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
姓 名:
学 校:
学 号:
指导教师:
定稿日期:
目 录
1. 摘要 ………………………………………………………………………………1
2. 序言 ………………………………………………………………………………1
3. 刑事冤假错案的定性和影响 ……………………………………………………2
3.1刑事冤假错案的认定……………………………………………………………2
3.2刑事冤假错案所造成的影响……………………………………………………3
3.3刑事冤假错案与社会心理学……………………………………………………4
4. 刑事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5
4.1社会角色冲突……………………………………………………………………5
4.2社会认知的偏差…………………………………………………………………8
5. 预防刑事冤假错案的对策 ………………………………………………………11
5.1社会角色设置 …………………………………………………………………12
5.2司法程序设置 …………………………………………………………………13
6. 结语 ………………………………………………………………………………15
7. 参考文献 …………………………………………………………………………16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
[摘要] 关于冤假错案,在近几年,我国媒体经常披露。冤假错案,意即冤案、假案、错案的合称。一提到冤假错案,我们就会想到赵作海、佘祥林,想到杜培武、李久明、孙万刚„„,想到一个个冤假错案的受害者。其实,冤假错案不光中国有,世界各国都存在,只是中国可能错的比较典型些。据一资料载:2006年,美国密歇根大学等有关专家对最近17年间的328个有争议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结果表明,这些确实是冤假错案。专家们按照调查的比例进行了推算,并得出结论说,在今日美国的监狱里,尚住着数万名无辜公民。冤假错案是冤案、假案、错案的统称。其中冤假案是司法机关由于故意或过失而使无辜者受到刑事追究定罪判刑的案件,错案是由于对犯罪事实的认定不清或者证据存疑而产生的案件。冤假错案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包括:公安机关的错误侦查,检察机关作出的错误的批捕和起诉决定,两级法院作出的错误的有罪判决。冤假错案伤害的不仅是涉案当事人,对整个司法体系、国家的公信力和国家在国际社会的形象都会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探究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可以从问题最初产生的地方切入,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分析发现:社会角色冲突和规则的影响是刑讯逼供的社会学诱因,而有选择地解释证实自己既存信念或图式的社会心理又会使得办案人员因认知偏误、信息收集偏误出现信息整合判断失误,从而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可从社会角色设置与司法程序设置两个方面化解,遏制“过度角色化”,完善制度设计,降低司法人员的认知偏误,切实阻却冤假错案。
[关键词] 冤假错案; 社会角色冲突; 认知偏差 [序言] 刑事冤假错案(下文简称为“冤假错案”),不仅涉及刑事诉讼法的学科问题,还涉及宪法、人权法、国家赔偿法和刑法的规制问题。近年来,我国影响较大的冤假错案有湖北“佘祥林案”、云南“杜培武案”、河北“聂树斌案”、河南“赵作海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上海“梅吉祥梅吉杨杀人案”等,这些案件不仅给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更给人带来一种司法随意性的感觉,对我国的司法形象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意义重大。为此,各地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纷纷召开关于冤假错案的研讨会和座谈会等,专家学者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系统梳理这些观点后发现,大家讨论的视野多是集中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从当前法律制度的设定来究其原因,提出的措施也多是关于立法方面的建议,并没有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探究冤假错案屡屡发生的根源。笔者拟在仔细研读相关案例、参考大量心理学和社会行为学等专业书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关于冤假错案评析的主流观点,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对此展开论述。
一、刑事冤假错案的定性和影响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
姓 名:
学 校:
学 号:
指导教师:
定稿日期:
目 录
1. 摘要 ………………………………………………………………………………1
2. 序言 ………………………………………………………………………………1
3. 刑事冤假错案的定性和影响 ……………………………………………………2
3.1刑事冤假错案的认定……………………………………………………………2
3.2刑事冤假错案所造成的影响……………………………………………………3
3.3刑事冤假错案与社会心理学……………………………………………………4
4. 刑事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5
4.1社会角色冲突……………………………………………………………………5
4.2社会认知的偏差…………………………………………………………………8
5. 预防刑事冤假错案的对策 ………………………………………………………11
5.1社会角色设置 …………………………………………………………………12
5.2司法程序设置 …………………………………………………………………13
6. 结语 ………………………………………………………………………………15
7. 参考文献 …………………………………………………………………………16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
[摘要] 关于冤假错案,在近几年,我国媒体经常披露。冤假错案,意即冤案、假案、错案的合称。一提到冤假错案,我们就会想到赵作海、佘祥林,想到杜培武、李久明、孙万刚„„,想到一个个冤假错案的受害者。其实,冤假错案不光中国有,世界各国都存在,只是中国可能错的比较典型些。据一资料载:2006年,美国密歇根大学等有关专家对最近17年间的328个有争议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结果表明,这些确实是冤假错案。专家们按照调查的比例进行了推算,并得出结论说,在今日美国的监狱里,尚住着数万名无辜公民。冤假错案是冤案、假案、错案的统称。其中冤假案是司法机关由于故意或过失而使无辜者受到刑事追究定罪判刑的案件,错案是由于对犯罪事实的认定不清或者证据存疑而产生的案件。冤假错案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包括:公安机关的错误侦查,检察机关作出的错误的批捕和起诉决定,两级法院作出的错误的有罪判决。冤假错案伤害的不仅是涉案当事人,对整个司法体系、国家的公信力和国家在国际社会的形象都会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探究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可以从问题最初产生的地方切入,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分析发现:社会角色冲突和规则的影响是刑讯逼供的社会学诱因,而有选择地解释证实自己既存信念或图式的社会心理又会使得办案人员因认知偏误、信息收集偏误出现信息整合判断失误,从而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可从社会角色设置与司法程序设置两个方面化解,遏制“过度角色化”,完善制度设计,降低司法人员的认知偏误,切实阻却冤假错案。
[关键词] 冤假错案; 社会角色冲突; 认知偏差 [序言] 刑事冤假错案(下文简称为“冤假错案”),不仅涉及刑事诉讼法的学科问题,还涉及宪法、人权法、国家赔偿法和刑法的规制问题。近年来,我国影响较大的冤假错案有湖北“佘祥林案”、云南“杜培武案”、河北“聂树斌案”、河南“赵作海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上海“梅吉祥梅吉杨杀人案”等,这些案件不仅给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更给人带来一种司法随意性的感觉,对我国的司法形象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意义重大。为此,各地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纷纷召开关于冤假错案的研讨会和座谈会等,专家学者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系统梳理这些观点后发现,大家讨论的视野多是集中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从当前法律制度的设定来究其原因,提出的措施也多是关于立法方面的建议,并没有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探究冤假错案屡屡发生的根源。笔者拟在仔细研读相关案例、参考大量心理学和社会行为学等专业书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关于冤假错案评析的主流观点,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对此展开论述。
一、刑事冤假错案的定性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