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报告处理规定
凡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设计要求的,都叫工程质量事。它包括由于设计错误、材料、设备不合格,施工方法错误,指挥不当等因所造成的各种质量事故。当发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主动积极地与施工单位配合,严肃、认真地分析和处理好质量事故。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首先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的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施工单位在接到质量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2.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
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影响和原
因等,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依据,一定要力求全面、准确、客观。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
A、工程概况,重点介绍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B、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场及发展变化等情况;
C、事故调查中的数据、资料;
D、是否需要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
E、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F、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2.2.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事故的原因分析,要建立在事故情况调查的基础上,避免情况不明就主观分析推断事故的原因。尤其是有些事故,其原因错综复杂,往往涉及到勘察、设计、施工、材质、使用管理等几方面,只有对调查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里及表、去伪存真,找到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事故处理的资料;
施工单位在事故处理前须先提供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
3.1.与事故有关的施工图纸;
3.2.与事故有关的施工原始资料;
3.3.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3.4.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对事故处理的要求和意见。
4.研究制定事故的处理方案
事故的处理方案要建立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对有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时,只要事故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观测一段时间,作进一步调查分析,不要急于求成,以免造成同一事故多次处理的不良后果。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要求: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施工单位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提出事故处理的方案,并听取多方面的意见,然后确定一个最佳方案。对每一个质量事故,无论是否需要处理都要经过分析,作出明确的结论。
5.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确定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在事故处理中监理必须进行监督,加强质量检查和验收。
6.对事故处理后应作出签定;
施工单位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并作出签定。
7.事故处理报告;
监理单位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提交事故处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7.1.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情况;
7.2.事故调查与检查报告;
7.3.事故原因分析;
7.4.事故处理依据;
7.5.事故处理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
7.6.处理施工过程中各种原始资料;
7.7.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验收记录;
7.8.事故结论。
质量事故报告处理规定
凡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设计要求的,都叫工程质量事。它包括由于设计错误、材料、设备不合格,施工方法错误,指挥不当等因所造成的各种质量事故。当发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主动积极地与施工单位配合,严肃、认真地分析和处理好质量事故。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首先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的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施工单位在接到质量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2.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
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影响和原
因等,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依据,一定要力求全面、准确、客观。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
A、工程概况,重点介绍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B、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场及发展变化等情况;
C、事故调查中的数据、资料;
D、是否需要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
E、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F、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2.2.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事故的原因分析,要建立在事故情况调查的基础上,避免情况不明就主观分析推断事故的原因。尤其是有些事故,其原因错综复杂,往往涉及到勘察、设计、施工、材质、使用管理等几方面,只有对调查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里及表、去伪存真,找到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事故处理的资料;
施工单位在事故处理前须先提供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
3.1.与事故有关的施工图纸;
3.2.与事故有关的施工原始资料;
3.3.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3.4.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对事故处理的要求和意见。
4.研究制定事故的处理方案
事故的处理方案要建立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对有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时,只要事故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观测一段时间,作进一步调查分析,不要急于求成,以免造成同一事故多次处理的不良后果。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要求: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施工单位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提出事故处理的方案,并听取多方面的意见,然后确定一个最佳方案。对每一个质量事故,无论是否需要处理都要经过分析,作出明确的结论。
5.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确定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在事故处理中监理必须进行监督,加强质量检查和验收。
6.对事故处理后应作出签定;
施工单位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并作出签定。
7.事故处理报告;
监理单位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提交事故处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7.1.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情况;
7.2.事故调查与检查报告;
7.3.事故原因分析;
7.4.事故处理依据;
7.5.事故处理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
7.6.处理施工过程中各种原始资料;
7.7.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验收记录;
7.8.事故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