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组通字[2009]54号
关于开好2009年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中央在甘单位党委(党组):
为增强2009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09年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办法(试行)》(甘组发[2008]11号)规定,现就开好2009年度全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
已经参加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为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对照检查自身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六个着力、六个切实”要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在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认真对照检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正在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可将2009年度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统筹安排、合并召开。要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重点对照检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认真对照检查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要求、遵守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
已经参加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于10月底前召开完毕,个别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召开的,要报经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同意。正在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市州、省直有关单位,按照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进行,具体召开时间向省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汇报后确定,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的,报经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三、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已经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工作报告,学习《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中办发[2009]13号)等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提高节约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要深入基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要将收集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向领导干部反馈。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要在学习调研阶段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继续广泛深入地征求基层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对领导班子和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由指导检查组组长与上级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后分别反馈;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征求指导检查组组长意见后反馈给本人。
要认真进行会前谈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其他成员逐个进行谈心,沟通思想,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切实发挥好“班长”的作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心,互相帮助,增进了解;有条件的,也可与分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谈心,听取意见建议。
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指导检查组要审阅班子全体成员的发言材料,同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审阅其他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
四、开好民主生活会
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要按照本通知所列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回避矛盾、脱离实际、空泛议论。要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
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整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自觉接受监督。
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虚心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要带头认真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五、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根据有关规定,在民主生活会召开15天前,要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报告,会后15天内上报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各市州要将管辖范围内各级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于10月底汇总上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
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上级党委(党组)成员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省委常委和省政府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参加指导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省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组长、副组长参加所指导检查部门、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市州党委常委和市州政府党员领导干部要分别参加县(市、区)党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具体指导。市州人大、政府、政协党组民主生活会,在市州党委指导下进行。
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探索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民主测评等方法,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09年5月26日
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组通字[2009]54号
关于开好2009年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中央在甘单位党委(党组):
为增强2009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09年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办法(试行)》(甘组发[2008]11号)规定,现就开好2009年度全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
已经参加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为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对照检查自身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六个着力、六个切实”要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在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认真对照检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正在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可将2009年度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统筹安排、合并召开。要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重点对照检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认真对照检查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要求、遵守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
已经参加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于10月底前召开完毕,个别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召开的,要报经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同意。正在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市州、省直有关单位,按照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进行,具体召开时间向省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汇报后确定,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的,报经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三、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已经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工作报告,学习《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中办发[2009]13号)等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提高节约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要深入基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要将收集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向领导干部反馈。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要在学习调研阶段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继续广泛深入地征求基层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对领导班子和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由指导检查组组长与上级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后分别反馈;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征求指导检查组组长意见后反馈给本人。
要认真进行会前谈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其他成员逐个进行谈心,沟通思想,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切实发挥好“班长”的作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心,互相帮助,增进了解;有条件的,也可与分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谈心,听取意见建议。
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指导检查组要审阅班子全体成员的发言材料,同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审阅其他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
四、开好民主生活会
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要按照本通知所列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回避矛盾、脱离实际、空泛议论。要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
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整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自觉接受监督。
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虚心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要带头认真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五、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根据有关规定,在民主生活会召开15天前,要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报告,会后15天内上报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各市州要将管辖范围内各级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于10月底汇总上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
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上级党委(党组)成员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省委常委和省政府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参加指导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省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组长、副组长参加所指导检查部门、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市州党委常委和市州政府党员领导干部要分别参加县(市、区)党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具体指导。市州人大、政府、政协党组民主生活会,在市州党委指导下进行。
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探索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民主测评等方法,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