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学论文
题 目: 金融市场监管与国际协作
课程名称: 金融市场学
学 院:
专 业:
年 级: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金融市场监管与国际协作
摘要: 20世纪以来,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的趋势日渐加强,由此而来的国际金融市场的系统风险也日益加大。金融市场监管在2009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下受到了极大地争议,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着诸多问题,此时,就需要一个有效的长期的合作机制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这不仅是对各国金融体系的完善,更是全球金融体系重要补充。
关键词:金融市场;监管;国际协作
一、金融监管结构与金融服务业的变化
从传统意义上说,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主要集中在两个行业:银行业以及证券业。从事银行监管的组织主要有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欧洲联盟。从事证券监管的组织主要有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目前将从事银行监管和证券公司监管的机构清楚地区分开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在过去的几年中,国际金融服务业的变化在范围和速度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金融业主体业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贷款为主的国际融资逐步让位于证券融资,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逐步让位于投资银行业务,因而监管当局面临的主要问题已不仅仅是与贷款有关的信用风险,而且包括与证券业务有关的交易风险。
第二、在过去的5年中,金融批发业务日益集中在少数大型的全球性企业。因此,对一国监管当局来说,在对国内企业监管的同时,对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显得越发重要。
第三、机构投资者取代个人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活跃力量。
第四、技术进步改变了传统的市场结构,导致了一系列的金融创新,主要是各类衍生产品的出现,这些衍生产品的交易所交易和柜台交易的交易额急剧增长。
二、金融国际化对金融监管当局的挑战
从一国着眼,如果缺少金融监管当局的国际合作,那么监管程度无论是比别国的金融市场严格还是更松懈都有可能使该国付出代价。如果过于松弛,那就有可能破坏一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如东南亚金融危机之所以爆发,公认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管制过于放松。但如果过于严格,那么,金融机构和业务活动又会被别的金融市场所吸引而转向其他国家。如美国,曾经向外国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发行的债券征收利息平等税,结果是在美国以外创造出一个欧洲债券市场。
从国际金融市场整体看,如果各国之间在金融监管方面无法进行有效的合作,那么,一国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所出的问题,或者在一国范围内发生的金融危机就更有可能引发别国乃至世界范围的负外部效应发生。因为金融的国际化使得发生这种跨国传染的渠道也变得更为通畅了,经济学家称这种世界范围内的负外部效应的传播为国际金融市场的系统风险。
(一)国际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
英国经济学家休伊特提出,冲击可能最初由单个国家的证券市场传递过来,然后波及该市场是其中一组成部分的国际金融体系,如果它足够大,还会波及实物经济部门。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在一个主要国家的市场或一个主要的国际市场,证券价格急剧和突然的下跌,然后迅速传播到其他证券市场或债券市场,或股票市场以及相关的衍生工具市场,导致一家或多家金融中介的倒闭,引发一场核心银行业与支付体系的危机,如果不加以抑制,对实物经济部门的活动会造成伤害。但实际上国际证券市场上价格急剧下跌的传染性效应可能并不会轻易地发展到极端,出现经济学家最为担心的对实物经济部门的破坏。如1978年的美国股市崩溃,只有极少数不那么重要的证券商倒闭,没有对其他券商产生任何伤害,更没有危及实物经济部门。可见,国际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虽然存在,但并不十分显著,更是较少有可能发展到危及实物经济部门的地步。这也说明,国际金融市场的系统风险主要还是在银行业以及与银行业密切相关的支付与清算体系。
(二)国际银行业及支付与清算体系的系统风险
尽管信息技术的巨大进步已经使得外汇市场实现了全球性的24小时连续交易,各国的支付与清算体系也在不断改进。但有研究报告表明。银行间外汇交易的结算并非当日即可完成,而且可能持续至少一至两个工作日,还可能需要另外一至两个工作日银行才能确信已收到应收款项。这意味着银行可能暴露于巨大的外汇交易的结算风险之中。,伴随金融国际化的进程,新出现的衍生金融产品的发展十分迅猛,成为更冒险的金融工具。虽然它具有一定的回避价格波动风险的作用,但是从近年来的发展看,它所具有的投资性的一面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屡屡给国际金融市场制造麻烦。如英国巴林银行曾因其新加坡期货交易员里森从事日经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损失约14亿美元。类似的例子很多。表明这类产品的交易具有高度的风险、高度的技术性和资金杠杆作用。一旦在监管方面有所疏忽,问题马上就会接踵而至。事实上,已发生的多例金融机构的危机恰恰是由于种种疏忽和懈怠所导致的,因此极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及其国际合作。
三、对国际金融监管的启示
监管空白、监管理念落后、金融监管协谐和危机处置机制存在缺乏、主要国际金融监管机构职能的缺失等众多要素的存在使现有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革新成为一种肯定。
1.树立分层次、分区域的金融监管协作
金融全球化的趋向日益减速,但是各国在经济水平、开放水平、金融结构、监管形式等方面存在清楚差异,使得在金融监管国际协作效果上不应该一刀切,应经过逐渐完成分层次、分区域的监管协作渐渐到达全球范围内的一致。首先,区域经济由于高度相关性,可以率先达成顺应一体化要求的金融监管协作,制定有约束力的区域性协作协议,促进区域内协作,现阶段欧盟的协作就是很好的例子。其次,在体制差距不大、金融结构相似的国度之间加快推进金融监管国际协作,充沛发扬体制优势和结构优势,提高协作的效率和作用。
2.增强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合理性
现有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反映的是过去的经济力气,随着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壮大(尤其是“金砖四国”)和他们参与全球经济事务愿望的增强,现有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显然已不合时宜,需求吸纳新的主体,否则将很难在世界范围内协调金融监管
效果。此次金融危机迸发后,现有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充沛看法到了新兴市场国度参与全球事务的重要性,在原有的金融监管主体上纷繁吸纳新兴市场经济国度成员。如2009年2月,中国、印度和巴西被OSCO的技术委员会约请为新成员;2009年3月10—11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约请巴西、中国、印度、韩国、墨西哥和俄罗斯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度进入其委员会的管理结构。此外,国际会计准绳理事会(IASB)赞同将其成员增至16个,并确立了名额的地域散布。
四、推进金融市场监管的全球化与加强国际协作
在全球性统一监管的进程中,国际银行监管机构巴塞尔委员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委员会1975年通过《对国外银行机构监督的原则》,1983进行了修改;1988年颁布了《关于统一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即《巴塞尔协议》),该协议成为银行业国际监管的重要标准;1996年初,又公布了《巴塞尔资本金协议市场风险修正案》,制定了统一的估测、监管银行市场风险的标准,等等。尽管它的建议在世界范围内不具有硬性的约束力,但由于其适应了全球银行监管的现实需求而得到了国际银行业和各国监管当局的普遍接受和应用。
事实上,其它国际性组织和金融单位也积极推动全球统一监管进程。针对银行及金融危机,1995年6月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提出要大力加强国际货币金组织(IMF)对各国经济和财政金融状况实行监督的能力、建立金融危机预警防范和应对机制、建立全球范围内监视和控制金融市场风险体系的设想。1996年1月欧洲联盟要求成员国银行分配充足的资本,以防止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交易的风险其监督性指令对成员国都具有约束力。国际清算银行于1995年4月12日提出了金融机构市场风险防范标准方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1995年8月发表的关于资本市场的年度报告中建议,各国政府应该加强对金融交易的监管。1994年9月,西方十大工业国中央银行总裁在巴塞尔国际清算银行达成协议,拟订了公开衍生金融产品交易资讯的统一标准。目前,国际银行监管的双边合作尽管较少,双边信息沟通的主要形式是监管当局之间的非正式交流,但由于非常及时和灵活,同样起到了沟通信息的作用,在处理银行危机时尤其如此。
现有的国际金融监管与协调体系中的重点机构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论坛(FSF)等。其中,IMF一直被认为是风险防范与危机救助的主力军,但此次危机发生后,IMF作为全球主要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机构,其权威性广受批评,美国推出的金融系统全面改革方案则强调要加强金融稳定论坛在全球金融监管中的作用,曾有“金融富国俱乐部”之称的金融稳定论坛最初成员是七大工业国,后来邀请香港、澳大利亚、新加坡、荷兰、瑞士和欧洲央行等金融中心和国际组织加入,在伦敦会议后又宣布接纳中国、俄罗斯、印尼等二十国集团成员加入,美国财长盖特纳表示,金融稳定论坛要与IMF和世界银行一道,监督执行更高的监管标准。
五、综述
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金融监管不再局限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的范围,以国家为单位的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不可能单纯对其境内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实行全方位监管,总的说来,在加强国际监管合作的每一个细枝末节,都可能存在着不同国家和经济体的利益纷争,也因此都存在着监管不平衡的风险。各国既希望通过有效的监管体制来避免本次金融危机的悲剧在未来重演,又担心
在监管协作中损害本国利益,这些都决定了在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在收到实效之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巴曙松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金融监管》
《从当前的国际金融环境看二十一世纪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 新浪财经 《金融监管国际协作:从意愿到现实的挑战》
张光平 《从巴塞尔协议看我国金融机构风险监管》
汪倩 《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
金融市场学论文
题 目: 金融市场监管与国际协作
课程名称: 金融市场学
学 院:
专 业:
年 级: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金融市场监管与国际协作
摘要: 20世纪以来,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的趋势日渐加强,由此而来的国际金融市场的系统风险也日益加大。金融市场监管在2009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下受到了极大地争议,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着诸多问题,此时,就需要一个有效的长期的合作机制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这不仅是对各国金融体系的完善,更是全球金融体系重要补充。
关键词:金融市场;监管;国际协作
一、金融监管结构与金融服务业的变化
从传统意义上说,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主要集中在两个行业:银行业以及证券业。从事银行监管的组织主要有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欧洲联盟。从事证券监管的组织主要有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目前将从事银行监管和证券公司监管的机构清楚地区分开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在过去的几年中,国际金融服务业的变化在范围和速度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金融业主体业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贷款为主的国际融资逐步让位于证券融资,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逐步让位于投资银行业务,因而监管当局面临的主要问题已不仅仅是与贷款有关的信用风险,而且包括与证券业务有关的交易风险。
第二、在过去的5年中,金融批发业务日益集中在少数大型的全球性企业。因此,对一国监管当局来说,在对国内企业监管的同时,对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显得越发重要。
第三、机构投资者取代个人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活跃力量。
第四、技术进步改变了传统的市场结构,导致了一系列的金融创新,主要是各类衍生产品的出现,这些衍生产品的交易所交易和柜台交易的交易额急剧增长。
二、金融国际化对金融监管当局的挑战
从一国着眼,如果缺少金融监管当局的国际合作,那么监管程度无论是比别国的金融市场严格还是更松懈都有可能使该国付出代价。如果过于松弛,那就有可能破坏一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如东南亚金融危机之所以爆发,公认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管制过于放松。但如果过于严格,那么,金融机构和业务活动又会被别的金融市场所吸引而转向其他国家。如美国,曾经向外国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发行的债券征收利息平等税,结果是在美国以外创造出一个欧洲债券市场。
从国际金融市场整体看,如果各国之间在金融监管方面无法进行有效的合作,那么,一国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所出的问题,或者在一国范围内发生的金融危机就更有可能引发别国乃至世界范围的负外部效应发生。因为金融的国际化使得发生这种跨国传染的渠道也变得更为通畅了,经济学家称这种世界范围内的负外部效应的传播为国际金融市场的系统风险。
(一)国际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
英国经济学家休伊特提出,冲击可能最初由单个国家的证券市场传递过来,然后波及该市场是其中一组成部分的国际金融体系,如果它足够大,还会波及实物经济部门。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在一个主要国家的市场或一个主要的国际市场,证券价格急剧和突然的下跌,然后迅速传播到其他证券市场或债券市场,或股票市场以及相关的衍生工具市场,导致一家或多家金融中介的倒闭,引发一场核心银行业与支付体系的危机,如果不加以抑制,对实物经济部门的活动会造成伤害。但实际上国际证券市场上价格急剧下跌的传染性效应可能并不会轻易地发展到极端,出现经济学家最为担心的对实物经济部门的破坏。如1978年的美国股市崩溃,只有极少数不那么重要的证券商倒闭,没有对其他券商产生任何伤害,更没有危及实物经济部门。可见,国际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虽然存在,但并不十分显著,更是较少有可能发展到危及实物经济部门的地步。这也说明,国际金融市场的系统风险主要还是在银行业以及与银行业密切相关的支付与清算体系。
(二)国际银行业及支付与清算体系的系统风险
尽管信息技术的巨大进步已经使得外汇市场实现了全球性的24小时连续交易,各国的支付与清算体系也在不断改进。但有研究报告表明。银行间外汇交易的结算并非当日即可完成,而且可能持续至少一至两个工作日,还可能需要另外一至两个工作日银行才能确信已收到应收款项。这意味着银行可能暴露于巨大的外汇交易的结算风险之中。,伴随金融国际化的进程,新出现的衍生金融产品的发展十分迅猛,成为更冒险的金融工具。虽然它具有一定的回避价格波动风险的作用,但是从近年来的发展看,它所具有的投资性的一面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屡屡给国际金融市场制造麻烦。如英国巴林银行曾因其新加坡期货交易员里森从事日经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损失约14亿美元。类似的例子很多。表明这类产品的交易具有高度的风险、高度的技术性和资金杠杆作用。一旦在监管方面有所疏忽,问题马上就会接踵而至。事实上,已发生的多例金融机构的危机恰恰是由于种种疏忽和懈怠所导致的,因此极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及其国际合作。
三、对国际金融监管的启示
监管空白、监管理念落后、金融监管协谐和危机处置机制存在缺乏、主要国际金融监管机构职能的缺失等众多要素的存在使现有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革新成为一种肯定。
1.树立分层次、分区域的金融监管协作
金融全球化的趋向日益减速,但是各国在经济水平、开放水平、金融结构、监管形式等方面存在清楚差异,使得在金融监管国际协作效果上不应该一刀切,应经过逐渐完成分层次、分区域的监管协作渐渐到达全球范围内的一致。首先,区域经济由于高度相关性,可以率先达成顺应一体化要求的金融监管协作,制定有约束力的区域性协作协议,促进区域内协作,现阶段欧盟的协作就是很好的例子。其次,在体制差距不大、金融结构相似的国度之间加快推进金融监管国际协作,充沛发扬体制优势和结构优势,提高协作的效率和作用。
2.增强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合理性
现有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反映的是过去的经济力气,随着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壮大(尤其是“金砖四国”)和他们参与全球经济事务愿望的增强,现有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显然已不合时宜,需求吸纳新的主体,否则将很难在世界范围内协调金融监管
效果。此次金融危机迸发后,现有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充沛看法到了新兴市场国度参与全球事务的重要性,在原有的金融监管主体上纷繁吸纳新兴市场经济国度成员。如2009年2月,中国、印度和巴西被OSCO的技术委员会约请为新成员;2009年3月10—11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约请巴西、中国、印度、韩国、墨西哥和俄罗斯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度进入其委员会的管理结构。此外,国际会计准绳理事会(IASB)赞同将其成员增至16个,并确立了名额的地域散布。
四、推进金融市场监管的全球化与加强国际协作
在全球性统一监管的进程中,国际银行监管机构巴塞尔委员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委员会1975年通过《对国外银行机构监督的原则》,1983进行了修改;1988年颁布了《关于统一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即《巴塞尔协议》),该协议成为银行业国际监管的重要标准;1996年初,又公布了《巴塞尔资本金协议市场风险修正案》,制定了统一的估测、监管银行市场风险的标准,等等。尽管它的建议在世界范围内不具有硬性的约束力,但由于其适应了全球银行监管的现实需求而得到了国际银行业和各国监管当局的普遍接受和应用。
事实上,其它国际性组织和金融单位也积极推动全球统一监管进程。针对银行及金融危机,1995年6月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提出要大力加强国际货币金组织(IMF)对各国经济和财政金融状况实行监督的能力、建立金融危机预警防范和应对机制、建立全球范围内监视和控制金融市场风险体系的设想。1996年1月欧洲联盟要求成员国银行分配充足的资本,以防止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交易的风险其监督性指令对成员国都具有约束力。国际清算银行于1995年4月12日提出了金融机构市场风险防范标准方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1995年8月发表的关于资本市场的年度报告中建议,各国政府应该加强对金融交易的监管。1994年9月,西方十大工业国中央银行总裁在巴塞尔国际清算银行达成协议,拟订了公开衍生金融产品交易资讯的统一标准。目前,国际银行监管的双边合作尽管较少,双边信息沟通的主要形式是监管当局之间的非正式交流,但由于非常及时和灵活,同样起到了沟通信息的作用,在处理银行危机时尤其如此。
现有的国际金融监管与协调体系中的重点机构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论坛(FSF)等。其中,IMF一直被认为是风险防范与危机救助的主力军,但此次危机发生后,IMF作为全球主要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机构,其权威性广受批评,美国推出的金融系统全面改革方案则强调要加强金融稳定论坛在全球金融监管中的作用,曾有“金融富国俱乐部”之称的金融稳定论坛最初成员是七大工业国,后来邀请香港、澳大利亚、新加坡、荷兰、瑞士和欧洲央行等金融中心和国际组织加入,在伦敦会议后又宣布接纳中国、俄罗斯、印尼等二十国集团成员加入,美国财长盖特纳表示,金融稳定论坛要与IMF和世界银行一道,监督执行更高的监管标准。
五、综述
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金融监管不再局限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的范围,以国家为单位的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不可能单纯对其境内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实行全方位监管,总的说来,在加强国际监管合作的每一个细枝末节,都可能存在着不同国家和经济体的利益纷争,也因此都存在着监管不平衡的风险。各国既希望通过有效的监管体制来避免本次金融危机的悲剧在未来重演,又担心
在监管协作中损害本国利益,这些都决定了在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在收到实效之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巴曙松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金融监管》
《从当前的国际金融环境看二十一世纪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 新浪财经 《金融监管国际协作:从意愿到现实的挑战》
张光平 《从巴塞尔协议看我国金融机构风险监管》
汪倩 《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