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与
[*]公司
[*]项目(咨询/实施/技术/……)
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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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服务范围 ....................................................... 1 服务进度 ....................................................... 1 服务地点 ....................................................... 2 项目组人员 ..................................................... 2 服务费用与支付 ................................................. 3 审查与验收 ..................................................... 4 质量保证 ....................................................... 4 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 5 不侵权声明 ..................................................... 5 转让与分包 ..................................................... 6 服务变更 ....................................................... 6 服务暂停 ....................................................... 6 进度延误 ....................................................... 7 合同终止 ....................................................... 7 责任限制 ....................................................... 8 人员保险 ....................................................... 8 履约保函 ....................................................... 9 保密 ........................................................... 9 不可抗力 ....................................................... 9 不弃权 ........................................................ 10 适用法律 ...................................................... 10 争议解决 ...................................................... 10 通知 .......................................................... 10 其他规定 ...................................................... 11
【*】公司与【*】公司
【*】项目(咨询/实施/技术/„„)服务合同书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鉴于甲方计划开展【*】项目,旨在(建立/完成/实现)【*】(简称“本项目”),根据招标和投标精神,甲方选择乙方担任本项目的服务方,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实施/技术/„„)服务,以(建立/完成/实现)【*】。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聘请提供该等服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服务范围
1.1 根据本合同,乙方作为服务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对本项目提供【*】服务。
乙方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具体的服务内容、实施方式及要求、提交成果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统称“服务”。 2 服务进度
2.1 本合同乙方服务的期限为【*】,具体进度应满足附件【*】中的要求。甲方
和乙方同意,在总进度不变的前提下,各阶段的进度计划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微调。乙方拟对项目服务的进度进行调整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2.2 若乙方未能达到预期的进度,乙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维持原进
度,并应将准备采取的措施书面报告甲方。
2.3 若因乙方原因而未达到预期的进度,经甲方催促之后仍未能采取必要的补救
措施或采取的措施未能达到原进度,甲方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乙方的部分或全部工作。
2.4 乙方应在合同执行期间向甲方报送周进度报告【和/或月进度报告】,报告的
格式和内容应按甲方的有关要求执行。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提出对周进度报告【和/或月进度报告】的内容进行增减或修改,乙方应遵照执行。 3 服务地点
3.1 乙方的服务地点主要在【*】,但根据本项目需要,乙方项目组人员将有可
能出差到其他甲方所属单位所在的地区,进行调研、访谈、汇报、会议及本项目相关事宜的处理。
3.2 如乙方项目组人员因工作需要,到项目现场或甲方其他地方执行任务,甲方
将为乙方在现场的办公、食宿、交通、通讯等提供便利。
4 项目组人员
4.1 本项目以乙方为主,甲方配合的方式进行。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质量、
进度、深度等全面负责。乙方应本合同要求成立项目组,甲方也须指派相关单位和人员代表甲方履行合同,配合乙方项目组开展工作。
4.2 乙方须任命并保持一名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乙方为
项目组配备的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应满足甲方关于本项目对项目人员的资质要求,乙方应保证所配备的人员是足够的、称职的和有经验的。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构成详见附件【*】。
4.3 项目组的主要人员在本项目工作期间应保持稳定和连续,原则上不能进行项
目人员变动。特殊情况下乙方需要变动人员的,应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新任人员必须在工作资历、业务经验等方面优于被替换的人员。
4.4 若甲方认为乙方的人员不能胜任项目要求,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有
责任在合理时间内更换人员,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服务费用与支付
5.1 作为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正确完整地完成全部服务的费
用,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元)(简称“服务费用”)。上述服务费用为本合同的总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和所有乙方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津贴、保险、税金等,甲方不再支付额外费用。本合同各项服务内容支付的相应服务费用详见附件【*】。
5.2 本服务费用为含税价格。在履行合同期间,每一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承担各自因执行本合同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任何因本合同的执行而在中国境外引起的乙方应缴的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和缴纳。
5.3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甲方用人民币支付,并按项目的工作进度分成【*】
次支付。
1)
2)
3)
4)
„„
5.4 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本阶段应
由甲方对服务的成果和资料予以认可或验收,乙方应同时提交甲方对本阶段服务的成果和资料予以认可或验收通过的书面文件。
5.5 甲方在收到付款通知、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它支持文件后,如无异议,应在
【*】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如有异议,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解决后,乙方应重新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它支持文件,甲方收到后依上述程序支付费用。
6 审查与验收
6.1 在服务过程中,乙方有责任根据服务范围和进度将各阶段的提交成果(或过
程性材料)提交甲方审查、检验或测试。若甲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并经双方充分讨论达成一致,对相应的提交成果(或过程性材料)进行修改,直到得到甲方的同意。
6.2 在服务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全部完成后,应按阶段进行验收。提交成果的验收,
包括项目阶段验收和项目最终验收,应按服务范围约定的要求和/或验收标准(附件【*】),以甲方组织项目评估审查的方式进行。
6.3 如果验收认为项目服务提交成果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或不符合甲乙双方
讨论并达成一致的修改意见,双方应在共同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修改消除缺陷后,再进行第二次验收。
6.4 若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如系乙方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
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验收,直至合格,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甲方责任,乙方也应采取相应措施,努力消除缺陷通过验收,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6.5 甲方在不影响本合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应及时审查、检验或测试乙方提交
的各阶段的提交成果(或过程性材料),并提出意见。甲方应及时组织提交成果的验收,如乙方提交成果符合要求并通过验收,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签发验收文件。
7 质量保证
7.1 乙方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应提供和保持一套质量保证体系和严格的质量控制
程序,保证使用适当合格的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符合本项目目标。
7.2 本合同质量保证期为自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12个月】。如果在质量保
证期内发现与服务相关的任何错误、疏漏或问题,乙方应尽快组织人员予以解决,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内所修改服务的质保期为自乙方修改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 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8.1 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的各项阶段性服务成果或最终服务成果
(具体见本合同附件【*】),其所有权和/或相关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作为成果的合法所有者,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应用项目服务成果。
8.2 甲方同意乙方仅在其内部保存、使用服务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
任何地点向甲方之外的任何人介绍、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成果。乙方在其内部保存、使用服务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权利和利益。
8.3 乙方根据甲方的特定要求由本地化/客户化/新模块开发而形成的产品的相
关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有权在甲方及其所属单位的范围内无偿使用。任何一方将此产品用于第三方时,须事先征得另一方同意。
8.4 在合同服务期内和质量保护期内,如果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计算机应用系统
或软件产品做了新的改进或升级,乙方拥有这种改进或升级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并给予甲方免费使用此项改进或升级产品的许可。
9 不侵权声明
9.1 乙方声明其对服务过程中所提交的服务成果和使用的技术、软件、资料或物
品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潜在缺陷,不存在其本国或使用地国家法律的禁止规定,甲方不会因为已按照乙方正确合理的要求使用而产生侵犯任何人权利或违反任何法律规定的后果。
如果甲方因上述侵权或违法遭到索赔或追诉,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处理该索赔或追诉并向第三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除了提供乙方抗辩所需的合理的信息和支持,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由于上述原因,经过法律程序最终确定服务提交成果和使用的有关技术、软件、资料或物品将被限制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选择,立即作出如下安排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为甲方购买继续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权;或
2)修改该产品或服务使其不会造成侵权;或
3)用同等功能的、未被主张为侵权的、甲方认可的替代物代替该产品或服务;或
4)乙方将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应补偿由于限制使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 转让与分包
10.1 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其他第三方部分或全部转让其
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2 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所承担的服务分包给其他第三方。 10.3 如乙方认为确有必要将服务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应向甲方书面提出并说明理
由,应提供足够的材料供甲方审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乙方分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要求对分包商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乙方对分包商在本服务合同下所完成的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连带责任。
11 服务变更
11.1 甲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权改变、增加或减少服务内容,提出服务变更。 11.2 乙方在收到甲方服务变更的通知后,应尽快提交实施服务变更的措施及实施
进度计划。甲乙双方将就乙方提交的实施措施及进度计划进行协商,并签订服务变更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服务变更。
11.3 上述变更如涉及到项目的重大改变及附件【*】之外的工作量增加,经双方
确认,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服务费用补偿;如涉及到项目的重大改变及附件【*】之内的工作量减少,经双方确认,乙方应相应的减少服务费用。 12 服务暂停
12.1 甲方有权决定暂停全部或部分合同规定的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的暂停通知
后,应立即停止有关的工作,并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妥善处理。没有被暂停的工作应该继续进行。
12.2 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提出暂停工作,乙方只有在采取改进的措施得到甲
方批准后,方能继续进行被暂停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将不对乙方做任何补偿,但在甲方提出暂停之前乙方已经完成的并符合合同要求通过甲方验收的服务,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报酬。未经甲方同意,合同服务进度不得进行调整。
12.3 如果暂停工作是甲方原因引起,并且涉及到服务费用和工作进度问题,甲、
乙双方将就上述问题进行协商,对服务费用和工作进度做相应地调整。对乙方因工作暂停而额外增加的合理的直接费用,甲方应给予补偿。
13 进度延误
13.1 在服务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工作进度的情况时,应以书面形式将可能
延误的具体情况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服务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
13.2 除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自身过错引起外,乙方如果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
经甲方批准的延长时间实施和完成全部服务,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误期违约金。甲方可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约定支付的服务费用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5天】的违约金按未完成服务相对应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13.3 误期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服务的义务或按合同规
定应承担的其他各项责任。
14 合同终止
14.1 若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则构成违
约。如果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及时予以纠正或补救,并可要求违约方对违约行为纠正或补救后还有的损失予以赔偿。如违约方在30天内未做出纠正或补救,或与守约方达成谅解,则守约方有权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自该等终止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14.2 甲方出于自身项目建设的便利有权以书面文件提前15天通知乙方,终止本
合同全部或部分工作。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根据甲方要求,停止相关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因终止引起的后续费用,并把所完成的工作交付甲方。
上述因甲方原因提出的终止,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终止日期以前乙方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和乙方合理的有依据的已为执行本合同而支出的费用。
14.3 由于乙方存在过错导致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该等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甲方应提供证明文件。
14.4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招标投标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可
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该等终止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相
关人员在合同招标投标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招标投标和签订履行过程而谎报事实,
损害甲方的利益。比如乙方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公开竞争中所能获得的利益。
14.5 如果一方被宣告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另一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
同而不需承担任何补偿责任。该方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其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责任限制
15.1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与本合同有关的违约责任的任何索赔,责任方的赔
偿责任仅限于赔偿直接的实际损失,不包括间接的经济损失。
15.2 违反本合同所有权或知识产权、不侵权声明的规定,或因人身伤害或财产损
害,或其他侵权损害引起索赔的,责任方的赔偿责任以法院裁决或双方和解协议为准。
16 人员保险
16.1 乙方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对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和投入的设备财产负责
购买适当的保险来保障可能发生的损失。甲方对不是因其自身过错引起的乙方人员或设备财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7 履约保函【可选择条款】
17.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银行出
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总额不低本合同全部服务费用的【百分之十(10%),有效期至本合同质量保证期结束】。履约保函的格式要求见附件【*】。
17.2 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为甲方所接受是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18 保密
18.1 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信息为本合同商务条款和一方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明确告
知另一方为保密信息的资料。前述保密信息不应包括:(a) 本合同签订前或本合同期间已为公众知悉的信息;(b)披露之前在另一方合法掌握之中,并且另一方并非直接或间接通过披露方获得的信息;(c)由不受披露限制的第三方合法提供给另一方的信息。
18.2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终止后5年内相互为对方的保密信息保密。双方同意,
除非根据法律要求,否则不得出于除执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双方同意采取所有合理的步骤和措施,保证其雇员和合作伙伴不对外披露或散布保密信息而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19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无法控
制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罢工、动乱、政府机构的行动以及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19.2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任何一方延误履行或不能全部或部分履
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视为违反合同。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由各方自行承担。
19.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
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对不可抗力影响作出解释说明。双方应进行友
好协商,采取补救措施降低损失程度。
19.4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三十(30)天】以上,双方可协商对本合同进行有
关修改直至终止合同。
20 不弃权
20.1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
的权利,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并不排斥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21 适用法律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并依该等法律进行解释。
22 争议解决
22.1 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
22.2 如果争议在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仲裁裁决对
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均应无条件执行。仲裁应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在____进行。仲裁语言应为中文。
22.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争议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它
义务。
23 通知
23.1 根据本合同作出的通知、文书或其他文件(统称“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
出,按下列地址通过专人送达、传真或挂号邮寄发出。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23.2 通知生效日期为送达日期或通知所载明的生效日期,以两者中较晚的一个日
期为准。
24 其他规定
24.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章或公章后,于本合同文首
所载之日成立。
24.2 本合同由主合同和附件【*】至附件【*】组成,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附件内容与主合同有不一致时,以主合同为准。甲乙双方关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文件是合同解释的参考。
附件一:【*】
附件二:【*】
„„
附件【*】:履约保函格式
24.3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作出书面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
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4.4 本合同由中文书就。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
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五 履约保函格式
开证日期:【*】
致: 【*】公司
【*】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公司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 人民币支付总额不超过【*】,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
【*】公司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可能作出的并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贵方认为的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只要贵方确定,不论【*】公司有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的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本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税费、关税、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本保证金中扣除。
本保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义务。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他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条件以外都适用的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删除或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该保证函项下的责任。
本保证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贵方书面同意【*】公司撤销并向本行办理解除手续后终止。(如合同质量保证期能够确定可写明具体时间)
谨启
出证行名称公章:【*】
代表姓名:【*】 职务:【*】
签字:
[*]公司
与
[*]公司
[*]项目(咨询/实施/技术/……)
服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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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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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公司
【*】项目(咨询/实施/技术/„„)服务合同书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鉴于甲方计划开展【*】项目,旨在(建立/完成/实现)【*】(简称“本项目”),根据招标和投标精神,甲方选择乙方担任本项目的服务方,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实施/技术/„„)服务,以(建立/完成/实现)【*】。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聘请提供该等服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服务范围
1.1 根据本合同,乙方作为服务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对本项目提供【*】服务。
乙方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具体的服务内容、实施方式及要求、提交成果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统称“服务”。 2 服务进度
2.1 本合同乙方服务的期限为【*】,具体进度应满足附件【*】中的要求。甲方
和乙方同意,在总进度不变的前提下,各阶段的进度计划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微调。乙方拟对项目服务的进度进行调整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2.2 若乙方未能达到预期的进度,乙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维持原进
度,并应将准备采取的措施书面报告甲方。
2.3 若因乙方原因而未达到预期的进度,经甲方催促之后仍未能采取必要的补救
措施或采取的措施未能达到原进度,甲方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乙方的部分或全部工作。
2.4 乙方应在合同执行期间向甲方报送周进度报告【和/或月进度报告】,报告的
格式和内容应按甲方的有关要求执行。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提出对周进度报告【和/或月进度报告】的内容进行增减或修改,乙方应遵照执行。 3 服务地点
3.1 乙方的服务地点主要在【*】,但根据本项目需要,乙方项目组人员将有可
能出差到其他甲方所属单位所在的地区,进行调研、访谈、汇报、会议及本项目相关事宜的处理。
3.2 如乙方项目组人员因工作需要,到项目现场或甲方其他地方执行任务,甲方
将为乙方在现场的办公、食宿、交通、通讯等提供便利。
4 项目组人员
4.1 本项目以乙方为主,甲方配合的方式进行。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质量、
进度、深度等全面负责。乙方应本合同要求成立项目组,甲方也须指派相关单位和人员代表甲方履行合同,配合乙方项目组开展工作。
4.2 乙方须任命并保持一名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乙方为
项目组配备的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应满足甲方关于本项目对项目人员的资质要求,乙方应保证所配备的人员是足够的、称职的和有经验的。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构成详见附件【*】。
4.3 项目组的主要人员在本项目工作期间应保持稳定和连续,原则上不能进行项
目人员变动。特殊情况下乙方需要变动人员的,应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新任人员必须在工作资历、业务经验等方面优于被替换的人员。
4.4 若甲方认为乙方的人员不能胜任项目要求,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有
责任在合理时间内更换人员,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服务费用与支付
5.1 作为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正确完整地完成全部服务的费
用,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元)(简称“服务费用”)。上述服务费用为本合同的总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和所有乙方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津贴、保险、税金等,甲方不再支付额外费用。本合同各项服务内容支付的相应服务费用详见附件【*】。
5.2 本服务费用为含税价格。在履行合同期间,每一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承担各自因执行本合同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任何因本合同的执行而在中国境外引起的乙方应缴的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和缴纳。
5.3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甲方用人民币支付,并按项目的工作进度分成【*】
次支付。
1)
2)
3)
4)
„„
5.4 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本阶段应
由甲方对服务的成果和资料予以认可或验收,乙方应同时提交甲方对本阶段服务的成果和资料予以认可或验收通过的书面文件。
5.5 甲方在收到付款通知、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它支持文件后,如无异议,应在
【*】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如有异议,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解决后,乙方应重新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它支持文件,甲方收到后依上述程序支付费用。
6 审查与验收
6.1 在服务过程中,乙方有责任根据服务范围和进度将各阶段的提交成果(或过
程性材料)提交甲方审查、检验或测试。若甲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并经双方充分讨论达成一致,对相应的提交成果(或过程性材料)进行修改,直到得到甲方的同意。
6.2 在服务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全部完成后,应按阶段进行验收。提交成果的验收,
包括项目阶段验收和项目最终验收,应按服务范围约定的要求和/或验收标准(附件【*】),以甲方组织项目评估审查的方式进行。
6.3 如果验收认为项目服务提交成果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或不符合甲乙双方
讨论并达成一致的修改意见,双方应在共同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修改消除缺陷后,再进行第二次验收。
6.4 若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如系乙方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
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验收,直至合格,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甲方责任,乙方也应采取相应措施,努力消除缺陷通过验收,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6.5 甲方在不影响本合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应及时审查、检验或测试乙方提交
的各阶段的提交成果(或过程性材料),并提出意见。甲方应及时组织提交成果的验收,如乙方提交成果符合要求并通过验收,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签发验收文件。
7 质量保证
7.1 乙方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应提供和保持一套质量保证体系和严格的质量控制
程序,保证使用适当合格的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符合本项目目标。
7.2 本合同质量保证期为自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12个月】。如果在质量保
证期内发现与服务相关的任何错误、疏漏或问题,乙方应尽快组织人员予以解决,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内所修改服务的质保期为自乙方修改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 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8.1 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的各项阶段性服务成果或最终服务成果
(具体见本合同附件【*】),其所有权和/或相关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作为成果的合法所有者,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应用项目服务成果。
8.2 甲方同意乙方仅在其内部保存、使用服务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
任何地点向甲方之外的任何人介绍、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成果。乙方在其内部保存、使用服务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权利和利益。
8.3 乙方根据甲方的特定要求由本地化/客户化/新模块开发而形成的产品的相
关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有权在甲方及其所属单位的范围内无偿使用。任何一方将此产品用于第三方时,须事先征得另一方同意。
8.4 在合同服务期内和质量保护期内,如果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计算机应用系统
或软件产品做了新的改进或升级,乙方拥有这种改进或升级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并给予甲方免费使用此项改进或升级产品的许可。
9 不侵权声明
9.1 乙方声明其对服务过程中所提交的服务成果和使用的技术、软件、资料或物
品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潜在缺陷,不存在其本国或使用地国家法律的禁止规定,甲方不会因为已按照乙方正确合理的要求使用而产生侵犯任何人权利或违反任何法律规定的后果。
如果甲方因上述侵权或违法遭到索赔或追诉,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处理该索赔或追诉并向第三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除了提供乙方抗辩所需的合理的信息和支持,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由于上述原因,经过法律程序最终确定服务提交成果和使用的有关技术、软件、资料或物品将被限制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选择,立即作出如下安排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为甲方购买继续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权;或
2)修改该产品或服务使其不会造成侵权;或
3)用同等功能的、未被主张为侵权的、甲方认可的替代物代替该产品或服务;或
4)乙方将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应补偿由于限制使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 转让与分包
10.1 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其他第三方部分或全部转让其
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2 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所承担的服务分包给其他第三方。 10.3 如乙方认为确有必要将服务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应向甲方书面提出并说明理
由,应提供足够的材料供甲方审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乙方分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要求对分包商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乙方对分包商在本服务合同下所完成的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连带责任。
11 服务变更
11.1 甲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权改变、增加或减少服务内容,提出服务变更。 11.2 乙方在收到甲方服务变更的通知后,应尽快提交实施服务变更的措施及实施
进度计划。甲乙双方将就乙方提交的实施措施及进度计划进行协商,并签订服务变更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服务变更。
11.3 上述变更如涉及到项目的重大改变及附件【*】之外的工作量增加,经双方
确认,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服务费用补偿;如涉及到项目的重大改变及附件【*】之内的工作量减少,经双方确认,乙方应相应的减少服务费用。 12 服务暂停
12.1 甲方有权决定暂停全部或部分合同规定的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的暂停通知
后,应立即停止有关的工作,并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妥善处理。没有被暂停的工作应该继续进行。
12.2 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提出暂停工作,乙方只有在采取改进的措施得到甲
方批准后,方能继续进行被暂停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将不对乙方做任何补偿,但在甲方提出暂停之前乙方已经完成的并符合合同要求通过甲方验收的服务,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报酬。未经甲方同意,合同服务进度不得进行调整。
12.3 如果暂停工作是甲方原因引起,并且涉及到服务费用和工作进度问题,甲、
乙双方将就上述问题进行协商,对服务费用和工作进度做相应地调整。对乙方因工作暂停而额外增加的合理的直接费用,甲方应给予补偿。
13 进度延误
13.1 在服务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工作进度的情况时,应以书面形式将可能
延误的具体情况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服务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
13.2 除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自身过错引起外,乙方如果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
经甲方批准的延长时间实施和完成全部服务,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误期违约金。甲方可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约定支付的服务费用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5天】的违约金按未完成服务相对应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13.3 误期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服务的义务或按合同规
定应承担的其他各项责任。
14 合同终止
14.1 若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则构成违
约。如果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及时予以纠正或补救,并可要求违约方对违约行为纠正或补救后还有的损失予以赔偿。如违约方在30天内未做出纠正或补救,或与守约方达成谅解,则守约方有权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自该等终止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14.2 甲方出于自身项目建设的便利有权以书面文件提前15天通知乙方,终止本
合同全部或部分工作。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根据甲方要求,停止相关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因终止引起的后续费用,并把所完成的工作交付甲方。
上述因甲方原因提出的终止,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终止日期以前乙方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和乙方合理的有依据的已为执行本合同而支出的费用。
14.3 由于乙方存在过错导致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该等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甲方应提供证明文件。
14.4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招标投标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可
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该等终止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相
关人员在合同招标投标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招标投标和签订履行过程而谎报事实,
损害甲方的利益。比如乙方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公开竞争中所能获得的利益。
14.5 如果一方被宣告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另一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
同而不需承担任何补偿责任。该方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其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责任限制
15.1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与本合同有关的违约责任的任何索赔,责任方的赔
偿责任仅限于赔偿直接的实际损失,不包括间接的经济损失。
15.2 违反本合同所有权或知识产权、不侵权声明的规定,或因人身伤害或财产损
害,或其他侵权损害引起索赔的,责任方的赔偿责任以法院裁决或双方和解协议为准。
16 人员保险
16.1 乙方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对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和投入的设备财产负责
购买适当的保险来保障可能发生的损失。甲方对不是因其自身过错引起的乙方人员或设备财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7 履约保函【可选择条款】
17.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银行出
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总额不低本合同全部服务费用的【百分之十(10%),有效期至本合同质量保证期结束】。履约保函的格式要求见附件【*】。
17.2 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为甲方所接受是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18 保密
18.1 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信息为本合同商务条款和一方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明确告
知另一方为保密信息的资料。前述保密信息不应包括:(a) 本合同签订前或本合同期间已为公众知悉的信息;(b)披露之前在另一方合法掌握之中,并且另一方并非直接或间接通过披露方获得的信息;(c)由不受披露限制的第三方合法提供给另一方的信息。
18.2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终止后5年内相互为对方的保密信息保密。双方同意,
除非根据法律要求,否则不得出于除执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双方同意采取所有合理的步骤和措施,保证其雇员和合作伙伴不对外披露或散布保密信息而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19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无法控
制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罢工、动乱、政府机构的行动以及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19.2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任何一方延误履行或不能全部或部分履
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视为违反合同。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由各方自行承担。
19.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
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对不可抗力影响作出解释说明。双方应进行友
好协商,采取补救措施降低损失程度。
19.4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三十(30)天】以上,双方可协商对本合同进行有
关修改直至终止合同。
20 不弃权
20.1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
的权利,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并不排斥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21 适用法律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并依该等法律进行解释。
22 争议解决
22.1 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
22.2 如果争议在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仲裁裁决对
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均应无条件执行。仲裁应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在____进行。仲裁语言应为中文。
22.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争议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它
义务。
23 通知
23.1 根据本合同作出的通知、文书或其他文件(统称“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
出,按下列地址通过专人送达、传真或挂号邮寄发出。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23.2 通知生效日期为送达日期或通知所载明的生效日期,以两者中较晚的一个日
期为准。
24 其他规定
24.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章或公章后,于本合同文首
所载之日成立。
24.2 本合同由主合同和附件【*】至附件【*】组成,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附件内容与主合同有不一致时,以主合同为准。甲乙双方关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文件是合同解释的参考。
附件一:【*】
附件二:【*】
„„
附件【*】:履约保函格式
24.3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作出书面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
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4.4 本合同由中文书就。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
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五 履约保函格式
开证日期:【*】
致: 【*】公司
【*】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公司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 人民币支付总额不超过【*】,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
【*】公司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可能作出的并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贵方认为的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只要贵方确定,不论【*】公司有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的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本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税费、关税、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本保证金中扣除。
本保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义务。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他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条件以外都适用的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删除或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该保证函项下的责任。
本保证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贵方书面同意【*】公司撤销并向本行办理解除手续后终止。(如合同质量保证期能够确定可写明具体时间)
谨启
出证行名称公章:【*】
代表姓名:【*】 职务:【*】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