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呆账所需证明材料
根据宁农信联社发[2010]153号文件转财政部财金[2010]21号“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的通知”要求,申请呆帐贷款核销需以下证明材料:
一、借款人常年在外下落不明的由村委会开具证明,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属实,加盖公章。证明载明何时外出;家中现有财产状况、能否变现偿债;家中还有无人及与借款人关系和经济状况。
二、借款人失踪、死亡、绝户的由法院或公安部门或医院开具的宣告失踪、死亡证明或死亡消户证明或死亡证明。村委会开具家庭财产状况证明。
三、个体工商户借款人倒闭的要由县级工商部门出具依法注销营业执照证明或未年检证明。同时,村委会出具的财产状况证明。
四、借款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要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属实并加盖公章。参加保险的要由保险公司提供理赔证明。
五、已将借款人起诉到法院已判决强制执行但未执结的要有法院的执结终止(中止)证明材料(裁决证明)。
六、借款人触犯刑律服刑的要有法院的判决证明或财产清偿证明。
七、借款人属五保户由村委会开具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属实证明,加盖公章;特困户、低保户由乡镇民政部门提供救济证明或低保证明的材料。
八、有担保人且未失效的同时提供担保人以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九、借款企业倒闭、破产、停产、撤销、解散的要提供县级工商部门的依法注销证明或未年检证明或提供企业主管部门的决定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清偿债务的证明材料。
十、所有复印材料字迹、公章要清晰,复印件上要加盖“与原件内容相同”章。
核销呆账所需证明材料
根据宁农信联社发[2010]153号文件转财政部财金[2010]21号“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的通知”要求,申请呆帐贷款核销需以下证明材料:
一、借款人常年在外下落不明的由村委会开具证明,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属实,加盖公章。证明载明何时外出;家中现有财产状况、能否变现偿债;家中还有无人及与借款人关系和经济状况。
二、借款人失踪、死亡、绝户的由法院或公安部门或医院开具的宣告失踪、死亡证明或死亡消户证明或死亡证明。村委会开具家庭财产状况证明。
三、个体工商户借款人倒闭的要由县级工商部门出具依法注销营业执照证明或未年检证明。同时,村委会出具的财产状况证明。
四、借款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要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属实并加盖公章。参加保险的要由保险公司提供理赔证明。
五、已将借款人起诉到法院已判决强制执行但未执结的要有法院的执结终止(中止)证明材料(裁决证明)。
六、借款人触犯刑律服刑的要有法院的判决证明或财产清偿证明。
七、借款人属五保户由村委会开具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属实证明,加盖公章;特困户、低保户由乡镇民政部门提供救济证明或低保证明的材料。
八、有担保人且未失效的同时提供担保人以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九、借款企业倒闭、破产、停产、撤销、解散的要提供县级工商部门的依法注销证明或未年检证明或提供企业主管部门的决定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清偿债务的证明材料。
十、所有复印材料字迹、公章要清晰,复印件上要加盖“与原件内容相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