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项目公司考核奖惩的决定
商业地产各部室、各公司:
为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综合考核,奖优罚劣,在原有考核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以下考核与奖惩措施:
一、公司考核奖惩
(一)年终,对项目公司按综合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超额完成指标且排前10名的公司,提高年度项目奖金当年发放比例。
(二)在集团董事长办公会确定的年度高管及员工晋级比例范围内,根据各项目公司综合业绩指标完成情况,扣减未完成指标公司的晋级名额,调增给超额完成指标的公司(晋级人员需符合集团制度规定的晋级条件)。
1. 未完成指标公司晋级名额的扣减办法
2. 超额完成指标公司晋级名额的调增办法
1) 将未完成指标公司扣减的晋级名额,分配给超额完成指标的公司,其中的70%分配给超额完成年中增加指标的公司,30%分配给超额完成年初指标的公司。
2) 各公司调增晋级名额计算方法:
本公司增加名额=本公司综合业绩完成比例/拟调增名额公司综
合业绩完成比例总和×调增晋级名额总和
二、个人考核奖惩
(一)在符合集团制度规定的晋级条件基础上,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项目公司总经理、营销副总年终自动获得晋级资格:
1. 项目公司超额完成全年指标;
2. 营销月度考核会曾作为优秀公司介绍经验;
3. 营销月度考核会无述职情况。
(二)年终,由人力资源部依据例行考核情况,组织对项目公司班子成员进行统一考核排名。其中,总经理及营销、工程、规划副总按南、北区分别排名,财务、成本副总按系统分别排名。
1. 系统及南北区各岗位排名最后1位,予以解聘; 2. 各岗位排名倒数第2、3名,取消当年晋级资格; 3. 连续2年排名倒数第2、3名,予以解聘。
考核指标如下: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抄报:商业地产董事长,执行总裁,各副总裁、总裁助理
经办:商业地产人力资源部 2013年8月5日印发 共印3份
关于加强项目公司考核奖惩的决定
商业地产各部室、各公司:
为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综合考核,奖优罚劣,在原有考核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以下考核与奖惩措施:
一、公司考核奖惩
(一)年终,对项目公司按综合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超额完成指标且排前10名的公司,提高年度项目奖金当年发放比例。
(二)在集团董事长办公会确定的年度高管及员工晋级比例范围内,根据各项目公司综合业绩指标完成情况,扣减未完成指标公司的晋级名额,调增给超额完成指标的公司(晋级人员需符合集团制度规定的晋级条件)。
1. 未完成指标公司晋级名额的扣减办法
2. 超额完成指标公司晋级名额的调增办法
1) 将未完成指标公司扣减的晋级名额,分配给超额完成指标的公司,其中的70%分配给超额完成年中增加指标的公司,30%分配给超额完成年初指标的公司。
2) 各公司调增晋级名额计算方法:
本公司增加名额=本公司综合业绩完成比例/拟调增名额公司综
合业绩完成比例总和×调增晋级名额总和
二、个人考核奖惩
(一)在符合集团制度规定的晋级条件基础上,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项目公司总经理、营销副总年终自动获得晋级资格:
1. 项目公司超额完成全年指标;
2. 营销月度考核会曾作为优秀公司介绍经验;
3. 营销月度考核会无述职情况。
(二)年终,由人力资源部依据例行考核情况,组织对项目公司班子成员进行统一考核排名。其中,总经理及营销、工程、规划副总按南、北区分别排名,财务、成本副总按系统分别排名。
1. 系统及南北区各岗位排名最后1位,予以解聘; 2. 各岗位排名倒数第2、3名,取消当年晋级资格; 3. 连续2年排名倒数第2、3名,予以解聘。
考核指标如下: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抄报:商业地产董事长,执行总裁,各副总裁、总裁助理
经办:商业地产人力资源部 2013年8月5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