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2-07-17 15:04:11 来源: 字号:T|T
川人口办发[2012]16号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
现将《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一盘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六日
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一盘棋”工作方案
2009年以来,全省人口计生系统紧紧围绕国家“三年三步走全国一盘棋” 工作部署,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基本建立起“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新机制。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工作方案的通知》(人口办流管函〔2012〕85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强基础、抓落实、促平衡”的总体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落实双向管理为重点,夯实工作基础为抓手,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巩固完善 “一盘棋”工作机制,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
平。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统筹管理能力
1、强化党委政府统筹。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统筹规划,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经费逐年增长机制。健全流动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完善综合治理联席会议、信息交流等制度,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地方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各方服务管理责任。
2、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片区协管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完善《四川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指导督促各地切实加强内部业务机构统筹协调,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有机衔接。
3、落实两地管理责任。流入地要做好重点对象信息核查、政策宣传、技术服务,流出地做好流出人口登记建档、配合流入地核实重点对象信息,落实管理措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互评机制,强化两地工作实效考核,确保两地管理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二)着力夯实信息工作基础
1、强化个案信息采集。现居住地要完善村(居)民小组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物管人员为主体的信息采集网络,确保流入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5%,采集信息登记入库率达95%。户籍地要依托村组,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与关爱留守家庭结合起来,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去向,确保流出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5%,采集信息登记入库率达95%。对流动人口信息和原始采集资料要妥善保管,对涉及公民隐私的信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保密。
2、提高个案数据质量。市、县要指导乡镇(街道)将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及时准确录入数据库,确保数据准确率达到95%,要对照信息个案卡片,对已录入个案基本信息进行查漏补缺,确保个案信息完整率达到95%,省上定期对各地个案信息质量核查,相关情况将进行通报。
3、提升网络协作及时性。各级要切实加强层级监管, 2012年流入地重点信息提交率达95%,避孕节育通报、手术服务通报、一孩生育服务登记通报达95%,通报及时率达到100%;流出地信息反馈率达到95%以上,反馈及时率达到95%;避孕节育通报、手术服务通报、一孩生育服务登记通报接收率达到100%,接收及时率达到100%。完善省对平台工作后进县(市、区)通报机制。
4、做好统计监测工作。完善流动人口数据库统计功能,实现数据统计报表直接从数据库生成,督促市、县级加强PADIS上报统计表关联数据逻辑校验,提升统计质量。抓好国家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动态监测工作和三类地区调查,规范经费使用,建立省级调查问卷抽查制度,确保调查质量。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加强流动人口调研, 2012年11月底前,各市州要提交一篇流动人口调研报告,省上将对各地调研报告进行汇编。按照委党组要求,2012年在成都经济圈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卡)系统应用,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部署推进。
(三)全力推进基本服务均等
1、推进宣传倡导服务均等化。加强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宣传,确保流动人口计生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课堂基层行”活动,深入企业、市场、工地等进行面对面宣传;注重发挥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引领作用,利
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举办一至两次以“关怀关爱流动人口”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开展“新闻媒体流动人口先进典型报道”。
2、推进计生技术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制度,指导基层公示免费服务内容,公开技术服务流程;利用人口计生系统技术服务网点,根据流动人口特点,提供“错峰式”服务,确保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接受孕检率达95%以上,扩大流动人口服务的覆盖面;以流动育龄人口为基础因素,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药具经费动态调拨机制,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药具全覆盖。
3、推进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指导各地将流动人口纳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人群,落实相关服务;强化生殖健康服务,将流动育龄妇女纳入当地生殖健康服务项目,让其享受到“无偿、低偿”的妇科病治疗和生殖健康服务;做好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管理,落实住院分娩、B超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实名登记制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实行网络化管理。
4、推进奖励优待服务均等化。落实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政策,鼓励各地逐步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住院分娩补助、晚婚晚育奖励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以财政投入、技能培训、项目扶持、就业帮助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多元利益导向机制,对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因病致贫的给予特殊帮扶,开展关怀关爱流动人口活动;建立便民维权机制,认真做好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四)深度拓展区域协作内涵
1、完善省内协作。加强成都经济圈、川东北、川南、攀西四大协作区的沟通交流和协作机制建设,研究解决区域内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等难题;协作会轮值市要切实负起职责,突出协作会议主题,编发协作成员单位工作信息,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
2、加强省际协作。省上要加大流出人口聚集地区区域协作,各地要根据流动人口的总量、流向等实际情况,在省级协作框架下,推进跨省层级协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络协作,提高信息交换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突出协作重点。区域协作要重点突出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违法怀孕、生育查处,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处理违法生育案件和征收社会抚养费个案必须坚持协商前置、依法行政,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要及时向其户籍所在地核实情况和通报办理结果,户籍地要做好登记备案。
三、组织实施
省流管中心要切实加强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的组织指导,适时对各地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及时总结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将各地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依据本方案,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省流管中心。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2-07-17 15:04:11 来源: 字号:T|T
川人口办发[2012]16号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
现将《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一盘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六日
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一盘棋”工作方案
2009年以来,全省人口计生系统紧紧围绕国家“三年三步走全国一盘棋” 工作部署,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基本建立起“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新机制。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工作方案的通知》(人口办流管函〔2012〕85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强基础、抓落实、促平衡”的总体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落实双向管理为重点,夯实工作基础为抓手,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巩固完善 “一盘棋”工作机制,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
平。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统筹管理能力
1、强化党委政府统筹。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统筹规划,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经费逐年增长机制。健全流动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完善综合治理联席会议、信息交流等制度,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地方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各方服务管理责任。
2、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片区协管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完善《四川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指导督促各地切实加强内部业务机构统筹协调,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有机衔接。
3、落实两地管理责任。流入地要做好重点对象信息核查、政策宣传、技术服务,流出地做好流出人口登记建档、配合流入地核实重点对象信息,落实管理措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互评机制,强化两地工作实效考核,确保两地管理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二)着力夯实信息工作基础
1、强化个案信息采集。现居住地要完善村(居)民小组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物管人员为主体的信息采集网络,确保流入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5%,采集信息登记入库率达95%。户籍地要依托村组,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与关爱留守家庭结合起来,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去向,确保流出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5%,采集信息登记入库率达95%。对流动人口信息和原始采集资料要妥善保管,对涉及公民隐私的信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保密。
2、提高个案数据质量。市、县要指导乡镇(街道)将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及时准确录入数据库,确保数据准确率达到95%,要对照信息个案卡片,对已录入个案基本信息进行查漏补缺,确保个案信息完整率达到95%,省上定期对各地个案信息质量核查,相关情况将进行通报。
3、提升网络协作及时性。各级要切实加强层级监管, 2012年流入地重点信息提交率达95%,避孕节育通报、手术服务通报、一孩生育服务登记通报达95%,通报及时率达到100%;流出地信息反馈率达到95%以上,反馈及时率达到95%;避孕节育通报、手术服务通报、一孩生育服务登记通报接收率达到100%,接收及时率达到100%。完善省对平台工作后进县(市、区)通报机制。
4、做好统计监测工作。完善流动人口数据库统计功能,实现数据统计报表直接从数据库生成,督促市、县级加强PADIS上报统计表关联数据逻辑校验,提升统计质量。抓好国家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动态监测工作和三类地区调查,规范经费使用,建立省级调查问卷抽查制度,确保调查质量。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加强流动人口调研, 2012年11月底前,各市州要提交一篇流动人口调研报告,省上将对各地调研报告进行汇编。按照委党组要求,2012年在成都经济圈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卡)系统应用,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部署推进。
(三)全力推进基本服务均等
1、推进宣传倡导服务均等化。加强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宣传,确保流动人口计生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课堂基层行”活动,深入企业、市场、工地等进行面对面宣传;注重发挥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引领作用,利
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举办一至两次以“关怀关爱流动人口”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开展“新闻媒体流动人口先进典型报道”。
2、推进计生技术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制度,指导基层公示免费服务内容,公开技术服务流程;利用人口计生系统技术服务网点,根据流动人口特点,提供“错峰式”服务,确保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接受孕检率达95%以上,扩大流动人口服务的覆盖面;以流动育龄人口为基础因素,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药具经费动态调拨机制,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药具全覆盖。
3、推进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指导各地将流动人口纳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人群,落实相关服务;强化生殖健康服务,将流动育龄妇女纳入当地生殖健康服务项目,让其享受到“无偿、低偿”的妇科病治疗和生殖健康服务;做好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管理,落实住院分娩、B超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实名登记制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实行网络化管理。
4、推进奖励优待服务均等化。落实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政策,鼓励各地逐步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住院分娩补助、晚婚晚育奖励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以财政投入、技能培训、项目扶持、就业帮助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多元利益导向机制,对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因病致贫的给予特殊帮扶,开展关怀关爱流动人口活动;建立便民维权机制,认真做好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四)深度拓展区域协作内涵
1、完善省内协作。加强成都经济圈、川东北、川南、攀西四大协作区的沟通交流和协作机制建设,研究解决区域内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等难题;协作会轮值市要切实负起职责,突出协作会议主题,编发协作成员单位工作信息,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
2、加强省际协作。省上要加大流出人口聚集地区区域协作,各地要根据流动人口的总量、流向等实际情况,在省级协作框架下,推进跨省层级协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络协作,提高信息交换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突出协作重点。区域协作要重点突出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违法怀孕、生育查处,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处理违法生育案件和征收社会抚养费个案必须坚持协商前置、依法行政,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要及时向其户籍所在地核实情况和通报办理结果,户籍地要做好登记备案。
三、组织实施
省流管中心要切实加强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的组织指导,适时对各地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及时总结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将各地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依据本方案,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省流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