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
一、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1、价值定位不同。诉讼时效维护新秩序,而除斥期间维护旧秩序。
2、客体不同。诉讼时效的客体是债权请求权,而除斥期间的客体是形成权。
3、效果不同。诉讼时效经过不消灭实体权利,只是义务人产生时效抗辩,而除斥期间经过消灭实体权利。
4、弹性不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会中止、中断和延长,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会中止、中断和延长。
5、起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而除斥期间一般从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 二、当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起点相同时,如果诉讼时效长度长过除斥期间,则除斥期间一定比诉讼时效先经过。
三、当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起点相同时,如果诉讼时效长度短于除斥期间,则诉讼时效未必比除斥期间先经过。
四、当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起点不同,但长度相同时,如果是诉讼时效先计算,则诉讼时效未必先经过。
五、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赳起点不同,但长度相同时,如果是除斥期间先计算,则除斥期间一定先经过。
以上四点的原因就在于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六、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起点
一般来讲,除斥期间从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的起点一般如下计算:
1、有约定履行期的,从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未约定履行期,但按照合同内容能够确定履行期限的,依此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从权利人给予义务人的宽限期届满时计算,但如果义务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的,从义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务,
3、侵权之债
(1)人身权
(2)其他
4、不当得利
5、无因管理
七、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法定长度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
一、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1、价值定位不同。诉讼时效维护新秩序,而除斥期间维护旧秩序。
2、客体不同。诉讼时效的客体是债权请求权,而除斥期间的客体是形成权。
3、效果不同。诉讼时效经过不消灭实体权利,只是义务人产生时效抗辩,而除斥期间经过消灭实体权利。
4、弹性不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会中止、中断和延长,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会中止、中断和延长。
5、起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而除斥期间一般从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 二、当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起点相同时,如果诉讼时效长度长过除斥期间,则除斥期间一定比诉讼时效先经过。
三、当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起点相同时,如果诉讼时效长度短于除斥期间,则诉讼时效未必比除斥期间先经过。
四、当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起点不同,但长度相同时,如果是诉讼时效先计算,则诉讼时效未必先经过。
五、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赳起点不同,但长度相同时,如果是除斥期间先计算,则除斥期间一定先经过。
以上四点的原因就在于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六、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起点
一般来讲,除斥期间从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的起点一般如下计算:
1、有约定履行期的,从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未约定履行期,但按照合同内容能够确定履行期限的,依此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从权利人给予义务人的宽限期届满时计算,但如果义务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的,从义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务,
3、侵权之债
(1)人身权
(2)其他
4、不当得利
5、无因管理
七、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法定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