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一、计算公式及税率表
1、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全月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费用扣除数; 2011年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数(即起征点)为3500元。 2、个税税率表
3、举例
(1)小李当月工资收入5000元,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5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5000-500-3500=1000,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3%=30元
(2)小李当月工资收入7000元,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5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7000-500-3500=3000,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0%-105=195元 二、年终奖金的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小李1月份工资收入6000元,五险一金500元,年终奖100000元。
因为当月工资收入6000-500=5500大于费用扣除数3500,且年终奖120000÷12=10000,对应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则: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25%-1005=28995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小李1月份工资收入3800元,五险一金500元,年终奖80000元。
因为当月工资收入3800-500=3300小于费用扣除数3500,差额为200,且(80000-200)÷12=6650,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则: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200)×20%-555=15405元 三、注意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按上述方法计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员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现金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王克俭 2014.3.27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一、计算公式及税率表
1、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全月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费用扣除数; 2011年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数(即起征点)为3500元。 2、个税税率表
3、举例
(1)小李当月工资收入5000元,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5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5000-500-3500=1000,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3%=30元
(2)小李当月工资收入7000元,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5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7000-500-3500=3000,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0%-105=195元 二、年终奖金的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小李1月份工资收入6000元,五险一金500元,年终奖100000元。
因为当月工资收入6000-500=5500大于费用扣除数3500,且年终奖120000÷12=10000,对应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则: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25%-1005=28995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小李1月份工资收入3800元,五险一金500元,年终奖80000元。
因为当月工资收入3800-500=3300小于费用扣除数3500,差额为200,且(80000-200)÷12=6650,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则: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200)×20%-555=15405元 三、注意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按上述方法计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员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现金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王克俭 201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