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属地掷球联合会国际技术规则
(2003年最新版)
第一章 器材,场地
第一条 球
比赛用球应严格符合国际金属地联规定的细则标准,该细则已包括在有关标准球的认可和检测规则中。
球必须是完全金属的或合金的,其化学成分是同质的(封口处可有少量的变化)。 球可以是空心的,也可填满充塞物。填充物应排除液体和不稳定物体(气体)或危险品。填充物应当静止固定,球出手后保持平衡。
球必须:
— 呈圆形,允许有2、10毫米的误差;
— 保持均衡,不平衡度不能超过球质量的1.1%;
— 在150公斤负荷下,硬度应在20—30压力之间,封口处至少为17; — 直径为90-110毫米;
— 重量为900-120克
抛击比赛的目标球和障碍球不在上述规定的硬度之列。
14岁以下的少年和女子可用更小更轻的球。国际比赛规定如下;
— 最小直径:88毫米
— 最低重量:800克
B 球的检测
比赛用球必需经国际金属地联按其标准细则加以批准。球的检测将通过巴黎国家试验中心的测试仪器进行。使用不正当球将受到国际地联纪律条款的惩罚。
第二条 目标球
目标球的直径为35—37毫米,木制,白色,不包铁,不雕刻,不灌铅。准确抛击比赛,目标球为白色,障碍球为红色。
第三条 小棍棒
图1 长50厘米 弯头5厘米 直径4—6厘米。
第四条 场地
比赛在一长方形的场地上进行,长度为27.5米(允许误差±5厘米),宽度最大4米,最小2.5米。场地两端设立至少20厘米高的挡板。
在正式国际比赛中,场地的宽度至少为3米,国际地联特批例外。
第二章 比赛
第五条 比赛原则
使自己的大球尽可能靠近称之谓目标的小球,对手亦尽量将自己的大球靠近小球或击走构成障碍的大球。
第六条 比赛程序
比赛开始时,获得掷小球的队掷出小球后滚靠其第一个大球,然后,未得分的队应掷球直至得分,或用抛击破坏对方的得分球。当一个队手中不再有球时,对手可利用滚靠或抛击继续得分,亦可抛击小球。
如因正常投掷小球出界,且双方都有球在手。则从另一端重新比赛。仍由前轮掷小球的队掷小球。在其他情况下,比赛从另一端开始。
第七条 计分
双方球全部掷完后,一方几个球比对方离小球近就得几分。
一方可接受对方赠分,不论球是否掷完。
如小球因正常掷球出界,且只有一方有球在先,该方尚有多少球算得多少分。 得分的一方掷小球。如都未得分,则有前轮掷小球的一方掷小球。
第八条 分数确定 — 赛时
比赛规程和通告事先确定比赛分数和比赛时间。比赛分数不应低于7分,高于13分。每场比赛时间最长4小时。要对所有场次的比赛时间多设定1小时。然而,在绝对必要时,组委会在征得裁判员同意后可减少分数,缩短比赛时间。便分数不应低于7分,时间不应低于1小时。
第九条 比赛获胜 比赛获胜队为:
A 在规定的时间内首先达到规定分数的队。
B 在规定的时间结束后获得分数高的队。
在规定的时间内双方打成平局,则根据下面C 款的规定方式进行一轮小球无失效和无出界的附加赛。
如再次平局,则按照下面D 款规定的方式决出胜者。
C 小球无失效和无出界的轮次。
原则:当抛击(不论声名与否)或滚靠或其造成的后果致使小球无效时,不论情况如何,均应将小球放回原位。
特殊情况:当下个大球全部或部分占据了小球位置时;
1、小球应归原位;
2、将大球放在与小球相击点的线路位置上;
3、如该球系掷出的球,应将其同样放在与小球相击点的位置,在小球前面,尽量朝比赛方向。该球不能视为无效;
4、如一个球阻碍了该球的正常位置,该球则应尽量贴住小球,但不能移动场上的任何球。
5、如多个球占据了小球的位置,该规则同样适用。
1、小球留在原位;
2、将全部大球拿出场外;
3、掷小球的队首先滚靠;
4、裁判员标位大球,丈量与小球间的距离后将其拿开,丈量前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小球必须留在原位;
5、对方然后滚靠,裁判员同样丈量。
大球离小球近者的一方为胜者,如出现平局,则再进行一次滚靠,直至一方获胜。
第二章 运动员的权利和义务
1、比赛队、器材、划线、移位,丈量
第九条 队的组成
— 单人赛:每人4个球
— 双人赛:每人2或3个球
— 三人赛:每人2个球
— 四人赛:每人2个球
在整个比赛中,球员的组成应如终如一。违规队将立即被取消比赛资格。一轮赛后如发现违规,尽管获胜,亦被取消比赛资格。该队则失去独奖或酬金的所有权利。 每队应指明一位队长,只有队长才能代表全队说话。
第十一条 器材
上场球员应带有大球,小球和小棍子。整个比赛中使用的小球为抽签首先掷球队的小球。 第十二条
A 划线
必须对场地进行划线,使其始终清晰可见。线由掷球的一方划出。
球员不能随意涂掉整个或部分线路。为正确划一抛击线而必须涂掉一条线时例外。 小球掷出后,禁止重划最远线(第二线)
B 有效线
划出的线基本正直或符合规则即有效。
C 被涂线的修复
如线路模糊不清,应重新按原线划出。在必须确定下在线被涂掉位置的求的有效性的情况下,应用一根拉直小绳连接该球两端可见线路的外沿。
如对不完整线路产生疑问,载判员决定掷过球涂掉线路的一方将线路划清。
D 小棍棒的使用。
划线和标记须使用小棍棒,禁止其它器材。小棍棒亦用来进行球距测量。
E 、不符合规则的抛击线
如在抛击前无任何疑义,用小棍棒划出的不符合规则(或划线不清)的抛击线都是有效的。
F 球距之间的估量
如在抛击前对一方或另一方的估量无任何意义,对处在声明所击球0.5米以内或以外的估量同样适用。
但是,一个队有权监督丈量。
第十三条 球的标位
大球
每队应以大球90度角的方位划出两个标位线,定其准确位置。如标位不符合规定,在对丈量移位或错位有怀疑的情况下,结果对标位队是不利的。
为确保球的位置,可将标位延伸至球体下
小球
小球由掷球方或放置方标位。如发生移位,则有得分方标位。
第十四条
A 因抛击或滚靠造成不规则移位球的位置,应由对方放回原位,但未标位或错位的球都不允许标位方将球放回原位。
B 球被拿走和标位线被涂掉
在违规抛击或滚靠的情况下,如被移位的功在场内的一个或多个球被对方从新的位置上拿走,其所在队可不接受这一事实。同样,如其队员涂掉了球或移位球的标位,球亦不可放回原位。
C 故意移位
如球员故意使球移位,但动机良好,非有意破坏,将给予警告处分,如球员故意破坏将球移位,则处以罚出场外的惩罚。
第十五条 谁丈量,如何测距
认为自己得分的队进行丈量,对方有权监督。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由裁判裁决。测距时,可先拿开一个或多个球。
第十六条 测距时球移位
如测距的队将一个合法球移位,则判对方得分。然而,如该队处于劣势,则保留其得分。移位球放回原处。
第十七条 何时测量
随时可进行测量,但裁判裁定后除外。承认同伴或对手的一个假说明或假测量则不算数 搓出的大球留在原地。
第十八条 失去测量权利
如因违例撞击或错位或移位有关球重新放回原位后,犯规掷球队不再享有重新测量的权利。
第十九条 测量的监督
一方可随时要求对方对球的位置和距离测量进行监督,对征得其同意。拒绝或忽视这一要求的对手在球移位或错位的情况下则失去重新测量的权利。
第二十条 竟见统一前的移位(或错位)球
如在双方意见统一前或在裁判决前测量一点时,有关的一个球移位,如怀疑,裁判则判距离相等,如第二十一条规定那样,则重新进行比赛。第二十一条 大球距离小球相等 如双方各有一球与小球等距而无法确定谁近时,则由造成等距的一方重新掷球。如等距未变,则由另一方掷球。依此类推,直至打破僵局。如在小球掷出的最后,等距依然未
变,掷出小球无效。双方均不得分,从另一端重新比赛。
第二十二条 另一个球员被错掷的球
首次错掷,对手根据与小球的距离加以规换。如再犯,对手则采取有利原则。 第二十三条 换球
禁止用手中的球替换已掷出的场地上的球。否则判两个球无效。
同样禁止球队在比赛中换球。球碎或裁判认为不能再用时例外。
第二十四条 球的摆放
A 未掷出球
未掷出球应放在球筐或端线区。胡乱放的球将被裁判去消
B 掷出的 无效的或被取消的球
应交它们放在球筐或小球方向的端线区。所有球员都可这样做。
第二十五条 虚报未掷球的数目
应对方询问,球员需说明尚有多少未掷球。如虚报,裁判将按照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多掷球
因无意多掷一个球的球员将受到警告处分(黄牌),该球及其造成的结果均无效。球员之间串通故意多掷一球,则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2、球员的站位
第二十七条
A 掷球队员的站位和掷球义务
进入7.5米的矩形区面对方小球时,球员必须掷球,禁止走出该区域。否则,将立判该球无效,并不能再掷球。
禁止掷球队员用脚踩踏或走出7.5米区的划线,但允许球员把脚放在起步线上。裁判吹哨或用其他方式判其错误,而对方可采取有利原则。
B 其他球员的站位。
其它球员应站在第一线外,以免影响掷球队员。
掷球时,所有球员应沿边线站立,如可能站在场外,但一直成行,同队球员同样或列站在场外,禁止向掷球队员指明所掷球或击球线路。
第二十八条 离开球场、
打算离开球场的球员需征得裁判的准许。整个比赛中只能准许一名球员一次,且该名球员在本轮比赛中手中已无球可打,否则,裁判将给予处罚。
3、场地
第二十九条 场地归属
场地属于掷球一方。小球掷出前,可以清除障碍物,重划线路,平整场地,但不能使场地突起或有小沟,不能添加障碍物、信号物或标记,亦不能翻耕场地。小球掷出后,不能再触动场地。重新划线(第二线或最远线除外)和拿走意外障碍物例外。
然而,双方可涂掉落点,测量标记、符号和球的抛击线。球在运行时任何人均不能触动场地。
第二十条 平整场地
只有裁判认为场地不符合要求时,球员才能平整无法进行比赛的场地。
第三章 裁判和处罚
第三十一条
A 、裁判的判决
裁判的判决为最终裁决,不能上诉。
B 对球员的处罚
根据不当行为造成的危害程度,裁判将给予下列之一的处罚:
1、批评球员、球队
2、警告球员或球队;
3、取消一个或多个球;
4、取消第二次掷小球的权利;
5、让对方追加掷一次小球;
6、取消本轮比赛;
7、准许受害队重新抛击球或靠球(注:如在此次抛小球中至少尚有一个球未出手的话,该队中的任何球员可抛球或靠球)。
8、暂时中止比赛;
9、暂时开除一名或多名违规球员;
10、最终开除一名或多名球员;
11、宣布一个队或多个队比赛失利;
12、给对方加分;
13、减少竞赛日程中规定的最高分。
如故意违规或屡犯,裁判可进行并罚处置。
C 对领队的处分
1、警告
2、暂时罚出场外
3、开除;
4、取消其队的大球;
5、给对方加分;
6、判该队比赛失利;
7、承消其队的参赛资格。
D 判罚的执行
裁判以吹哨或以其它方式指出违规,并立即进行处罚。对于本和中所列犯规球员的处罚,裁判根据严重程度进行;
⏹
⏹
⏹ 白牌批评 黄牌警告 红牌罚出场处
在同一场比赛中,两张黄牌致一张红牌。
E 惩罚的后果影响
惩罚对该队取得的成绩不产生影响,犯规队员被全部开除例外。队中的其他球员可继续比赛。但是,遭受前面10款和11款处罚的球员或球队则失去获奖的一切权利。其奖希归主办协会所有。
F 严重犯规
除了规则条文规定的犯规外,队中的所有成员(球员和教练)由于下列原将受到特别的惩罚:
1、行为不端,言行鲁莽、举止粗野,服装不整,骂骂咧咧,恶意中伤;
2、队的组成不符合规定
3、不珍惜队的有利时机
4、为使对方烦躁和影响对方发挥而故意拖延比赛时间,特别是不遵守最长时间的规定;
5、球员故意停球和打乱球的布局;
6、球员停住擦线但尚未出界的球;
7、球员在球滚动的线路上放一障碍物;
8、球员拒绝执行裁判的判决;
9、球员之间达成违背已生效的各种规则的协议(尤其是时间、分数等等)
10、欺骗撒谎,特别是使用球内填充特不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大球。
对此,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国际金属地联报告(或向国家协会报告,如该赛不属于国际金属地联主办的话)
11、未出示会员证,或出示会员证假证明,或伪造的会员证。
12、球员未经裁判许可擅自离开场地。
第四章 滚靠的抛击的一般规则
第三十二条 无效球
A 、球停时的无效
如一个球滚动超过边线外沿或失效线,则判该球无效。如小球滚动超过第一线外边沿亦不判无效。
用一测量器进行检测。
B 球滚动时的无效
当球的中心倾斜或越过边线或失效线的轴心时,则判该球无效。当小球返回第一线,其中心倾斜或越过该线,或触及到使场地凸起的障碍物时,则判无效。
C 碰到第一个无效或被取消球
滚动的球碰到前已无效或被消球时,则判无效。
D 球触及邻近场地的球
大球或小球触及到邻近场地的球,不论停止与否均判无效。
无效球造成的所有结果均为无效。
第三十三条 无效后返场地的球。
因滚靠或抛击或因掷小球造成不动大球失效而返回场地,则应将其放回原地。所有球员有权避免无效球返回场地。如出手球造成其他球移位而无效时,对方则对被触及球在出场前采取有利原则。
第三十四条 掷出小球有效
小球抛出后停在前面有效区域内,则为有效。
一轮比赛结束后20秒应掷小球,否则将由对方放放置小球。
第二次掷小球
如首次不符合规则,掷球方有权进行第二次掷小球,裁判判罚违规时除外。
如两次失败,则由对方将小球放在任何有效区域内,但至少离该区域线0.5米。如放错,应在掷第一个大球前加以纠正。
小球被停住或转移方向
如小球被对方停住或转移方向,需进行重掷,如是同伴所为,其队则失去重掷小球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有利原则
所有违规掷球均按对方有意愿加收处置,对方可以:
a 接受场上出现的新布局,接受或取消违球;
b 将球放回原地,取消违规球。
关于声明抛击的小球,见第四十五条第2款
第三十六条 对方的错误
刚刚掷球的队可接受造成的局面或将移位球放回原地,重新掷球。
如还是刚刚掷球方违例,则双方均有错,掷出的球无效,所有球应放加原地。 第三十七条 球被队员停止或转移方向
对方则采取有利原则
如接受,被停球或转移方向球可呆在新位置或被取消
如掷球队要求放回原位,则应重新掷球。
第三十八条 嵌入球
嵌入地下的球应随时由每个队放回地面原位,在必须最终移动另一球的情况下除外。 第三十九条 掷球时间
任何球需在45秒内掷出。时间从下列时刻算起;
1、小球正常停在场地上;
2、应当掷球的队已明确;
3、裁判已判决;
4、要求放回原地的球已回位。
裁判将立即对违规者给予取消掷球的处罚。
第六章 抛击
第四十条 声明所击目标球
抛击必须明确指出所击球,该球不应为已方球。抛击球员的声明才是唯一有效的。 第四十一条 声明失准或未声明
在这种情况下,将假定抛击手声明的是对手最靠近小球的球。
由对手在声明所击球前0.5米划一长20—30厘米的弧线。
当被击球由其他球包围时,该弧线应向有利方向延长。在处于所击球0.5米以内的所有球前面,都应划一离所击球周围0.5米的抛击线。
如一个或多个球防碍划线,允许暂时将其拿开
任何在抛击前无争议的抛击线对检查球落点都是有效的。
抛物线法不准确
抛击球员的对方应随时观察抛物线是否清晰可见,如裁判无法确定其位置或未划出,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场上的局面对抛击手是有利的。
涂掉抛击线或落点或标位线
如发生分歧,在裁判到来之前不应动线,不要重划,不要涂掉,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或裁判检查前, 如一名球员涂掉或伪造落点或抛物线或标位线, 结果对他是不利的. 第四十三条 符合规则的抛击
1、落点不超过所有声明目标0.5米
2、落点离首次击中目标0.5米以内;
3、首次被击中球离声明目标球不超过0.5米。测量从有关球的四周结计算。条件符合上述三点,抛击有效。
当抛击球未触及地面而直接击中离声明目标不超过0.5米的一个球时,抛击同样有效。(注:这一原则不适用离声明目标0.5米以外的球和可触及目标球但离其0.5米以外的球。“一体球”不存在)。
双方必须接受正确抛击造成的结果。
抛击线的外边沿一点也不许因抛击球落点留下的痕迹而受捐或遭破坏。这一与地面阻力造成的或轻或重的痕迹总是独特的。
第四十四条 边线附近的抛击
如抛击球在触及目标前或进失误,抛击无效。所有移位球都由对方放回原位。
第四十五条 抛击小球
1、声明抛击小球
在一轮比赛中,双方中的每一方有一球或多球未出手的期间内,每队只能声明抛击小球一次,当只有一方手中有球时,这一限制取消。
2、抛击未声明的小球
无论符合规则抛击与否,无论接受或拒绝,移位或失效的小球都应放回原先的位置。如一球占据或部分占据小球的位置,则执行第九条的规定;特殊情况。
第四十六条 球未被触及移位
抛击有效可被接纳时,如一个球未被触及而移位(因地面振荡或沙石飞扬),抛击和造成的新局面均有效。如其位置不再与原标位相吻合,或其离其他球或抛物线的距离发生
当符合规则的抛击所有条件具备时,一个球的移位有效,甚至该球在落点之外亦有效。 第四十七条 另一场地上的球使比赛局面改观
抛击时,另一场地上的飞来球可能使本场地的局面改观。
球员要等邻近场地上的球停稳后再开始抛击。他可要求崭时将该场地上的球拿开。 为了不使球队受损,裁判员决定抛击是否合乎规刚或将所有移位球放回原地。如放同原位,抛击生新开始。
第四十八条 抛击时偶然无意或无明显原因的移位
如球被对方无意移位,抛击手有权接受既成事实或将所有球放回原位。如放回原位,重新抛击。
如球被同伴无意移位,对方则采取有利原则。
如球无明显原因移位,则未正常抛击
第四十九条 未触及任何目标而停在场地上的球
该抛击球判无效。
第七章 滚靠
第五十条 有效滚靠的条件
在下列情况下,滚靠有效;
1、未失效
2、停在第一条线2米以外
3、直接或间接未使被其碰撞的任何球移位0.5米以外(见第二十条),
该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滚靠前,球崭时放在起步线以外则不算滚靠,而不是一次不合乎规则的滚靠。 第五十一条 测量距离
用直线测量,从移位球两条标位线的交汇点至滚靠球外边沿
移位球各自滚动的距离不在之列
第五十二条 场地以外的滚距离
该距离不在计算之列,测量限于球越过线或失效而非越过线的点(外边沿) 的距离。 第五十三条 球仍在滚动的滚靠球
当球还在场上滚动时禁止滚靠,否则,裁判员将给予处罚,对方接执行有利原则。
第八章 抛击比赛
第五十四条 准确抛击
A 成年和18岁以下
1、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见第四条的规定和图2,3,
2、目标球
放在如图表所列位置并编号1-11
3、器材
a 每位球员四个球
b 目标大球(1,3,5,6,7,8,9,10)的直径为100毫米,白色,合成塑料制成, c 目标小球(2,4,11)的直径为36毫米,白色
d 障碍大球(3,4,5,6,8,9,10)的直径为95毫米,红色,合成塑料制成, e 障碍小球(编号7)的直径为36毫米,红色
f 垫子(见图表)由合成塑料制成
其颜色应与障碍球和目标球明显分开,其技术规格为:
— 长6米 0.5米
— 宽0.75米 0.05米
— 厚6毫米 0.5毫米
— 大球和小球位置的孔隙直径为20毫米
在垫子的每个分割目标球点有一抛击有效区,对应边宽40厘米,有效距离如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那样为50厘米
准备一置放崭不用大小球的架子,其直径为一毫米
4、有效抛击 —— 分数
当被正确撞击(参见第四十三和第四十六条)目标球完全离开所在垫子上的位置时,抛击有效,落点必须完全在垫子切割有效区内。
抛击后垫子分割边沿造成的结果不应考虑。
凡属正常击中目标却获得图表中所列相应分数。
如因垫子晃动造成目标球移位,抛击无效。
5、比赛
每名球员需进行从第1目标球到第11目标球的完整系列十一次抛出,对方一接一个抛击目标,每球出手时的时间最多30秒。
出现抛击顺序错误时,将取消其错球,比赛按正常次疗进行。
如比赛平局(或几个球员积分相等)无法分出输赢,则:
a 全部重赛
b 比积分仍然相等,再进行重赛,平局打破后比赛停止。
6、偶然事件
如比赛中出现偶然事件(暴风、骤雨等)直接影响球员或队比赛中止
a 如中止的时间低于30分钟,比赛则继续正常进行
b 如中止时间超过30分钟,比赛则被取消,一旦可能将继续比赛,球员不变,从抛击
B 女子和14岁以下
1、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为图4和图5规定的场地。
2、目标牌
其置放位置如图22所列,编号从1至11
5、比赛
每名球员应从1至11号目标球抛出11次(像前面A 款所述那样)
3、-4、-6,见前面A 款
第五十五条 继续抛击
A 成年和18岁以下
1、比赛场地
场地为第四条规定,并由图2和图3所示场地。
2、目标球
其位置如图24所示那样,6个目标球每2个之间的距离为80厘米,第1个目标球与第一线的距离为55厘米
3、器材
a 抛击球 每名球员至少3个
b 目标球 直径100毫米(-1毫米),白色,合成塑料制成
c 球架(图23): 可伸缩,高60-100厘米,有一固定在地面的底座,按放在投掷球垂直抛线的第二线之外。
d 垫子:两名球员比赛需要4块垫子,垫子由合成塑料制成,必须符合下列技术指标。 — 长度:5,20米 -0.05米 —宽度:0.75米-0.05米 重量:4.5公斤/平方米
—按放目标球空隙直径为20毫米
在垫子每个目标球的分割位置有一抛击有效区,对应对宽40厘米,有效距离为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50厘米 垫子的安放如图24所示
e 球的边停放:必须设有球的边停放区,与垫子平行,距场地边线一米,以免防碍球员比赛,该区从端线至起步线,由一个或多个相当重的材料制成固定,装置长7.5米,高至少20厘米,底下可按一支架(U 型铁),建议颜色与垫子相同。 4、连续抛击的原则
这一比赛是球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往返跑动中正常顺序地抛击不同距离的目标球(1,2,3,4,5,6,5,4,3,2,1,2,3,。。。。。。。)命中愈多愈好。
只有合乎规则的击中才能由近及远地抛击目标球,反之亦然,球场的每端有两名捡球员,一名捡球抛击球并放在球架上,另一名捡目标球并放在原位,捡球员可由本队人员担任,或由组委会领导指定,并经本队认可。
其他球员和教练应离开场地,原则上呆在指定位置, 注:应抛击球员要求,垫子可放在场地左边,抛击放向 5、有效抛击
当被正常抛击目标球完全位移(离开垫子孔隙)时,抛击有效,落点应完全在垫子切割区域内。
抛击手必须从球架上拿球,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球不能从一只手倒到另一只手,否则抛击无效(三次违例则取消资格),同样,如目标球的校园未放好,裁判则取消抛击。 6、比赛时间——分数
球员在最远线持球等待出发信号,比赛以裁判哨音开始和结束(或用其他有声信号) 比赛时间为5或8分钟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击中目标球得1分,结束比赛的哨音吹响后,击中的球无效,如出现平局(或几名球员得分相等),则在积分相等得球员进行一次附加赛,时间为比赛的一半,从而打破平局。 两次比赛中间,球员休息半小时。 如仍为平局,则考虑下列情况: 1、整个比赛中击中的目标球数 2、整个比赛中达到了平均分数
3、如仍然平局,有关球员每人则对一个目标球进行6次系列抛击,该目标球依次在垫子的6个位置上,比赛重复进行,直至打破平局 7、偶然事件
比赛中如发生偶然事件(暴风骤雨等)比赛则中止,一旦可能,有关球员将重新开始比赛。
1、比赛场地 场地见图4和图5 2、目标球
放在如图25所示位置,三个球中每两个之间的距离为80厘米,第一个球与第一线的距离为55厘米
3,-4,-5,-6,-7,款见前面的A 项 第五十六条 双人快速抛击 A 成年和18岁以下,
该项比赛要求两队参加,每队两名球员进行接力抛击(每人连续抛击4个球),关于比赛场地,器材,原则和有效抛击,比赛时间,分数,偶然事件均与第五十五条相同,该项比赛的特征如下; 1、目标球的位置
整个比赛期间,目标球的位置固定不变 — 每1和第3目标球放在垫子的4号位置 — 第2和第4目标球放在垫子的2号位置 2、垫子
用连续抛击所用的垫子,垫子上已设有目标球的位置(见前1款) 3、球架
应为每队两名球员准备4个球架 4、球员的站位
比赛开始时,同队的两名球员应站在场地同一端
5、有效抛击
除了第五十五条第5款的规定条件外,接力比赛应严格按照下列条件进行: A 接力的球员应持球站在第2线之外等待,不许超过该线; B 只有当其同伴用手触及到自己才能离开接力区
C 接力出现差错时,掷出的第1个球无效,第3次出错,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B 女子和14岁以下 目标球的位置
整个比赛其间,目标球的位置固定不变 — 第1和第3号目标球放在垫子的3号位 — 第2和第4号目标球放在垫子的1号拉 有关其它规定,见前面的A 款
第五十七条 1、比赛场地
场地如第四条规定和图2-5所示那条 2、比赛组成
该项比赛采取单打(每人4个球)或双打(每人3个球)的行式,共进行8轮比赛。 3、比赛原则
在同一轮比赛中,球员滚靠或抛击自己的有的球,
抽签后,胜方选择抛击或滚靠(第二轮反之,依次类推)继而掷小球(连续两轮) 4、比赛
a 掷小球和划目标圈
同一球员或同一球队连续掷小球两轮,在整轮比赛中,小球的位置固定不变,如在滚靠时大小球相贴小球移位,就将其放在原地,抛击时,应由对方将小球拿开,然后再将其放回原位。
如掷小球两违例(见第二十四条)则由对方把小球放在距掷小球有效区所有线至少70厘米的地方。
由未掷小球的球员(或球队)按图28所示那样划一目标圈 第四轮掷过小球的球员(或球队)第五轮仍掷小球
球员应尽量将更多的球滚靠到直径为1.40米的目标圈内,该圈对球员和观众来说应划得清晰可见。
滚球手将球靠进目标后,击球手应进行抛击,只有在击中后滚球手才能重新靠球。 b 得分
当滚靠球停在目标圈内,而其边沿未超过圆周外沿时,该球有效(见第三十二条和图8) 无效球应拿出场外 分数:每个有效击球得1分
一体球:得2分,任何离小球低于0.50厘米的球均为一体球
使50厘米以外的小球移位并呆在目标圈内的球得1分,即使一体球亦然 C 击球
当正常命中的对方球(见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六条)失效后(见第三十二条A 和B 款)击球有效,目标圈内的移位球放回原地。 击球命中后,应将所有呆在场地上的球拿走。 分数:每球1分,球停在目标圈内2分 5特殊情况:手中有球
a 对滚靠球员来说,要尽量将球靠在目标圈内或形成一体球,以便得1或2分。 b 对击球队员来说,如目标圈内不再有球,则可: 1、抛出放在小球位置的对方大球,但决不要无效位置
2、抛出小球,每轮最多2次,正常命中小球(见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六条)失效时击球有效,目标圈内的移位小球放回原地。 6、建议
为了使观众看清,应设一每球掷出的牌子,并出示比赛轮次(1至8),这样使便于了解场上的情况。
在掷小球顺序或交替击球和滚靠有误的情况下, a 如在一轮比赛中发现,该轮无效,正确比赛重新开始
b 如在一轮比赛后发现,该轮有效,裁判员应尽量在后面几轮的比赛中加收纠正,并使击、滚交替优先进行。 8、平局
如出现平局,则进行两轮附加赛,双打每人一球,单打每人俩球。抽签后,胜方选择滚靠或击球和掷小球。
如两次平局,则采取同机的方法。
小球由每队(双打)或每人(单打)各掷一轮
注: 本规则是由国际金属地掷球联合会授权姚志汉教授翻译
国际金属地掷球联合会国际技术规则
(2003年最新版)
第一章 器材,场地
第一条 球
比赛用球应严格符合国际金属地联规定的细则标准,该细则已包括在有关标准球的认可和检测规则中。
球必须是完全金属的或合金的,其化学成分是同质的(封口处可有少量的变化)。 球可以是空心的,也可填满充塞物。填充物应排除液体和不稳定物体(气体)或危险品。填充物应当静止固定,球出手后保持平衡。
球必须:
— 呈圆形,允许有2、10毫米的误差;
— 保持均衡,不平衡度不能超过球质量的1.1%;
— 在150公斤负荷下,硬度应在20—30压力之间,封口处至少为17; — 直径为90-110毫米;
— 重量为900-120克
抛击比赛的目标球和障碍球不在上述规定的硬度之列。
14岁以下的少年和女子可用更小更轻的球。国际比赛规定如下;
— 最小直径:88毫米
— 最低重量:800克
B 球的检测
比赛用球必需经国际金属地联按其标准细则加以批准。球的检测将通过巴黎国家试验中心的测试仪器进行。使用不正当球将受到国际地联纪律条款的惩罚。
第二条 目标球
目标球的直径为35—37毫米,木制,白色,不包铁,不雕刻,不灌铅。准确抛击比赛,目标球为白色,障碍球为红色。
第三条 小棍棒
图1 长50厘米 弯头5厘米 直径4—6厘米。
第四条 场地
比赛在一长方形的场地上进行,长度为27.5米(允许误差±5厘米),宽度最大4米,最小2.5米。场地两端设立至少20厘米高的挡板。
在正式国际比赛中,场地的宽度至少为3米,国际地联特批例外。
第二章 比赛
第五条 比赛原则
使自己的大球尽可能靠近称之谓目标的小球,对手亦尽量将自己的大球靠近小球或击走构成障碍的大球。
第六条 比赛程序
比赛开始时,获得掷小球的队掷出小球后滚靠其第一个大球,然后,未得分的队应掷球直至得分,或用抛击破坏对方的得分球。当一个队手中不再有球时,对手可利用滚靠或抛击继续得分,亦可抛击小球。
如因正常投掷小球出界,且双方都有球在手。则从另一端重新比赛。仍由前轮掷小球的队掷小球。在其他情况下,比赛从另一端开始。
第七条 计分
双方球全部掷完后,一方几个球比对方离小球近就得几分。
一方可接受对方赠分,不论球是否掷完。
如小球因正常掷球出界,且只有一方有球在先,该方尚有多少球算得多少分。 得分的一方掷小球。如都未得分,则有前轮掷小球的一方掷小球。
第八条 分数确定 — 赛时
比赛规程和通告事先确定比赛分数和比赛时间。比赛分数不应低于7分,高于13分。每场比赛时间最长4小时。要对所有场次的比赛时间多设定1小时。然而,在绝对必要时,组委会在征得裁判员同意后可减少分数,缩短比赛时间。便分数不应低于7分,时间不应低于1小时。
第九条 比赛获胜 比赛获胜队为:
A 在规定的时间内首先达到规定分数的队。
B 在规定的时间结束后获得分数高的队。
在规定的时间内双方打成平局,则根据下面C 款的规定方式进行一轮小球无失效和无出界的附加赛。
如再次平局,则按照下面D 款规定的方式决出胜者。
C 小球无失效和无出界的轮次。
原则:当抛击(不论声名与否)或滚靠或其造成的后果致使小球无效时,不论情况如何,均应将小球放回原位。
特殊情况:当下个大球全部或部分占据了小球位置时;
1、小球应归原位;
2、将大球放在与小球相击点的线路位置上;
3、如该球系掷出的球,应将其同样放在与小球相击点的位置,在小球前面,尽量朝比赛方向。该球不能视为无效;
4、如一个球阻碍了该球的正常位置,该球则应尽量贴住小球,但不能移动场上的任何球。
5、如多个球占据了小球的位置,该规则同样适用。
1、小球留在原位;
2、将全部大球拿出场外;
3、掷小球的队首先滚靠;
4、裁判员标位大球,丈量与小球间的距离后将其拿开,丈量前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小球必须留在原位;
5、对方然后滚靠,裁判员同样丈量。
大球离小球近者的一方为胜者,如出现平局,则再进行一次滚靠,直至一方获胜。
第二章 运动员的权利和义务
1、比赛队、器材、划线、移位,丈量
第九条 队的组成
— 单人赛:每人4个球
— 双人赛:每人2或3个球
— 三人赛:每人2个球
— 四人赛:每人2个球
在整个比赛中,球员的组成应如终如一。违规队将立即被取消比赛资格。一轮赛后如发现违规,尽管获胜,亦被取消比赛资格。该队则失去独奖或酬金的所有权利。 每队应指明一位队长,只有队长才能代表全队说话。
第十一条 器材
上场球员应带有大球,小球和小棍子。整个比赛中使用的小球为抽签首先掷球队的小球。 第十二条
A 划线
必须对场地进行划线,使其始终清晰可见。线由掷球的一方划出。
球员不能随意涂掉整个或部分线路。为正确划一抛击线而必须涂掉一条线时例外。 小球掷出后,禁止重划最远线(第二线)
B 有效线
划出的线基本正直或符合规则即有效。
C 被涂线的修复
如线路模糊不清,应重新按原线划出。在必须确定下在线被涂掉位置的求的有效性的情况下,应用一根拉直小绳连接该球两端可见线路的外沿。
如对不完整线路产生疑问,载判员决定掷过球涂掉线路的一方将线路划清。
D 小棍棒的使用。
划线和标记须使用小棍棒,禁止其它器材。小棍棒亦用来进行球距测量。
E 、不符合规则的抛击线
如在抛击前无任何疑义,用小棍棒划出的不符合规则(或划线不清)的抛击线都是有效的。
F 球距之间的估量
如在抛击前对一方或另一方的估量无任何意义,对处在声明所击球0.5米以内或以外的估量同样适用。
但是,一个队有权监督丈量。
第十三条 球的标位
大球
每队应以大球90度角的方位划出两个标位线,定其准确位置。如标位不符合规定,在对丈量移位或错位有怀疑的情况下,结果对标位队是不利的。
为确保球的位置,可将标位延伸至球体下
小球
小球由掷球方或放置方标位。如发生移位,则有得分方标位。
第十四条
A 因抛击或滚靠造成不规则移位球的位置,应由对方放回原位,但未标位或错位的球都不允许标位方将球放回原位。
B 球被拿走和标位线被涂掉
在违规抛击或滚靠的情况下,如被移位的功在场内的一个或多个球被对方从新的位置上拿走,其所在队可不接受这一事实。同样,如其队员涂掉了球或移位球的标位,球亦不可放回原位。
C 故意移位
如球员故意使球移位,但动机良好,非有意破坏,将给予警告处分,如球员故意破坏将球移位,则处以罚出场外的惩罚。
第十五条 谁丈量,如何测距
认为自己得分的队进行丈量,对方有权监督。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由裁判裁决。测距时,可先拿开一个或多个球。
第十六条 测距时球移位
如测距的队将一个合法球移位,则判对方得分。然而,如该队处于劣势,则保留其得分。移位球放回原处。
第十七条 何时测量
随时可进行测量,但裁判裁定后除外。承认同伴或对手的一个假说明或假测量则不算数 搓出的大球留在原地。
第十八条 失去测量权利
如因违例撞击或错位或移位有关球重新放回原位后,犯规掷球队不再享有重新测量的权利。
第十九条 测量的监督
一方可随时要求对方对球的位置和距离测量进行监督,对征得其同意。拒绝或忽视这一要求的对手在球移位或错位的情况下则失去重新测量的权利。
第二十条 竟见统一前的移位(或错位)球
如在双方意见统一前或在裁判决前测量一点时,有关的一个球移位,如怀疑,裁判则判距离相等,如第二十一条规定那样,则重新进行比赛。第二十一条 大球距离小球相等 如双方各有一球与小球等距而无法确定谁近时,则由造成等距的一方重新掷球。如等距未变,则由另一方掷球。依此类推,直至打破僵局。如在小球掷出的最后,等距依然未
变,掷出小球无效。双方均不得分,从另一端重新比赛。
第二十二条 另一个球员被错掷的球
首次错掷,对手根据与小球的距离加以规换。如再犯,对手则采取有利原则。 第二十三条 换球
禁止用手中的球替换已掷出的场地上的球。否则判两个球无效。
同样禁止球队在比赛中换球。球碎或裁判认为不能再用时例外。
第二十四条 球的摆放
A 未掷出球
未掷出球应放在球筐或端线区。胡乱放的球将被裁判去消
B 掷出的 无效的或被取消的球
应交它们放在球筐或小球方向的端线区。所有球员都可这样做。
第二十五条 虚报未掷球的数目
应对方询问,球员需说明尚有多少未掷球。如虚报,裁判将按照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多掷球
因无意多掷一个球的球员将受到警告处分(黄牌),该球及其造成的结果均无效。球员之间串通故意多掷一球,则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2、球员的站位
第二十七条
A 掷球队员的站位和掷球义务
进入7.5米的矩形区面对方小球时,球员必须掷球,禁止走出该区域。否则,将立判该球无效,并不能再掷球。
禁止掷球队员用脚踩踏或走出7.5米区的划线,但允许球员把脚放在起步线上。裁判吹哨或用其他方式判其错误,而对方可采取有利原则。
B 其他球员的站位。
其它球员应站在第一线外,以免影响掷球队员。
掷球时,所有球员应沿边线站立,如可能站在场外,但一直成行,同队球员同样或列站在场外,禁止向掷球队员指明所掷球或击球线路。
第二十八条 离开球场、
打算离开球场的球员需征得裁判的准许。整个比赛中只能准许一名球员一次,且该名球员在本轮比赛中手中已无球可打,否则,裁判将给予处罚。
3、场地
第二十九条 场地归属
场地属于掷球一方。小球掷出前,可以清除障碍物,重划线路,平整场地,但不能使场地突起或有小沟,不能添加障碍物、信号物或标记,亦不能翻耕场地。小球掷出后,不能再触动场地。重新划线(第二线或最远线除外)和拿走意外障碍物例外。
然而,双方可涂掉落点,测量标记、符号和球的抛击线。球在运行时任何人均不能触动场地。
第二十条 平整场地
只有裁判认为场地不符合要求时,球员才能平整无法进行比赛的场地。
第三章 裁判和处罚
第三十一条
A 、裁判的判决
裁判的判决为最终裁决,不能上诉。
B 对球员的处罚
根据不当行为造成的危害程度,裁判将给予下列之一的处罚:
1、批评球员、球队
2、警告球员或球队;
3、取消一个或多个球;
4、取消第二次掷小球的权利;
5、让对方追加掷一次小球;
6、取消本轮比赛;
7、准许受害队重新抛击球或靠球(注:如在此次抛小球中至少尚有一个球未出手的话,该队中的任何球员可抛球或靠球)。
8、暂时中止比赛;
9、暂时开除一名或多名违规球员;
10、最终开除一名或多名球员;
11、宣布一个队或多个队比赛失利;
12、给对方加分;
13、减少竞赛日程中规定的最高分。
如故意违规或屡犯,裁判可进行并罚处置。
C 对领队的处分
1、警告
2、暂时罚出场外
3、开除;
4、取消其队的大球;
5、给对方加分;
6、判该队比赛失利;
7、承消其队的参赛资格。
D 判罚的执行
裁判以吹哨或以其它方式指出违规,并立即进行处罚。对于本和中所列犯规球员的处罚,裁判根据严重程度进行;
⏹
⏹
⏹ 白牌批评 黄牌警告 红牌罚出场处
在同一场比赛中,两张黄牌致一张红牌。
E 惩罚的后果影响
惩罚对该队取得的成绩不产生影响,犯规队员被全部开除例外。队中的其他球员可继续比赛。但是,遭受前面10款和11款处罚的球员或球队则失去获奖的一切权利。其奖希归主办协会所有。
F 严重犯规
除了规则条文规定的犯规外,队中的所有成员(球员和教练)由于下列原将受到特别的惩罚:
1、行为不端,言行鲁莽、举止粗野,服装不整,骂骂咧咧,恶意中伤;
2、队的组成不符合规定
3、不珍惜队的有利时机
4、为使对方烦躁和影响对方发挥而故意拖延比赛时间,特别是不遵守最长时间的规定;
5、球员故意停球和打乱球的布局;
6、球员停住擦线但尚未出界的球;
7、球员在球滚动的线路上放一障碍物;
8、球员拒绝执行裁判的判决;
9、球员之间达成违背已生效的各种规则的协议(尤其是时间、分数等等)
10、欺骗撒谎,特别是使用球内填充特不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大球。
对此,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国际金属地联报告(或向国家协会报告,如该赛不属于国际金属地联主办的话)
11、未出示会员证,或出示会员证假证明,或伪造的会员证。
12、球员未经裁判许可擅自离开场地。
第四章 滚靠的抛击的一般规则
第三十二条 无效球
A 、球停时的无效
如一个球滚动超过边线外沿或失效线,则判该球无效。如小球滚动超过第一线外边沿亦不判无效。
用一测量器进行检测。
B 球滚动时的无效
当球的中心倾斜或越过边线或失效线的轴心时,则判该球无效。当小球返回第一线,其中心倾斜或越过该线,或触及到使场地凸起的障碍物时,则判无效。
C 碰到第一个无效或被取消球
滚动的球碰到前已无效或被消球时,则判无效。
D 球触及邻近场地的球
大球或小球触及到邻近场地的球,不论停止与否均判无效。
无效球造成的所有结果均为无效。
第三十三条 无效后返场地的球。
因滚靠或抛击或因掷小球造成不动大球失效而返回场地,则应将其放回原地。所有球员有权避免无效球返回场地。如出手球造成其他球移位而无效时,对方则对被触及球在出场前采取有利原则。
第三十四条 掷出小球有效
小球抛出后停在前面有效区域内,则为有效。
一轮比赛结束后20秒应掷小球,否则将由对方放放置小球。
第二次掷小球
如首次不符合规则,掷球方有权进行第二次掷小球,裁判判罚违规时除外。
如两次失败,则由对方将小球放在任何有效区域内,但至少离该区域线0.5米。如放错,应在掷第一个大球前加以纠正。
小球被停住或转移方向
如小球被对方停住或转移方向,需进行重掷,如是同伴所为,其队则失去重掷小球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有利原则
所有违规掷球均按对方有意愿加收处置,对方可以:
a 接受场上出现的新布局,接受或取消违球;
b 将球放回原地,取消违规球。
关于声明抛击的小球,见第四十五条第2款
第三十六条 对方的错误
刚刚掷球的队可接受造成的局面或将移位球放回原地,重新掷球。
如还是刚刚掷球方违例,则双方均有错,掷出的球无效,所有球应放加原地。 第三十七条 球被队员停止或转移方向
对方则采取有利原则
如接受,被停球或转移方向球可呆在新位置或被取消
如掷球队要求放回原位,则应重新掷球。
第三十八条 嵌入球
嵌入地下的球应随时由每个队放回地面原位,在必须最终移动另一球的情况下除外。 第三十九条 掷球时间
任何球需在45秒内掷出。时间从下列时刻算起;
1、小球正常停在场地上;
2、应当掷球的队已明确;
3、裁判已判决;
4、要求放回原地的球已回位。
裁判将立即对违规者给予取消掷球的处罚。
第六章 抛击
第四十条 声明所击目标球
抛击必须明确指出所击球,该球不应为已方球。抛击球员的声明才是唯一有效的。 第四十一条 声明失准或未声明
在这种情况下,将假定抛击手声明的是对手最靠近小球的球。
由对手在声明所击球前0.5米划一长20—30厘米的弧线。
当被击球由其他球包围时,该弧线应向有利方向延长。在处于所击球0.5米以内的所有球前面,都应划一离所击球周围0.5米的抛击线。
如一个或多个球防碍划线,允许暂时将其拿开
任何在抛击前无争议的抛击线对检查球落点都是有效的。
抛物线法不准确
抛击球员的对方应随时观察抛物线是否清晰可见,如裁判无法确定其位置或未划出,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场上的局面对抛击手是有利的。
涂掉抛击线或落点或标位线
如发生分歧,在裁判到来之前不应动线,不要重划,不要涂掉,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或裁判检查前, 如一名球员涂掉或伪造落点或抛物线或标位线, 结果对他是不利的. 第四十三条 符合规则的抛击
1、落点不超过所有声明目标0.5米
2、落点离首次击中目标0.5米以内;
3、首次被击中球离声明目标球不超过0.5米。测量从有关球的四周结计算。条件符合上述三点,抛击有效。
当抛击球未触及地面而直接击中离声明目标不超过0.5米的一个球时,抛击同样有效。(注:这一原则不适用离声明目标0.5米以外的球和可触及目标球但离其0.5米以外的球。“一体球”不存在)。
双方必须接受正确抛击造成的结果。
抛击线的外边沿一点也不许因抛击球落点留下的痕迹而受捐或遭破坏。这一与地面阻力造成的或轻或重的痕迹总是独特的。
第四十四条 边线附近的抛击
如抛击球在触及目标前或进失误,抛击无效。所有移位球都由对方放回原位。
第四十五条 抛击小球
1、声明抛击小球
在一轮比赛中,双方中的每一方有一球或多球未出手的期间内,每队只能声明抛击小球一次,当只有一方手中有球时,这一限制取消。
2、抛击未声明的小球
无论符合规则抛击与否,无论接受或拒绝,移位或失效的小球都应放回原先的位置。如一球占据或部分占据小球的位置,则执行第九条的规定;特殊情况。
第四十六条 球未被触及移位
抛击有效可被接纳时,如一个球未被触及而移位(因地面振荡或沙石飞扬),抛击和造成的新局面均有效。如其位置不再与原标位相吻合,或其离其他球或抛物线的距离发生
当符合规则的抛击所有条件具备时,一个球的移位有效,甚至该球在落点之外亦有效。 第四十七条 另一场地上的球使比赛局面改观
抛击时,另一场地上的飞来球可能使本场地的局面改观。
球员要等邻近场地上的球停稳后再开始抛击。他可要求崭时将该场地上的球拿开。 为了不使球队受损,裁判员决定抛击是否合乎规刚或将所有移位球放回原地。如放同原位,抛击生新开始。
第四十八条 抛击时偶然无意或无明显原因的移位
如球被对方无意移位,抛击手有权接受既成事实或将所有球放回原位。如放回原位,重新抛击。
如球被同伴无意移位,对方则采取有利原则。
如球无明显原因移位,则未正常抛击
第四十九条 未触及任何目标而停在场地上的球
该抛击球判无效。
第七章 滚靠
第五十条 有效滚靠的条件
在下列情况下,滚靠有效;
1、未失效
2、停在第一条线2米以外
3、直接或间接未使被其碰撞的任何球移位0.5米以外(见第二十条),
该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滚靠前,球崭时放在起步线以外则不算滚靠,而不是一次不合乎规则的滚靠。 第五十一条 测量距离
用直线测量,从移位球两条标位线的交汇点至滚靠球外边沿
移位球各自滚动的距离不在之列
第五十二条 场地以外的滚距离
该距离不在计算之列,测量限于球越过线或失效而非越过线的点(外边沿) 的距离。 第五十三条 球仍在滚动的滚靠球
当球还在场上滚动时禁止滚靠,否则,裁判员将给予处罚,对方接执行有利原则。
第八章 抛击比赛
第五十四条 准确抛击
A 成年和18岁以下
1、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见第四条的规定和图2,3,
2、目标球
放在如图表所列位置并编号1-11
3、器材
a 每位球员四个球
b 目标大球(1,3,5,6,7,8,9,10)的直径为100毫米,白色,合成塑料制成, c 目标小球(2,4,11)的直径为36毫米,白色
d 障碍大球(3,4,5,6,8,9,10)的直径为95毫米,红色,合成塑料制成, e 障碍小球(编号7)的直径为36毫米,红色
f 垫子(见图表)由合成塑料制成
其颜色应与障碍球和目标球明显分开,其技术规格为:
— 长6米 0.5米
— 宽0.75米 0.05米
— 厚6毫米 0.5毫米
— 大球和小球位置的孔隙直径为20毫米
在垫子的每个分割目标球点有一抛击有效区,对应边宽40厘米,有效距离如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那样为50厘米
准备一置放崭不用大小球的架子,其直径为一毫米
4、有效抛击 —— 分数
当被正确撞击(参见第四十三和第四十六条)目标球完全离开所在垫子上的位置时,抛击有效,落点必须完全在垫子切割有效区内。
抛击后垫子分割边沿造成的结果不应考虑。
凡属正常击中目标却获得图表中所列相应分数。
如因垫子晃动造成目标球移位,抛击无效。
5、比赛
每名球员需进行从第1目标球到第11目标球的完整系列十一次抛出,对方一接一个抛击目标,每球出手时的时间最多30秒。
出现抛击顺序错误时,将取消其错球,比赛按正常次疗进行。
如比赛平局(或几个球员积分相等)无法分出输赢,则:
a 全部重赛
b 比积分仍然相等,再进行重赛,平局打破后比赛停止。
6、偶然事件
如比赛中出现偶然事件(暴风、骤雨等)直接影响球员或队比赛中止
a 如中止的时间低于30分钟,比赛则继续正常进行
b 如中止时间超过30分钟,比赛则被取消,一旦可能将继续比赛,球员不变,从抛击
B 女子和14岁以下
1、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为图4和图5规定的场地。
2、目标牌
其置放位置如图22所列,编号从1至11
5、比赛
每名球员应从1至11号目标球抛出11次(像前面A 款所述那样)
3、-4、-6,见前面A 款
第五十五条 继续抛击
A 成年和18岁以下
1、比赛场地
场地为第四条规定,并由图2和图3所示场地。
2、目标球
其位置如图24所示那样,6个目标球每2个之间的距离为80厘米,第1个目标球与第一线的距离为55厘米
3、器材
a 抛击球 每名球员至少3个
b 目标球 直径100毫米(-1毫米),白色,合成塑料制成
c 球架(图23): 可伸缩,高60-100厘米,有一固定在地面的底座,按放在投掷球垂直抛线的第二线之外。
d 垫子:两名球员比赛需要4块垫子,垫子由合成塑料制成,必须符合下列技术指标。 — 长度:5,20米 -0.05米 —宽度:0.75米-0.05米 重量:4.5公斤/平方米
—按放目标球空隙直径为20毫米
在垫子每个目标球的分割位置有一抛击有效区,对应对宽40厘米,有效距离为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50厘米 垫子的安放如图24所示
e 球的边停放:必须设有球的边停放区,与垫子平行,距场地边线一米,以免防碍球员比赛,该区从端线至起步线,由一个或多个相当重的材料制成固定,装置长7.5米,高至少20厘米,底下可按一支架(U 型铁),建议颜色与垫子相同。 4、连续抛击的原则
这一比赛是球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往返跑动中正常顺序地抛击不同距离的目标球(1,2,3,4,5,6,5,4,3,2,1,2,3,。。。。。。。)命中愈多愈好。
只有合乎规则的击中才能由近及远地抛击目标球,反之亦然,球场的每端有两名捡球员,一名捡球抛击球并放在球架上,另一名捡目标球并放在原位,捡球员可由本队人员担任,或由组委会领导指定,并经本队认可。
其他球员和教练应离开场地,原则上呆在指定位置, 注:应抛击球员要求,垫子可放在场地左边,抛击放向 5、有效抛击
当被正常抛击目标球完全位移(离开垫子孔隙)时,抛击有效,落点应完全在垫子切割区域内。
抛击手必须从球架上拿球,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球不能从一只手倒到另一只手,否则抛击无效(三次违例则取消资格),同样,如目标球的校园未放好,裁判则取消抛击。 6、比赛时间——分数
球员在最远线持球等待出发信号,比赛以裁判哨音开始和结束(或用其他有声信号) 比赛时间为5或8分钟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击中目标球得1分,结束比赛的哨音吹响后,击中的球无效,如出现平局(或几名球员得分相等),则在积分相等得球员进行一次附加赛,时间为比赛的一半,从而打破平局。 两次比赛中间,球员休息半小时。 如仍为平局,则考虑下列情况: 1、整个比赛中击中的目标球数 2、整个比赛中达到了平均分数
3、如仍然平局,有关球员每人则对一个目标球进行6次系列抛击,该目标球依次在垫子的6个位置上,比赛重复进行,直至打破平局 7、偶然事件
比赛中如发生偶然事件(暴风骤雨等)比赛则中止,一旦可能,有关球员将重新开始比赛。
1、比赛场地 场地见图4和图5 2、目标球
放在如图25所示位置,三个球中每两个之间的距离为80厘米,第一个球与第一线的距离为55厘米
3,-4,-5,-6,-7,款见前面的A 项 第五十六条 双人快速抛击 A 成年和18岁以下,
该项比赛要求两队参加,每队两名球员进行接力抛击(每人连续抛击4个球),关于比赛场地,器材,原则和有效抛击,比赛时间,分数,偶然事件均与第五十五条相同,该项比赛的特征如下; 1、目标球的位置
整个比赛期间,目标球的位置固定不变 — 每1和第3目标球放在垫子的4号位置 — 第2和第4目标球放在垫子的2号位置 2、垫子
用连续抛击所用的垫子,垫子上已设有目标球的位置(见前1款) 3、球架
应为每队两名球员准备4个球架 4、球员的站位
比赛开始时,同队的两名球员应站在场地同一端
5、有效抛击
除了第五十五条第5款的规定条件外,接力比赛应严格按照下列条件进行: A 接力的球员应持球站在第2线之外等待,不许超过该线; B 只有当其同伴用手触及到自己才能离开接力区
C 接力出现差错时,掷出的第1个球无效,第3次出错,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B 女子和14岁以下 目标球的位置
整个比赛其间,目标球的位置固定不变 — 第1和第3号目标球放在垫子的3号位 — 第2和第4号目标球放在垫子的1号拉 有关其它规定,见前面的A 款
第五十七条 1、比赛场地
场地如第四条规定和图2-5所示那条 2、比赛组成
该项比赛采取单打(每人4个球)或双打(每人3个球)的行式,共进行8轮比赛。 3、比赛原则
在同一轮比赛中,球员滚靠或抛击自己的有的球,
抽签后,胜方选择抛击或滚靠(第二轮反之,依次类推)继而掷小球(连续两轮) 4、比赛
a 掷小球和划目标圈
同一球员或同一球队连续掷小球两轮,在整轮比赛中,小球的位置固定不变,如在滚靠时大小球相贴小球移位,就将其放在原地,抛击时,应由对方将小球拿开,然后再将其放回原位。
如掷小球两违例(见第二十四条)则由对方把小球放在距掷小球有效区所有线至少70厘米的地方。
由未掷小球的球员(或球队)按图28所示那样划一目标圈 第四轮掷过小球的球员(或球队)第五轮仍掷小球
球员应尽量将更多的球滚靠到直径为1.40米的目标圈内,该圈对球员和观众来说应划得清晰可见。
滚球手将球靠进目标后,击球手应进行抛击,只有在击中后滚球手才能重新靠球。 b 得分
当滚靠球停在目标圈内,而其边沿未超过圆周外沿时,该球有效(见第三十二条和图8) 无效球应拿出场外 分数:每个有效击球得1分
一体球:得2分,任何离小球低于0.50厘米的球均为一体球
使50厘米以外的小球移位并呆在目标圈内的球得1分,即使一体球亦然 C 击球
当正常命中的对方球(见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六条)失效后(见第三十二条A 和B 款)击球有效,目标圈内的移位球放回原地。 击球命中后,应将所有呆在场地上的球拿走。 分数:每球1分,球停在目标圈内2分 5特殊情况:手中有球
a 对滚靠球员来说,要尽量将球靠在目标圈内或形成一体球,以便得1或2分。 b 对击球队员来说,如目标圈内不再有球,则可: 1、抛出放在小球位置的对方大球,但决不要无效位置
2、抛出小球,每轮最多2次,正常命中小球(见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六条)失效时击球有效,目标圈内的移位小球放回原地。 6、建议
为了使观众看清,应设一每球掷出的牌子,并出示比赛轮次(1至8),这样使便于了解场上的情况。
在掷小球顺序或交替击球和滚靠有误的情况下, a 如在一轮比赛中发现,该轮无效,正确比赛重新开始
b 如在一轮比赛后发现,该轮有效,裁判员应尽量在后面几轮的比赛中加收纠正,并使击、滚交替优先进行。 8、平局
如出现平局,则进行两轮附加赛,双打每人一球,单打每人俩球。抽签后,胜方选择滚靠或击球和掷小球。
如两次平局,则采取同机的方法。
小球由每队(双打)或每人(单打)各掷一轮
注: 本规则是由国际金属地掷球联合会授权姚志汉教授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