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广东省经营性公墓墓位使用合同
(示范文本)
广 东 省 民 政 厅 监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1月
注意事项
一、本合同范本所称经营性公墓,是指依法批准设立的为城乡居民有偿提供安葬骨灰、骨殖或者遗体服务的公共设施。
二、本合同范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适用于经营性公墓在其行政许可范围内所提供墓位租用以及相关服务的合同订立。经营性公墓提供的骨灰寄存、壁葬、塔葬、草坪葬、花坛葬等服务,可参照此合同范本另行订立合同。
三、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民事发〔1998〕10号)规定,埋葬骨灰的单人、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合同编号:
广东省经营性公墓墓位使用合同
(示范文本)
广 东 省 民 政 厅 监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1月
注意事项
一、本合同范本所称经营性公墓,是指依法批准设立的为城乡居民有偿提供安葬骨灰、骨殖或者遗体服务的公共设施。
二、本合同范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适用于经营性公墓在其行政许可范围内所提供墓位租用以及相关服务的合同订立。经营性公墓提供的骨灰寄存、壁葬、塔葬、草坪葬、花坛葬等服务,可参照此合同范本另行订立合同。
三、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民事发〔1998〕10号)规定,埋葬骨灰的单人、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