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近期建设规划

《南昌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近期建设目标和战略 .................................................... 4

第三章 发展规模与空间分布 .................................................... 6

第四章 空间发展策略与指引 .................................................... 7

第五章 近期建设行动计划 ...................................................... 9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第十节 对外交通设施提升计划 ............................................... 9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改善计划 .......................................... 11 居住用地建设与保障计划 ............................................ 13 工业及仓储用地建设计划 ............................................ 15 公共设施用地建设计划 .............................................. 17 公共绿地建设与山水格局构建计划 .................................... 20 生态环境保护计划 .................................................. 22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 23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计划 .............................................. 25 城市减灾防灾体系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计划 ........................ 28

第六章 实施政策与保障机制 ................................................... 30

第七章 附则 ................................................................. 32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的关键时期,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相关精神,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促进城镇化和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城镇发展模式转变,加强统筹规划,发挥城市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从空间上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总体要求和部署的落实,指导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分阶段推进和贯彻城市总体规划意图,特编制《南昌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

第2条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其它全市性、系统性的专项规划。

第3条 编制原则

(1)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南昌发展的实际,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区与郊区的统一规划,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南昌与周边城市的发展规划;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协调产业经济、城镇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要求,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

(2)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条件的关系,推进城镇发展模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加强空间管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注重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提高交通服务水平,提升城市运营效率。

(4)维护公共利益,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5)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塑造城市独特风貌,体现名城特色。

第4条 规划范围

南昌市中心城区

第5条 规划时限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第6条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第7条 成果构成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及附件(含说明书、反思专题报告)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 近期建设目标和战略

第8条 近期建设目标

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战略指引下,立足全省、依托全省,将南昌建设成为支持中部崛起的现代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全面提升南昌省域核心城市的辐射力、影响力,成为全省的领头示范城市。

区域一体化程度明显提高、构建先进低碳的现代产业集群、城市空间发展健康有序、中央商务区初具规模、八大片区功能优化、五大组团建设持续推进、城市交通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逐步完备、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高、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居住环境有较大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历史文化内涵增强、城市特色更加凸显。

第9条 近期建设战略

交通体系优化战略

建设区域交通中心、大力发展公交优先、完善道路交通体系。

空间优化拓展战略

繁荣新城带动老城、推进工业产业入园、有力拓展外围组团。

功能升级战略

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积极建设城市副心、发展仓储现代服务。

人居环境提升战略

积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公共绿地均衡、大力发展住房保障。

基础设施完善战略

积极建设市政设施、构筑城市减灾防灾。

城市特色彰显战略

构筑山水城市特色、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第三章 发展规模与空间分布

第10条 市域人口规模与空间发展

1、人口规模:南昌市作为省域中心城市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城市,规划至2015年,市域总人口规模为552万人,其中常住人口520万人,暂住人口32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以上,城镇人口规模在380万人以上。

2、空间发展:“十二五”期间着力构建“双核三圈”的都市区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双核:即“一江两岸、双核拥江”, 以红谷滩中心区、旧城中心区为核心,以综合服务功能为主体,差异化发展、相得益彰的城市核心区域。

三圈:第一圈是中心城区,由城市核心片区、若干城市副中心相应片区及长棱片区组成;第二圈是城市拓展圈,布局城市发展五个新的组团。包括瑶湖生态科技新城、昌南现代综合新城、九龙湖现代综合新城、乐化空港新城、梅岭休闲度假新城;第三圈是一小时经济与生活圈,以南昌中心城区为核心,快速交通网为依托,重点发展新祺周、龙津、向塘、民和四个次级城市,文港、温圳、李渡,西山、石岗、万埠、象山、塘南、梅庄九个特色城镇,推动南昌省会都市合作示范区的建设。

第11条 中心城区人口与用地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至2015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60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至2015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为236平方公里。

其中,昌南城市建设用地154平方公里:旧城片区21平方公里,城东片区44平方公里,城南片区40平方公里,朝阳片区19平方公里,瑶湖片区30平方公里;昌北城市建设用地82平方公里:红谷滩片区16平方公里,红角洲片区22平方公里,蛟桥片区44平方公里。

第12条 外围组团人口与用地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至2015年,外围五大组团人口规模52-57万人,其中,瑶湖组团2-2.5万人、昌南组团36-40万人、乐化组团2-2.5万人、梅岭组团8万人、九龙湖组团4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至2015年,外围五大组团用地规模为81平方公里。其中,瑶湖组团8平方公里、昌南组团41平方公里、乐化组团7.5平方公里、梅岭组团11.5平方公里、九龙湖组团13平方公里。

第四章 空间发展策略与指引

第13条 空间发展策略

十二五期间城市空间发展策略为:强化昌北,聚焦核心;战略拓展,启动组团;点轴推进,充实各区。

第14条 空间发展重点及指引

围绕空间发展策略确定空间发展重点地区如下:

1、强化昌北,聚焦核心策略:以强化CBD集核、大昌北区域融合为核心,以优化区域交通和基础设施为支撑,以中央商务区、门户地区、轨道站点地区、外围组团地区为触媒,稳步提升大昌北在商贸金融、先进制造、创意文化、生态环境、休闲旅游、现代综合物流等方面的综合功能。重点建设西客站地区、红角洲地区、CBD核心区、凤凰洲地区、白水湖地区、蛟桥地区、轨道1号线沿线地区、马兰圩地区。

西客站地区:拉开框架,格局初现;红角洲地区:建设站点,推进水城; CBD核心区:稳步推进,建设完成;凤凰洲地区:围绕站点,完善功能; 白水湖地区:提升产业,改善市政;蛟桥地区:综合改造,腾笼换鸟;

马兰圩地区:整理改造,完善路网;1号线沿线地区:围绕站点,提升功能。

2、战略拓展,启动组团策略:以拓展战略发展空间为核心,以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为先导,以职住平衡和功能综合为基础,着重发挥外围组团在产业带动、吸纳人口、提升功能等方面的综合作用。重点建设乐化组团起步区和龙头岗港区、九龙湖组团起步区、瑶湖组团东岸航空城;昌南组团象湖新城和小蓝汽车城,以及梅岭组团。

乐化起步区:拉开路网,配套职住; 龙头岗港区:初步启动,完善设施;

九龙湖起步区:构筑框架,建设市政; 瑶湖航空城:完成一期,拓展麻丘; 象湖新城:提升配套,完善功能; 小蓝汽车城:优化产业,完善建设; 梅岭组团:保护环境,提升设施。

3、点轴推进,充实各区策略:以完善功能,改造环境为核心,以轨道站点为增长极,以城市干道和轨道线网为拓展轴,以建设副中心和改善环境为基础,扎实推进各个城市片区在公共服务、居住环境、民生工程、产业提升、城市交通、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如旧城中心区的如火车站东广场和滕王阁—佑民寺—绳金塔—万寿宫历史街区,城东片区的青山湖西岸和青山湖北岸——赣江南岸地区,瑶湖片区的紫阳大道沿线和省奥林匹克中心周边地区,朝阳片区的朝阳新城和水厂路以北地区,城南片区的广州路沿线和新昌南城等区域。

旧城中心区:

八一桥头地区:改善交通,提升景观;城北地区:整理土地,完善交通; 内四湖地区:前期研究,改善四湖;火车站东广场:整理土地,建设完成; 轨道1号线沿线地区:围绕站点,提升功能;

滕王阁—佑民寺—绳金塔—万寿宫历史街区:保护文化,提升品位;

城东片区:

青山湖西岸:整理土地,建成景观;玉带河沿线:沿线景观,二次提升 青山湖北岸—赣江南岸地区:功能置换,退二进三;

轨道1号线沿线地区:围绕站点,提升功能;

瑶湖片区:

罗家新区:东延解放,建设新区;艾溪湖东岸:完善景区,建设住区;

紫阳大道沿线:结合站点,完善设施;光伏产业园区:初步启动,逐步完善; 省奥林匹克中心周边地区:完善住区,提升景观;

轨道1号线沿线地区:围绕站点,提升功能;

朝阳片区:

朝阳新城:全面建设,重视公益;水厂路以北地区:棚户改造,环境整治; 城南片区:

昌东工业园:扩展工业,适度配套; 新昌南城:完善设施,推动产业; 玉带河沿线:沿线景观,二次提升; 京山地区:交通改善,棚户改造; 昌南市场区和物流中心:扩大物流,完善市场;

梅湖景区:提升环境,整理土地;广州路沿线:建筑改造,提升形象; 洪都机场区:连通道路,启动北区。

第五章 近期建设行动计划

第一节 对外交通设施建设计划

第15条 建设目标

(1)完善并加强水、陆、空重大对外交通设施及站场建设,将南昌建设成为区域交通中心。

(2)依托高速铁路和航空枢纽实现连接三大经济圈(长三角、珠三角、海西区)的省际交通廊道。

(3)依托快速铁路和城际铁路实现连接九江、吉安、鹰潭、抚州的赣中北省域一小时交通圈。依托高速公路实现辐射永修、安义、奉新、高安、丰城、余干等地的一小时交通辐射区。

第16条 建设原则及任务

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强化南昌市交通枢纽地位,有效提升城市交通运输效率。构建合理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引导城市合理发展。

第17条 公路建设

(1)重点续建昌德高速、昌奉高速。

(2)新建南昌综合客运枢纽、双港客运站、南昌西综合枢纽客运站、麻丘客运站。

(3)新建沈桥货运站、向塘货运站、望城货运站、乐化货运站、瑶湖货运站。

第18条 铁路建设

(1)新建南昌西客站以及对南昌站场改造。

(2)建设南昌至赣州城际铁路,续建浙赣铁路快速客运专线。

(3)构建铁路西环线鄱阳湖城镇群城际快速铁路客运网。

(4)建设完成向莆铁路。

第19条 空港建设

(1)重点继续推进实施完成昌北民用机场改扩建为4E级国际机场工程

(2)依托昌北机场,推进航空货运物流园区建设。

第20条 港口建设

(1)新建龙口岗港一期450万吨码头、樵舍危险品港150万吨码头

(2)启动南昌新港临港产业物流城建设。

第二节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计划

第21条 建设目标

(1)加速快速路和干线主干道等交通走廊建设,基本形成中心城区网状快速路框架。

(2)推进城市路网建设,将道路网密度提升至5km/km2,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m2。

(3)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依托轨道交通,通过强化常规公交建设,形成轨道交通、BRT和公交专用道多种形式公交通行方式,构建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

(4)建设以人为本的行人交通空间。在主要商业区、交通枢纽等公共空间,构建连续的步行空间;增加城市干道的人行过街设施,优化交叉口行人交通组织;增设自行车专用道和停放点,改善自行车通行条件。

(5)提升停车供给水平,在推进社会停车场投入的同时,加强配建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力度。

第22条 建设原则及任务 完善交通性骨架路网建设,支持重点地区道路拓展,提升赣江两岸联系,加强重要通道节点建设,改善老城内部交通,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第23条 交通性骨架路网建设

基本完成网状快速路交通走廊建设;完成经航大道、九州大道、昌九大道等10条干线道路的新建、改扩建工程。

第24条 重点地区道路建设

重点完成西客站地区、瑶湖地区路网,支持新区开发。

第25条 跨江(河湖)桥隧工程

完成朝阳洲大桥建设,启动红谷隧道工程。

第26条 重要通道节点建设

重点完成顺化门立交、龙王庙立交、胡惠元立交等20处城市重要交通枢纽节点建设。

第27条 老城内部交通改善 重点完成青山北路北延、二七北路延伸、象山路南北延伸、迎宾大道北延等断头路、瓶颈路打通工程;新建和拓宽改造52条道路。

第28条 扩大机动车停车供给 扩大城市停车泊位供给,在发掘现有停车资源的基础上,重点在旧城区停车矛盾突出地段建设一附院、儿童医院等23处社会停车场。

第29条 公共交通建设 在轨道一号线完成、二号线开建的同时,围绕城市核心区建设快速公交线路,配套建设公交枢纽,新建18个公交枢纽站;完善公交配套设施,建设18个公交停车保养场;同时继续结合道路改造实施干道沿线非港湾式公交车站改造工程等。

第三节 居住用地建设与保障计划

第30条 建设目标

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至2015年,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并完全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市区人均居住面积超过30平方米。

规划到2015年,中心城区新增居住用地795公顷,其中新区开发居住用地约360公顷,存量置换(企业退城进园等)用地约250公顷,更新改造(旧城改造等)用地约185公顷。

第31条 规划原则及任务

在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重视大型居住区的开发建设。新增居住用地重点往新区投放,疏解老城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完成低洼危旧房改造,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并制定年度建设实施计划。

第32条 居住用地建设

体现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与空间拓展相协调的原则,按照中心城区“双城八片”总体布局结构,结合跨江西进,向东向南延伸的城市空间发展方向,住宅建设布局结合城市近期重点地区、总体上形成与城市结构相匹配的八大居住片区、多个子板块的布局:

(1)遵循城市跨江西进、向东向南延伸的发展方向以及对环境较好地区的优势利用,将红谷滩(凤凰洲)、红角洲、朝阳等沿江地区以及高新、城东、城南等新区、开发区作为新增住房重点发展地区,并结合重点地区建设推进青山湖板块、京东板块、玉带河板块、艾溪湖板块、象湖板块、岱山板块、城南板块建设。

(2)住房建设结合片区产业布局和主导功能联动发展,重点推进经开区青岚板块、双港东大道板块、白水湖板块、黄家湖路板块的建设。保证住房建设为产业提供充足的配套,促进开发区职住相对平衡发展。

第33条 保障房建设及低洼危旧房改造

(1)按照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南昌市经济发展水平,规划期内,城区实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保障的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十二五期间,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达到10000套以上;十二五期间将完成南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涉及拆迁总建筑面积260.18万平方米。按照住房建设规划要求,做好年度计划,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

(2)合理选择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地点。结合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工业区生活配套等,重点发展城乡结合部、一环以外地区,依托昌东工业区、民营科技园、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用地周边,以及解放路、青山湖大道、顺外路、抚生路等交通便利地区,依托现有居住用地,完善公共设施配套,相对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小区。

第四节 工业及仓储用地建设计划

第34条 建设目标

规划至2015年,新增工业及仓储物流服务用地417公顷,其中新增工业用地253公顷主要为一类工业用地、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和服务外包产业用地等对城市环境影响较小的用地类型;新增仓储用地164公顷,结合物流体系完善节点建设,和各类物流载体和平台建设。

第35条 规划原则及任务

继续推动老城区内零散、老旧工业“退二进三”和“退城进郊”,鼓励和吸引产业迁入工业园(区)。加快建设公共物流区,完善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建设。重大产业,对城市空间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战略性产业,在外围组团布局。

第36条 工业用地建设

(1)积极进行洪都机场区、城北地区七里街电厂、硅酸盐厂、青山湖北岸-赣江南岸地区民营科技园、江纺、灰厂等的工业土地整理改造、功能置换和储备工作。

(2)重点推动三个增长板块(国家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产业发展和提升。高新技术开发区以高新技术为主,大力推动外包服务和科研服务,积极建设光伏产业园、LED产业园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现有制造业优势,大力发展重装备制造业和物流业,着力打造循环工业园,积极建设白水湖工业园。

第37条仓储用地建设

(1)加快推进我市公共物流区建设,积极建设各级物流节点,包括昌北物流基地:昌北医药物流中心、昌北航空物流中心、昌北邮政物流中心、江西集装箱码头二期、南昌保税物流中心、昌西南物流基地、华南城物流项目、昌南物流基地、向塘铁路物流项目等。

(2)积极建设各类物流载体和平台建设,,建成位于西客站区域的华南城物流园一期工程、进一步扩大城南市场物流功能,完成昌南物流园建设。重点建设深圳农产品昌南物流中心二期、洪客隆现代物流中心、苏宁电器物流中心、冷链物流等市场物流项目。完成白水湖地区水陆空联运物流园建设,建设南昌新港临港产业物流城。

第五节 公共设施用地建设计划

第38条 建设目标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结构,形成层级分明的多中心体系。进一步完善“双核拥江,分级多中心”的公共设施分布格局,繁荣发展红谷滩中央商务区,改善老城中心区。促进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化分布。

第39条 规划原则及任务

(1)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向新区倾斜,促进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教育设施的均衡化分布,提升新区服务水平,引导人口向新区流动。

(2)进一步优化提升、繁荣发展红谷滩中央商务区,改善老城中心区;全力推进各片区副中心建设。构筑由市级中心-副中心―居住区中心组成的层级分明的三级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体系,以适应城市空间结构由单核时代走向多核时代。

(3)重点聚焦红谷滩中央商务区CBD的建设。进一步明确红谷滩CBD核心地位,使其成为高端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体现21世纪南昌现代化都市新形象。协调老城中心与新城核心的关系,各种高端商业、商贸金融服务中心、重大公共设施应重点向CBD区域集中并推动其格局形成,确保中央商务区能够达到并发挥其规模效应。它的建设需要全市乃至全省的力量支持。

(4)注重城市副中心的发展,依据各片区特点,有所差异的提升副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发展,缓解老城区市级商业中心区域交通压力,完善城市公共服务等级体系,带动各片区功能提升。

第40条 行政办公设施

高标准建设以省级行政办公设施为代表的行政办公设施。

第41条 商贸金融设施

(1)重点建设红谷滩中央商务区,形成金融商贸等高端现代服务业发展极核。

(2)积极推进以北京路、上海路为依托的城东副中心建设,发展以生活零售结合时尚购物主题的商业中心,重点建设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精品专业店等服务设施。

(3)积极推进以广州路、井冈山大道为依托的城南副中心建设,发展以集商务办公、购物休闲为一体,以家居专业店、汽车精品店为特色的综合性商业区。引进商务写字楼,新建大中型购物中心、大中型专业店、大型综合超市等服务设施

(4)积极推进以枫林大道与庐山南大道、双港大道为依托的蛟桥副中心建设。蛟桥副中心主要服务于经开区企业和高校园区,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展以贸易咨询服务为特色兼顾商业零售的城市商业副中心。

(5)积极推进以紫阳大道为依托的瑶湖副中心建设,在紫阳大道两侧发展以商务接待和宾馆服务为主,商业服务为辅的功能。

(6)积极推进以水城为依托的红角洲副中心等的建设,建设高端文化设施,并以此为依托,完善商业设施。

(7)围绕轨道一号线站点区域积极发展商业集聚区。

(8)同时针对南昌市国际体育中心区域、省奥林匹克中心区域、凤凰洲地区、朝阳新城、艾溪湖东岸等地区不同的发展导向和功能要求,发展配套酒店、商业服务设施、商务办公等商业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地区的公共设施服务水平。

第42条 文化娱乐设施

重点建成一批标志性的能与省会城市相匹配的重点文化设施,同时完善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初步形成网络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南昌国际艺术中心(大剧院)、南昌市群众艺术馆新馆、南昌市博物馆新馆、八大山人风景区名人艺术馆群(彭友善美术馆)、南昌文化会堂改造、市采茶剧团搬迁、市民俗博物馆新馆、南昌瓷板画研究中心等。滕王阁文化产业园、绳金塔文化产业园、八大山人文化产业园、天香园文化产业园、东湖区北湖历史文化街区、高新大道文化艺术街,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城市文化次中心。

第43条 体育设施

围绕七城会场馆建设以及后续利用,完善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以行政区为单位,重点建设区级和居住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并结合社区建设完善居住小区级体育设施。

第44条 医疗卫生设施 完善城市新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均衡化分布。重点建设省人民医院红谷滩分院、省妇幼保健院朝阳分院南大一附院、象湖分院南大二附院红角洲分院、南昌中心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高新分院、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院区、南昌市洪都中医院红谷滩分院、江西省精神病院附属心理专科医院、南昌市第四医院异地重建、南昌市妇幼保健院。完善省皮肤病医院基础设施、市九院新发及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和培训基地、市血站PCR实验室等设施。

第45条 基础教育设施

继续调整和完善原有中小学校的布局,形成各具特色的标准化学校,使南昌市的教育事业上一个新台阶。更新扩建“建成区”中小学校,尽可促进建成区中小学校各项指标能接近或达到规划相应指标;高标准建设“新区”学校,高标准配套“新区”教育设施,推动示范性学校建设。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39所中小学校,其中新建学校30所,改扩建学校9所。从行政管辖划分:市直学校8所、东湖区3所、西湖区5所、青云谱区6所、青山湖区7所、高新区1所、经开区3所、红谷滩新区6所。

第六节 公共绿地建设与山水格局构建计划

第46条 建设目标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从建立“山江湖城”有机融合的空间格局出发严格保护区域内湖泊水系、山体森林以及提升其生态和景观价值,构建生态和谐、山水相融、绿色低碳的区域生态网络格局,打造宜居城市。

至2015年,中心城区公园绿地面积达260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平方米,绿地率达41%,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并突出绿地分布的均衡性和层次性。

第47条 规划原则及任务

(1)完善轴、环、链、廊多元化绿化生态体系,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环境质量。

(2)以山体、风景区、公园、组团间的隔离带作为城市绿色环境背景;以江河水脉、绿带和道路两侧的绿化带组成城市绿色通廊,指状楔入,联通成网,以各类专用绿地和开敞空间为城市绿点,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化网络。突出轴、环、链、廊、区生态要素,创造“山水相依,城林交融,蓝脉绿网,水城共生”的特色景观。

(3)结合城市绿地、水系、生态隔离带,构建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城市“绿道”,将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系统融入城市绿地系统中。

(4)通过滨水公共空间的规划和建设,逐步将湖泊水域等滨水景观和优质公共资源让市民共享,实现“还水、还绿、还空间”于普通市民。

第48条 山水格局保护与提升

(1)梅岭风景名胜区

继续保护梅岭生态自然环境,保证梅岭与中心城区之间的“远山近水”的景观视廊。

(2)一江两河风貌带

对赣江、抚河、玉带河及江河两侧重点进行景观与建设控制,加强两岸绿化建设,保证滨水两侧绿化的连续性。重点形成滕阁秋风、南浦飞云、章江晓渡等重要历史景观。水岸两侧历史文化资源应向航道设置标示牌,并形成串联历史文化资源组织水上游览线。

(3)湖泊风貌保护

按照《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南昌市青山湖保护条例》和《南昌市重点地段规划控制导则》等法规对梅湖、青山湖、象湖、艾溪湖、前湖、黄家湖、礼步湖和瑶湖进行重点保护,不得破坏湖泊生态环境,开发游览、休闲项目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重点搞好赣江、抚河、乌沙河以及玉带河等主城区内主要河流以及青山湖、梅湖、艾溪湖、前湖、梅湖、瑶湖的保护和治理工作、保护沿河植被、防止主城区内溪河的受到较大污染。近期重点治理乌沙河,提升赣江、玉带河、红角洲水城、青山湖等的景观价值,完善景观功能,提升景观效益。

(5)实行空间管制,对生态用地有效保育和维护对外围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的生态保护控制,包括梅岭森林斑块、山丘不可作为城市空间扩张用地;象山森林公园、厚田沙漠景观自然斑块等保护;大力提倡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对昌北城市绿心、作为城市“绿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6)做好西客站地区国际体育中心地段沿江绿化景观建设、凤凰洲临江公园(市民公园三期)、CBD中轴线景观、南桃花和水系绿化廊道、滨江路改造及绿化景观工程、动物园二期等绿化景观、湾里城市都市花园、昌北绿心保护、昌北近郊郊野公园、孔目湖公园等建设工作。启动中湖子公园的景观建设,完成中湖子北岸的休闲娱乐设施和景观建设。重点改善八一桥头地区临江景观,初步建成青山湖西岸景观,初步启动四湖风貌区改善工程的建设,适度开展北玉带河沿线的景观二次提升,进行西桃花河的环境整治,完成马兰圩生态湿地的建设,完成乌沙河水系的改造,完成防洪堤建设及两岸景观建设,适度开展玉带河总支、中支、南支、西支、联通渠沿线的景观二次提升。

第49条 公园绿地均衡化建设

重点解决公园绿地少、小、差及分布不均的突出矛盾。综合考虑现状、交通、服务半径等各种因素,对全市公共绿地进行均衡化建设,每个片区至少设置一个片区公园,并加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建设,力求做到500米范围内能见绿现园[雨林木风3]。

第七节 生态环境保护计划

第50条 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2011-2015 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控制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90%。 (2)水环境保护目标: 2015 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88%。 (3)固体废物综合整治目标:2015 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4)声环境保护目标:2015 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60分贝,交通噪声干线平均值不超过70分贝,区域噪声达标区面积覆盖率达到90%以上。 (5)污染控制与城市环境建设目标:2015 年,废放射源收贮处置率达到10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大于85%。

第51条 近期工作任务 (1)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城市用水安全,对划定的城市水源地保护范围予以严格保护。到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下降7.2%和11%。 (2)全面推行大气环境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总量控制,开展大气臭氧监测。到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1%和16%。

第52条 重点工程建设

昌东工业园工业污染集中控制区环保工程,幸福渠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金溪湖、军山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第八节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第53条 建设目标

以建设低碳宜居城市为理念,建设安全、高效、经济的城市基础设施系统,满足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

第54条 供水工程建设

(1)新建城北水厂(一期规模10万吨/日)、红角洲水厂(一期规模10万吨/日)和空港水厂(一期规模5万吨/日);扩建双港水厂(现状规模10万吨/日,扩建2万吨/日)。

(2)建设和完善城东片区、朝阳片区、瑶湖片区、蛟桥片区、红角洲片区等地区供水工程及输配水管网工程。

第55条 燃气工程建设

(1)新建东阳门站(占地1.38公顷)。

(2)新建乐化、湾里、富山和万村高中压调压站,新建青云谱、青山湖和高新中中压调压站。

(3)新建自东阳门站经乐化、湾里、望城、富山至万村高中压调压站的外环高压管网。

(4)建设完善瑶湖片区、城南片区、朝阳片区、城东片区、蛟桥片区等地区的中压燃气管网。

第56条 电力工程建设

(1)加快新昌电厂建设。

(2)500kv电网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扩建梦山变和昌南变,使之容量均达到1500MW。

(3)220kv电网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扩建梧岗变(扩建容量为360 MW)、艾湖变(扩建容量为150 MW)、董家窑变(扩建容量为180 MW);新建七里街变(一期容量360 MW)、东新变(一期容量300 MW)、麻丘变(一期容量180 MW)、前湖变(一期容量360 MW)、黄家湖变(一期容量360 MW)、鱼目山变(容量540 MW)、西客站牵引变(一期容量180 MW)。

(4)110kv电网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扩建东湖变、广南变、船山变、滕王阁变、京东变、白马变6座变电站;新建化原变、铁路变、梁万变、科技园变、辛家庵变、洪都变、抚生变、象湖变、梅湖变、莲二变、航空Ⅰ变、乐华变、天宝变、富樱变、红谷滩变、凤凰洲变、轨道交通1号专变、望城变18座变电站。

第57条 排水工程建设

(1)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治理幸福渠、乌沙河、九龙湖、焦头河等水系。治理后的河道与江湖贯通,提高河湖水系的景观和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及雨、洪水调控功能。

(2)建设完善瑶湖片区、朝阳片区、蛟桥片区、红角洲片区等地区的排水工程设施配套

(3)污水处理工程:新建莲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规模3万吨/日)、瑶湖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规模4万吨/日)、焦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规模3万吨/日)、白水湖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规模5万吨/日)、樵舍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规模2万吨/日)、湾里区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

第58条 通信工程建设

新建电信局6座,新建电信模块11个,完善电信市话管网及光纤传输网建设。

第59条 环卫工程建设

1200 吨的泉岭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建日处理规模为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场。

19 座(其中运转能力为50

吨的5 座,运转能力为80 吨的10 座,运转能力为180 吨的4 座); (2)新建、改造垃圾中转站(1)新建日处理规模为

40 座;更新购置各类环卫专用车辆,道路

机械化清扫率达40%以上。

第60条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

(1)编制南昌市城市道路照明专项规划、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

(2)在红谷滩建设全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占地30亩,建设控制大楼及附属设施,安装全市照明控制调度设备,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3)对城市道路照明控制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升级后能达到控制调节各道路路灯在不同照明时段内功率输出的节能效果。

第九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计划

第61条 保护目标

延承南昌的历史文化传统,发扬南昌的历史文化特色,逐步把南昌建设成为以红色革命文化为特色,具有浓郁历史文化内涵和独特历史人文景观的城市。

第62条 规划原则及任务

重点突出 “英雄之城”、“豫章古郡”,重点保护最能代表南昌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物古迹,保护代表英雄城文化和历史的革命纪念地和场所。依据实际情况,对以上历史资源进行展示利用,作为进行红色革命文化教育、历史文化宣传的场所。注重对历史文化景观和风貌的延续,保护地上地下历史遗存,并挖掘地方文化特色,打造传统文化品牌。

第63条 革命历史纪念地保护

(1)重点保护八一起义总指挥部、朱德旧居、贺龙指挥部旧址、叶挺指挥部旧址、朱德军官教导团旧址、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等六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小平小道旧址等纪念地,划定严格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等保护范围。在严格保护区禁止新建任何与保护对象无关的项目,不得改变和破坏文物建筑原貌及历史环境;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项目严格审批,与保护对象协调,应通过环境整治增加绿化和停车场地。 (3)新建公厕

(2)保护八一起义纪念塔、八一广场、革命烈士纪念堂等纪念地,使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严格控制广场纪念区周围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和使用功能,纪念塔南面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纪念塔主体高度的三分之二。严格控制广场周边商业广告,以维护其庄重的纪念气氛。

第64条 历史街区保护

(1)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翠花街、棋盘街、萝巷、醋巷、万寿宫巷等特色街巷传统格局、尺度、地名,对该地段民居、传统手工业作坊妥善保留并适当恢复。重点整治传统街巷两侧街景立面。通过空间环境整治,形成广润门街和翘步街两个街区入口空间。沿翘步街、广润门街、醋巷、合同巷、萝卜巷两侧,利用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的院落,近期重点设置传统商业、传统工艺、传统民俗的博展场馆。形成具有特色的传统商业风貌区。

(2)绳金塔历史街区

以绳金塔公园现有围墙为严格保护区,除规划建筑外严禁兴建其它任何新建筑;周边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周边民居改建成传统风格居住街坊。保持该地段原有的居住功能,强化旅游观光功能。十字街为古代驿道的主要线路,在十字街南侧街口、绳金塔正门前、绳金塔街北侧街口形成街区主要节点开放空间。

(3)进贤仓历史文化街区 近期重点进行传统民居的环境整治,沿地藏庵巷、犁头咀巷两侧街景整治。保护进贤仓街、地藏庵巷、犁头咀巷等传统街巷格局,修缮历史建筑,修复传统建筑,改造一般建筑,保持街区社会生活的延续性。

第65条 历史和环境风貌地区延续

(1)滕王阁历史风貌区

滕王阁园林围墙现有范围为严格保护区,围墙外围北起叠山路,南到瓷器街、章江路,西以赣江、抚河为界,东到子固路为建设控制区。对该地段加强绿化建设,对空间环境景观进行有计划的整治,控制建筑物高度、体量、色彩等,留出主要视线走廊,对旅游服务设施予以配套并提高文化品味。

(2)八一广场历史风貌区

严格保护八一起义纪念塔及毛泽东思想胜利万岁馆旧址两处文物保护单位,形成以纪念塔与万岁馆旧址为核心的广场空间序列。重点控制八一广场周边沿街建筑高度,广场周边建筑限高按照《南昌市重点地段导则》要求严格控制。

(3)三眼井历史风貌区

沿三眼井街北侧、干家前街两侧街景整治。修缮历史建筑,改善传统建筑,整治一般建筑,保持街区社会生活的延续性。以三眼井为中心,形成街区公共活动开放空间。

(4)梅湖(八大山人)风貌区

现有八大山人纪念馆围墙范围内为严格保护区,围墙外围300-500米为建设控制区,保护青云谱三面环水的格局及幽静的田园风光,保护梅湖水质洁净,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工厂企业必须全部迁出,该区域规划建设书画艺术中心和历史文化修学怡情区,总体风格以粉墙黛瓦的江南民居风格为主。

(5)佑民寺周边及四湖风貌区

保护佑民寺建筑群及东、西、南、北四湖周边文物古迹或遗迹,如杏花楼、状元桥、灵应桥等。沿湖岸纵深50米范围内为严格保护区,原则上只拆不建,留出沿湖绿化带,创造亲水开放空间;湖岸纵深50米~150米范围为建设控制地带,控制建筑高度、体量、风格及建筑密度等。

(6)“豫章十景”

对历史上的“豫章十景”包括西山积翠、洪崖丹井、铁柱仙踪、南浦飞云、滕阁秋风、章江晓渡、龙沙夕照、徐亭烟柳、东湖夜月、苏圃春蔬结合所在名胜区、风貌区(带)等以设立历史景观介绍铭牌和历史景观观瞻点的方式进行保护延续。

第66条 游览步道建设

建立步游道系统,串联历史城区内最为重要的历史文化景点,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文化步游道系统。

第67条 其它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地上地下历史遗存保护

对已知的各类文物古迹、历史遗存要进行勘察、核准、登记并划定保护区域;因建设工程涉及历史文化遗存的要事先征求文物部门意见。南昌市区地下文物丰富,在建设中若发现地下文物,必须立即报告文物部门,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依法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有或损毁。

第68条 挖掘地方文化特色,打造传统文化品牌

深入挖掘非物质形态的城市文化传统。对民俗风情、地方戏剧、民间艺术、土特产品、传统手工艺品等予以保护,体现城市地方特色。

第十节 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计划

第69条 建设目标

逐步完善减灾防灾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减灾防灾能力,重点建设城市减灾防灾设施。复合开发城市地下空间,缓解城市用地供需矛盾。

第70条 规划原则及任务

以提升城市减灾防灾能力为实质,以完善减灾防灾体系为核心,重点建设一批城市减灾防灾设施,涉及消防、防洪排涝、防震、人防四个方面。

近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地铁建设为驱动,以地下交通功能为重心,以地下商业开发为导向,以人防工程建设为基础。

第71条 消防工程建设

新建20个消防站、2个水上消防站;完善消防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固定取水点的建设。

第72条 防洪排涝工程建设

(1)完善赣江的防洪体系建设,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焦头河东岸防洪堤工程、瑶湖内涝提工程、九龙湖组团防洪排涝工程。

(2)建设乌沙河的防洪堤工程,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3)完成乌沙河电排站、朝阳1号电排站和双港电排站的扩建工程;新建焦头河电排站、南搪湖电排站、下范电排站、省庄电排站、蔡家桥电排站。

第73条防震工程建设

开展紧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进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第74条人防工程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重点建设红谷滩新区和西客站交通枢纽地区地下空间,重点项目为西客站枢纽地下综合工程,轨道1号线红谷滩沿线地下商业设施开发工程。

重点改善老城区内的福州路、胜利路、洪城路、建设西路、站前西路等地段以及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站点周边200米范围覆盖区域。 重点项目为洛阳路隧道工程,中山路过江隧道、象湖地下隧道、广州路地下隧道工程前期研究、八一大道地下步行街工程、轨道1号线地下通道工程、中山路地下步行街、站前路地下步行街工程前期研究

重点建设南昌市福州路地下人防停车场工程、南昌市平战结合地下人防工程、胜利路地下人防工程、建设西路地下人防工程、洪城路地下人防工程、洪都大道及体育公园地下人防工程、站前西路地下人防工程、东湖地下人防工程。

第六章 实施政策与保障机制

第75条 制定促进产业集聚和集群化发展的产业布局政策。

(1)根据不同产业在集聚要求上的差异,分强化集聚型、引导集聚型和非集聚引导型三种类型分别制定产业集聚政策,为产业的集聚发展提供分类指引。

(2)梳理现行的工业园区建设政策,在投资效益、开发强度、设施配套、环境保护等方面设定新的建设标准和政策门槛,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

第76条 完善以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为目标的建设用地政策。

(1)实行建设用地供应期限的弹性控制,出台土地储备管理方法,加大对土地的收购和储备力度。

(2)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出台产业用地标准,为产业用地的供应、审批、效益评估和批后管理提供依据;大力推行以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产业用地;开展产业用地批后效益评估,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

(3)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城市化转地工作完成后非农建设用地使用的管理指引,提高非农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和利用效率。

第77条 制订以提升城市功能为主旨的城市更新政策。

(1)制定指导旧工业区改造的专项政策。按照“升级改造”、“功能置换”、“建筑使用的临时功能置换”三种类型提供旧工业区分类改造指引;将改造计划与其它政府规划、计划协调,完善改造的激励和监管机制。

(2)进一步完善旧城更新改造政策。明确界定改造范围红线,积极鼓励通过改造提供公共服务、市政设施用地和公园绿地,完善各类配套设施。

第78条 调整完善其它与城市空间协调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

(1)制定切实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和低碳型城市建设的政策。强化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绩考核、规划计划制度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强制推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促进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2)完善政府财政政策。调整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公共财政向公共事业、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民生方面倾斜;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针对基本生态控制线的保护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3)进一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方式,加大社会资金引进力度,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轨道交通、燃气、自来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为公益性设施建设筹措建设资金。

(4)实施一体化的道路交通管理政策,统一不同部门主管的各级各类道路规划建设管理标准,改变“谁投资谁管理”的模式,严格按城市规划进行道路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5)加强人口分布的空间政策指引,引导人口居住向核心城区外转移疏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空间调整与人口结构调整的良性互动;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明确区、街道办两级人口管理和服务主体职责,实施以社区为平台的人口属地化管理。

(6)制定针对多层次需求的保障型住宅政策。明确保障型住宅的适用对象和标准,加强廉租屋的建设与管理。

第79条 建立近期规划监控机制和反馈机制。

(1)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的各种城市问题继续加强研究,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维护工作。

(2)加强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情况的总结与分析评价工作,通过对每年土地供应分布与总量情况作统计分析,确定下一年度建设用地供应量与空间分布(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调控城市的发展速度与方向。根据近期建设规划,每年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适时对近期建设规划进行修正,增强近期建设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将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实施与管理有机结合,建立近期建设规划实施跟踪机制。

第80条 建立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

强化全局意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时序,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土地供应计划,有序推进城市建设。以年度实施计划为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主要平台,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确定年度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和各类具体项目用地布局安排,作为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年度实施计划应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年度政府财政预算草案同步编制,相互协调,共同报人大审批,共同发挥对城市发展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第81条 建立部门协作、区域协作的常备机制

(1)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城市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管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城市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互动一体的城市发展调控体系。

(2)推动区域协作,加强市内各城镇发展区及各级城镇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处理好与周边地区的关系。

第82条 完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

(1)完善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制订相应考核指标,建立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违反规划的行为,除予以纠正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2)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市政府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汇报近期建设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相关主管部门应会同城市规划部门联合进行规划实施的动态巡查;结合数字南昌的建设,进一步整合完善城市空间信息平台,利用遥感技术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3)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规划行政问责制度、规划巡察制度,拓展公众参与规划的渠道,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大违反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保证规划依法实施。

第七章 附则

第83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由南昌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84条 本规划由南昌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85条 条文中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南昌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近期建设目标和战略 .................................................... 4

第三章 发展规模与空间分布 .................................................... 6

第四章 空间发展策略与指引 .................................................... 7

第五章 近期建设行动计划 ...................................................... 9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第十节 对外交通设施提升计划 ............................................... 9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改善计划 .......................................... 11 居住用地建设与保障计划 ............................................ 13 工业及仓储用地建设计划 ............................................ 15 公共设施用地建设计划 .............................................. 17 公共绿地建设与山水格局构建计划 .................................... 20 生态环境保护计划 .................................................. 22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 23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计划 .............................................. 25 城市减灾防灾体系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计划 ........................ 28

第六章 实施政策与保障机制 ................................................... 30

第七章 附则 ................................................................. 32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的关键时期,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相关精神,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促进城镇化和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城镇发展模式转变,加强统筹规划,发挥城市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从空间上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总体要求和部署的落实,指导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分阶段推进和贯彻城市总体规划意图,特编制《南昌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

第2条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其它全市性、系统性的专项规划。

第3条 编制原则

(1)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南昌发展的实际,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区与郊区的统一规划,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南昌与周边城市的发展规划;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协调产业经济、城镇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要求,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

(2)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条件的关系,推进城镇发展模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加强空间管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注重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提高交通服务水平,提升城市运营效率。

(4)维护公共利益,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5)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塑造城市独特风貌,体现名城特色。

第4条 规划范围

南昌市中心城区

第5条 规划时限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第6条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第7条 成果构成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及附件(含说明书、反思专题报告)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 近期建设目标和战略

第8条 近期建设目标

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战略指引下,立足全省、依托全省,将南昌建设成为支持中部崛起的现代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全面提升南昌省域核心城市的辐射力、影响力,成为全省的领头示范城市。

区域一体化程度明显提高、构建先进低碳的现代产业集群、城市空间发展健康有序、中央商务区初具规模、八大片区功能优化、五大组团建设持续推进、城市交通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逐步完备、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高、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居住环境有较大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历史文化内涵增强、城市特色更加凸显。

第9条 近期建设战略

交通体系优化战略

建设区域交通中心、大力发展公交优先、完善道路交通体系。

空间优化拓展战略

繁荣新城带动老城、推进工业产业入园、有力拓展外围组团。

功能升级战略

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积极建设城市副心、发展仓储现代服务。

人居环境提升战略

积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公共绿地均衡、大力发展住房保障。

基础设施完善战略

积极建设市政设施、构筑城市减灾防灾。

城市特色彰显战略

构筑山水城市特色、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第三章 发展规模与空间分布

第10条 市域人口规模与空间发展

1、人口规模:南昌市作为省域中心城市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城市,规划至2015年,市域总人口规模为552万人,其中常住人口520万人,暂住人口32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以上,城镇人口规模在380万人以上。

2、空间发展:“十二五”期间着力构建“双核三圈”的都市区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双核:即“一江两岸、双核拥江”, 以红谷滩中心区、旧城中心区为核心,以综合服务功能为主体,差异化发展、相得益彰的城市核心区域。

三圈:第一圈是中心城区,由城市核心片区、若干城市副中心相应片区及长棱片区组成;第二圈是城市拓展圈,布局城市发展五个新的组团。包括瑶湖生态科技新城、昌南现代综合新城、九龙湖现代综合新城、乐化空港新城、梅岭休闲度假新城;第三圈是一小时经济与生活圈,以南昌中心城区为核心,快速交通网为依托,重点发展新祺周、龙津、向塘、民和四个次级城市,文港、温圳、李渡,西山、石岗、万埠、象山、塘南、梅庄九个特色城镇,推动南昌省会都市合作示范区的建设。

第11条 中心城区人口与用地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至2015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60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至2015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为236平方公里。

其中,昌南城市建设用地154平方公里:旧城片区21平方公里,城东片区44平方公里,城南片区40平方公里,朝阳片区19平方公里,瑶湖片区30平方公里;昌北城市建设用地82平方公里:红谷滩片区16平方公里,红角洲片区22平方公里,蛟桥片区44平方公里。

第12条 外围组团人口与用地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至2015年,外围五大组团人口规模52-57万人,其中,瑶湖组团2-2.5万人、昌南组团36-40万人、乐化组团2-2.5万人、梅岭组团8万人、九龙湖组团4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至2015年,外围五大组团用地规模为81平方公里。其中,瑶湖组团8平方公里、昌南组团41平方公里、乐化组团7.5平方公里、梅岭组团11.5平方公里、九龙湖组团13平方公里。

第四章 空间发展策略与指引

第13条 空间发展策略

十二五期间城市空间发展策略为:强化昌北,聚焦核心;战略拓展,启动组团;点轴推进,充实各区。

第14条 空间发展重点及指引

围绕空间发展策略确定空间发展重点地区如下:

1、强化昌北,聚焦核心策略:以强化CBD集核、大昌北区域融合为核心,以优化区域交通和基础设施为支撑,以中央商务区、门户地区、轨道站点地区、外围组团地区为触媒,稳步提升大昌北在商贸金融、先进制造、创意文化、生态环境、休闲旅游、现代综合物流等方面的综合功能。重点建设西客站地区、红角洲地区、CBD核心区、凤凰洲地区、白水湖地区、蛟桥地区、轨道1号线沿线地区、马兰圩地区。

西客站地区:拉开框架,格局初现;红角洲地区:建设站点,推进水城; CBD核心区:稳步推进,建设完成;凤凰洲地区:围绕站点,完善功能; 白水湖地区:提升产业,改善市政;蛟桥地区:综合改造,腾笼换鸟;

马兰圩地区:整理改造,完善路网;1号线沿线地区:围绕站点,提升功能。

2、战略拓展,启动组团策略:以拓展战略发展空间为核心,以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为先导,以职住平衡和功能综合为基础,着重发挥外围组团在产业带动、吸纳人口、提升功能等方面的综合作用。重点建设乐化组团起步区和龙头岗港区、九龙湖组团起步区、瑶湖组团东岸航空城;昌南组团象湖新城和小蓝汽车城,以及梅岭组团。

乐化起步区:拉开路网,配套职住; 龙头岗港区:初步启动,完善设施;

九龙湖起步区:构筑框架,建设市政; 瑶湖航空城:完成一期,拓展麻丘; 象湖新城:提升配套,完善功能; 小蓝汽车城:优化产业,完善建设; 梅岭组团:保护环境,提升设施。

3、点轴推进,充实各区策略:以完善功能,改造环境为核心,以轨道站点为增长极,以城市干道和轨道线网为拓展轴,以建设副中心和改善环境为基础,扎实推进各个城市片区在公共服务、居住环境、民生工程、产业提升、城市交通、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如旧城中心区的如火车站东广场和滕王阁—佑民寺—绳金塔—万寿宫历史街区,城东片区的青山湖西岸和青山湖北岸——赣江南岸地区,瑶湖片区的紫阳大道沿线和省奥林匹克中心周边地区,朝阳片区的朝阳新城和水厂路以北地区,城南片区的广州路沿线和新昌南城等区域。

旧城中心区:

八一桥头地区:改善交通,提升景观;城北地区:整理土地,完善交通; 内四湖地区:前期研究,改善四湖;火车站东广场:整理土地,建设完成; 轨道1号线沿线地区:围绕站点,提升功能;

滕王阁—佑民寺—绳金塔—万寿宫历史街区:保护文化,提升品位;

城东片区:

青山湖西岸:整理土地,建成景观;玉带河沿线:沿线景观,二次提升 青山湖北岸—赣江南岸地区:功能置换,退二进三;

轨道1号线沿线地区:围绕站点,提升功能;

瑶湖片区:

罗家新区:东延解放,建设新区;艾溪湖东岸:完善景区,建设住区;

紫阳大道沿线:结合站点,完善设施;光伏产业园区:初步启动,逐步完善; 省奥林匹克中心周边地区:完善住区,提升景观;

轨道1号线沿线地区:围绕站点,提升功能;

朝阳片区:

朝阳新城:全面建设,重视公益;水厂路以北地区:棚户改造,环境整治; 城南片区:

昌东工业园:扩展工业,适度配套; 新昌南城:完善设施,推动产业; 玉带河沿线:沿线景观,二次提升; 京山地区:交通改善,棚户改造; 昌南市场区和物流中心:扩大物流,完善市场;

梅湖景区:提升环境,整理土地;广州路沿线:建筑改造,提升形象; 洪都机场区:连通道路,启动北区。

第五章 近期建设行动计划

第一节 对外交通设施建设计划

第15条 建设目标

(1)完善并加强水、陆、空重大对外交通设施及站场建设,将南昌建设成为区域交通中心。

(2)依托高速铁路和航空枢纽实现连接三大经济圈(长三角、珠三角、海西区)的省际交通廊道。

(3)依托快速铁路和城际铁路实现连接九江、吉安、鹰潭、抚州的赣中北省域一小时交通圈。依托高速公路实现辐射永修、安义、奉新、高安、丰城、余干等地的一小时交通辐射区。

第16条 建设原则及任务

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强化南昌市交通枢纽地位,有效提升城市交通运输效率。构建合理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引导城市合理发展。

第17条 公路建设

(1)重点续建昌德高速、昌奉高速。

(2)新建南昌综合客运枢纽、双港客运站、南昌西综合枢纽客运站、麻丘客运站。

(3)新建沈桥货运站、向塘货运站、望城货运站、乐化货运站、瑶湖货运站。

第18条 铁路建设

(1)新建南昌西客站以及对南昌站场改造。

(2)建设南昌至赣州城际铁路,续建浙赣铁路快速客运专线。

(3)构建铁路西环线鄱阳湖城镇群城际快速铁路客运网。

(4)建设完成向莆铁路。

第19条 空港建设

(1)重点继续推进实施完成昌北民用机场改扩建为4E级国际机场工程

(2)依托昌北机场,推进航空货运物流园区建设。

第20条 港口建设

(1)新建龙口岗港一期450万吨码头、樵舍危险品港150万吨码头

(2)启动南昌新港临港产业物流城建设。

第二节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计划

第21条 建设目标

(1)加速快速路和干线主干道等交通走廊建设,基本形成中心城区网状快速路框架。

(2)推进城市路网建设,将道路网密度提升至5km/km2,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m2。

(3)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依托轨道交通,通过强化常规公交建设,形成轨道交通、BRT和公交专用道多种形式公交通行方式,构建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

(4)建设以人为本的行人交通空间。在主要商业区、交通枢纽等公共空间,构建连续的步行空间;增加城市干道的人行过街设施,优化交叉口行人交通组织;增设自行车专用道和停放点,改善自行车通行条件。

(5)提升停车供给水平,在推进社会停车场投入的同时,加强配建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力度。

第22条 建设原则及任务 完善交通性骨架路网建设,支持重点地区道路拓展,提升赣江两岸联系,加强重要通道节点建设,改善老城内部交通,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第23条 交通性骨架路网建设

基本完成网状快速路交通走廊建设;完成经航大道、九州大道、昌九大道等10条干线道路的新建、改扩建工程。

第24条 重点地区道路建设

重点完成西客站地区、瑶湖地区路网,支持新区开发。

第25条 跨江(河湖)桥隧工程

完成朝阳洲大桥建设,启动红谷隧道工程。

第26条 重要通道节点建设

重点完成顺化门立交、龙王庙立交、胡惠元立交等20处城市重要交通枢纽节点建设。

第27条 老城内部交通改善 重点完成青山北路北延、二七北路延伸、象山路南北延伸、迎宾大道北延等断头路、瓶颈路打通工程;新建和拓宽改造52条道路。

第28条 扩大机动车停车供给 扩大城市停车泊位供给,在发掘现有停车资源的基础上,重点在旧城区停车矛盾突出地段建设一附院、儿童医院等23处社会停车场。

第29条 公共交通建设 在轨道一号线完成、二号线开建的同时,围绕城市核心区建设快速公交线路,配套建设公交枢纽,新建18个公交枢纽站;完善公交配套设施,建设18个公交停车保养场;同时继续结合道路改造实施干道沿线非港湾式公交车站改造工程等。

第三节 居住用地建设与保障计划

第30条 建设目标

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至2015年,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并完全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市区人均居住面积超过30平方米。

规划到2015年,中心城区新增居住用地795公顷,其中新区开发居住用地约360公顷,存量置换(企业退城进园等)用地约250公顷,更新改造(旧城改造等)用地约185公顷。

第31条 规划原则及任务

在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重视大型居住区的开发建设。新增居住用地重点往新区投放,疏解老城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完成低洼危旧房改造,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并制定年度建设实施计划。

第32条 居住用地建设

体现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与空间拓展相协调的原则,按照中心城区“双城八片”总体布局结构,结合跨江西进,向东向南延伸的城市空间发展方向,住宅建设布局结合城市近期重点地区、总体上形成与城市结构相匹配的八大居住片区、多个子板块的布局:

(1)遵循城市跨江西进、向东向南延伸的发展方向以及对环境较好地区的优势利用,将红谷滩(凤凰洲)、红角洲、朝阳等沿江地区以及高新、城东、城南等新区、开发区作为新增住房重点发展地区,并结合重点地区建设推进青山湖板块、京东板块、玉带河板块、艾溪湖板块、象湖板块、岱山板块、城南板块建设。

(2)住房建设结合片区产业布局和主导功能联动发展,重点推进经开区青岚板块、双港东大道板块、白水湖板块、黄家湖路板块的建设。保证住房建设为产业提供充足的配套,促进开发区职住相对平衡发展。

第33条 保障房建设及低洼危旧房改造

(1)按照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南昌市经济发展水平,规划期内,城区实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保障的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十二五期间,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达到10000套以上;十二五期间将完成南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涉及拆迁总建筑面积260.18万平方米。按照住房建设规划要求,做好年度计划,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

(2)合理选择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地点。结合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工业区生活配套等,重点发展城乡结合部、一环以外地区,依托昌东工业区、民营科技园、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用地周边,以及解放路、青山湖大道、顺外路、抚生路等交通便利地区,依托现有居住用地,完善公共设施配套,相对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小区。

第四节 工业及仓储用地建设计划

第34条 建设目标

规划至2015年,新增工业及仓储物流服务用地417公顷,其中新增工业用地253公顷主要为一类工业用地、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和服务外包产业用地等对城市环境影响较小的用地类型;新增仓储用地164公顷,结合物流体系完善节点建设,和各类物流载体和平台建设。

第35条 规划原则及任务

继续推动老城区内零散、老旧工业“退二进三”和“退城进郊”,鼓励和吸引产业迁入工业园(区)。加快建设公共物流区,完善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建设。重大产业,对城市空间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战略性产业,在外围组团布局。

第36条 工业用地建设

(1)积极进行洪都机场区、城北地区七里街电厂、硅酸盐厂、青山湖北岸-赣江南岸地区民营科技园、江纺、灰厂等的工业土地整理改造、功能置换和储备工作。

(2)重点推动三个增长板块(国家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产业发展和提升。高新技术开发区以高新技术为主,大力推动外包服务和科研服务,积极建设光伏产业园、LED产业园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现有制造业优势,大力发展重装备制造业和物流业,着力打造循环工业园,积极建设白水湖工业园。

第37条仓储用地建设

(1)加快推进我市公共物流区建设,积极建设各级物流节点,包括昌北物流基地:昌北医药物流中心、昌北航空物流中心、昌北邮政物流中心、江西集装箱码头二期、南昌保税物流中心、昌西南物流基地、华南城物流项目、昌南物流基地、向塘铁路物流项目等。

(2)积极建设各类物流载体和平台建设,,建成位于西客站区域的华南城物流园一期工程、进一步扩大城南市场物流功能,完成昌南物流园建设。重点建设深圳农产品昌南物流中心二期、洪客隆现代物流中心、苏宁电器物流中心、冷链物流等市场物流项目。完成白水湖地区水陆空联运物流园建设,建设南昌新港临港产业物流城。

第五节 公共设施用地建设计划

第38条 建设目标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结构,形成层级分明的多中心体系。进一步完善“双核拥江,分级多中心”的公共设施分布格局,繁荣发展红谷滩中央商务区,改善老城中心区。促进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化分布。

第39条 规划原则及任务

(1)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向新区倾斜,促进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教育设施的均衡化分布,提升新区服务水平,引导人口向新区流动。

(2)进一步优化提升、繁荣发展红谷滩中央商务区,改善老城中心区;全力推进各片区副中心建设。构筑由市级中心-副中心―居住区中心组成的层级分明的三级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体系,以适应城市空间结构由单核时代走向多核时代。

(3)重点聚焦红谷滩中央商务区CBD的建设。进一步明确红谷滩CBD核心地位,使其成为高端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体现21世纪南昌现代化都市新形象。协调老城中心与新城核心的关系,各种高端商业、商贸金融服务中心、重大公共设施应重点向CBD区域集中并推动其格局形成,确保中央商务区能够达到并发挥其规模效应。它的建设需要全市乃至全省的力量支持。

(4)注重城市副中心的发展,依据各片区特点,有所差异的提升副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发展,缓解老城区市级商业中心区域交通压力,完善城市公共服务等级体系,带动各片区功能提升。

第40条 行政办公设施

高标准建设以省级行政办公设施为代表的行政办公设施。

第41条 商贸金融设施

(1)重点建设红谷滩中央商务区,形成金融商贸等高端现代服务业发展极核。

(2)积极推进以北京路、上海路为依托的城东副中心建设,发展以生活零售结合时尚购物主题的商业中心,重点建设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精品专业店等服务设施。

(3)积极推进以广州路、井冈山大道为依托的城南副中心建设,发展以集商务办公、购物休闲为一体,以家居专业店、汽车精品店为特色的综合性商业区。引进商务写字楼,新建大中型购物中心、大中型专业店、大型综合超市等服务设施

(4)积极推进以枫林大道与庐山南大道、双港大道为依托的蛟桥副中心建设。蛟桥副中心主要服务于经开区企业和高校园区,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展以贸易咨询服务为特色兼顾商业零售的城市商业副中心。

(5)积极推进以紫阳大道为依托的瑶湖副中心建设,在紫阳大道两侧发展以商务接待和宾馆服务为主,商业服务为辅的功能。

(6)积极推进以水城为依托的红角洲副中心等的建设,建设高端文化设施,并以此为依托,完善商业设施。

(7)围绕轨道一号线站点区域积极发展商业集聚区。

(8)同时针对南昌市国际体育中心区域、省奥林匹克中心区域、凤凰洲地区、朝阳新城、艾溪湖东岸等地区不同的发展导向和功能要求,发展配套酒店、商业服务设施、商务办公等商业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地区的公共设施服务水平。

第42条 文化娱乐设施

重点建成一批标志性的能与省会城市相匹配的重点文化设施,同时完善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初步形成网络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南昌国际艺术中心(大剧院)、南昌市群众艺术馆新馆、南昌市博物馆新馆、八大山人风景区名人艺术馆群(彭友善美术馆)、南昌文化会堂改造、市采茶剧团搬迁、市民俗博物馆新馆、南昌瓷板画研究中心等。滕王阁文化产业园、绳金塔文化产业园、八大山人文化产业园、天香园文化产业园、东湖区北湖历史文化街区、高新大道文化艺术街,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城市文化次中心。

第43条 体育设施

围绕七城会场馆建设以及后续利用,完善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以行政区为单位,重点建设区级和居住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并结合社区建设完善居住小区级体育设施。

第44条 医疗卫生设施 完善城市新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均衡化分布。重点建设省人民医院红谷滩分院、省妇幼保健院朝阳分院南大一附院、象湖分院南大二附院红角洲分院、南昌中心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高新分院、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院区、南昌市洪都中医院红谷滩分院、江西省精神病院附属心理专科医院、南昌市第四医院异地重建、南昌市妇幼保健院。完善省皮肤病医院基础设施、市九院新发及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和培训基地、市血站PCR实验室等设施。

第45条 基础教育设施

继续调整和完善原有中小学校的布局,形成各具特色的标准化学校,使南昌市的教育事业上一个新台阶。更新扩建“建成区”中小学校,尽可促进建成区中小学校各项指标能接近或达到规划相应指标;高标准建设“新区”学校,高标准配套“新区”教育设施,推动示范性学校建设。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39所中小学校,其中新建学校30所,改扩建学校9所。从行政管辖划分:市直学校8所、东湖区3所、西湖区5所、青云谱区6所、青山湖区7所、高新区1所、经开区3所、红谷滩新区6所。

第六节 公共绿地建设与山水格局构建计划

第46条 建设目标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从建立“山江湖城”有机融合的空间格局出发严格保护区域内湖泊水系、山体森林以及提升其生态和景观价值,构建生态和谐、山水相融、绿色低碳的区域生态网络格局,打造宜居城市。

至2015年,中心城区公园绿地面积达260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平方米,绿地率达41%,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并突出绿地分布的均衡性和层次性。

第47条 规划原则及任务

(1)完善轴、环、链、廊多元化绿化生态体系,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环境质量。

(2)以山体、风景区、公园、组团间的隔离带作为城市绿色环境背景;以江河水脉、绿带和道路两侧的绿化带组成城市绿色通廊,指状楔入,联通成网,以各类专用绿地和开敞空间为城市绿点,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化网络。突出轴、环、链、廊、区生态要素,创造“山水相依,城林交融,蓝脉绿网,水城共生”的特色景观。

(3)结合城市绿地、水系、生态隔离带,构建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城市“绿道”,将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系统融入城市绿地系统中。

(4)通过滨水公共空间的规划和建设,逐步将湖泊水域等滨水景观和优质公共资源让市民共享,实现“还水、还绿、还空间”于普通市民。

第48条 山水格局保护与提升

(1)梅岭风景名胜区

继续保护梅岭生态自然环境,保证梅岭与中心城区之间的“远山近水”的景观视廊。

(2)一江两河风貌带

对赣江、抚河、玉带河及江河两侧重点进行景观与建设控制,加强两岸绿化建设,保证滨水两侧绿化的连续性。重点形成滕阁秋风、南浦飞云、章江晓渡等重要历史景观。水岸两侧历史文化资源应向航道设置标示牌,并形成串联历史文化资源组织水上游览线。

(3)湖泊风貌保护

按照《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南昌市青山湖保护条例》和《南昌市重点地段规划控制导则》等法规对梅湖、青山湖、象湖、艾溪湖、前湖、黄家湖、礼步湖和瑶湖进行重点保护,不得破坏湖泊生态环境,开发游览、休闲项目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重点搞好赣江、抚河、乌沙河以及玉带河等主城区内主要河流以及青山湖、梅湖、艾溪湖、前湖、梅湖、瑶湖的保护和治理工作、保护沿河植被、防止主城区内溪河的受到较大污染。近期重点治理乌沙河,提升赣江、玉带河、红角洲水城、青山湖等的景观价值,完善景观功能,提升景观效益。

(5)实行空间管制,对生态用地有效保育和维护对外围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的生态保护控制,包括梅岭森林斑块、山丘不可作为城市空间扩张用地;象山森林公园、厚田沙漠景观自然斑块等保护;大力提倡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对昌北城市绿心、作为城市“绿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6)做好西客站地区国际体育中心地段沿江绿化景观建设、凤凰洲临江公园(市民公园三期)、CBD中轴线景观、南桃花和水系绿化廊道、滨江路改造及绿化景观工程、动物园二期等绿化景观、湾里城市都市花园、昌北绿心保护、昌北近郊郊野公园、孔目湖公园等建设工作。启动中湖子公园的景观建设,完成中湖子北岸的休闲娱乐设施和景观建设。重点改善八一桥头地区临江景观,初步建成青山湖西岸景观,初步启动四湖风貌区改善工程的建设,适度开展北玉带河沿线的景观二次提升,进行西桃花河的环境整治,完成马兰圩生态湿地的建设,完成乌沙河水系的改造,完成防洪堤建设及两岸景观建设,适度开展玉带河总支、中支、南支、西支、联通渠沿线的景观二次提升。

第49条 公园绿地均衡化建设

重点解决公园绿地少、小、差及分布不均的突出矛盾。综合考虑现状、交通、服务半径等各种因素,对全市公共绿地进行均衡化建设,每个片区至少设置一个片区公园,并加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建设,力求做到500米范围内能见绿现园[雨林木风3]。

第七节 生态环境保护计划

第50条 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2011-2015 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控制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90%。 (2)水环境保护目标: 2015 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88%。 (3)固体废物综合整治目标:2015 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4)声环境保护目标:2015 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60分贝,交通噪声干线平均值不超过70分贝,区域噪声达标区面积覆盖率达到90%以上。 (5)污染控制与城市环境建设目标:2015 年,废放射源收贮处置率达到10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大于85%。

第51条 近期工作任务 (1)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城市用水安全,对划定的城市水源地保护范围予以严格保护。到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下降7.2%和11%。 (2)全面推行大气环境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总量控制,开展大气臭氧监测。到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1%和16%。

第52条 重点工程建设

昌东工业园工业污染集中控制区环保工程,幸福渠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金溪湖、军山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第八节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第53条 建设目标

以建设低碳宜居城市为理念,建设安全、高效、经济的城市基础设施系统,满足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

第54条 供水工程建设

(1)新建城北水厂(一期规模10万吨/日)、红角洲水厂(一期规模10万吨/日)和空港水厂(一期规模5万吨/日);扩建双港水厂(现状规模10万吨/日,扩建2万吨/日)。

(2)建设和完善城东片区、朝阳片区、瑶湖片区、蛟桥片区、红角洲片区等地区供水工程及输配水管网工程。

第55条 燃气工程建设

(1)新建东阳门站(占地1.38公顷)。

(2)新建乐化、湾里、富山和万村高中压调压站,新建青云谱、青山湖和高新中中压调压站。

(3)新建自东阳门站经乐化、湾里、望城、富山至万村高中压调压站的外环高压管网。

(4)建设完善瑶湖片区、城南片区、朝阳片区、城东片区、蛟桥片区等地区的中压燃气管网。

第56条 电力工程建设

(1)加快新昌电厂建设。

(2)500kv电网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扩建梦山变和昌南变,使之容量均达到1500MW。

(3)220kv电网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扩建梧岗变(扩建容量为360 MW)、艾湖变(扩建容量为150 MW)、董家窑变(扩建容量为180 MW);新建七里街变(一期容量360 MW)、东新变(一期容量300 MW)、麻丘变(一期容量180 MW)、前湖变(一期容量360 MW)、黄家湖变(一期容量360 MW)、鱼目山变(容量540 MW)、西客站牵引变(一期容量180 MW)。

(4)110kv电网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扩建东湖变、广南变、船山变、滕王阁变、京东变、白马变6座变电站;新建化原变、铁路变、梁万变、科技园变、辛家庵变、洪都变、抚生变、象湖变、梅湖变、莲二变、航空Ⅰ变、乐华变、天宝变、富樱变、红谷滩变、凤凰洲变、轨道交通1号专变、望城变18座变电站。

第57条 排水工程建设

(1)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治理幸福渠、乌沙河、九龙湖、焦头河等水系。治理后的河道与江湖贯通,提高河湖水系的景观和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及雨、洪水调控功能。

(2)建设完善瑶湖片区、朝阳片区、蛟桥片区、红角洲片区等地区的排水工程设施配套

(3)污水处理工程:新建莲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规模3万吨/日)、瑶湖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规模4万吨/日)、焦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规模3万吨/日)、白水湖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规模5万吨/日)、樵舍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规模2万吨/日)、湾里区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

第58条 通信工程建设

新建电信局6座,新建电信模块11个,完善电信市话管网及光纤传输网建设。

第59条 环卫工程建设

1200 吨的泉岭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建日处理规模为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场。

19 座(其中运转能力为50

吨的5 座,运转能力为80 吨的10 座,运转能力为180 吨的4 座); (2)新建、改造垃圾中转站(1)新建日处理规模为

40 座;更新购置各类环卫专用车辆,道路

机械化清扫率达40%以上。

第60条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

(1)编制南昌市城市道路照明专项规划、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

(2)在红谷滩建设全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占地30亩,建设控制大楼及附属设施,安装全市照明控制调度设备,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3)对城市道路照明控制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升级后能达到控制调节各道路路灯在不同照明时段内功率输出的节能效果。

第九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计划

第61条 保护目标

延承南昌的历史文化传统,发扬南昌的历史文化特色,逐步把南昌建设成为以红色革命文化为特色,具有浓郁历史文化内涵和独特历史人文景观的城市。

第62条 规划原则及任务

重点突出 “英雄之城”、“豫章古郡”,重点保护最能代表南昌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物古迹,保护代表英雄城文化和历史的革命纪念地和场所。依据实际情况,对以上历史资源进行展示利用,作为进行红色革命文化教育、历史文化宣传的场所。注重对历史文化景观和风貌的延续,保护地上地下历史遗存,并挖掘地方文化特色,打造传统文化品牌。

第63条 革命历史纪念地保护

(1)重点保护八一起义总指挥部、朱德旧居、贺龙指挥部旧址、叶挺指挥部旧址、朱德军官教导团旧址、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等六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小平小道旧址等纪念地,划定严格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等保护范围。在严格保护区禁止新建任何与保护对象无关的项目,不得改变和破坏文物建筑原貌及历史环境;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项目严格审批,与保护对象协调,应通过环境整治增加绿化和停车场地。 (3)新建公厕

(2)保护八一起义纪念塔、八一广场、革命烈士纪念堂等纪念地,使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严格控制广场纪念区周围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和使用功能,纪念塔南面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纪念塔主体高度的三分之二。严格控制广场周边商业广告,以维护其庄重的纪念气氛。

第64条 历史街区保护

(1)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翠花街、棋盘街、萝巷、醋巷、万寿宫巷等特色街巷传统格局、尺度、地名,对该地段民居、传统手工业作坊妥善保留并适当恢复。重点整治传统街巷两侧街景立面。通过空间环境整治,形成广润门街和翘步街两个街区入口空间。沿翘步街、广润门街、醋巷、合同巷、萝卜巷两侧,利用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的院落,近期重点设置传统商业、传统工艺、传统民俗的博展场馆。形成具有特色的传统商业风貌区。

(2)绳金塔历史街区

以绳金塔公园现有围墙为严格保护区,除规划建筑外严禁兴建其它任何新建筑;周边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周边民居改建成传统风格居住街坊。保持该地段原有的居住功能,强化旅游观光功能。十字街为古代驿道的主要线路,在十字街南侧街口、绳金塔正门前、绳金塔街北侧街口形成街区主要节点开放空间。

(3)进贤仓历史文化街区 近期重点进行传统民居的环境整治,沿地藏庵巷、犁头咀巷两侧街景整治。保护进贤仓街、地藏庵巷、犁头咀巷等传统街巷格局,修缮历史建筑,修复传统建筑,改造一般建筑,保持街区社会生活的延续性。

第65条 历史和环境风貌地区延续

(1)滕王阁历史风貌区

滕王阁园林围墙现有范围为严格保护区,围墙外围北起叠山路,南到瓷器街、章江路,西以赣江、抚河为界,东到子固路为建设控制区。对该地段加强绿化建设,对空间环境景观进行有计划的整治,控制建筑物高度、体量、色彩等,留出主要视线走廊,对旅游服务设施予以配套并提高文化品味。

(2)八一广场历史风貌区

严格保护八一起义纪念塔及毛泽东思想胜利万岁馆旧址两处文物保护单位,形成以纪念塔与万岁馆旧址为核心的广场空间序列。重点控制八一广场周边沿街建筑高度,广场周边建筑限高按照《南昌市重点地段导则》要求严格控制。

(3)三眼井历史风貌区

沿三眼井街北侧、干家前街两侧街景整治。修缮历史建筑,改善传统建筑,整治一般建筑,保持街区社会生活的延续性。以三眼井为中心,形成街区公共活动开放空间。

(4)梅湖(八大山人)风貌区

现有八大山人纪念馆围墙范围内为严格保护区,围墙外围300-500米为建设控制区,保护青云谱三面环水的格局及幽静的田园风光,保护梅湖水质洁净,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工厂企业必须全部迁出,该区域规划建设书画艺术中心和历史文化修学怡情区,总体风格以粉墙黛瓦的江南民居风格为主。

(5)佑民寺周边及四湖风貌区

保护佑民寺建筑群及东、西、南、北四湖周边文物古迹或遗迹,如杏花楼、状元桥、灵应桥等。沿湖岸纵深50米范围内为严格保护区,原则上只拆不建,留出沿湖绿化带,创造亲水开放空间;湖岸纵深50米~150米范围为建设控制地带,控制建筑高度、体量、风格及建筑密度等。

(6)“豫章十景”

对历史上的“豫章十景”包括西山积翠、洪崖丹井、铁柱仙踪、南浦飞云、滕阁秋风、章江晓渡、龙沙夕照、徐亭烟柳、东湖夜月、苏圃春蔬结合所在名胜区、风貌区(带)等以设立历史景观介绍铭牌和历史景观观瞻点的方式进行保护延续。

第66条 游览步道建设

建立步游道系统,串联历史城区内最为重要的历史文化景点,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文化步游道系统。

第67条 其它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地上地下历史遗存保护

对已知的各类文物古迹、历史遗存要进行勘察、核准、登记并划定保护区域;因建设工程涉及历史文化遗存的要事先征求文物部门意见。南昌市区地下文物丰富,在建设中若发现地下文物,必须立即报告文物部门,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依法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有或损毁。

第68条 挖掘地方文化特色,打造传统文化品牌

深入挖掘非物质形态的城市文化传统。对民俗风情、地方戏剧、民间艺术、土特产品、传统手工艺品等予以保护,体现城市地方特色。

第十节 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计划

第69条 建设目标

逐步完善减灾防灾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减灾防灾能力,重点建设城市减灾防灾设施。复合开发城市地下空间,缓解城市用地供需矛盾。

第70条 规划原则及任务

以提升城市减灾防灾能力为实质,以完善减灾防灾体系为核心,重点建设一批城市减灾防灾设施,涉及消防、防洪排涝、防震、人防四个方面。

近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地铁建设为驱动,以地下交通功能为重心,以地下商业开发为导向,以人防工程建设为基础。

第71条 消防工程建设

新建20个消防站、2个水上消防站;完善消防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固定取水点的建设。

第72条 防洪排涝工程建设

(1)完善赣江的防洪体系建设,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焦头河东岸防洪堤工程、瑶湖内涝提工程、九龙湖组团防洪排涝工程。

(2)建设乌沙河的防洪堤工程,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3)完成乌沙河电排站、朝阳1号电排站和双港电排站的扩建工程;新建焦头河电排站、南搪湖电排站、下范电排站、省庄电排站、蔡家桥电排站。

第73条防震工程建设

开展紧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进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第74条人防工程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重点建设红谷滩新区和西客站交通枢纽地区地下空间,重点项目为西客站枢纽地下综合工程,轨道1号线红谷滩沿线地下商业设施开发工程。

重点改善老城区内的福州路、胜利路、洪城路、建设西路、站前西路等地段以及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站点周边200米范围覆盖区域。 重点项目为洛阳路隧道工程,中山路过江隧道、象湖地下隧道、广州路地下隧道工程前期研究、八一大道地下步行街工程、轨道1号线地下通道工程、中山路地下步行街、站前路地下步行街工程前期研究

重点建设南昌市福州路地下人防停车场工程、南昌市平战结合地下人防工程、胜利路地下人防工程、建设西路地下人防工程、洪城路地下人防工程、洪都大道及体育公园地下人防工程、站前西路地下人防工程、东湖地下人防工程。

第六章 实施政策与保障机制

第75条 制定促进产业集聚和集群化发展的产业布局政策。

(1)根据不同产业在集聚要求上的差异,分强化集聚型、引导集聚型和非集聚引导型三种类型分别制定产业集聚政策,为产业的集聚发展提供分类指引。

(2)梳理现行的工业园区建设政策,在投资效益、开发强度、设施配套、环境保护等方面设定新的建设标准和政策门槛,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

第76条 完善以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为目标的建设用地政策。

(1)实行建设用地供应期限的弹性控制,出台土地储备管理方法,加大对土地的收购和储备力度。

(2)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出台产业用地标准,为产业用地的供应、审批、效益评估和批后管理提供依据;大力推行以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产业用地;开展产业用地批后效益评估,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

(3)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城市化转地工作完成后非农建设用地使用的管理指引,提高非农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和利用效率。

第77条 制订以提升城市功能为主旨的城市更新政策。

(1)制定指导旧工业区改造的专项政策。按照“升级改造”、“功能置换”、“建筑使用的临时功能置换”三种类型提供旧工业区分类改造指引;将改造计划与其它政府规划、计划协调,完善改造的激励和监管机制。

(2)进一步完善旧城更新改造政策。明确界定改造范围红线,积极鼓励通过改造提供公共服务、市政设施用地和公园绿地,完善各类配套设施。

第78条 调整完善其它与城市空间协调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

(1)制定切实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和低碳型城市建设的政策。强化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绩考核、规划计划制度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强制推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促进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2)完善政府财政政策。调整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公共财政向公共事业、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民生方面倾斜;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针对基本生态控制线的保护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3)进一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方式,加大社会资金引进力度,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轨道交通、燃气、自来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为公益性设施建设筹措建设资金。

(4)实施一体化的道路交通管理政策,统一不同部门主管的各级各类道路规划建设管理标准,改变“谁投资谁管理”的模式,严格按城市规划进行道路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5)加强人口分布的空间政策指引,引导人口居住向核心城区外转移疏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空间调整与人口结构调整的良性互动;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明确区、街道办两级人口管理和服务主体职责,实施以社区为平台的人口属地化管理。

(6)制定针对多层次需求的保障型住宅政策。明确保障型住宅的适用对象和标准,加强廉租屋的建设与管理。

第79条 建立近期规划监控机制和反馈机制。

(1)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的各种城市问题继续加强研究,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维护工作。

(2)加强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情况的总结与分析评价工作,通过对每年土地供应分布与总量情况作统计分析,确定下一年度建设用地供应量与空间分布(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调控城市的发展速度与方向。根据近期建设规划,每年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适时对近期建设规划进行修正,增强近期建设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将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实施与管理有机结合,建立近期建设规划实施跟踪机制。

第80条 建立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

强化全局意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时序,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土地供应计划,有序推进城市建设。以年度实施计划为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主要平台,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确定年度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和各类具体项目用地布局安排,作为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年度实施计划应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年度政府财政预算草案同步编制,相互协调,共同报人大审批,共同发挥对城市发展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第81条 建立部门协作、区域协作的常备机制

(1)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城市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管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城市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互动一体的城市发展调控体系。

(2)推动区域协作,加强市内各城镇发展区及各级城镇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处理好与周边地区的关系。

第82条 完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

(1)完善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制订相应考核指标,建立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违反规划的行为,除予以纠正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2)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市政府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汇报近期建设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相关主管部门应会同城市规划部门联合进行规划实施的动态巡查;结合数字南昌的建设,进一步整合完善城市空间信息平台,利用遥感技术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3)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规划行政问责制度、规划巡察制度,拓展公众参与规划的渠道,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大违反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保证规划依法实施。

第七章 附则

第83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由南昌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84条 本规划由南昌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85条 条文中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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