠市利通区、平罗县、灵武市、盐池县试点,1996年在全区各市县全面推开,由民政部门所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负责具体经办工作。截至1998年,全区共有18个市县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
1999年,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由民政部门划转到劳动保障部门,但由于机构、人员问题一直没有妥善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陷于 民政不管,社保不接 的尴尬境地,有12个市县停止了业务办理并将收取的养老保险费全部退还了投保者本人。截至2004年10月,全区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人数为1.25万人。
2005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明确移交劳动保障部收稿日期:2007-12-10
作者简介:贺亚曼(1964-),女,陕西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
为区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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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财政的支持力度不够甚至没有,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 农民个人交费为主 的模式实际上就是 一个农民自己养活自己 的模式,农民享有的养老金水平与交费多少直接挂钩,集体和财政基本不承担义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个人缴纳8%的自筹部分时,单位配套的资金是个人自筹部分的2.5倍,为20%。两者相比,同为社会保险,在资金的筹集上,农民和企业职工由于差距过大,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得不到体现,农民的参保积级性普遍不高。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过低,缺乏科学计算和严谨设计。
!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个档次缴费。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如果农民在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几乎起不到作用,养老保险失去了应有的保障意义。
3.管理体制不顺,政府引导不到位。
2005年,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编办、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宁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发%2005&65号)虽然就管理体制作了明确规定,但由于对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人员划转到社保局后的规格以及人员编制的解决办法仍然没有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徘徊不前,并有萎缩的趋势。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的高度、力度不够。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是党和国家施惠于广大农民的一项福利,不是负担;是存款,不是集资;是为自己,不是为别人。时至今日仍然有不少群众说不清农村养老保险是怎么一回事,思想疑虑没有解决,因此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极性。
3.完善政策,区分不同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就宁夏而言,应本着 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的原则,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采取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保险模式。一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随着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其政策思路已经清晰,即由职工本人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单独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二是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目前宁夏的银川市等4个市县已经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指导意见进行试点,下一步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开。三是村干部的养老保险。目前宁夏的银川市、贺兰县、永宁县等6个市县按照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和市县财政、乡财政或村集体按比例负担的原则进行了试点,但缴费水平相对较高,在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地区可以采取这种办法进行试点。四是务农农民的社会养老问题。关于务农农民的社会养老问题,目前还有待更完善的制度设计和改革方案的出台。
基于前述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宁夏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和对策应从以下四点着手。
第一,进一步完善政策。要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农民的保障水平,要保证退休后养老金待遇不至于太低,太低起不到保障的作用,参保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在缴费水平上,既要充分考虑务农农民当前的适应程度和承受能力,又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确保政府财力能够承受、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承担、农民能够接受的前提下,确定筹资渠道和制度模式的建立。
第二,积极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如从扶贫资金提取一部分,从国家财政收取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消费税提取一部分。
第三,根据宁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非农化程度,宁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可考虑分三步走:第一步,从2005年起,一类地区(银川市、石嘴山市)大部分市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始起步,农民参保率达到15%(目前为1.71%);第二步,到2010年,在总结经验、规范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一类地区的所有市县和二类地区(吴忠市、中卫市,除同心县、盐池县、海原县)大部分市县及三类地区(其他市县)具备条件的个别市县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参保率翻一番,达到30%;第三步,到2015年,二类地区的所有市县和三类地区大部分具备条件的市县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再翻一番,达到60%。
二、宁夏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和对策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 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的要求,要把这项服务农民、服务农村的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好做实。
2.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小,政府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应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和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应有的 社会性 与 福利性 ,才能真正调动农民投保的积
(责任编辑 敬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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