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农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促进农籍职工参加社保保险的若干规定》(津人社局发[2013]**号)要求,我单位召开农籍职工代表大会,就农籍职工参保缴费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此决议。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5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农籍职工代表大会。
二、参会人员
单位负责人:
农籍职工代表: 等 人。
三、决议内容
经农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就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形成以下决议:
1、单位内农业户籍人员,先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2、2013年我单位农籍职工缴费基数按照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确定,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1500元。2014年-2018年,缴费基数最低标准分别按照津人社局发[2013]**号相关规定确定。
参会代表签字:
单位法人签字: 单位公章(章)
2013年6月25日
***公司农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促进农籍职工参加社保保险的若干规定》(津人社局发[2013]**号)要求,我单位召开农籍职工代表大会,就农籍职工参保缴费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此决议。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5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农籍职工代表大会。
二、参会人员
单位负责人:
农籍职工代表: 等 人。
三、决议内容
经农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就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形成以下决议:
1、单位内农业户籍人员,先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2、2013年我单位农籍职工缴费基数按照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确定,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1500元。2014年-2018年,缴费基数最低标准分别按照津人社局发[2013]**号相关规定确定。
参会代表签字:
单位法人签字: 单位公章(章)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