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地下车位使用权,与业主签订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20年,使用费一次性收取,是否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鲁地税发【2007】104号:
:“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的规定,对出租方式经营地下车位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12%的税率计算征收房产税。对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应按财产租赁合同征收印花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对拥有地下车位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房产税,对于出售地下车位使用权的,由于其权属未发生转移,因而,不应对其征收土地增值税,应按租赁合同征收印花税。 大连市地税局12366答复(2009年10月9日):大地税函〔2008〕18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土地增值税
是对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行为所征收的税。出售或转让应当以办理相应产权为标志,产权未发生转移就不构成出售或转让,实际上只发生出租地下车位的行为,因此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以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出售的没有产权的车位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全额缴纳营业税。
问2:出售地下车位,是否缴纳房产税? 答:财税【2005】181号: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地下建筑物是否缴纳房产税,关键看地上建筑物是否缴纳房产税。
1.商业房应当缴纳房产税,因此与商业房相连的地下车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2.但居民住宅目前免征房产税,因此,居民住宅相连的地下车位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问3:地下室占用的土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答:
财税 【2009】128号:
四、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地下车位使用权,与业主签订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20年,使用费一次性收取,是否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鲁地税发【2007】104号:
:“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的规定,对出租方式经营地下车位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12%的税率计算征收房产税。对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应按财产租赁合同征收印花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对拥有地下车位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房产税,对于出售地下车位使用权的,由于其权属未发生转移,因而,不应对其征收土地增值税,应按租赁合同征收印花税。 大连市地税局12366答复(2009年10月9日):大地税函〔2008〕18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土地增值税
是对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行为所征收的税。出售或转让应当以办理相应产权为标志,产权未发生转移就不构成出售或转让,实际上只发生出租地下车位的行为,因此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以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出售的没有产权的车位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全额缴纳营业税。
问2:出售地下车位,是否缴纳房产税? 答:财税【2005】181号: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地下建筑物是否缴纳房产税,关键看地上建筑物是否缴纳房产税。
1.商业房应当缴纳房产税,因此与商业房相连的地下车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2.但居民住宅目前免征房产税,因此,居民住宅相连的地下车位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问3:地下室占用的土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答:
财税 【2009】128号:
四、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