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动物A)

编号:

货 主 联系电话

动物种类 数量及单位

启运地点省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

(养殖尝交易市场)

到达地点省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养殖尝屠宰尝交易市场)

用 途 承 运 人 联系电话

运载方式□公路 □铁路 □水路 □航空运载工具

牌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 装运前经 消毒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 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牲 畜

耳标号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

备 注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 物 检 疫 合 格证 明(动物B)

编号:

货 主 联系电话

动物种类 数量及单位 用 途

启运地点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养殖尝交易市场)

到达地点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

(养殖尝屠宰尝交易市场)

牲 畜

耳标号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产品A)

编号:

货 主 联系电话

产品名称 数量及单位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目的地省 市(州) 县(市、区)

承运人 联系电话

运载方式□公路 □铁路 □水路 □航空

运载工具牌号 装运前经 消毒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 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物卫生监督

检查站签章

备注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产品B)

编号:

货 主

产品名称

数量及单位

产 地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目的地

检疫标志号

备 注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检疫处理通知单

编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单位)的

经检疫不合格,根据

之规定,决定进行如下处理:

一、

二、

三、

四、

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章)

年 月 日

官方兽医(签名):

当事人签收:

备注:1.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3.当事人联系电话:

检 疫 申 报 单

(货主填写)

编号:

货主: 联系电话:

动物/动物产品种类: 数量及单位:

来源: 用途:

启运地点:

启运时间:

到达地点:

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现申报检疫。

货主签字(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申报单规格为210mm×70mm,其中左联长110mm,右联长100mm。

申报处理结果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 受理。拟派员于

年 月 日到

实施检疫。

□ 不受理。

理由:

经办人: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检 疫 申 报 受 理 单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No.

处理意见:

□ 受理:本所拟于 年 月 日

派员到 实施检疫。

□ 不受理。理由: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专用章 年 月 日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动物A)

编号:

货 主 联系电话

动物种类 数量及单位

启运地点省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

(养殖尝交易市场)

到达地点省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养殖尝屠宰尝交易市场)

用 途 承 运 人 联系电话

运载方式□公路 □铁路 □水路 □航空运载工具

牌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 装运前经 消毒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 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牲 畜

耳标号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

备 注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 物 检 疫 合 格证 明(动物B)

编号:

货 主 联系电话

动物种类 数量及单位 用 途

启运地点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养殖尝交易市场)

到达地点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

(养殖尝屠宰尝交易市场)

牲 畜

耳标号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产品A)

编号:

货 主 联系电话

产品名称 数量及单位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目的地省 市(州) 县(市、区)

承运人 联系电话

运载方式□公路 □铁路 □水路 □航空

运载工具牌号 装运前经 消毒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 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物卫生监督

检查站签章

备注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产品B)

编号:

货 主

产品名称

数量及单位

产 地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目的地

检疫标志号

备 注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检疫处理通知单

编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单位)的

经检疫不合格,根据

之规定,决定进行如下处理:

一、

二、

三、

四、

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章)

年 月 日

官方兽医(签名):

当事人签收:

备注:1.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3.当事人联系电话:

检 疫 申 报 单

(货主填写)

编号:

货主: 联系电话:

动物/动物产品种类: 数量及单位:

来源: 用途:

启运地点:

启运时间:

到达地点:

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现申报检疫。

货主签字(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申报单规格为210mm×70mm,其中左联长110mm,右联长100mm。

申报处理结果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 受理。拟派员于

年 月 日到

实施检疫。

□ 不受理。

理由:

经办人: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检 疫 申 报 受 理 单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No.

处理意见:

□ 受理:本所拟于 年 月 日

派员到 实施检疫。

□ 不受理。理由: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专用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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