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退休有新规定
据日前召开的本市部分大中型企业第 126 次劳资例会透露,本市 特种作业人员退休有新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就此发出通知。 通知明确,特殊工种是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 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本市目前对特殊工种暂按以下原则 确认: 市属单位 (含中央在沪单位) 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 1992 年底前已确定,并经原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确认。 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办理退休的条件为: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1992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和 1993 年 1 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 10 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 人员满 15 年;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 10 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 9 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 工种岗位上累计满 8 年。办理特殊工种人员退休手续须同时符合上述 条件。 《劳动报》
特种作业人员退休有新规定
据日前召开的本市部分大中型企业第 126 次劳资例会透露,本市 特种作业人员退休有新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就此发出通知。 通知明确,特殊工种是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 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本市目前对特殊工种暂按以下原则 确认: 市属单位 (含中央在沪单位) 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 1992 年底前已确定,并经原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确认。 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办理退休的条件为: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1992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和 1993 年 1 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 10 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 人员满 15 年;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 10 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 9 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 工种岗位上累计满 8 年。办理特殊工种人员退休手续须同时符合上述 条件。 《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