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出生率及其变化趋势
生育率
GFR=(B/W)×1000‰
GFR 代表一般生育率;
B :一个国家或地区年出生人数;
W :一个国家或地区育龄妇女的年平均人数。国际上泛指15-49岁的妇女。实行晚
婚的国家,计算改为20-49岁。例如,中国法定的妇女最低婚龄为20岁。
出生率
CBR=(B/P)×1000‰
CBR 代表年出生率;
B :一个国家或地区年出生人数;
P :一个国家或地区年平均人口数。
人口出生率变化趋势
1)人口生育率呈下降趋势
2)人口出生率呈下降趋趋
出生率下降原因分析
①经济类型由外延型向内涵型扩大再生产变化;
②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③人们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少生优育观念被普遍接受;
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避孕技术变得更加容易掌握实施;
⑤男女平等观念被普遍接受,妇女就业面日益扩大,也促使出生率下降。
二、生育社会保险制度
1、生育社会保险的概念与作用
1)何为生育社会保险?
指女性劳动者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从社会和国家获得保健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生育社会保险的作用
①保证女性劳动者在生育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及继续享有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和基本生活; ②保障人类繁衍后代,确保劳动力扩大再生产的有效途径。
③有利于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
2、生育社会保险的特点
1) 实施对象仅仅是已婚妇女劳动者,覆盖范围有限;
2) 生育活动引起收入损失,不是社会造成的,也不是非正常的生理活动造成的,而是正常的生理变化所造成的;
3) 实行“产前、产中和产后都享受”的原则; 待遇相对较高。
3、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与基金筹集
1)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遇的三种主要规定
① 不规定投保条件,凡符合国家公民资格的妇女,一律可享受。
② 必须缴纳保险费并达到规定的最低期限的妇女才可享受。
③ 规定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生育社会保险费,建立起生育保险基金,该基金在一定范围内实行社会统筹,并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付生育津贴。
2)基金筹集方式:通过企业、个人和国家三个渠道筹集
4、生育社会保险的待遇项目
1) 怀孕、生育、产后照顾婴儿的假期
2) 收入补偿或生育津贴
3) 生育医疗费
中国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接生费、药费等一律按医疗保险规定对待,全部报销
子女补助——给出生的婴的补助
5、生育社会保险与人口政策
1)人口增长政策:多生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激励家庭生育
2)人口控制政策:提高只生一个孩子的生育保险待遇
三、中国的生育社会保险制度
1、生育社会保险制度
1)概述
2)保险对象:城镇女职工
3)基金筹集: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工资总额1%
4)生育保险待遇
①产假
②产假津贴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③生育医疗费
☐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④独生子女补助
5)组织管理
①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② 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
③ 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④ 生育保险基金及管理不征税、费
2、生育社会保险的发展
1) 今后中国生育保险的主要工作是,继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以社会保险方式逐步取代企业责任方式,统一全国生育保险基本制度;
2) 搞好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衔接,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求。
一、人口出生率及其变化趋势
生育率
GFR=(B/W)×1000‰
GFR 代表一般生育率;
B :一个国家或地区年出生人数;
W :一个国家或地区育龄妇女的年平均人数。国际上泛指15-49岁的妇女。实行晚
婚的国家,计算改为20-49岁。例如,中国法定的妇女最低婚龄为20岁。
出生率
CBR=(B/P)×1000‰
CBR 代表年出生率;
B :一个国家或地区年出生人数;
P :一个国家或地区年平均人口数。
人口出生率变化趋势
1)人口生育率呈下降趋势
2)人口出生率呈下降趋趋
出生率下降原因分析
①经济类型由外延型向内涵型扩大再生产变化;
②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③人们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少生优育观念被普遍接受;
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避孕技术变得更加容易掌握实施;
⑤男女平等观念被普遍接受,妇女就业面日益扩大,也促使出生率下降。
二、生育社会保险制度
1、生育社会保险的概念与作用
1)何为生育社会保险?
指女性劳动者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从社会和国家获得保健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生育社会保险的作用
①保证女性劳动者在生育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及继续享有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和基本生活; ②保障人类繁衍后代,确保劳动力扩大再生产的有效途径。
③有利于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
2、生育社会保险的特点
1) 实施对象仅仅是已婚妇女劳动者,覆盖范围有限;
2) 生育活动引起收入损失,不是社会造成的,也不是非正常的生理活动造成的,而是正常的生理变化所造成的;
3) 实行“产前、产中和产后都享受”的原则; 待遇相对较高。
3、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与基金筹集
1)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遇的三种主要规定
① 不规定投保条件,凡符合国家公民资格的妇女,一律可享受。
② 必须缴纳保险费并达到规定的最低期限的妇女才可享受。
③ 规定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生育社会保险费,建立起生育保险基金,该基金在一定范围内实行社会统筹,并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付生育津贴。
2)基金筹集方式:通过企业、个人和国家三个渠道筹集
4、生育社会保险的待遇项目
1) 怀孕、生育、产后照顾婴儿的假期
2) 收入补偿或生育津贴
3) 生育医疗费
中国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接生费、药费等一律按医疗保险规定对待,全部报销
子女补助——给出生的婴的补助
5、生育社会保险与人口政策
1)人口增长政策:多生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激励家庭生育
2)人口控制政策:提高只生一个孩子的生育保险待遇
三、中国的生育社会保险制度
1、生育社会保险制度
1)概述
2)保险对象:城镇女职工
3)基金筹集: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工资总额1%
4)生育保险待遇
①产假
②产假津贴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③生育医疗费
☐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④独生子女补助
5)组织管理
①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② 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
③ 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④ 生育保险基金及管理不征税、费
2、生育社会保险的发展
1) 今后中国生育保险的主要工作是,继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以社会保险方式逐步取代企业责任方式,统一全国生育保险基本制度;
2) 搞好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衔接,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