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2013年度 城镇房屋防汛应急预案
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防汛应急预案》(京建应急【2009】387号)、《2013年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迎汛工作要点》(京建发【2013】179号)和区政府防汛办《关于做好2013年度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京丰汛办【2013】10号)文件要求,总结并汲取2012年7.21强降雨突显的经验教训,为做好全区2013年度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为出发点,坚持首善标准,创新实践,立足应对极端天气,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管理,提高城镇房屋防汛应急抢险能力,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遵循原则
坚持提高防汛安全意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城镇房屋汛期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坚持政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单位、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团结合作的作用,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
(三)工作目标
以区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提出如何应对2013年首场雨情做好相关准备的防汛要求为抓手,本着“早准备、早预防、早下手”的防汛工作思路,有效应对汛期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提高对大
雨、暴雨等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在非极端天气“不塌房、不死人”;在极端天气力争“少塌房、不死人”。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组织、监督、管理和协调全区城镇房屋防汛工作。指挥部协调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商委、区房管中心、各街道(乡镇)等单位配合共同做好房屋防汛工作。
区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 1. 指 挥:区房管局局长 苏 军
2. 副指挥:区房管局副局长 梁文斌(常务) 区住建委副主任 史建民
区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李 刚 区教委副主任 郭俊山 区民政局纪委书记 沙 强 区卫生局副局长 赵 勇 区商务委副主任 李伟中 区房管中心主任助理 刘振德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超国 云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孟 丹 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岩 长辛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文遥 宛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于 瑞
方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瑞军 丰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宇仁强 和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丽 大红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钊 东铁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丁岳兴 太平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志强 马家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志峰 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博 南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雯 西罗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希涛 右安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殿波 花乡政府副乡长 彭松涛
卢沟桥乡政府常务副乡长 杨培杰 南苑乡政府副乡长 王 健 王佐镇政府镇长助理 段 毅 长辛店镇政府常务副镇长 王 涛
3. 成员单位:
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商委、区房管中心、各街道(乡镇)政府
4. 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区房管局副局长 梁文斌(常务)、高文海、张云竹 成 员:区房管局房屋安全设备科科长 刘 进
区房管局方庄管理所所长 杨 静 区房管局南苑管理所所长 李群增 区房管局丰台管理所所长 裴存兴
区房管局长辛店管理所所长 邵养利 区房管局办公室主任 李满军 区房管局地空办主任 高玉生 区房管局物业科科长 邢 军
区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站副站长 杨 杰 区住建委质量监督站站长 雷海正 区市政市容委道路设施科负责人 张海燕 区教委房管所副所长 田秀生 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赵 荣 区卫生局防保科科长 沈 洁 区商务委流通管理科科长 张会利 区房管中心经营部部长 王 军 东高地街道安监科科长 常文杰 云岗街道城管科科长 焦万宇 卢沟桥街道城管科科长 郭 炜 长辛店街道绿化办主任 张金生 宛平街道城管科科长 黄文才 方庄街道城管科科长 谭志强 丰台街道城管科科长 徐泽伟 和义街道城管科科长 王松涛 大红门街道城管科科长 严 诚 东铁营街道城管科科长 张 岩 太平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志强 马家堡街道城管科科长 闫 军 新村街道办公室主任 陈传家
南苑街道城管科科长 孙宏伟 西罗园街道城管科科长 李世豪 右安门街道城管科科长 王景建 花乡政府安全科副科长 李卫国 卢沟桥乡政府农服中心主任 高俊路 南苑乡政府经委主任 冯 勇 王佐镇政府建委主任 刘 星 长辛店镇水电公司经理 马建国
(二)单位职责
1. 区住建委:主要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房屋防汛抢险工作。 2. 区市政市容委:主要负责所属市政公用设施的汛期安全运行,做好本区城内市政工程应急防汛抢险的协调,协助处理住宅小区外道路积水引起小区内积水排水工作。
3. 区教委:主要负责协助核实、安排紧急疏散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召集人员安置受灾群众工作。
4. 区民政局:主要负责紧急疏散地点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和安置工作。
5. 区卫生局:主要负责协助安置在紧急疏散地点受灾群众区域内的伤员救护及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6. 区商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等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7. 区房管中心:主要负责城镇房屋防汛应急抢修、抢险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8. 街道(乡镇):对所辖区域内房屋防汛工作负总责,保证辖区内危旧平房区房屋安全,协调处理辖区内紧急疏散地点受灾
群众安置工作。
(三)防汛时间
1. 区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63809296(白天) 63896345(夜间及节假日)63843656(白天传真)63814376(夜间传真);
2. 方庄管理所:87614745(白天) 67637754(夜间及节假日)67633074(传真)
3. 南苑管理所:67991209(白天、夜间及节假日)67941681(传真)
4. 丰台管理所:63794660(白天、夜间及节假日)63794740(传真)
5. 长辛店管理所:83884453(白天、夜间及节假日)83884453(传真)
2013年城镇房屋防汛工作自2013年6月1日零时进入上汛值班,下汛时间2013年9月15日24时。
三、城镇房屋概况及危旧房屋抢修抢险责任单位 (一)城镇房屋概况
按照2013年度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结果,全区共有城镇房屋5593.14万m ,其中直管公房213.95万m ,城镇私房30.04万m ,物业管理和单位自管房屋5349.15万m 。经查,全区共有危旧房屋8.32万m ,其中直管老旧房屋1.13万m ,城镇私房7.04万m ,单位自管0.15万m ,抢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见附表。
(二)危旧房屋抢修抢险责任单位 1. 城镇私房危旧房屋抢护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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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区房管中心直管危旧房屋抢护责任单位
3. 单位自管房危旧房屋抢护责任单位
四、城镇房屋防汛抢险制度
(一)汛前安全检查制度。结合年初城镇房屋和设备安全检查结果,对所查出重点房屋进行汛前复查,关键部位百分之百地检查到位,对断柁、断檩、柁头(柱跟)糟朽,楼房结构裂缝、倾斜酥碱、外檐装饰灰皮酥裂等隐患百分之百查出来,并及时组织抢修排险。对房屋安全检查中锁门户、拒查户建立清册,落实签字手续,并及时做好补查工作。完成影响房屋住用安全的修缮工程项目,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二)汛期重点防范机制。在汛期,重点组织对房屋安全检查
中锁门、拒查户和老旧危破平房、中式旧楼、加气块简易楼、低洼院落、胡同和住宅小区排水设施、地下室、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征而未拆等重点区域的重点房屋、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复查、排查及日常巡查。同时,组织对楼房的水落管、共用天线、避雷设施和顶层广告牌进行检查,对危及房屋安全的树木、人防和供电设施等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排除。2013年要把防止地下室雨水倒灌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在汛期到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要确定普通地下室重点防汛监护区域、重点监护对象,明确责任人,落实到班组。加强对辖区内城镇私房,特别是出租私房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出租私房中的危险房屋应书面告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严格落实危险房屋不得出租的规定,及时督促房屋所有人解危。
(三)防汛责任机制。在确定防汛工作重点的基础上,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制。要求10万平米以上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必须制定防汛计划和应急预案,充分准备防汛物资和设备,对于存在缺失的要及时进行更换和添加,于汛前开展一次模拟防汛演练。百万平米以上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要肩负起社会责任,在做好本单位的防汛应急抢险的同时,协助做好周边的抢险处置,汛前至少开展一次模拟防汛演习,并将防汛演习实施方案报属地房管所。
(四)雨中巡查,雨后报告制度。各房管所与区房管中心实行联合、联动防汛机制,按防汛责任范围对重点房、重点片进行雨中巡查,对中雨以上的雨情进行雨后复查,并于雨后4小时内将查房情况上报区房管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做到汛期不过,查房不止。
(五)本区城镇房屋重点积水片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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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地下室重点积水片清册:
五、抢险抢修队伍和抢险物资储备
各相关单位要成立防汛抢险队,储备相应的抢险物资,积极做好防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区住建委做好在施项目房屋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工作;区市政市容委做好市政排水设施、设备准备工作;区房管局、区房管中心做好城镇房屋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及队伍准备工作;区教委做好校舍安置受灾群众的前期安排工作;区民政局做好生活救济和安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区卫生局充分准备好药品、医疗器材及防疫工作;区商委提前准备充足的生活必需品,保证受灾群众应急需求;各街道(乡镇)做好所属辖区房屋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城镇房屋防汛抢险队伍、负责人及物资准备:
六、汛情预警响应
蓝色汛情预警响应,各级指挥部、物业和自管房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抢修人员做好重点部位抢险各项准备。
黄色汛情预警响应,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基础上,加强领导带班,抢修人员50%上岗到位,重点区域、重点房屋防汛责任人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并及时报告。
橙色汛情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基础上,各级指挥部、物业和自管房单位领导上岗,抢修人员70%上岗到位,机动抢险队伍待命,保持各种通讯设备畅通,在上级防汛指挥部领导下,对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居民组织避险转移和抢险。
红色汛情预警响应,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基础上,各级指挥部、物业和自管房单位领导上岗,抢修人员90%上岗到位,机动抢险队伍待命,保持各种通讯设备畅通,在上级防汛指挥部领导下,对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居民组织避险转移和抢险。
七、受灾群众紧急疏散地点
遇有特大雨情、灾情时,危旧房屋成片倒塌或地势低洼造成严重积水时,要将受灾居民立即转移到安全地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具体责任人,落实紧急排险措施。
紧急疏散地点清册:
八、工作要求
(一)雨情发生造成灾害后立即报告区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办公
室,启动防汛工作预案,并在1小时内将受灾情况、组织准备和落实情况上报区政府。
(二)区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本预案的启动、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失职的部门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乡(镇)房屋防汛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
指挥部机构成员单位联系表(附后)
丰台区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24日
附:指挥部机构成员单位联系表
丰台区2013年度 城镇房屋防汛应急预案
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防汛应急预案》(京建应急【2009】387号)、《2013年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迎汛工作要点》(京建发【2013】179号)和区政府防汛办《关于做好2013年度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京丰汛办【2013】10号)文件要求,总结并汲取2012年7.21强降雨突显的经验教训,为做好全区2013年度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为出发点,坚持首善标准,创新实践,立足应对极端天气,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管理,提高城镇房屋防汛应急抢险能力,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遵循原则
坚持提高防汛安全意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城镇房屋汛期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坚持政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单位、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团结合作的作用,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
(三)工作目标
以区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提出如何应对2013年首场雨情做好相关准备的防汛要求为抓手,本着“早准备、早预防、早下手”的防汛工作思路,有效应对汛期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提高对大
雨、暴雨等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在非极端天气“不塌房、不死人”;在极端天气力争“少塌房、不死人”。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组织、监督、管理和协调全区城镇房屋防汛工作。指挥部协调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商委、区房管中心、各街道(乡镇)等单位配合共同做好房屋防汛工作。
区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 1. 指 挥:区房管局局长 苏 军
2. 副指挥:区房管局副局长 梁文斌(常务) 区住建委副主任 史建民
区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李 刚 区教委副主任 郭俊山 区民政局纪委书记 沙 强 区卫生局副局长 赵 勇 区商务委副主任 李伟中 区房管中心主任助理 刘振德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超国 云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孟 丹 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岩 长辛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文遥 宛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于 瑞
方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瑞军 丰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宇仁强 和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丽 大红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钊 东铁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丁岳兴 太平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志强 马家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志峰 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博 南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雯 西罗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希涛 右安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殿波 花乡政府副乡长 彭松涛
卢沟桥乡政府常务副乡长 杨培杰 南苑乡政府副乡长 王 健 王佐镇政府镇长助理 段 毅 长辛店镇政府常务副镇长 王 涛
3. 成员单位:
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商委、区房管中心、各街道(乡镇)政府
4. 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区房管局副局长 梁文斌(常务)、高文海、张云竹 成 员:区房管局房屋安全设备科科长 刘 进
区房管局方庄管理所所长 杨 静 区房管局南苑管理所所长 李群增 区房管局丰台管理所所长 裴存兴
区房管局长辛店管理所所长 邵养利 区房管局办公室主任 李满军 区房管局地空办主任 高玉生 区房管局物业科科长 邢 军
区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站副站长 杨 杰 区住建委质量监督站站长 雷海正 区市政市容委道路设施科负责人 张海燕 区教委房管所副所长 田秀生 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赵 荣 区卫生局防保科科长 沈 洁 区商务委流通管理科科长 张会利 区房管中心经营部部长 王 军 东高地街道安监科科长 常文杰 云岗街道城管科科长 焦万宇 卢沟桥街道城管科科长 郭 炜 长辛店街道绿化办主任 张金生 宛平街道城管科科长 黄文才 方庄街道城管科科长 谭志强 丰台街道城管科科长 徐泽伟 和义街道城管科科长 王松涛 大红门街道城管科科长 严 诚 东铁营街道城管科科长 张 岩 太平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志强 马家堡街道城管科科长 闫 军 新村街道办公室主任 陈传家
南苑街道城管科科长 孙宏伟 西罗园街道城管科科长 李世豪 右安门街道城管科科长 王景建 花乡政府安全科副科长 李卫国 卢沟桥乡政府农服中心主任 高俊路 南苑乡政府经委主任 冯 勇 王佐镇政府建委主任 刘 星 长辛店镇水电公司经理 马建国
(二)单位职责
1. 区住建委:主要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房屋防汛抢险工作。 2. 区市政市容委:主要负责所属市政公用设施的汛期安全运行,做好本区城内市政工程应急防汛抢险的协调,协助处理住宅小区外道路积水引起小区内积水排水工作。
3. 区教委:主要负责协助核实、安排紧急疏散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召集人员安置受灾群众工作。
4. 区民政局:主要负责紧急疏散地点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和安置工作。
5. 区卫生局:主要负责协助安置在紧急疏散地点受灾群众区域内的伤员救护及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6. 区商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等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7. 区房管中心:主要负责城镇房屋防汛应急抢修、抢险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8. 街道(乡镇):对所辖区域内房屋防汛工作负总责,保证辖区内危旧平房区房屋安全,协调处理辖区内紧急疏散地点受灾
群众安置工作。
(三)防汛时间
1. 区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63809296(白天) 63896345(夜间及节假日)63843656(白天传真)63814376(夜间传真);
2. 方庄管理所:87614745(白天) 67637754(夜间及节假日)67633074(传真)
3. 南苑管理所:67991209(白天、夜间及节假日)67941681(传真)
4. 丰台管理所:63794660(白天、夜间及节假日)63794740(传真)
5. 长辛店管理所:83884453(白天、夜间及节假日)83884453(传真)
2013年城镇房屋防汛工作自2013年6月1日零时进入上汛值班,下汛时间2013年9月15日24时。
三、城镇房屋概况及危旧房屋抢修抢险责任单位 (一)城镇房屋概况
按照2013年度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结果,全区共有城镇房屋5593.14万m ,其中直管公房213.95万m ,城镇私房30.04万m ,物业管理和单位自管房屋5349.15万m 。经查,全区共有危旧房屋8.32万m ,其中直管老旧房屋1.13万m ,城镇私房7.04万m ,单位自管0.15万m ,抢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见附表。
(二)危旧房屋抢修抢险责任单位 1. 城镇私房危旧房屋抢护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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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区房管中心直管危旧房屋抢护责任单位
3. 单位自管房危旧房屋抢护责任单位
四、城镇房屋防汛抢险制度
(一)汛前安全检查制度。结合年初城镇房屋和设备安全检查结果,对所查出重点房屋进行汛前复查,关键部位百分之百地检查到位,对断柁、断檩、柁头(柱跟)糟朽,楼房结构裂缝、倾斜酥碱、外檐装饰灰皮酥裂等隐患百分之百查出来,并及时组织抢修排险。对房屋安全检查中锁门户、拒查户建立清册,落实签字手续,并及时做好补查工作。完成影响房屋住用安全的修缮工程项目,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二)汛期重点防范机制。在汛期,重点组织对房屋安全检查
中锁门、拒查户和老旧危破平房、中式旧楼、加气块简易楼、低洼院落、胡同和住宅小区排水设施、地下室、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征而未拆等重点区域的重点房屋、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复查、排查及日常巡查。同时,组织对楼房的水落管、共用天线、避雷设施和顶层广告牌进行检查,对危及房屋安全的树木、人防和供电设施等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排除。2013年要把防止地下室雨水倒灌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在汛期到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要确定普通地下室重点防汛监护区域、重点监护对象,明确责任人,落实到班组。加强对辖区内城镇私房,特别是出租私房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出租私房中的危险房屋应书面告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严格落实危险房屋不得出租的规定,及时督促房屋所有人解危。
(三)防汛责任机制。在确定防汛工作重点的基础上,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制。要求10万平米以上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必须制定防汛计划和应急预案,充分准备防汛物资和设备,对于存在缺失的要及时进行更换和添加,于汛前开展一次模拟防汛演练。百万平米以上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要肩负起社会责任,在做好本单位的防汛应急抢险的同时,协助做好周边的抢险处置,汛前至少开展一次模拟防汛演习,并将防汛演习实施方案报属地房管所。
(四)雨中巡查,雨后报告制度。各房管所与区房管中心实行联合、联动防汛机制,按防汛责任范围对重点房、重点片进行雨中巡查,对中雨以上的雨情进行雨后复查,并于雨后4小时内将查房情况上报区房管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做到汛期不过,查房不止。
(五)本区城镇房屋重点积水片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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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地下室重点积水片清册:
五、抢险抢修队伍和抢险物资储备
各相关单位要成立防汛抢险队,储备相应的抢险物资,积极做好防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区住建委做好在施项目房屋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工作;区市政市容委做好市政排水设施、设备准备工作;区房管局、区房管中心做好城镇房屋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及队伍准备工作;区教委做好校舍安置受灾群众的前期安排工作;区民政局做好生活救济和安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区卫生局充分准备好药品、医疗器材及防疫工作;区商委提前准备充足的生活必需品,保证受灾群众应急需求;各街道(乡镇)做好所属辖区房屋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城镇房屋防汛抢险队伍、负责人及物资准备:
六、汛情预警响应
蓝色汛情预警响应,各级指挥部、物业和自管房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抢修人员做好重点部位抢险各项准备。
黄色汛情预警响应,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基础上,加强领导带班,抢修人员50%上岗到位,重点区域、重点房屋防汛责任人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并及时报告。
橙色汛情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基础上,各级指挥部、物业和自管房单位领导上岗,抢修人员70%上岗到位,机动抢险队伍待命,保持各种通讯设备畅通,在上级防汛指挥部领导下,对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居民组织避险转移和抢险。
红色汛情预警响应,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基础上,各级指挥部、物业和自管房单位领导上岗,抢修人员90%上岗到位,机动抢险队伍待命,保持各种通讯设备畅通,在上级防汛指挥部领导下,对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居民组织避险转移和抢险。
七、受灾群众紧急疏散地点
遇有特大雨情、灾情时,危旧房屋成片倒塌或地势低洼造成严重积水时,要将受灾居民立即转移到安全地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具体责任人,落实紧急排险措施。
紧急疏散地点清册:
八、工作要求
(一)雨情发生造成灾害后立即报告区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办公
室,启动防汛工作预案,并在1小时内将受灾情况、组织准备和落实情况上报区政府。
(二)区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本预案的启动、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失职的部门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乡(镇)房屋防汛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
指挥部机构成员单位联系表(附后)
丰台区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24日
附:指挥部机构成员单位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