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立标
加强司法行政基层阵地建设是当前全国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前沿指挥所”,在基层阵地建设中应发挥“排头兵”的作用。对此,结合近年来的实践和探索,笔者就加强基层阵地建设提出几点建议与思考:
(一)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必须树立正确理念。一要树立服务大局理念。要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重点部署,着眼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工作,积极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这样才能保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要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积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从工作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只有如此,司法行政工作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是要树立改革创新理念。不改革创新,就谈不上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对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就难以建立起强大而稳固的工作阵地;只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工作,才能推进基层阵地建设不断取得突破和进展。四是要树立求真务实理念。在基层阵地建设中,要坚持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的原则,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上,用提高保障功能、提高服务效能来检验基层阵地建设,使其成为衡量工作政绩的根本标准。
(二)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必须建立综合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司法行政阵地建设,必须立足自身职能,建立起良好的运转机制,使这一服务基层群众的综合平台不断强固。为此,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断完善司法所以县级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建设是基层司法行政阵地建设的核心。要切实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使司法所成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形成管理上以司法局为主、工作上以镇(街、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主、经费保障上以市财政为主的管理体制,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良好局面,为基层阵地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着力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措施调动、领导带动等方法,把干警的思想、行动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合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所绩效考核管理机制、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和严格周密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定岗、定人、定责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用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以基本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制度,着力解决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问题。同时,还要注重选好司法所长,探索建立司法局与司法所的干部轮岗、挂职锻炼制度,进一步优化司法所干部队伍结构,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司法所干部管理体制。
(三)阵地建设成果必须体现在工作成效上。加强基层阵地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自身潜力,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实践中应注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巩固和完善市、镇、村三级调解网络,着力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扎实稳妥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要依托司法所加强对各种矫正措施及方法的探索运用,切实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矫正质量。三是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要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提高工作质量。加强沟通协调,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四是积极搞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充分发挥其优势,进一步做好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基层稳定、服务保障基层民生上发挥积极作用。五是认真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挥司法所身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送法下乡入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工作在基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指导基层组织建章立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进程。
(作者系市司法局局长)
●范立标
加强司法行政基层阵地建设是当前全国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前沿指挥所”,在基层阵地建设中应发挥“排头兵”的作用。对此,结合近年来的实践和探索,笔者就加强基层阵地建设提出几点建议与思考:
(一)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必须树立正确理念。一要树立服务大局理念。要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重点部署,着眼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工作,积极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这样才能保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要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积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从工作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只有如此,司法行政工作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是要树立改革创新理念。不改革创新,就谈不上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对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就难以建立起强大而稳固的工作阵地;只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工作,才能推进基层阵地建设不断取得突破和进展。四是要树立求真务实理念。在基层阵地建设中,要坚持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的原则,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上,用提高保障功能、提高服务效能来检验基层阵地建设,使其成为衡量工作政绩的根本标准。
(二)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必须建立综合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司法行政阵地建设,必须立足自身职能,建立起良好的运转机制,使这一服务基层群众的综合平台不断强固。为此,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断完善司法所以县级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建设是基层司法行政阵地建设的核心。要切实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使司法所成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形成管理上以司法局为主、工作上以镇(街、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主、经费保障上以市财政为主的管理体制,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良好局面,为基层阵地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着力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措施调动、领导带动等方法,把干警的思想、行动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合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所绩效考核管理机制、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和严格周密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定岗、定人、定责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用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以基本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制度,着力解决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问题。同时,还要注重选好司法所长,探索建立司法局与司法所的干部轮岗、挂职锻炼制度,进一步优化司法所干部队伍结构,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司法所干部管理体制。
(三)阵地建设成果必须体现在工作成效上。加强基层阵地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自身潜力,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实践中应注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巩固和完善市、镇、村三级调解网络,着力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扎实稳妥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要依托司法所加强对各种矫正措施及方法的探索运用,切实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矫正质量。三是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要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提高工作质量。加强沟通协调,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四是积极搞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充分发挥其优势,进一步做好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基层稳定、服务保障基层民生上发挥积极作用。五是认真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挥司法所身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送法下乡入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工作在基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指导基层组织建章立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进程。
(作者系市司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