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梦网WAP2.0

移动梦网

WAP业务规范

(V2.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二零零三年六月

 目 录

第一章概3 述

1.1目的 .......................................................... 3

1.2适用对象 ...................................................... 3

1.3相关术语和缩略语 .............................................. 3 

第二章业4 务设计规范

2.1页面设计 ...................................................... 4

2.1.1页面字符及编码方式......................................... 4

2.1.2页面支持范围............................................... 4

2.1.3页面技术指标............................................... 4

2.1.4页面格式................................................... 5

2.1.5注册与认证................................................. 7

2.2链接规范 ...................................................... 7 2.3 终端适配 ……………………………………………………………………………….9

2.4 线上线下互动………………………………………………………………….9

2.5 安全 ………………………………………………………………….9

2.6 其他规范 ………………………………………………………………...10

 第三章 业务内容规范 ..................................12

3.1内容来源 ..................................................... 12

3.2内容分类 ..................................................... 12

3.3内容维护 ..................................................... 12

3.4内容提供 ..................................................... 13 

第四章业14 务管理

4.1 服务质量管理要求...........................................................................................14

4.2 业务排序 …………………………………………………………………….14

4.3 业务的试商用 ……………………………………………………………….14

4.4 退出机制 ……………………………………………………………….15

4.5 客户服务工作 ……………………………………………………………….15

 第五章 代码和编码 ...................................16

5.1各种代码定义 ................................................. 17

5.2编码原则 ..................................................... 17

5.2.1企业代码.................................................. 17

5.2.2业务代码.................................................. 17

 第六章 计费和价格 ...................................20

6.1费用结构与收费模式 ........................................... 20

6.2价格原则 ..................................................... 20

附:移动梦网铃声图片下载类业务规范 ………………………………………….18

第一章

1.1目的 概述

本规范是对移动梦网WAP主站建设和规划所应遵循的原则之一。移动梦网WAP主站是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全国用户使用移动梦网业务而建设的一个WAP门户。

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服务供应商(SP)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移动梦网WAP主站上提供的应用服务而制定。

本规范是指导SP进行WAP业务开发的原则之一,提供WAP服务的SP同时必须遵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移动梦网WAP服务提供商合作协议》和《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

本规范将随着移动梦网WAP业务的发展而进行修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将及时把新修订的业务规范通知各服务供应商(SP),各SP应遵循当时的移动梦网WAP主站业务规范进行业务开发。

本规范中未涉及到的议题,由中国移动和各SP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磋商。

本规范自2003年8月1日起执行。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有。

1.2适用对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移动梦网WAP主站上提供应用服务的服务供应商(SP)。各服务供应商(SP)应按照当前版本的业务规范来开展业务。

移动梦网WAP各省资源站的应用服务可参照此规范执行。

1.3相关术语和缩略语

WAP: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

SP:Service Provider,服务供应商

页面:每一次请求,所得到的显示内容

菜单:栏目列表

栏目:菜单中某一类服务的名称

栏目标题:显示内容的页面顶端显示的内容标题

栏目名称:菜单栏目列表中指向内容链接或下一级菜单链接的栏目名

移动梦网WAP业务是中国移动移动数据业务的主要门户之一,为了保证业务的规范性和用户界面的一致化,加强业务的可用性,中国移动特制定本规范,同时也欢迎合作伙伴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章

业务设计规范

移动梦网WAP业务内容设计的原则是:界面统一,使用方便,突出个性,引导主流业务。

2.1页面设计

2.1.1页面字符及编码方式

2.1.1.1页面上所有的文字都应使用中文简体字,除非:

1、已经为大家所接受、理解上不存在疑难或歧义的外文,如:OK,TAXI等;

2、专有名词,如外国人的姓名、国外公司的名称、商标等,难以翻译或翻译后对

理解反而造成困难的外文;

3、专门的外文栏目,如:English Club;

4、其他经中国移动认可的。

2.1.1.2 页面字符编码应采用UTF-8编码方式。

注:对于目前左右按键不支持中文的手机,如Nokia 6150等可采用英文显示。

2.1.2页面支持范围

1、 保证Motorola、Nokia、Siemens、Ericcson、Sumsung等主要品牌的网关和手机浏

览器都能正常访问WAP页面。

2、 页面应按照WAP标准化组织(WAP FORUM)提出的标准开发。

3、 鼓励各SP依照新版本规范进行页面开发,但根据目前手机支持的情况,移动梦网的

页面应遵循WAP1.2.1版本规范,在中国移动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可支持更高版本的规范。

4、 鼓励各SP提供的页面支持一些新特性,如数字快捷健,软按键,浏览器直接发起呼

叫等,在中国移动提出要求的情况下,移动梦网WAP页面应满足对这些新特性的支持。

2.1.3页面技术指标

WAP页面采用灵活的可视化设计方案;开发工具采用目前主流的WAP浏览器技术,语言采用主流编程语言。WAP页面的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1、 页面平均响应时间:在网络正常传输情况下小于3秒;

2、 忙时链接成功率应不小于98%;

3、 网络时延(指从WTBS PING SP服务器的环回时延)应不大于100毫秒。

4、 SP响应时延(指从WTBS发出业务请求到WTBS接收业务响应的时延)应不大于500

毫秒。

5、 页面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大于10000小时;

6、 页面平均故障恢复时间:小于5分钟;

7、 每秒处理的WAP页面请求数:大于200次;

8、 平台应用服务器响应时间:在2000并发用户(假设每个用户每10秒钟发送一个请

求)的前提下响应时间为1s;

9、 数据库服务器响应时间:在所建库的100万条记录中查询某条记录的搜索平均时长

小于0.5s。

2.1.4页面格式

2.1.4.1 菜单使用规范

2.1.4.1.1菜单使用规范

缺省情况下,菜单内每一个栏目占据一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允许同一行中使用多个栏目;

如果需要在一个栏目上执行多个操作,以后可通过弹出式菜单实现。

2.1.4.1.2栏目层次、排列规范

(1) 首页菜单显示一级栏目列表,分别链接到其二级栏目列表;

(2) 若有栏目标题,须在页面正上方居中显示;

(3) 栏目名称左对齐排列,加入数字标识,便于以后数字快捷键的实现,显示方

式如图一所示:

栏目显示方式

(4)栏目标题超出一行时,优先选择向左滚动显示,若终端无法实现滚动显示,则 将超出内容另行显示;其他情况根据终端特性,选择分行或左右滚动显示。

(5)每页显示栏目数目不多于9个,多于时建立“更多”作为第九个选项,或使用

折叠菜单。

(6)测试栏目不能出现在栏目列表中,内容为空或者还没有调试好的栏目应该暂时

隐藏。

(7)鼓励SP根据终端适配的原则,提供图形化、彩色化的栏目标示。

(8)用户点击业务名进入SP业务界面,在等待页面中不允许出现SP的WAP网站名 称。在进入SP业务界面后,应在页面正上方显示该业务名,业务名必须与用户从

梦网上点击进入的业务名一致。

2.1.4.2、文本显示规范

2.1.4.2.1 业务中必须提供“帮助”链接,提供的内容为:

(1) 业务使用中的秘诀和技巧;

(2) 用户使用业务中常见问题的解答;

(3) 公布投诉和客服电话。客服电话不能为分机。

(4) 有条件、有能力的可以允许用户手工输入文字内容,由SP在后台进行处理并给

予答复。但未经中国移动许可,不得将用户输入的内容在页面上显示。

2.1.4.2.2 翻页规范:

(1) 出现内容无法在一页内显示而必须翻页的情况,提供“下一页”的链接。

(2) 在内容较多需要多页显示时,提供“下一页“和”上一页“的链接。

(3) 同时存在“下一页”和“上一页”的情况下,“下一页”的链接在前,“上一页”

的链接在后。

2.1.4.2.3 对齐方式:左对齐,广告过渡、图片窗口可以居中对齐;

2.1.4.2.4 免费业务的提示:

(1)为了让用户清楚免费业务的资费,在业务首页的左上方进行明确提示,文字表述

一律为 “本业务免费”。

(2)对于提前上线还没有开始计费的业务,在计费前必须在业务首页的左上方进行明

确提示,文字表述一律为 “本业务免费”。在业务计费生效时,必须去除关于业务免费的提示。

2.1.4.3、输入规范

2.1.4.3.1用户输入规范:

尽量减少用户的文本输入,去除不必要的输入项;

对已激活的输入区域只需要提供一个确认连接;

对输入数据类型进行强行匹配,以免除用户在终端上进行输入法切换的麻烦。例如 该输入数字的地方不允许输入字母等;

对确定内容提供默认值或进行预制,如输入手机号码表示为13XXXX,只让用户输入后几个数字即可;

对于密码输入采用明文方式,不用*,或用户输入密码应先显示其所输入的内容,再以*号覆盖。

在用户必须进行输入操作的情况下,应防止用户在格式化输入区域中不输入任何内 容就进行下一个操作。但必须支持用户在不输入任何内容的情况下的返回和跳转到 梦网首页的操作。

2.1.4.3.2多选列表规范:

当用户需要选择一个以上选项时,可以通过多选列表来实现;

多选项之间必须分行显示,当单个选项内容超过一行时,必须通过左右滚动显示该 选项内容。

2.1.4.3.3表单输入规范

对有一定顺序的信息输入,建议使用向导表单来引导用户输入;

当用户完成一个表单中的所有页面的输入后,要提醒用户确认输入;

对用户使用表单中途退出的情况,要有一个页面提示用户确认退出;

表单中尽量不要使用到其他页面的连接,除非该连接以下的内容无关紧要,因为用户很容易通过该连接跳过后面的内容。

2.1.4.4、移动梦网标识使用规范

SP在移动梦网WAP主站上提供的应用服务,不得出现SP自有品牌的标识,而应统一使用移动梦网的标识;

SP提供的内容的合作伙伴可以在征得中国移动和SP的许可之后使用自有标识。

2.1.4.5、图像规范

提供的图像须是大部分手机所支持的格式,对于不能支持图像的手机在用户预览时

要提供文字说明;

不要对图像定义任何操作;

对大于手机屏幕的图像可以使图像垂直移动,但不能水平移动;

对时效性很强的页面使用图像要谨慎,有可能在图像下载的过程中页面已经失效了。

2.1.4.6、出错页面规范

所有出错页面应给出简洁、友好的错误原因说明或者提示信息,指导用户进行正确操作;每个出错页面应给出[返回上一级]链接,恢复到用户前次页面。

2.1.5注册与认证

1、 移动梦网WAP总站统一完成用户的注册与认证,各SP业务内容中不允许出现由于计

费需要,或与业务无关的要求验证用户身份的注册与认证。

2、 各SP业务内容中,与业务相关的注册认证要求如下:

(1) 所有服务内容的注册与认证,应尽量简单。

(2) 普通信息浏览类业务,不允许再出现用户注册、认证的流程。

(3) 邮件、聊天、游戏等业务,由于业务开展需要,可以出现虚拟用户的注册认

证流程。

(4) 下载类业务,不允许出现用户注册、认证的流程,可以出现输入下载接收方

的流程。

(5) 交易类业务,由于安全需要,可以出现交易的注册认证流程。

2.2链接规范

2.2.1免费试用链接规范:

2.2.1.1 免费试用链接的功能是,让用户在支付信息费前先对业务有个比较清楚的

认识和了解,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来决定是否购买和使用。免费试

用链接符合用户的购买习惯,能较大程度地保护用户的合法利益。

2.2.1.2 所有计费业务都必须提供免费试用链接,不能提供的业务不予上线。

2.2.1.3 免费试用的逻辑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新闻类业务:

(1)用户进入后应能至少看到最近更新的2条新闻,为了保护订购用户

的利益,该新闻的更新可以比实际业务晚1小时。

(2)新闻中如果有图表,必须保证图表在所有主流终端能够正确显示。

如果新闻中没有图表,在新闻标题中不应出现图、表等字样。

2、天气预报:

用户可以看到昨天的本城市天气报道情况,同时提示用户如果要了解最新

的天气预报,请订购本业务。

3、聊天交友类业务:

(1) 用户可以“游客”的身份进入聊天室,可以参观聊天的全部功能,可以旁观

其他订购用户的聊天,但不能发表言论。

(2) SP可以给用户一个默认的‘游客’身份,但不允许要求免费试用的用户创建

身份。

4、铃声图片业务遵循《移动梦网铃声图片下载类业务规范》。

5、游戏类业务:

(1) 角色扮演类和闯关晋级类游戏必须提供用户进入游戏实际操作的功能,用户

在该链接中应至少与系统互动30次以上,但可以不超过该游戏完整互动总

次数的1/4。

(2) 占卜类业务可以在用户完成测试输入项后,要求用户订购业务再出现测试结

果。但必须能够保留用户在订购前的输入项,不再需要用户重复输入。

(3) 益智冲浪和消遣笑话类业务必须提供3则以上的内容供用户阅读,益智类业

务必须提供答案。

6、证券财经类;

提供能演示其全部功能的示范,可以用历史数据来进行演示,但必须向用户 说明所用数据的时间并向用户保证实际业务中数据的时效性。

7、伊人时尚类业务:

(1) 至少提供3则内容供阅读。

(2) 该内容应注意更新,更新频度应保持1周1次。

8、生活学习类服务:

(1) 至少提供3则内容供阅读。

(2) 该内容应注意更新,更新频度应保持1周1次。

9、动漫类业务:

(1) 采用USER AGENT功能,自动识别用户所使用终端的型号,对应给出彩色和

黑白的图片,该过程不再需要用户进行选择,以减少点击。该要求同样适用

于实际已经订购的业务。

(2) 至少提供3则以上的完整内容(带图片)供用户浏览。

(3) 提供整个业务的内容标题介绍供用户浏览 。

(4) 上线最低要求为:能够提供30则以上的动漫内容,每周更新5则以上的内

容。

2.2.1.4 链接要求:

(1) 不允许出现跳转到SP自有WAP网站的链接;

(2) 不允许出现跳转到SP在梦网其他业务的链接;

(3) 必须提供返回梦网首页的链接,链接指向http://wap.monternet.com,文字表述一律为“梦网首页”。

(4) 不允许出现非本业务的其他业务的介绍或链接;

(5) 不允许出现宣传SP WAP网站、WWW网站或其他网站的介绍或链接。

(6) 不允许出现业务资费方面的说明或链接。

2.2.1.5 免费试用必须展示业务的真正功能和特色,不允许夸张、虚夸本业务,不

允许提供未实现的业务功能介绍或演示。

2.2.1.6 免费试用链接中应提供提示用户订购的链接,文字表述一律表示为“我要订购”,同时根据在SP侧发起订购请求的接口规范进行返回。

2.2.1.7 鼓励SP开发出更有表现力、吸引力的免费试用内容。

2.2.1.8 中国移动将对SP的免费试用链接进行检查,链接过于简单或不符合要求的

业务将限期7个工作日改进;无法在限期内完成的业务,将取消提供服务

的资格。

2.2.2 返回链接:

2.2.2.1 返回链接应简单明确,符合用户使用习惯,方便用户使用业务。

2.2.2.2 同一页面的返回链接不要超过3个。

2.2.2.3 每一页面都必须提供返回梦网首页的链接,链接指向http://wap.monternet.com,文字表述一律为“梦网首页”。

2.2.2.4 返回业务首页菜单的链接的文字表述一律为“返回XXXX”(XXXX为业务 名,该业务名必须与梦网上显示的业务名一致)。

2.2.2.5 为了方便用户重新操作使用,可以提供一个跳转的返回链接,指向用户最 方便使用业务的层次;该菜单或业务层次不能为该业务首页菜单,不能跳

出该业务,不能仅仅指向上一页面。该链接的文字表述一律为“返回上一级”。

2.2.2.6 不允许出现仅仅指向上一页面的返回链接,该链接的功能直接由终端的返 回键实现。对于一些为了保证业务效果而封闭了返回功能键的,可以提供 “返回”链接。

2.2.2.7 不允许出现以上4种返回链接以外的其他文字描述的返回链接。

2.2.2.8 不允许出现跳转到SP自有WAP网站的链接;

2.2.2.9 不允许出现跳转到SP在梦网其他业务的链接;

2.2.2.10 不允许出现非本业务的其他业务的介绍或链接;

2.2.2.11 不允许出现宣传SP WAP网站、WWW网站或其他网站的介绍或链接。

2.2.2.12 不允许出现业务资费方面的说明或链接。

2.2.2.13 违反以上要求的业务,将给予5个工作日的时间予以调整;调整期后依 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取消该业务提供服务的资格。

2.3 终端适配:

2.3.1 SP应能识别用户手机型号,根据终端适配的原则给出最理想的页面。

2.3.2 铃声图片下载类、动漫浏览类必须实现终端适配;

2.3.3 不属铃声图片下载类、动漫浏览类业务但提供图片浏览的,也必须实现终端 适配。

2.3.4 上2条中所涉及的业务,在免费试用链接和正式业务中必须判断用户所使用 的终端型号,对不支持用户所使用终端的情况,必须向用户进行说明。

2.3.5 对于针对彩色手机设计的业务,如铃声图片下载、动漫类业务,应将页面作

成彩色。

2.4 线上线下互动:

2.4.1 在获得中国移动许可的前提下,SP可以通过短信、邮件、PUSH等实现线上

线下的互动,但必须遵守如下要求。

2.4.2 禁止未得用户许可,向用户发送任何信息。

2.4.3 通过短信等实现业务的线下互动,如好友留言、邮件到达通知等,必须事先向

用户说明接收信息的方式和可能产生的费用,在用户确认需要的情况下,才能向用户提供服务。

2.4.4 互动必须能够简捷地让用户取消,并且取消方式在所有用户能够接触到的业务

渠道上进行清晰表述。

2.4.5 互动业务必须事先报中国移动,提供资费、发送条件、发送频率等信息,获得

中国移动许可才能进行。

2.4.6 不允许利用用户资料从事与本业务发展无关的其他活动。

2.4.7 为他人下载图片、铃声等的业务,必须由发送方付费,付费必须在MISC中完

成。在用户接收的PUSH信息中必须明确发送方的手机号,以免引起投诉。

2.4.8 WAP PUSH的PUSH信息不得计费。

2.4.9 在发送时,为防止垃圾信息发送给用户, 应该设置一些规则:

1 不能在一定时间内将同样的信息发送给同样的手机号码。

2 不同的信息发给同样的手机号码也要受到限制。

3 在单位时间内push的信息量有限制。

4 监控用户的恶意发送信息,对恶意用户,加入黑名单,限制其使用。

2.4.10 在向用户发送的信息中不得包含广告信息,尤其不得包含短信产品的广告信 息。

2.4.11 违反以上要求的业务将不得进行互动,同时每发现一次扣除该业务得分1000 分。

2.5 安全:

2.5.1 聊天业务、提供用户留言并可以将留言显示的业务,必须增加安全过滤机制。

对不安全、不合法的字词进行过滤,对不符合信息安全的言论一律不予发布。达不到本要求的业务,将取消留言功能。

2.5.2 对于连续发布不安全、不合法信息的用户,将情况通报中国移动。

2.6其他规范

2.6.1 CACHE

1、不要将时效性很强的内容,如新闻、股票信息等留在CACHE中。

2、对时效性较强的内容,如天气信息、交通信息等要限制在CACHE中的有效时间

3、对动态信息要强制更新

4、如果用户可能要用到下一页的内容,应事先将下页内容下载到CACHE中,加快用户

阅读速度

2.6.2 COOKIE规范

1. COOKIE一般情况下存放在用户的手机上,若用户手机不支持COOKIE功能,则

WAP网关将协助存储用户COOKIE信息;

2. COOKIE可分为永久性COOKIE和暂时性COOKIE,通过手机与WAP网关的配合,

两种COOKIE均可实现,可根据业务的需求选择使用;

3. 暂时性COOKIE的保存时间一般是1小时,可根据业务的需要自行指定;

4. 在游戏、社区类业务中,涉及用户身份识别的信息应使用永久性COOKIE;

第三章 业务内容规范

3.1内容来源

SP所提供的内容必须是合法、健康、积极、向上的,不得提供含有色情、反动等非 法内容的服务,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SP负责解决所提供内容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向移动梦网WAP主站所提供的内容不 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此引起的任何诉讼由SP自行负责,如果由此引起的诉讼导致中国移动经济和声誉的损失,由SP负责赔偿。

3.2内容分类

各SP应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并专注于一定的业务内容,并在申请的业务范围内提供优质的WAP业务服务。 1、 通信类业务

(1) 邮件服务 (2) 聊天服务 (3) 社区服务 2、 信息类业务

各种新闻、资讯、生活信息、财经、热点、专题服务等 3、 下载类业务

(1) 铃声图片下载

主要包括音乐铃声、动画漫画、文字图片、贺卡

(2) 软件程序、娱乐游戏的下载

主要包括JAVA应用程序下载等

4、 游戏娱乐

主要包括各类游戏、笑话、星运、占卜、心理测试,休闲、时尚等内容。 5、 商务交易

(1) 证券交易 (2) 彩票交易

(3) 提供小额货币的支付服务。如订票服务,小额购物服务等。 6、 其他

(1) 位置服务 (2) 广告服务 (3) 其他

3.3内容维护

1、 SP所提供的内容应按要求进行更新:

(1) 新闻、资讯类服务的内容应做到实时更新;

(2) 金融类服务中关于股市报价、K线图等内容应做到实时更新;

(3) 股市评论、彩票、天气预报等内容应在随着信息源的更新,而在相关信息公布

后1小时内进行更新;

(4) 铃声、图片类服务最少应一周更新1次,鼓励SP根据当时的流行趋势进行实

时更新;

(5) 其他类别的服务内容最少应每两周更新一次,鼓励SP根据当时的流行趋势进

行实时更新。

2、 SP提供的信息内容必须准确、清晰、真实,不得含有虚假、误导等成分,不得损害

消费者的利益。

SP所提供应用服务的内容必须对用户具有价值,建立服务特色,保持服务内容的吸引力。

3.4内容提供

1、 未经中国移动书面同意,SP不得单方面通过移动梦网WAP主站向用户提供协议规定

以外的其他服务,或在已经提供的服务中增加不同类别的服务。

2、 SP所提供的应用服务的内容,不得再提供给其他通讯运营商或WAP网站,不得在其

自有网站上继续提供同样的服务;否则,中国移动将终止其在移动梦网WAP主站上所提供的应用服务并罚扣其营业收入。

3、 SP可选择在移动梦网WAP主站上提供全国服务,也可选择在移动梦网WAP各省资源

站上提供地方服务。但对同一类内容的服务,原则上只允许申请其一,即在移动梦网WAP主站的内容不得在移动梦网WAP各省资源站中重复提供;在移动梦网WAP各省资源站的内容不得在移动梦网WAP主站中重复提供,否则将终止SP在移动梦网WAP主站的全国服务。

第四章 业务管理

4.1服务质量管理要求:

4.1.1 SP应指定专人对服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SP要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能够正常运

行,保证用户能够享受到正常的服务。

4.1.2 对于系统升级、IP地址更换等必须要暂停服务的,事先将方案报中国移动审批,

得到中国移动许可后才能进行。

4.1.3 中国移动将对SP的服务运行进行监控,对因SP原因造成的业务中断将进行处

理:

(1) 在9:00-23:00间中断业务的,每1小时扣除业务得分1000分; (2) 在23:00-9:00间中断业务的,每1小时扣除业务得分100分; (3) 事先通知中国移动并获许可的业务中断不计。

(4) 同时按《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1.4 用户投诉业务资费问题,经检查属SP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故障,每发生一次扣除 业务得分5000分。

4.1.5 页面和链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除该业务得分1000分,同时限 期整改。

4.2 业务排序:

4.2.1中国移动将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全面的指标对各个业务进行打分,各业务严格按

照业务得分的多少在梦网菜单上按先后排序。

4.2.2 符合中国移动鼓励发展方向的业务,其在菜单上的排序不按照业务得分排列。 4.2.3 业务得分每月统计一次,根据业务得分,每月对菜单上的业务排序进行一次调

整。

4.2.3 业务打分的办法是:

(1) 将上月的业务首页访问次数乘以0.2; (2) 将上月的业务信息费乘以0.3; (3) 将上月的使用用户数乘以3; (4) 将上月的退订用户数乘以-2;

(5) 将以上数目相加得出该业务初步得分。

(6) 将(5)的得分减去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扣去的分数,得到该业务的最后得分; (7) 以上数据以中国移动的统计系统的数据为准。

4.2.4 业务得分领先的前15名业务将在“人气最旺”这一栏目中进行集中推荐;同时

“邮箱相册”中使用用户数排第1的业务、“证券财经”“新闻天气”类中业务得 分前2位的业务也将进入这一栏目。其中前3名业务将给予更佳的位置进行推 荐。

4.2.5 开辟“本月主打”栏目,符合以下要求的业务可以加入到该栏目: (1)业务进行重大更新或调整,业务质量有了重大改进; (2)业务进行促销活动;

(3)配合中国移动市场行为提供的服务;

(4)业务在该栏目中停留时间为1个月,不得连续占据位置。下次进入该栏目 必须在3个月后。

4.2.6 对于新上线的业务,为了保持考核的公正性,上线正式计费的第1个自然月, 将在新业务的集中推荐区进行推荐,同时,在该业务所属的业务大类中开辟一 个专门供新业务展示的推荐区,时间为1个月。在正式计费后的第2个月将按 照上述的业务打分法对业务进行打分,按业务的得分排列该业务在本类业务中 的顺序。

4.2.6 游戏娱乐类业务中将进行特别推荐,“角色扮演”类中业务得分前3的、“益智 冲浪”、“占卜测试”、“笑话幽默”类业务得分第一的,将直接出现在“游戏娱 乐”栏目中。

4.2.6 对于SP以栏目的形式提供多个业务的情况,以该栏目中最好业务的得分决定 该栏目在菜单中的位置。

4.2.7 对于免费业务,将按照本月使用用户数来决定其在菜单上的位置。

4.3 业务的试商用

4.3.1 所有业务在完成接口测试后都必须先进行试商用,即在梦网WAP门户上向用户

提供免费服务。

4.3.2 但对一些时效性强的业务,可以缩短或不经过试商用阶段。

4.3.3 已经接入梦网WAP门户的SP申请新业务,试商用时间一般为7-10天。 4.3.4 第1次接入梦网WAP门户的SP,试商用时间为1个月(30天)。

4.3.5 试商用期满后满足下列条件可以进入正式商用阶段,即提供计费功能: (1) 试商用阶段业务运行正常,没有出现过中断服务或服务不能提供的情况; (2) 第1次接入梦网WAP门户的SP,在试商用期内,其业务的首页访问次数应不小

于20000次,使用用户数不小于5000人;

(3) 未达到以上要求的业务,试商用期将延期1个月,延期后依然达不到要求,该业

务退出运营。

4.4 退出机制

4.4.1 梦网总站上的位置资源非常有限,为了能够高效利用有限的资源,中国移动将

实行“优胜劣汰”制。

4.4.2 对于连续3月单月收入小于5000元(该收入指已扣除中国移动15%信息费分成

后的结算收入)的业务将予以下线。

4.4.3 在扣除第2条中下线业务的收入外,SP连续3月单月收入小于10000元(该收

入指已扣除中国移动15%信息费分成后的结算收入)的将取消提供服务的资格。

4.4.4 已经淘汰的SP可以继续申请业务,但需在淘汰后3个月再提出申请。 4.4.5 自业务正式计费后的第2个月开始执行第2、第3条中的评估办法。

4.4.6 对于中国移动鼓励和扶持的业务类型,或提供同类服务的SP少于3家(含3

家)的,不在上述考核范围之内。免费提供的业务不在考核范围之内。

4.4.7 铃声图片下载类服务是目前竞争最激烈的服务,提供该类服务的SP,将进行更

高标准的考核:

(1) 连续3月单月收入小于10000元(该收入指已扣除中国移动15%信息

费分成后的结算收入)的业务予以下线;

(2) 将某SP所提供的业务的全部得分累加,除以该SP所提供的业务数,

获得该SP得分;

(3) 连续3个月SP得分排在最后1位的将予以淘汰。 (4) 新进入SP在正式计费后第2个月开始参加考核。

(5) 已经淘汰的SP可以继续申请此类业务,但需在淘汰后3个月再提出

申请。

(6) 以上数据以中国移动的统计系统的数据为准。

4.5 客服工作

4.5.1 SP应保留用户的访问记录3个月,在用户投诉时协助平台、1860处理。 4.5.2 SP应妥善处理能力范围之内的投诉,协助中国移动提高客户满意度。 4.5.3 客户投诉内容不属于SP职责范围内的,SP不得擅自做出解释或进行处理,不得生 硬拒绝,请及时转中国移动WAP业务联系人处理。

4.5.4 SP应每月向中国移动提供详细的客服记录资料,包括客户手机号咨询、投诉、申

告、建议的内容和时间,处理过程,回复,客户对处理的满意程度等。 4.5.5

SP应采取措施,加强对客服人员的培训,提高客服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6 战略合作伙伴

4.6.1 战略合作伙伴是中国移动重要的合作同盟,是推动业务发展的主力。战略合作

伙伴是指拥有独特的优势资源,愿意和中国移动进行长期或短期的排他合作, 业绩突出的合作伙伴。

4.6.2 战略合作伙伴的各项业务在打分时,分别增加5000分,以加分后的业务得分

参与业务排序。

4.6.3 战略合作伙伴的业务在梦网各项推荐栏目中可以适当延长停留时间。 4.6.4 为鼓励SP和中国移动进行长期的合作,SP和中国移动的合作时间每增加半年,

其各项业务将加分1000得分,以加分后的业务得分参与业务排序。

第五章 代码和编码

5.1各种代码定义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用于唯一标识SP,是SP地址和身份的标识,地址翻译、计费、结算等均以企业代码为依据。

业务代码:业务代码用于唯一标识SP提供的某一类业务。

5.2编码原则

5.2.1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以数字表示,共6位,从“8XY500”至“8XY999”,其中“XY”为各移动公司代码(其分配情况见表一),企业代码按照业务许可的顺序依次分配。

企业代码由中国移动或各省公司统一分配。

5.2.2业务代码

业务代码以数字表示,长度为8位。

业务代码的构成由2部分组成,业务大类(2位)+扩展业务编号(6位,按序分配),业务大类及小类的代码规则举例见表二(根据SP应用服务的需要调整)。

其中:业务大类、扩展位业务编号2个字段的任一个字段不能全填0,即各字段的分配一律从01或0001开始,00或0000保留。若为全0,则表征此字段填空。

业务代码对应于SP提供某一个收费服务的URL,并且该代码与计费点唯一对应。 业务代码由中国移动统一分配。

第六章 计费和价格

6.1费用结构与收费模式

移动梦网WAP主站业务的计费工作由中国移动完成,费用包括基础通信费和信息服务费。

(1) 基础通信费:用户使用无线通信网络而引起,由中国移动制定标准,并由中国移

动向用户收取。

(2) 信息服务费:用户使用SP提供的应用服务而引起,由提供服务的SP制定标准,

并由中国移动代SP向用户收取。

6.2价格原则

移动梦网WAP业务的信息服务费由SP在中国移动指导下制定。 SP制定信息服务费的价格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信息服务费不能低于成本价。

(2) 按次计费的业务,信息服务费每次不能超过2元。 (3) 包月计费的业务,信息服务费每月不能超过8元。 (4) 特殊业务需要超过上述资费标准的,必须提供详细的定价资料并获得中国移

动许可。

(5) 同类型的业务,WAP的信息服务费应低于短信的信息服务费。

(6) 通过短信方式实现的WAP业务,如SP已在WAP业务中收取了信息服务费,

则SP不得再对短信服务收取信息服务费;如SP已在短信业务中收取了信息服务费,则SP不得再对WAP收取信息服务费。

移动梦网铃声图片下载类业务规范

规划

说明;

1、 给SP名称打上括号是表示不允许出现SP自己的名称,而是给其产品起一个固定的名称,

我们宣传其产品品牌;

2、 SP侧应启动USER AGENT功能,自动识别用户的手机型号,仅提供适合用户手机型号

的铃声,如下图所示,虚框表示用户并不经过该阶段,仅是系统的处理逻辑。

管理办法:

1、 SP所负责的栏目名称不能起“大而全”的名称,如“和弦铃声大全”类的名称将被禁止。

所采用的名称必须具有可区隔性,不以业务种类作为业务名。

2、 业务资费在不低于成本的前提下,考虑用户的购买承受能力而确定。原则上按次不高于

2元,包月不高于8元。

3、 进入铃声栏目后,每个SP只有一个子栏目。考虑到业务计费的灵活性,该子栏目可以

分配两个SERVICE ID,以满足多种计费方式的需要。

4、 图片栏目SP可以具有多个SERVICE ID,但一般只提供一个入口。具有特殊价值的业务,

在得到中国移动许可后,可以单列在上一级菜单。

5、 为了保证用户下载的成功率,计费在MISC完成,下载页面可以跳出MISC。

6、 SP上线条件:

(1) 链接完整,曲目或图片的下载成功率在90%以上;

(2) 必须支持目前市场上主流的机型15种以上;

(3) 每种机型提供的铃声曲目或图片数量不少于200项;

(4) 能够保证做到及时更新,能够根据市场流行制作曲目或图片;

(5) 必须提供模糊检索功能;

(6) 必须提供免费试用链接并满足业务规范中的要求;

(7) 必须具备USER AGENT功能; 进入SP的页面

(8) 已经解决版权问题;

(9) 提供在线帮助,在线帮助中应提供客服电话,客服电话必须为直拨电话,最好

提供中国移动的手机号,且保证在每日8:00-20:00有人接听;

(10) 业务逻辑设计符合中国移动的规范。详见下文。

(11) 提供发送给好友的链接,通过WAP PUSH实现将铃声或图片传递给其他人的业

务类型,费用由发送方承担。

(12) 符合梦网WAP业务规范和其他规范。

7、 免费试用链接的要求:

(1) 提供3首-5首的歌曲或图片供用户免费下载;

(2) 用户可以看到该栏目所有的歌曲名或图片名列表,但不能下载;

(3) 支持用户进行模糊搜索,查找自己所需的曲目;

(4) 支持从SP端发起的订购请求。

8、 下载成功率:

(1) 因SP自身因素造成的下载成功率在90%以下的,排序往后下调;

(2) 因SP自身因素造成的下载成功率在80%以下的,下月业务免费提供;

(3) 因SP自身因素造成的下载成功率在60%以下的,立即下线。

9、 SP增加新的机型必须要经过数据部的测试通过后才能增加;要撤掉某机型必须先免费使

用2个月后再下线。不允许未经数据部许可而私自增加、减少所支持的手机型号。

10、 为了防止恶性,中国移动将对提供铃声图片业务的SP数量进行控制,通过末位淘

汰来引入新的服务商。

11、 中国移动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管理办法进行调整,SP以最新发布的管理办

法为准进行业务调整和设计。

业务逻辑

总的要求:

用户在付费前清楚业务的实际情况;

计费逻辑清晰,用户不会因误点击或在对计费点不清楚的情况下产生计费;

尽量减少用户的点击次数;

维护梦网的统一形象。

一、免费试用链接:

1、 SP点击进入“免费试用”后,SP对用户的手机型号进行判断:如果不支持该型号,

则礼貌地向用户道歉;如果无法判断用户的手机型号,则提供所支持的所有型号列表。

2、 SP所列的支持的手机型号必须通过MISC测试,未通过MISC测试的手机型号不允

许提供服务。SP向中国移动提供所支持的手机型号列表,不允许私自增加新的支持型号。

3、 SP增加新的支持型号,必须先通过MISC的测试才允许添加。

4、 中国移动对此进行检查,发现私自增加新型号的SP将给予降低推荐位置的处理,情

节严重、屡次违反的将取消提供业务的资格。

5、 在免费试用链接中提供链接,能让用户进入看到SP所提供的业务的框架和具体的曲

目。注意:用户所看到的界面应该和实际订购业务后看到的界面完全一致。

6、 这些曲目作成浏览型,用户无法下载。

7、 提供搜索功能,支持模糊搜索。

8、 搜索必须支持按歌手搜索和按曲目搜索。

9、 搜索结果必须真实。

10、 搜索结果为空时,必须向用户诚恳道歉。

二、图片下载的业务逻辑:

1、 图片名称应该能够描述图片的特性,不允许用XX1、XX2等作为图片的名称。

2、 SP的必须提供图片的缩略图。当用户点击图片名称时,不允许直接下载图片到用户

的手机上,不允许在这一阶段对用户进行计费;而是提供缩略图让用户对该图片产生一定的概念。仅当用户满意图片,点击“下载”链接后,才允许进行实际的图片下载并计费。

3、 在下载页面提供一个链接“重来一次”,该链接不计费。确保当用户下载失败后能够

免费下载。对用户返回并重新下载也要进行逻辑判断,对此操作不予计费。

4、 以上1-3要求适用于计次业务,对于包月业务,为了减少用户的点击次数,可以点

击图片名称即立即下载。

三、铃声下载的业务逻辑:

1、 在铃声下载业务中,当用户点击铃声名称时,不允许直接下载铃声到用户的手机上,

不允许在这一阶段对用户进行计费。

2、 应该出现对这一铃声的相关描述,内容必须包括:歌手、数据大小、已下载的次数,

同时提供“下载”链接。

3、 仅当用户点击“下载”链接后,才允许进行实际的铃声下载并计费。

4、 下载页面提供一个链接“重新下载”,该链接不计费。确保当用户下载失败后能够免

费下载。对用户点击返回并重新下载也要进行逻辑判断,对此操作不予计费。

5、 以上1-4要求适用于计次业务,对于包月业务,为了减少用户的点击次数,可以点

击铃声名称即立即下载。

四、其他:

1、 SP必须设置“帮助”链接,提供客服电话和下载的必要指导。

2、 SP必须在对用户手机型号判别后,对彩色手机提供彩色页面和彩色小图标,以丰富

业务的可用性,吸引更多用户登录使用梦网业务。

移动梦网

WAP业务规范

(V2.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二零零三年六月

 目 录

第一章概3 述

1.1目的 .......................................................... 3

1.2适用对象 ...................................................... 3

1.3相关术语和缩略语 .............................................. 3 

第二章业4 务设计规范

2.1页面设计 ...................................................... 4

2.1.1页面字符及编码方式......................................... 4

2.1.2页面支持范围............................................... 4

2.1.3页面技术指标............................................... 4

2.1.4页面格式................................................... 5

2.1.5注册与认证................................................. 7

2.2链接规范 ...................................................... 7 2.3 终端适配 ……………………………………………………………………………….9

2.4 线上线下互动………………………………………………………………….9

2.5 安全 ………………………………………………………………….9

2.6 其他规范 ………………………………………………………………...10

 第三章 业务内容规范 ..................................12

3.1内容来源 ..................................................... 12

3.2内容分类 ..................................................... 12

3.3内容维护 ..................................................... 12

3.4内容提供 ..................................................... 13 

第四章业14 务管理

4.1 服务质量管理要求...........................................................................................14

4.2 业务排序 …………………………………………………………………….14

4.3 业务的试商用 ……………………………………………………………….14

4.4 退出机制 ……………………………………………………………….15

4.5 客户服务工作 ……………………………………………………………….15

 第五章 代码和编码 ...................................16

5.1各种代码定义 ................................................. 17

5.2编码原则 ..................................................... 17

5.2.1企业代码.................................................. 17

5.2.2业务代码.................................................. 17

 第六章 计费和价格 ...................................20

6.1费用结构与收费模式 ........................................... 20

6.2价格原则 ..................................................... 20

附:移动梦网铃声图片下载类业务规范 ………………………………………….18

第一章

1.1目的 概述

本规范是对移动梦网WAP主站建设和规划所应遵循的原则之一。移动梦网WAP主站是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全国用户使用移动梦网业务而建设的一个WAP门户。

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服务供应商(SP)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移动梦网WAP主站上提供的应用服务而制定。

本规范是指导SP进行WAP业务开发的原则之一,提供WAP服务的SP同时必须遵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移动梦网WAP服务提供商合作协议》和《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

本规范将随着移动梦网WAP业务的发展而进行修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将及时把新修订的业务规范通知各服务供应商(SP),各SP应遵循当时的移动梦网WAP主站业务规范进行业务开发。

本规范中未涉及到的议题,由中国移动和各SP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磋商。

本规范自2003年8月1日起执行。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有。

1.2适用对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移动梦网WAP主站上提供应用服务的服务供应商(SP)。各服务供应商(SP)应按照当前版本的业务规范来开展业务。

移动梦网WAP各省资源站的应用服务可参照此规范执行。

1.3相关术语和缩略语

WAP: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

SP:Service Provider,服务供应商

页面:每一次请求,所得到的显示内容

菜单:栏目列表

栏目:菜单中某一类服务的名称

栏目标题:显示内容的页面顶端显示的内容标题

栏目名称:菜单栏目列表中指向内容链接或下一级菜单链接的栏目名

移动梦网WAP业务是中国移动移动数据业务的主要门户之一,为了保证业务的规范性和用户界面的一致化,加强业务的可用性,中国移动特制定本规范,同时也欢迎合作伙伴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章

业务设计规范

移动梦网WAP业务内容设计的原则是:界面统一,使用方便,突出个性,引导主流业务。

2.1页面设计

2.1.1页面字符及编码方式

2.1.1.1页面上所有的文字都应使用中文简体字,除非:

1、已经为大家所接受、理解上不存在疑难或歧义的外文,如:OK,TAXI等;

2、专有名词,如外国人的姓名、国外公司的名称、商标等,难以翻译或翻译后对

理解反而造成困难的外文;

3、专门的外文栏目,如:English Club;

4、其他经中国移动认可的。

2.1.1.2 页面字符编码应采用UTF-8编码方式。

注:对于目前左右按键不支持中文的手机,如Nokia 6150等可采用英文显示。

2.1.2页面支持范围

1、 保证Motorola、Nokia、Siemens、Ericcson、Sumsung等主要品牌的网关和手机浏

览器都能正常访问WAP页面。

2、 页面应按照WAP标准化组织(WAP FORUM)提出的标准开发。

3、 鼓励各SP依照新版本规范进行页面开发,但根据目前手机支持的情况,移动梦网的

页面应遵循WAP1.2.1版本规范,在中国移动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可支持更高版本的规范。

4、 鼓励各SP提供的页面支持一些新特性,如数字快捷健,软按键,浏览器直接发起呼

叫等,在中国移动提出要求的情况下,移动梦网WAP页面应满足对这些新特性的支持。

2.1.3页面技术指标

WAP页面采用灵活的可视化设计方案;开发工具采用目前主流的WAP浏览器技术,语言采用主流编程语言。WAP页面的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1、 页面平均响应时间:在网络正常传输情况下小于3秒;

2、 忙时链接成功率应不小于98%;

3、 网络时延(指从WTBS PING SP服务器的环回时延)应不大于100毫秒。

4、 SP响应时延(指从WTBS发出业务请求到WTBS接收业务响应的时延)应不大于500

毫秒。

5、 页面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大于10000小时;

6、 页面平均故障恢复时间:小于5分钟;

7、 每秒处理的WAP页面请求数:大于200次;

8、 平台应用服务器响应时间:在2000并发用户(假设每个用户每10秒钟发送一个请

求)的前提下响应时间为1s;

9、 数据库服务器响应时间:在所建库的100万条记录中查询某条记录的搜索平均时长

小于0.5s。

2.1.4页面格式

2.1.4.1 菜单使用规范

2.1.4.1.1菜单使用规范

缺省情况下,菜单内每一个栏目占据一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允许同一行中使用多个栏目;

如果需要在一个栏目上执行多个操作,以后可通过弹出式菜单实现。

2.1.4.1.2栏目层次、排列规范

(1) 首页菜单显示一级栏目列表,分别链接到其二级栏目列表;

(2) 若有栏目标题,须在页面正上方居中显示;

(3) 栏目名称左对齐排列,加入数字标识,便于以后数字快捷键的实现,显示方

式如图一所示:

栏目显示方式

(4)栏目标题超出一行时,优先选择向左滚动显示,若终端无法实现滚动显示,则 将超出内容另行显示;其他情况根据终端特性,选择分行或左右滚动显示。

(5)每页显示栏目数目不多于9个,多于时建立“更多”作为第九个选项,或使用

折叠菜单。

(6)测试栏目不能出现在栏目列表中,内容为空或者还没有调试好的栏目应该暂时

隐藏。

(7)鼓励SP根据终端适配的原则,提供图形化、彩色化的栏目标示。

(8)用户点击业务名进入SP业务界面,在等待页面中不允许出现SP的WAP网站名 称。在进入SP业务界面后,应在页面正上方显示该业务名,业务名必须与用户从

梦网上点击进入的业务名一致。

2.1.4.2、文本显示规范

2.1.4.2.1 业务中必须提供“帮助”链接,提供的内容为:

(1) 业务使用中的秘诀和技巧;

(2) 用户使用业务中常见问题的解答;

(3) 公布投诉和客服电话。客服电话不能为分机。

(4) 有条件、有能力的可以允许用户手工输入文字内容,由SP在后台进行处理并给

予答复。但未经中国移动许可,不得将用户输入的内容在页面上显示。

2.1.4.2.2 翻页规范:

(1) 出现内容无法在一页内显示而必须翻页的情况,提供“下一页”的链接。

(2) 在内容较多需要多页显示时,提供“下一页“和”上一页“的链接。

(3) 同时存在“下一页”和“上一页”的情况下,“下一页”的链接在前,“上一页”

的链接在后。

2.1.4.2.3 对齐方式:左对齐,广告过渡、图片窗口可以居中对齐;

2.1.4.2.4 免费业务的提示:

(1)为了让用户清楚免费业务的资费,在业务首页的左上方进行明确提示,文字表述

一律为 “本业务免费”。

(2)对于提前上线还没有开始计费的业务,在计费前必须在业务首页的左上方进行明

确提示,文字表述一律为 “本业务免费”。在业务计费生效时,必须去除关于业务免费的提示。

2.1.4.3、输入规范

2.1.4.3.1用户输入规范:

尽量减少用户的文本输入,去除不必要的输入项;

对已激活的输入区域只需要提供一个确认连接;

对输入数据类型进行强行匹配,以免除用户在终端上进行输入法切换的麻烦。例如 该输入数字的地方不允许输入字母等;

对确定内容提供默认值或进行预制,如输入手机号码表示为13XXXX,只让用户输入后几个数字即可;

对于密码输入采用明文方式,不用*,或用户输入密码应先显示其所输入的内容,再以*号覆盖。

在用户必须进行输入操作的情况下,应防止用户在格式化输入区域中不输入任何内 容就进行下一个操作。但必须支持用户在不输入任何内容的情况下的返回和跳转到 梦网首页的操作。

2.1.4.3.2多选列表规范:

当用户需要选择一个以上选项时,可以通过多选列表来实现;

多选项之间必须分行显示,当单个选项内容超过一行时,必须通过左右滚动显示该 选项内容。

2.1.4.3.3表单输入规范

对有一定顺序的信息输入,建议使用向导表单来引导用户输入;

当用户完成一个表单中的所有页面的输入后,要提醒用户确认输入;

对用户使用表单中途退出的情况,要有一个页面提示用户确认退出;

表单中尽量不要使用到其他页面的连接,除非该连接以下的内容无关紧要,因为用户很容易通过该连接跳过后面的内容。

2.1.4.4、移动梦网标识使用规范

SP在移动梦网WAP主站上提供的应用服务,不得出现SP自有品牌的标识,而应统一使用移动梦网的标识;

SP提供的内容的合作伙伴可以在征得中国移动和SP的许可之后使用自有标识。

2.1.4.5、图像规范

提供的图像须是大部分手机所支持的格式,对于不能支持图像的手机在用户预览时

要提供文字说明;

不要对图像定义任何操作;

对大于手机屏幕的图像可以使图像垂直移动,但不能水平移动;

对时效性很强的页面使用图像要谨慎,有可能在图像下载的过程中页面已经失效了。

2.1.4.6、出错页面规范

所有出错页面应给出简洁、友好的错误原因说明或者提示信息,指导用户进行正确操作;每个出错页面应给出[返回上一级]链接,恢复到用户前次页面。

2.1.5注册与认证

1、 移动梦网WAP总站统一完成用户的注册与认证,各SP业务内容中不允许出现由于计

费需要,或与业务无关的要求验证用户身份的注册与认证。

2、 各SP业务内容中,与业务相关的注册认证要求如下:

(1) 所有服务内容的注册与认证,应尽量简单。

(2) 普通信息浏览类业务,不允许再出现用户注册、认证的流程。

(3) 邮件、聊天、游戏等业务,由于业务开展需要,可以出现虚拟用户的注册认

证流程。

(4) 下载类业务,不允许出现用户注册、认证的流程,可以出现输入下载接收方

的流程。

(5) 交易类业务,由于安全需要,可以出现交易的注册认证流程。

2.2链接规范

2.2.1免费试用链接规范:

2.2.1.1 免费试用链接的功能是,让用户在支付信息费前先对业务有个比较清楚的

认识和了解,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来决定是否购买和使用。免费试

用链接符合用户的购买习惯,能较大程度地保护用户的合法利益。

2.2.1.2 所有计费业务都必须提供免费试用链接,不能提供的业务不予上线。

2.2.1.3 免费试用的逻辑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新闻类业务:

(1)用户进入后应能至少看到最近更新的2条新闻,为了保护订购用户

的利益,该新闻的更新可以比实际业务晚1小时。

(2)新闻中如果有图表,必须保证图表在所有主流终端能够正确显示。

如果新闻中没有图表,在新闻标题中不应出现图、表等字样。

2、天气预报:

用户可以看到昨天的本城市天气报道情况,同时提示用户如果要了解最新

的天气预报,请订购本业务。

3、聊天交友类业务:

(1) 用户可以“游客”的身份进入聊天室,可以参观聊天的全部功能,可以旁观

其他订购用户的聊天,但不能发表言论。

(2) SP可以给用户一个默认的‘游客’身份,但不允许要求免费试用的用户创建

身份。

4、铃声图片业务遵循《移动梦网铃声图片下载类业务规范》。

5、游戏类业务:

(1) 角色扮演类和闯关晋级类游戏必须提供用户进入游戏实际操作的功能,用户

在该链接中应至少与系统互动30次以上,但可以不超过该游戏完整互动总

次数的1/4。

(2) 占卜类业务可以在用户完成测试输入项后,要求用户订购业务再出现测试结

果。但必须能够保留用户在订购前的输入项,不再需要用户重复输入。

(3) 益智冲浪和消遣笑话类业务必须提供3则以上的内容供用户阅读,益智类业

务必须提供答案。

6、证券财经类;

提供能演示其全部功能的示范,可以用历史数据来进行演示,但必须向用户 说明所用数据的时间并向用户保证实际业务中数据的时效性。

7、伊人时尚类业务:

(1) 至少提供3则内容供阅读。

(2) 该内容应注意更新,更新频度应保持1周1次。

8、生活学习类服务:

(1) 至少提供3则内容供阅读。

(2) 该内容应注意更新,更新频度应保持1周1次。

9、动漫类业务:

(1) 采用USER AGENT功能,自动识别用户所使用终端的型号,对应给出彩色和

黑白的图片,该过程不再需要用户进行选择,以减少点击。该要求同样适用

于实际已经订购的业务。

(2) 至少提供3则以上的完整内容(带图片)供用户浏览。

(3) 提供整个业务的内容标题介绍供用户浏览 。

(4) 上线最低要求为:能够提供30则以上的动漫内容,每周更新5则以上的内

容。

2.2.1.4 链接要求:

(1) 不允许出现跳转到SP自有WAP网站的链接;

(2) 不允许出现跳转到SP在梦网其他业务的链接;

(3) 必须提供返回梦网首页的链接,链接指向http://wap.monternet.com,文字表述一律为“梦网首页”。

(4) 不允许出现非本业务的其他业务的介绍或链接;

(5) 不允许出现宣传SP WAP网站、WWW网站或其他网站的介绍或链接。

(6) 不允许出现业务资费方面的说明或链接。

2.2.1.5 免费试用必须展示业务的真正功能和特色,不允许夸张、虚夸本业务,不

允许提供未实现的业务功能介绍或演示。

2.2.1.6 免费试用链接中应提供提示用户订购的链接,文字表述一律表示为“我要订购”,同时根据在SP侧发起订购请求的接口规范进行返回。

2.2.1.7 鼓励SP开发出更有表现力、吸引力的免费试用内容。

2.2.1.8 中国移动将对SP的免费试用链接进行检查,链接过于简单或不符合要求的

业务将限期7个工作日改进;无法在限期内完成的业务,将取消提供服务

的资格。

2.2.2 返回链接:

2.2.2.1 返回链接应简单明确,符合用户使用习惯,方便用户使用业务。

2.2.2.2 同一页面的返回链接不要超过3个。

2.2.2.3 每一页面都必须提供返回梦网首页的链接,链接指向http://wap.monternet.com,文字表述一律为“梦网首页”。

2.2.2.4 返回业务首页菜单的链接的文字表述一律为“返回XXXX”(XXXX为业务 名,该业务名必须与梦网上显示的业务名一致)。

2.2.2.5 为了方便用户重新操作使用,可以提供一个跳转的返回链接,指向用户最 方便使用业务的层次;该菜单或业务层次不能为该业务首页菜单,不能跳

出该业务,不能仅仅指向上一页面。该链接的文字表述一律为“返回上一级”。

2.2.2.6 不允许出现仅仅指向上一页面的返回链接,该链接的功能直接由终端的返 回键实现。对于一些为了保证业务效果而封闭了返回功能键的,可以提供 “返回”链接。

2.2.2.7 不允许出现以上4种返回链接以外的其他文字描述的返回链接。

2.2.2.8 不允许出现跳转到SP自有WAP网站的链接;

2.2.2.9 不允许出现跳转到SP在梦网其他业务的链接;

2.2.2.10 不允许出现非本业务的其他业务的介绍或链接;

2.2.2.11 不允许出现宣传SP WAP网站、WWW网站或其他网站的介绍或链接。

2.2.2.12 不允许出现业务资费方面的说明或链接。

2.2.2.13 违反以上要求的业务,将给予5个工作日的时间予以调整;调整期后依 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取消该业务提供服务的资格。

2.3 终端适配:

2.3.1 SP应能识别用户手机型号,根据终端适配的原则给出最理想的页面。

2.3.2 铃声图片下载类、动漫浏览类必须实现终端适配;

2.3.3 不属铃声图片下载类、动漫浏览类业务但提供图片浏览的,也必须实现终端 适配。

2.3.4 上2条中所涉及的业务,在免费试用链接和正式业务中必须判断用户所使用 的终端型号,对不支持用户所使用终端的情况,必须向用户进行说明。

2.3.5 对于针对彩色手机设计的业务,如铃声图片下载、动漫类业务,应将页面作

成彩色。

2.4 线上线下互动:

2.4.1 在获得中国移动许可的前提下,SP可以通过短信、邮件、PUSH等实现线上

线下的互动,但必须遵守如下要求。

2.4.2 禁止未得用户许可,向用户发送任何信息。

2.4.3 通过短信等实现业务的线下互动,如好友留言、邮件到达通知等,必须事先向

用户说明接收信息的方式和可能产生的费用,在用户确认需要的情况下,才能向用户提供服务。

2.4.4 互动必须能够简捷地让用户取消,并且取消方式在所有用户能够接触到的业务

渠道上进行清晰表述。

2.4.5 互动业务必须事先报中国移动,提供资费、发送条件、发送频率等信息,获得

中国移动许可才能进行。

2.4.6 不允许利用用户资料从事与本业务发展无关的其他活动。

2.4.7 为他人下载图片、铃声等的业务,必须由发送方付费,付费必须在MISC中完

成。在用户接收的PUSH信息中必须明确发送方的手机号,以免引起投诉。

2.4.8 WAP PUSH的PUSH信息不得计费。

2.4.9 在发送时,为防止垃圾信息发送给用户, 应该设置一些规则:

1 不能在一定时间内将同样的信息发送给同样的手机号码。

2 不同的信息发给同样的手机号码也要受到限制。

3 在单位时间内push的信息量有限制。

4 监控用户的恶意发送信息,对恶意用户,加入黑名单,限制其使用。

2.4.10 在向用户发送的信息中不得包含广告信息,尤其不得包含短信产品的广告信 息。

2.4.11 违反以上要求的业务将不得进行互动,同时每发现一次扣除该业务得分1000 分。

2.5 安全:

2.5.1 聊天业务、提供用户留言并可以将留言显示的业务,必须增加安全过滤机制。

对不安全、不合法的字词进行过滤,对不符合信息安全的言论一律不予发布。达不到本要求的业务,将取消留言功能。

2.5.2 对于连续发布不安全、不合法信息的用户,将情况通报中国移动。

2.6其他规范

2.6.1 CACHE

1、不要将时效性很强的内容,如新闻、股票信息等留在CACHE中。

2、对时效性较强的内容,如天气信息、交通信息等要限制在CACHE中的有效时间

3、对动态信息要强制更新

4、如果用户可能要用到下一页的内容,应事先将下页内容下载到CACHE中,加快用户

阅读速度

2.6.2 COOKIE规范

1. COOKIE一般情况下存放在用户的手机上,若用户手机不支持COOKIE功能,则

WAP网关将协助存储用户COOKIE信息;

2. COOKIE可分为永久性COOKIE和暂时性COOKIE,通过手机与WAP网关的配合,

两种COOKIE均可实现,可根据业务的需求选择使用;

3. 暂时性COOKIE的保存时间一般是1小时,可根据业务的需要自行指定;

4. 在游戏、社区类业务中,涉及用户身份识别的信息应使用永久性COOKIE;

第三章 业务内容规范

3.1内容来源

SP所提供的内容必须是合法、健康、积极、向上的,不得提供含有色情、反动等非 法内容的服务,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SP负责解决所提供内容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向移动梦网WAP主站所提供的内容不 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此引起的任何诉讼由SP自行负责,如果由此引起的诉讼导致中国移动经济和声誉的损失,由SP负责赔偿。

3.2内容分类

各SP应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并专注于一定的业务内容,并在申请的业务范围内提供优质的WAP业务服务。 1、 通信类业务

(1) 邮件服务 (2) 聊天服务 (3) 社区服务 2、 信息类业务

各种新闻、资讯、生活信息、财经、热点、专题服务等 3、 下载类业务

(1) 铃声图片下载

主要包括音乐铃声、动画漫画、文字图片、贺卡

(2) 软件程序、娱乐游戏的下载

主要包括JAVA应用程序下载等

4、 游戏娱乐

主要包括各类游戏、笑话、星运、占卜、心理测试,休闲、时尚等内容。 5、 商务交易

(1) 证券交易 (2) 彩票交易

(3) 提供小额货币的支付服务。如订票服务,小额购物服务等。 6、 其他

(1) 位置服务 (2) 广告服务 (3) 其他

3.3内容维护

1、 SP所提供的内容应按要求进行更新:

(1) 新闻、资讯类服务的内容应做到实时更新;

(2) 金融类服务中关于股市报价、K线图等内容应做到实时更新;

(3) 股市评论、彩票、天气预报等内容应在随着信息源的更新,而在相关信息公布

后1小时内进行更新;

(4) 铃声、图片类服务最少应一周更新1次,鼓励SP根据当时的流行趋势进行实

时更新;

(5) 其他类别的服务内容最少应每两周更新一次,鼓励SP根据当时的流行趋势进

行实时更新。

2、 SP提供的信息内容必须准确、清晰、真实,不得含有虚假、误导等成分,不得损害

消费者的利益。

SP所提供应用服务的内容必须对用户具有价值,建立服务特色,保持服务内容的吸引力。

3.4内容提供

1、 未经中国移动书面同意,SP不得单方面通过移动梦网WAP主站向用户提供协议规定

以外的其他服务,或在已经提供的服务中增加不同类别的服务。

2、 SP所提供的应用服务的内容,不得再提供给其他通讯运营商或WAP网站,不得在其

自有网站上继续提供同样的服务;否则,中国移动将终止其在移动梦网WAP主站上所提供的应用服务并罚扣其营业收入。

3、 SP可选择在移动梦网WAP主站上提供全国服务,也可选择在移动梦网WAP各省资源

站上提供地方服务。但对同一类内容的服务,原则上只允许申请其一,即在移动梦网WAP主站的内容不得在移动梦网WAP各省资源站中重复提供;在移动梦网WAP各省资源站的内容不得在移动梦网WAP主站中重复提供,否则将终止SP在移动梦网WAP主站的全国服务。

第四章 业务管理

4.1服务质量管理要求:

4.1.1 SP应指定专人对服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SP要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能够正常运

行,保证用户能够享受到正常的服务。

4.1.2 对于系统升级、IP地址更换等必须要暂停服务的,事先将方案报中国移动审批,

得到中国移动许可后才能进行。

4.1.3 中国移动将对SP的服务运行进行监控,对因SP原因造成的业务中断将进行处

理:

(1) 在9:00-23:00间中断业务的,每1小时扣除业务得分1000分; (2) 在23:00-9:00间中断业务的,每1小时扣除业务得分100分; (3) 事先通知中国移动并获许可的业务中断不计。

(4) 同时按《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1.4 用户投诉业务资费问题,经检查属SP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故障,每发生一次扣除 业务得分5000分。

4.1.5 页面和链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除该业务得分1000分,同时限 期整改。

4.2 业务排序:

4.2.1中国移动将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全面的指标对各个业务进行打分,各业务严格按

照业务得分的多少在梦网菜单上按先后排序。

4.2.2 符合中国移动鼓励发展方向的业务,其在菜单上的排序不按照业务得分排列。 4.2.3 业务得分每月统计一次,根据业务得分,每月对菜单上的业务排序进行一次调

整。

4.2.3 业务打分的办法是:

(1) 将上月的业务首页访问次数乘以0.2; (2) 将上月的业务信息费乘以0.3; (3) 将上月的使用用户数乘以3; (4) 将上月的退订用户数乘以-2;

(5) 将以上数目相加得出该业务初步得分。

(6) 将(5)的得分减去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扣去的分数,得到该业务的最后得分; (7) 以上数据以中国移动的统计系统的数据为准。

4.2.4 业务得分领先的前15名业务将在“人气最旺”这一栏目中进行集中推荐;同时

“邮箱相册”中使用用户数排第1的业务、“证券财经”“新闻天气”类中业务得 分前2位的业务也将进入这一栏目。其中前3名业务将给予更佳的位置进行推 荐。

4.2.5 开辟“本月主打”栏目,符合以下要求的业务可以加入到该栏目: (1)业务进行重大更新或调整,业务质量有了重大改进; (2)业务进行促销活动;

(3)配合中国移动市场行为提供的服务;

(4)业务在该栏目中停留时间为1个月,不得连续占据位置。下次进入该栏目 必须在3个月后。

4.2.6 对于新上线的业务,为了保持考核的公正性,上线正式计费的第1个自然月, 将在新业务的集中推荐区进行推荐,同时,在该业务所属的业务大类中开辟一 个专门供新业务展示的推荐区,时间为1个月。在正式计费后的第2个月将按 照上述的业务打分法对业务进行打分,按业务的得分排列该业务在本类业务中 的顺序。

4.2.6 游戏娱乐类业务中将进行特别推荐,“角色扮演”类中业务得分前3的、“益智 冲浪”、“占卜测试”、“笑话幽默”类业务得分第一的,将直接出现在“游戏娱 乐”栏目中。

4.2.6 对于SP以栏目的形式提供多个业务的情况,以该栏目中最好业务的得分决定 该栏目在菜单中的位置。

4.2.7 对于免费业务,将按照本月使用用户数来决定其在菜单上的位置。

4.3 业务的试商用

4.3.1 所有业务在完成接口测试后都必须先进行试商用,即在梦网WAP门户上向用户

提供免费服务。

4.3.2 但对一些时效性强的业务,可以缩短或不经过试商用阶段。

4.3.3 已经接入梦网WAP门户的SP申请新业务,试商用时间一般为7-10天。 4.3.4 第1次接入梦网WAP门户的SP,试商用时间为1个月(30天)。

4.3.5 试商用期满后满足下列条件可以进入正式商用阶段,即提供计费功能: (1) 试商用阶段业务运行正常,没有出现过中断服务或服务不能提供的情况; (2) 第1次接入梦网WAP门户的SP,在试商用期内,其业务的首页访问次数应不小

于20000次,使用用户数不小于5000人;

(3) 未达到以上要求的业务,试商用期将延期1个月,延期后依然达不到要求,该业

务退出运营。

4.4 退出机制

4.4.1 梦网总站上的位置资源非常有限,为了能够高效利用有限的资源,中国移动将

实行“优胜劣汰”制。

4.4.2 对于连续3月单月收入小于5000元(该收入指已扣除中国移动15%信息费分成

后的结算收入)的业务将予以下线。

4.4.3 在扣除第2条中下线业务的收入外,SP连续3月单月收入小于10000元(该收

入指已扣除中国移动15%信息费分成后的结算收入)的将取消提供服务的资格。

4.4.4 已经淘汰的SP可以继续申请业务,但需在淘汰后3个月再提出申请。 4.4.5 自业务正式计费后的第2个月开始执行第2、第3条中的评估办法。

4.4.6 对于中国移动鼓励和扶持的业务类型,或提供同类服务的SP少于3家(含3

家)的,不在上述考核范围之内。免费提供的业务不在考核范围之内。

4.4.7 铃声图片下载类服务是目前竞争最激烈的服务,提供该类服务的SP,将进行更

高标准的考核:

(1) 连续3月单月收入小于10000元(该收入指已扣除中国移动15%信息

费分成后的结算收入)的业务予以下线;

(2) 将某SP所提供的业务的全部得分累加,除以该SP所提供的业务数,

获得该SP得分;

(3) 连续3个月SP得分排在最后1位的将予以淘汰。 (4) 新进入SP在正式计费后第2个月开始参加考核。

(5) 已经淘汰的SP可以继续申请此类业务,但需在淘汰后3个月再提出

申请。

(6) 以上数据以中国移动的统计系统的数据为准。

4.5 客服工作

4.5.1 SP应保留用户的访问记录3个月,在用户投诉时协助平台、1860处理。 4.5.2 SP应妥善处理能力范围之内的投诉,协助中国移动提高客户满意度。 4.5.3 客户投诉内容不属于SP职责范围内的,SP不得擅自做出解释或进行处理,不得生 硬拒绝,请及时转中国移动WAP业务联系人处理。

4.5.4 SP应每月向中国移动提供详细的客服记录资料,包括客户手机号咨询、投诉、申

告、建议的内容和时间,处理过程,回复,客户对处理的满意程度等。 4.5.5

SP应采取措施,加强对客服人员的培训,提高客服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6 战略合作伙伴

4.6.1 战略合作伙伴是中国移动重要的合作同盟,是推动业务发展的主力。战略合作

伙伴是指拥有独特的优势资源,愿意和中国移动进行长期或短期的排他合作, 业绩突出的合作伙伴。

4.6.2 战略合作伙伴的各项业务在打分时,分别增加5000分,以加分后的业务得分

参与业务排序。

4.6.3 战略合作伙伴的业务在梦网各项推荐栏目中可以适当延长停留时间。 4.6.4 为鼓励SP和中国移动进行长期的合作,SP和中国移动的合作时间每增加半年,

其各项业务将加分1000得分,以加分后的业务得分参与业务排序。

第五章 代码和编码

5.1各种代码定义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用于唯一标识SP,是SP地址和身份的标识,地址翻译、计费、结算等均以企业代码为依据。

业务代码:业务代码用于唯一标识SP提供的某一类业务。

5.2编码原则

5.2.1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以数字表示,共6位,从“8XY500”至“8XY999”,其中“XY”为各移动公司代码(其分配情况见表一),企业代码按照业务许可的顺序依次分配。

企业代码由中国移动或各省公司统一分配。

5.2.2业务代码

业务代码以数字表示,长度为8位。

业务代码的构成由2部分组成,业务大类(2位)+扩展业务编号(6位,按序分配),业务大类及小类的代码规则举例见表二(根据SP应用服务的需要调整)。

其中:业务大类、扩展位业务编号2个字段的任一个字段不能全填0,即各字段的分配一律从01或0001开始,00或0000保留。若为全0,则表征此字段填空。

业务代码对应于SP提供某一个收费服务的URL,并且该代码与计费点唯一对应。 业务代码由中国移动统一分配。

第六章 计费和价格

6.1费用结构与收费模式

移动梦网WAP主站业务的计费工作由中国移动完成,费用包括基础通信费和信息服务费。

(1) 基础通信费:用户使用无线通信网络而引起,由中国移动制定标准,并由中国移

动向用户收取。

(2) 信息服务费:用户使用SP提供的应用服务而引起,由提供服务的SP制定标准,

并由中国移动代SP向用户收取。

6.2价格原则

移动梦网WAP业务的信息服务费由SP在中国移动指导下制定。 SP制定信息服务费的价格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信息服务费不能低于成本价。

(2) 按次计费的业务,信息服务费每次不能超过2元。 (3) 包月计费的业务,信息服务费每月不能超过8元。 (4) 特殊业务需要超过上述资费标准的,必须提供详细的定价资料并获得中国移

动许可。

(5) 同类型的业务,WAP的信息服务费应低于短信的信息服务费。

(6) 通过短信方式实现的WAP业务,如SP已在WAP业务中收取了信息服务费,

则SP不得再对短信服务收取信息服务费;如SP已在短信业务中收取了信息服务费,则SP不得再对WAP收取信息服务费。

移动梦网铃声图片下载类业务规范

规划

说明;

1、 给SP名称打上括号是表示不允许出现SP自己的名称,而是给其产品起一个固定的名称,

我们宣传其产品品牌;

2、 SP侧应启动USER AGENT功能,自动识别用户的手机型号,仅提供适合用户手机型号

的铃声,如下图所示,虚框表示用户并不经过该阶段,仅是系统的处理逻辑。

管理办法:

1、 SP所负责的栏目名称不能起“大而全”的名称,如“和弦铃声大全”类的名称将被禁止。

所采用的名称必须具有可区隔性,不以业务种类作为业务名。

2、 业务资费在不低于成本的前提下,考虑用户的购买承受能力而确定。原则上按次不高于

2元,包月不高于8元。

3、 进入铃声栏目后,每个SP只有一个子栏目。考虑到业务计费的灵活性,该子栏目可以

分配两个SERVICE ID,以满足多种计费方式的需要。

4、 图片栏目SP可以具有多个SERVICE ID,但一般只提供一个入口。具有特殊价值的业务,

在得到中国移动许可后,可以单列在上一级菜单。

5、 为了保证用户下载的成功率,计费在MISC完成,下载页面可以跳出MISC。

6、 SP上线条件:

(1) 链接完整,曲目或图片的下载成功率在90%以上;

(2) 必须支持目前市场上主流的机型15种以上;

(3) 每种机型提供的铃声曲目或图片数量不少于200项;

(4) 能够保证做到及时更新,能够根据市场流行制作曲目或图片;

(5) 必须提供模糊检索功能;

(6) 必须提供免费试用链接并满足业务规范中的要求;

(7) 必须具备USER AGENT功能; 进入SP的页面

(8) 已经解决版权问题;

(9) 提供在线帮助,在线帮助中应提供客服电话,客服电话必须为直拨电话,最好

提供中国移动的手机号,且保证在每日8:00-20:00有人接听;

(10) 业务逻辑设计符合中国移动的规范。详见下文。

(11) 提供发送给好友的链接,通过WAP PUSH实现将铃声或图片传递给其他人的业

务类型,费用由发送方承担。

(12) 符合梦网WAP业务规范和其他规范。

7、 免费试用链接的要求:

(1) 提供3首-5首的歌曲或图片供用户免费下载;

(2) 用户可以看到该栏目所有的歌曲名或图片名列表,但不能下载;

(3) 支持用户进行模糊搜索,查找自己所需的曲目;

(4) 支持从SP端发起的订购请求。

8、 下载成功率:

(1) 因SP自身因素造成的下载成功率在90%以下的,排序往后下调;

(2) 因SP自身因素造成的下载成功率在80%以下的,下月业务免费提供;

(3) 因SP自身因素造成的下载成功率在60%以下的,立即下线。

9、 SP增加新的机型必须要经过数据部的测试通过后才能增加;要撤掉某机型必须先免费使

用2个月后再下线。不允许未经数据部许可而私自增加、减少所支持的手机型号。

10、 为了防止恶性,中国移动将对提供铃声图片业务的SP数量进行控制,通过末位淘

汰来引入新的服务商。

11、 中国移动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管理办法进行调整,SP以最新发布的管理办

法为准进行业务调整和设计。

业务逻辑

总的要求:

用户在付费前清楚业务的实际情况;

计费逻辑清晰,用户不会因误点击或在对计费点不清楚的情况下产生计费;

尽量减少用户的点击次数;

维护梦网的统一形象。

一、免费试用链接:

1、 SP点击进入“免费试用”后,SP对用户的手机型号进行判断:如果不支持该型号,

则礼貌地向用户道歉;如果无法判断用户的手机型号,则提供所支持的所有型号列表。

2、 SP所列的支持的手机型号必须通过MISC测试,未通过MISC测试的手机型号不允

许提供服务。SP向中国移动提供所支持的手机型号列表,不允许私自增加新的支持型号。

3、 SP增加新的支持型号,必须先通过MISC的测试才允许添加。

4、 中国移动对此进行检查,发现私自增加新型号的SP将给予降低推荐位置的处理,情

节严重、屡次违反的将取消提供业务的资格。

5、 在免费试用链接中提供链接,能让用户进入看到SP所提供的业务的框架和具体的曲

目。注意:用户所看到的界面应该和实际订购业务后看到的界面完全一致。

6、 这些曲目作成浏览型,用户无法下载。

7、 提供搜索功能,支持模糊搜索。

8、 搜索必须支持按歌手搜索和按曲目搜索。

9、 搜索结果必须真实。

10、 搜索结果为空时,必须向用户诚恳道歉。

二、图片下载的业务逻辑:

1、 图片名称应该能够描述图片的特性,不允许用XX1、XX2等作为图片的名称。

2、 SP的必须提供图片的缩略图。当用户点击图片名称时,不允许直接下载图片到用户

的手机上,不允许在这一阶段对用户进行计费;而是提供缩略图让用户对该图片产生一定的概念。仅当用户满意图片,点击“下载”链接后,才允许进行实际的图片下载并计费。

3、 在下载页面提供一个链接“重来一次”,该链接不计费。确保当用户下载失败后能够

免费下载。对用户返回并重新下载也要进行逻辑判断,对此操作不予计费。

4、 以上1-3要求适用于计次业务,对于包月业务,为了减少用户的点击次数,可以点

击图片名称即立即下载。

三、铃声下载的业务逻辑:

1、 在铃声下载业务中,当用户点击铃声名称时,不允许直接下载铃声到用户的手机上,

不允许在这一阶段对用户进行计费。

2、 应该出现对这一铃声的相关描述,内容必须包括:歌手、数据大小、已下载的次数,

同时提供“下载”链接。

3、 仅当用户点击“下载”链接后,才允许进行实际的铃声下载并计费。

4、 下载页面提供一个链接“重新下载”,该链接不计费。确保当用户下载失败后能够免

费下载。对用户点击返回并重新下载也要进行逻辑判断,对此操作不予计费。

5、 以上1-4要求适用于计次业务,对于包月业务,为了减少用户的点击次数,可以点

击铃声名称即立即下载。

四、其他:

1、 SP必须设置“帮助”链接,提供客服电话和下载的必要指导。

2、 SP必须在对用户手机型号判别后,对彩色手机提供彩色页面和彩色小图标,以丰富

业务的可用性,吸引更多用户登录使用梦网业务。


相关内容

  • XXGb口网络性能分析报告
  • XXGb 口网络性能分析报告 1 2 目录 3 4 概述 . ....................................................................................................................... ...

  • 中国电信运营商接入点设置
  • 中国移动接入点设置 很多朋友在购买了新的手机后不知道如何才能顺利上网.不管您用的是 Android ,iOS ,还是Symbian 系统的手机,都需要进行简单的接入点配置.随着3G 网的用户越来越多,很多人已经加入了这个新群体.但是合理的使用2G 网络还是很有必要的,会为您节省不少流量.针对这一问题 ...

  • 华为C8825D-G330C移动卡上网设置方法
  • 但是,很多人反映 *#*#2580#*#* 输入后手机没有反映,这是因为官方屏蔽了.. 所以得用个小软件XX一下.软件已上传百度网盘 http://pan.baidu.com/share/link?shareid=471465&uk=2566957403 安装完后,在重新输入指令,,,,就可 ...

  • 电子商务专业导论
  • 电子商务专业导论 -我国手机银行发展过程分析 学 号 姓 名学 院专业班级 电子商务2015级1班 指导教师日 期 我国手机银行发展历程分析 摘要 在互联网金融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双重压力下,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盈利空间和发展前景正变得越来越窄,为了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市场需求各银行必须在传统业务之外开展电 ...

  • 手机媒体的现状以及盈利模式大曝光
  • 发布时间:20060427 点击数:719  作者:魏轶群   转载出处:<传媒> 录入:aammyy 手机,一个越来越被世人广泛应用的电子阅读显示器,已经逐渐成为人们获取新闻资讯的一种主要阅读终端.在作为人际传播通讯工具的同时,传播新闻资讯成为它的另一种重要功能.继报纸.广播.电视和网 ...

  • 回顾手机发展的历程
  • 终端风采 责任编辑:高明亮 [email protected] 美术编辑:牛大伟 2007年4月23日 第15 期 回顾手机发展的 33 历 程 正在打电话的老渔民 本刊记者 高明亮 从1876年贝尔发明电话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目前电话通信服务已成为人们交流信息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最近20年来, ...

  • 乡镇卫生院信息化解决方案
  • 乡镇卫生院信息化解决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乡镇卫生院宽带网络质量,提升服务形象,拟对 所有乡镇卫生院网进行光纤宽带接入,对所属村级卫生所接入VPN专网,实现卫生系统信息化办公. 一.卫生院光纤接入方案: 卫生院接入光纤后,拆除以前使用的ADSL农合网,通过光纤实现农合网信息化办公和互联网访问. 1.光 ...

  • 蹭网工具猖獗?我与蹭网者较劲的那点事
  • 随着蹭网卡皇等无耻工具的肆意泛滥,原先我们认为安全的WAP2加密已形同虚设,一台价格在200元左右的蹭网设备,可在十几分钟之内将其破解.不过,这并不是说我们的无线网络从此就没有安全可言了.实际上,只要你认真看了下面笔者和蹭网者的较量经历,你会发现,要保障网络安全并非难事. 速度奇慢,网络居然被人蹭了 ...

  • 中国电信物流公司项目建议方案
  • 中国电信湖南省分公司移动行业信息化 "物流E通"解决方案 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 2009年9月 目录 一. 二. 三. 1. 2. 3. 4. 四. 1. 五. 1. 2. 3. 4. 5. 6. 7. 8. 六. 前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