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详细流程介绍
申请阶段
1.带身份证到当地工商所办理企业名称查询,领取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2.备一名执业或者从业药师(经营中药饮片还需配备一名中药师),体检后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无业证明、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到天津市药监局人才服务中心(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电话:6025196)办理药师预变更或者注册手续,领取药师变更通知单。
3.址后,索取拟选址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提供房产证或者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明,房屋用途为商用或者商住两用),并根据实际位置制作经营地址位置图。
4.行第一次现场审查,测量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和距离(乡镇政府所在地60平方米以上,其它40平方米以上,距其它药店距离100米以上)。
5.一次现场审查合格后向分局市场科(武清区泉发路8号,电话:82129710)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2.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3.药师注册变更通知书4.房屋产权证明5.经营地址位置图6.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筹建阶段
1.房屋装修,要求室内洁净,门窗密闭,并安装空调、暖气、排风扇、灯具、遮阳窗帘、配备冰箱、电脑及管理软件、灭火器、温湿度计、鼠夹或粘鼠板、地架,制作柜台货架,柜组标识齐全,安装灯箱牌匾,划分待验区(黄色)、不合格区(红色)。
2.带U盘到分局市场科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用A4纸打印,领取各种记录和学习材料,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做好自学,接受岗前培训考核。
3.从业人员携带身份证到防疫站体检,领取健康合格证明。除药师外所有未接受职业教育培训人员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参加“医药商品购销员”培训。
4.修完毕后,向分局提交验收申请,进行第二次现场审查,留取影像资料。
受理阶段
1.查合格后,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开发区紫薇宫二楼,电话:82132224)报件,进入正式受理程序,报件时除携带申请表格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A4纸复印
1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2药师变更通知单○3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件各两份:○
4从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健康证、职业培训证明○5企业负责人、质量负○
6经营场所位置图责人无业证明、个人简历○(需标明企业名称、方位、主要道路名称、
7经营场所平面图(需标明企业名称、方位、房屋面积数值、设毗邻主要建筑名称)○
备设施、柜台货架位置等)
2.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刻制企业公章。
3.携带证照、公章及药师变更通知单回执联到天津市药监局人才服务中心领取药师证及胸卡。
4.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药师注册证》复印后加盖企业公章报分局建档,领取GSP认证告知书。
5.每月8日上午9时按时到分局四楼会议室参加药品经营企业例会。
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详细流程介绍
申请阶段
1.带身份证到当地工商所办理企业名称查询,领取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2.备一名执业或者从业药师(经营中药饮片还需配备一名中药师),体检后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无业证明、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到天津市药监局人才服务中心(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电话:6025196)办理药师预变更或者注册手续,领取药师变更通知单。
3.址后,索取拟选址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提供房产证或者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明,房屋用途为商用或者商住两用),并根据实际位置制作经营地址位置图。
4.行第一次现场审查,测量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和距离(乡镇政府所在地60平方米以上,其它40平方米以上,距其它药店距离100米以上)。
5.一次现场审查合格后向分局市场科(武清区泉发路8号,电话:82129710)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2.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3.药师注册变更通知书4.房屋产权证明5.经营地址位置图6.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筹建阶段
1.房屋装修,要求室内洁净,门窗密闭,并安装空调、暖气、排风扇、灯具、遮阳窗帘、配备冰箱、电脑及管理软件、灭火器、温湿度计、鼠夹或粘鼠板、地架,制作柜台货架,柜组标识齐全,安装灯箱牌匾,划分待验区(黄色)、不合格区(红色)。
2.带U盘到分局市场科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用A4纸打印,领取各种记录和学习材料,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做好自学,接受岗前培训考核。
3.从业人员携带身份证到防疫站体检,领取健康合格证明。除药师外所有未接受职业教育培训人员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参加“医药商品购销员”培训。
4.修完毕后,向分局提交验收申请,进行第二次现场审查,留取影像资料。
受理阶段
1.查合格后,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开发区紫薇宫二楼,电话:82132224)报件,进入正式受理程序,报件时除携带申请表格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A4纸复印
1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2药师变更通知单○3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件各两份:○
4从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健康证、职业培训证明○5企业负责人、质量负○
6经营场所位置图责人无业证明、个人简历○(需标明企业名称、方位、主要道路名称、
7经营场所平面图(需标明企业名称、方位、房屋面积数值、设毗邻主要建筑名称)○
备设施、柜台货架位置等)
2.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刻制企业公章。
3.携带证照、公章及药师变更通知单回执联到天津市药监局人才服务中心领取药师证及胸卡。
4.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药师注册证》复印后加盖企业公章报分局建档,领取GSP认证告知书。
5.每月8日上午9时按时到分局四楼会议室参加药品经营企业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