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培训,考核,上岗管理规程
目的:为了贯彻的实施,使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从事药品生产员工达到上岗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范围:公司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检验人员以及和维修、清洁、储运、服务等与生产活动和质量管理有关的人员,新员工或调入新岗位的人员。 内容:
培训目标:建立起完善的工作秩序,使生产各环节严格按照规范运转,使每一位员工胜其职、负其责,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生产中出现混淆污染和差错,保证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培训内容:
以的基本内容为主
同时根据不同对象进行药品管理法质量法规质量管理基本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岗位技能和操作卫生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
。
上岗前培训:先进行普及教育的第一阶段,由人力资源部下发相关资料,由其自学;再进行
第二阶段培训根据其工作岗位的不同,由车间对其进行岗位培训。普及教育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其考核。
对调入新岗位的员工:除进行基础知识的培训外,由新岗位车间主任对其进行岗位职责说明和相关的操作规程的培训,并对其考核,将培训、考核结果上报人力资源部,并签署是否留用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上岗。
增加新品种的培训:工厂新品种在正式生产前,均应对全体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其主要内容为与新品种相关的技术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由企业文化部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具体内容由产品开发部制订,培训方式为各车间相对集中和全公司集中相结合,培训结束后,由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组织考核,报企业文化部备案。待全体员工均通过考核,才可正式生产。 继续培训:如有新的药品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新的操作规程等要及时对有关员工进行培训同时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巩固原来的培训内容
考核结果的评估和颁发上岗证:
颁发上岗证的前提条件:必须进行每年一度的体检,符合“人员健康查体管理规程”中要求的上岗健康状况。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培训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合格者才能上岗
新入公司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对新入公司员工的培训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如合格,则建议核发上岗证,由主管或质量部经理签发上岗证;如不合格,则建议不聘用该员工。
对在岗员工: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员工进行再培训和考核,并对上岗证进行年审,加盖年审章。如考核不合格,则暂时收回上岗证,待补考合格后再发放。
对在岗员工更换岗位:需要对其进行新岗位的培训并重新发上岗证,同时将原上岗证收回作废。
上岗证的管理:对考核合格的员工所发放的上岗证,均有不同编号,在人力资源部备案。丢失上岗证,需向人力资源部书面申请补发,批准后补发,给与新编号,同时原编号作废。如员工调离本公司则将上岗证收回,同时作废。
上岗证签发部门:由主管或质量部经理签发上岗证。
各级人员的培训和上岗要求:
企业负责人:掌握实施的意义和内容,确立高度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意识,掌握实施的有关知识、方法和评价的基本准则。并且具备所要求的素质以胜任其职责。
各部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掌握实施的意义和内容,把要求的本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管
理知识贯彻到工作中,并且具备所要求的素质以胜任其职责。
质量管理部门人员:掌握对质量管理部门人员要求的容,确立明确的质量意识,并且能够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把质量意识贯穿于产、供、销全过程。
具体从事生产和检验人员:掌握的总体要求,掌握要求的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其执行。
生产辅助部门人员:建立起明确的质量意识,明确对本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并严格照章执行意识到本职工作和生产部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
人员培训,考核,上岗管理规程
目的:为了贯彻的实施,使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从事药品生产员工达到上岗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范围:公司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检验人员以及和维修、清洁、储运、服务等与生产活动和质量管理有关的人员,新员工或调入新岗位的人员。 内容:
培训目标:建立起完善的工作秩序,使生产各环节严格按照规范运转,使每一位员工胜其职、负其责,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生产中出现混淆污染和差错,保证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培训内容:
以的基本内容为主
同时根据不同对象进行药品管理法质量法规质量管理基本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岗位技能和操作卫生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
。
上岗前培训:先进行普及教育的第一阶段,由人力资源部下发相关资料,由其自学;再进行
第二阶段培训根据其工作岗位的不同,由车间对其进行岗位培训。普及教育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其考核。
对调入新岗位的员工:除进行基础知识的培训外,由新岗位车间主任对其进行岗位职责说明和相关的操作规程的培训,并对其考核,将培训、考核结果上报人力资源部,并签署是否留用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上岗。
增加新品种的培训:工厂新品种在正式生产前,均应对全体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其主要内容为与新品种相关的技术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由企业文化部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具体内容由产品开发部制订,培训方式为各车间相对集中和全公司集中相结合,培训结束后,由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组织考核,报企业文化部备案。待全体员工均通过考核,才可正式生产。 继续培训:如有新的药品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新的操作规程等要及时对有关员工进行培训同时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巩固原来的培训内容
考核结果的评估和颁发上岗证:
颁发上岗证的前提条件:必须进行每年一度的体检,符合“人员健康查体管理规程”中要求的上岗健康状况。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培训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合格者才能上岗
新入公司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对新入公司员工的培训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如合格,则建议核发上岗证,由主管或质量部经理签发上岗证;如不合格,则建议不聘用该员工。
对在岗员工: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员工进行再培训和考核,并对上岗证进行年审,加盖年审章。如考核不合格,则暂时收回上岗证,待补考合格后再发放。
对在岗员工更换岗位:需要对其进行新岗位的培训并重新发上岗证,同时将原上岗证收回作废。
上岗证的管理:对考核合格的员工所发放的上岗证,均有不同编号,在人力资源部备案。丢失上岗证,需向人力资源部书面申请补发,批准后补发,给与新编号,同时原编号作废。如员工调离本公司则将上岗证收回,同时作废。
上岗证签发部门:由主管或质量部经理签发上岗证。
各级人员的培训和上岗要求:
企业负责人:掌握实施的意义和内容,确立高度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意识,掌握实施的有关知识、方法和评价的基本准则。并且具备所要求的素质以胜任其职责。
各部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掌握实施的意义和内容,把要求的本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管
理知识贯彻到工作中,并且具备所要求的素质以胜任其职责。
质量管理部门人员:掌握对质量管理部门人员要求的容,确立明确的质量意识,并且能够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把质量意识贯穿于产、供、销全过程。
具体从事生产和检验人员:掌握的总体要求,掌握要求的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其执行。
生产辅助部门人员:建立起明确的质量意识,明确对本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并严格照章执行意识到本职工作和生产部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