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一、综合办公室是职教中心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综合协调中心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召开专、兼职通讯员会议,安排、总结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宣传报道工作的责任人,积极支持配合办公室搞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三、各部门确定1名专、兼职通讯员,按规定完成本部门的宣传报道任务。
四、专、兼职通讯员所送宣传通讯稿件,经部门负责人审阅,报办公室登记审核后方可向外投稿。对涉及职教中心重大事件的报道及科级以上的人物事迹报道需经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把关后,方可向外投稿。
五、各部门在集团公司及以上媒体发表新闻宣传稿件的数量要求: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发表稿件6篇,其他部门每季度至少发表稿件1篇,少一篇罚部门负责人10元。
六、奖励办法:
1、被集团公司级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宣传本单位)300字以下的每篇奖励20元,300字—1000字的每篇奖励50元, 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100元。
2、被市级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5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200元, 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300元。
3、被省、部级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每篇(条)奖励200
元,5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300元, 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400元。
4、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300元,5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400元, 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500元。
5、如果稿件获奖,按获奖的级别予以加倍奖励。
七、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监督落实。
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一、综合办公室是职教中心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综合协调中心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召开专、兼职通讯员会议,安排、总结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宣传报道工作的责任人,积极支持配合办公室搞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三、各部门确定1名专、兼职通讯员,按规定完成本部门的宣传报道任务。
四、专、兼职通讯员所送宣传通讯稿件,经部门负责人审阅,报办公室登记审核后方可向外投稿。对涉及职教中心重大事件的报道及科级以上的人物事迹报道需经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把关后,方可向外投稿。
五、各部门在集团公司及以上媒体发表新闻宣传稿件的数量要求: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发表稿件6篇,其他部门每季度至少发表稿件1篇,少一篇罚部门负责人10元。
六、奖励办法:
1、被集团公司级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宣传本单位)300字以下的每篇奖励20元,300字—1000字的每篇奖励50元, 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100元。
2、被市级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5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200元, 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300元。
3、被省、部级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每篇(条)奖励200
元,5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300元, 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400元。
4、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300元,5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400元, 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500元。
5、如果稿件获奖,按获奖的级别予以加倍奖励。
七、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