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现状和发展前景
一、引言
P2P 借贷(Peer to Peer Lending)是指个体之间或个体与企业之间通过网络实现直接借贷。这里的贷款人是个人, 借款人则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非金融企业。P2P 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
()信息沟通、信用评价、投资咨询等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1
P2P 贷款的主要对象是短期小额借贷者,是一种新的金融理念和金融形式,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产物。因为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特点,让线上的小额借贷成为可能。通过该平台,用户可以获得信用评级,个人或非金融企业可以通过这个网络平台更快地满足其资金需求,而贷款人则可通过平台更有效地支配闲散资金,选择借给信用良好的个人,从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
从本质上看,P2P 借贷作为一种网络信息技术平台,是互联网时代下对金融模式的创新,虽然现在还并不属于金融机构的范畴,但是可以看作是对金融市场的一个值得考虑的不错的补充。但这种创新的互联网金融形式同样存在着一些问题,带来了新的风险,并因此给监管当局带来了监管挑战。
二、P2P 发展现状
P2P 借贷自2006年在英国出现之后, 凭借高效便捷的操作方式和个性化的利率定价机制吸引广泛关注并迅速传入其他国家, 在世界范围内扩展开来。我国于2007年出现了第一家P2P 借贷平台—— 拍拍贷,2009年之后P2P 平台的数量开始快速增加。2012年之后更是以惊人的速度迅速增长。发展至今, 我国P2P 平台的数量已超过500家,P2P 行业的年增长速度则超过300% 。目前,国内P2P 借贷网站主要有拍拍贷、宜信、人人贷、红岭创投、易贷、 速贷、你我贷和畅贷网等约1600 家左右。(2)
P2P 在现有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框架之下,又衍变出了以下四种基本的模式:纯平台模式;保证本金(利息) 模式;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债权转让模式。
现在最普遍的P2P 模式主要包括一下几个部分。一是对用户的信用等级的核定,根据用户提交的身份证等证明进行线下认证和根据还款记录等对线上进行信用评定。信用等级直接影响借款可借额度的大小和借款成功率。二是竞标方式参与借贷,一般采取“利低者得”的原则。若借款人逾期还款,除了要承担网站电话提醒和催收服务费用以外,还可能被列入全国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黑名单或面临放款人的法律诉讼。P2P 平台的收入主要是成交手续费,一些网站也会收取一定的会员费.
三、P2P 平台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P2P 平台的用户主要是因不够额度而不能从银行获得贷款或者是急需用钱等不及银行办理手续的中低收入人群或中小微企业,且大多数贷款是无抵押、无担保,高收益高风险。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监管框架、不够完善,市场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较为复杂,P2P 网络信贷存在许多风险。
1. 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根据我们所学过的信息不对称的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人员对信息的掌握程度是不同的。信息掌握充足的人通常在经济活动中处于有利地位,而信息掌握不足的人则处于不利的地位。对于P2P 网络借贷来说,贷款人不可能完全拿握借款人的信息,因此借贷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存在信息不对称就可能引发两种行为倾向,逆向选择或道德风(3)
险。逆向选择是指贷款人为了获得借款,可能会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甚至提供虚假的信息,因此导致贷款人投向风险比较大的借款人。道德风险是指借款人取得贷款后可能不依照合同约定使用,而是从事风险较高的活动,导致贷款难以归还, 出现违约的情况。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都会使借贷双方的利益受损,降低了整个P2P 网络借贷市场的效率。
2. 贷款人自负风险
由于平台的特殊性,贷款人往往需要自负风险,因此,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付利息和本金时,拍拍贷最多只是通过“追收师”协助贷款人上门追讨,而单笔小额贷款的金额很小,但是追讨的成本却很高,即使追讨回来成本也难以弥补,贷款人因此可能不会再信任网络平台从而导致资金来源短缺。
3. 信息认证带来的运营成本
多数P2P 网贷平台都只单纯依靠网络来实现信息对称和信用认证,没有完善的信用认证体制,与银行的信用认证体制脱轨,因此难度和风险都很大,无法有效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客户违约和平台运营风险上升。但另一方面,借助线下调查来控制风险又大大增加了平台运营的成本,许多平台因为无法承受高成本的线下调查而不得不停止运营。
4. 流动性风险
P2P 面对的另一个挑战是流动性风险。对于P2P 平台来说,如果存在期限错配和金额错配的情况,就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在保证本金(利息) 模式和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中平台的拆标行为,以及在债权转让模式中平台对债权的拆分转让行为,都会带来期限错配和金额错配存在引发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
5. 相关法律法律不完善
P2P 平台不在现行的金融机构的范畴之内。当前的金融体系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措施对其不适用,监管部门尚未出台专门针对这类机构的具体措施。而且关于平台作为经营网络信息技术的网站,却从事着金融中介的服务是否违法,P2P 网站累计借款金额已超过 20万元是否能算作非法集资,P2P 网络贷款的高利率是否合法,P2P 网站上推出的理财产品涉及的债权转让是否符合标准,P2P 平台应向借款人收取的管理费多高才是合理等问题都无明确的规定。且我国目前没有明确P2P 的监管主体,对P2P 平台的监管处于混乱之中。
四、对P2P 前景的看法及建议
P2P 网络借贷为个人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手续简便、方式灵活,是现有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其发展具有较强的社会意义。
其一是对现有银行体制的有效补充。网络借贷一般为小额无抵押借贷,覆盖的借款人群一般是中低收入阶层。而银行对个人信用贷款的条件要求较高,手续复杂且信贷额度有限,个人从银行贷款面临不少困难。网络借贷为需要资金的人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便利,是银行信贷体系必要和有效的补充。
其二,P2P 网络借贷拓宽了个人投资的渠道,提高了社会闲散资金的使用率和收益率,而且P2P 平台上利率较高,能吸引大量贷款人出借贷款,从而维持平台能很好运营。
其三,促进了投资,尤其在近期经济持续下滑,需要刺激投资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十分活跃,而P2P 平台是小额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公开化。借助P2P 平台,个人和中小企业可以快速获得贷款从而用于投资,根据宏观经济学的知识,拉动投资可以增加个人收入,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其四,P2P 平台也为创业者提供便利,降低了创业的成本,使创业成功可能性提高,为社会创造出许多就业岗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失业率。 (5)(4)
我们认为,P2P 网络借贷模式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在我国当前的金融体系中,的确需要这样一种网络小额个人借贷平台作为银行信贷的补充。而基于P2P 平台所存在的风险,有下面几条建议:
1. 与银行合作,成为银行发展互联网融资部分的平台。P2P 一个最大的风险来自其信息认证体制不完善,而商业银行经过长时间发展已经形成成熟的信息认证体系,且在风险上有着成熟的保障机制。所以P2P 平台与银行的合作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银行可以弥补线下的不足,进军互联网,P2P 平台也可以利用银行成熟的信用认证体系和广泛的资源,最终实现个人信用数据共享,形成完善透明的个人信用体系,大大降低平台的资金风险。
2. 规范信用认证体制。信用认证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为信用认证机制通过搜集借款人的信息,并对信息整理加工分析后做出信用评级。信用评级能够反映借款人的信用情况,揭示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因此,贷款人可根据信用评级做出合理的放贷决策,避免逆向选择行为的发生。因此需要行业规范线下信用认证方式,提高线下认证的准确性,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有效的信用认证体制。从而降低风险。
3. 加强政府对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国外建立了个人信用评级监管体系,设立了相应的监管主体,监管主体是在现有的法律上,监督提供信用评级的专业机构,使其合法制定和使用个人信用评级数据。*与国外不同的是, 中国个人信用评级由P2P 网络借贷平台提供,而不是专业的评级机构。因此,政府需要正确引导规范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信用认证机制。
(6)
4. 降低高信用等级借款人的利率。中国 P2P 网络平台上贷款利率一般在 15%-21.6%*之间,如果收益难以达到利率,借款人便会有违约风险,这无疑加大了贷款风险。而且根据逆向选择,信用较高的借款人可能所负担起的利率水平较低,很难在P2P 平台上获得资金,从而很可能形成“柠檬市场”,是市场失灵。如果能建立起科学的借款人信用评价体系,就能对高信用的借款人收取较低的固定利率,为他们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实现自身财务的独立和自由。
参考文献:
(1)(2)《中国p2p 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钱金叶 杨 飞
(3)(5)《P2P 小额网络贷款模式研究》 张玉梅
(4)《P2P 借贷行业的发展与风险控制》 黄琼
(6)《国际 P2P 行业发展趋势与商业银行未来发展》 金融论坛 2014年第3期(总第219期)
《P2P 借贷的模式风除与监管研究》 叶湘榕
《P2P 网络借贷模式研究》 高佳敏
《中国P2P 网络借贷平台信用认证机制研究——来自“人人贷”的经验证据》 王会娟 廖理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现状和发展前景
一、引言
P2P 借贷(Peer to Peer Lending)是指个体之间或个体与企业之间通过网络实现直接借贷。这里的贷款人是个人, 借款人则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非金融企业。P2P 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
()信息沟通、信用评价、投资咨询等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1
P2P 贷款的主要对象是短期小额借贷者,是一种新的金融理念和金融形式,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产物。因为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特点,让线上的小额借贷成为可能。通过该平台,用户可以获得信用评级,个人或非金融企业可以通过这个网络平台更快地满足其资金需求,而贷款人则可通过平台更有效地支配闲散资金,选择借给信用良好的个人,从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
从本质上看,P2P 借贷作为一种网络信息技术平台,是互联网时代下对金融模式的创新,虽然现在还并不属于金融机构的范畴,但是可以看作是对金融市场的一个值得考虑的不错的补充。但这种创新的互联网金融形式同样存在着一些问题,带来了新的风险,并因此给监管当局带来了监管挑战。
二、P2P 发展现状
P2P 借贷自2006年在英国出现之后, 凭借高效便捷的操作方式和个性化的利率定价机制吸引广泛关注并迅速传入其他国家, 在世界范围内扩展开来。我国于2007年出现了第一家P2P 借贷平台—— 拍拍贷,2009年之后P2P 平台的数量开始快速增加。2012年之后更是以惊人的速度迅速增长。发展至今, 我国P2P 平台的数量已超过500家,P2P 行业的年增长速度则超过300% 。目前,国内P2P 借贷网站主要有拍拍贷、宜信、人人贷、红岭创投、易贷、 速贷、你我贷和畅贷网等约1600 家左右。(2)
P2P 在现有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框架之下,又衍变出了以下四种基本的模式:纯平台模式;保证本金(利息) 模式;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债权转让模式。
现在最普遍的P2P 模式主要包括一下几个部分。一是对用户的信用等级的核定,根据用户提交的身份证等证明进行线下认证和根据还款记录等对线上进行信用评定。信用等级直接影响借款可借额度的大小和借款成功率。二是竞标方式参与借贷,一般采取“利低者得”的原则。若借款人逾期还款,除了要承担网站电话提醒和催收服务费用以外,还可能被列入全国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黑名单或面临放款人的法律诉讼。P2P 平台的收入主要是成交手续费,一些网站也会收取一定的会员费.
三、P2P 平台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P2P 平台的用户主要是因不够额度而不能从银行获得贷款或者是急需用钱等不及银行办理手续的中低收入人群或中小微企业,且大多数贷款是无抵押、无担保,高收益高风险。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监管框架、不够完善,市场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较为复杂,P2P 网络信贷存在许多风险。
1. 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根据我们所学过的信息不对称的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人员对信息的掌握程度是不同的。信息掌握充足的人通常在经济活动中处于有利地位,而信息掌握不足的人则处于不利的地位。对于P2P 网络借贷来说,贷款人不可能完全拿握借款人的信息,因此借贷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存在信息不对称就可能引发两种行为倾向,逆向选择或道德风(3)
险。逆向选择是指贷款人为了获得借款,可能会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甚至提供虚假的信息,因此导致贷款人投向风险比较大的借款人。道德风险是指借款人取得贷款后可能不依照合同约定使用,而是从事风险较高的活动,导致贷款难以归还, 出现违约的情况。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都会使借贷双方的利益受损,降低了整个P2P 网络借贷市场的效率。
2. 贷款人自负风险
由于平台的特殊性,贷款人往往需要自负风险,因此,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付利息和本金时,拍拍贷最多只是通过“追收师”协助贷款人上门追讨,而单笔小额贷款的金额很小,但是追讨的成本却很高,即使追讨回来成本也难以弥补,贷款人因此可能不会再信任网络平台从而导致资金来源短缺。
3. 信息认证带来的运营成本
多数P2P 网贷平台都只单纯依靠网络来实现信息对称和信用认证,没有完善的信用认证体制,与银行的信用认证体制脱轨,因此难度和风险都很大,无法有效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客户违约和平台运营风险上升。但另一方面,借助线下调查来控制风险又大大增加了平台运营的成本,许多平台因为无法承受高成本的线下调查而不得不停止运营。
4. 流动性风险
P2P 面对的另一个挑战是流动性风险。对于P2P 平台来说,如果存在期限错配和金额错配的情况,就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在保证本金(利息) 模式和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中平台的拆标行为,以及在债权转让模式中平台对债权的拆分转让行为,都会带来期限错配和金额错配存在引发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
5. 相关法律法律不完善
P2P 平台不在现行的金融机构的范畴之内。当前的金融体系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措施对其不适用,监管部门尚未出台专门针对这类机构的具体措施。而且关于平台作为经营网络信息技术的网站,却从事着金融中介的服务是否违法,P2P 网站累计借款金额已超过 20万元是否能算作非法集资,P2P 网络贷款的高利率是否合法,P2P 网站上推出的理财产品涉及的债权转让是否符合标准,P2P 平台应向借款人收取的管理费多高才是合理等问题都无明确的规定。且我国目前没有明确P2P 的监管主体,对P2P 平台的监管处于混乱之中。
四、对P2P 前景的看法及建议
P2P 网络借贷为个人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手续简便、方式灵活,是现有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其发展具有较强的社会意义。
其一是对现有银行体制的有效补充。网络借贷一般为小额无抵押借贷,覆盖的借款人群一般是中低收入阶层。而银行对个人信用贷款的条件要求较高,手续复杂且信贷额度有限,个人从银行贷款面临不少困难。网络借贷为需要资金的人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便利,是银行信贷体系必要和有效的补充。
其二,P2P 网络借贷拓宽了个人投资的渠道,提高了社会闲散资金的使用率和收益率,而且P2P 平台上利率较高,能吸引大量贷款人出借贷款,从而维持平台能很好运营。
其三,促进了投资,尤其在近期经济持续下滑,需要刺激投资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十分活跃,而P2P 平台是小额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公开化。借助P2P 平台,个人和中小企业可以快速获得贷款从而用于投资,根据宏观经济学的知识,拉动投资可以增加个人收入,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其四,P2P 平台也为创业者提供便利,降低了创业的成本,使创业成功可能性提高,为社会创造出许多就业岗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失业率。 (5)(4)
我们认为,P2P 网络借贷模式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在我国当前的金融体系中,的确需要这样一种网络小额个人借贷平台作为银行信贷的补充。而基于P2P 平台所存在的风险,有下面几条建议:
1. 与银行合作,成为银行发展互联网融资部分的平台。P2P 一个最大的风险来自其信息认证体制不完善,而商业银行经过长时间发展已经形成成熟的信息认证体系,且在风险上有着成熟的保障机制。所以P2P 平台与银行的合作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银行可以弥补线下的不足,进军互联网,P2P 平台也可以利用银行成熟的信用认证体系和广泛的资源,最终实现个人信用数据共享,形成完善透明的个人信用体系,大大降低平台的资金风险。
2. 规范信用认证体制。信用认证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为信用认证机制通过搜集借款人的信息,并对信息整理加工分析后做出信用评级。信用评级能够反映借款人的信用情况,揭示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因此,贷款人可根据信用评级做出合理的放贷决策,避免逆向选择行为的发生。因此需要行业规范线下信用认证方式,提高线下认证的准确性,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有效的信用认证体制。从而降低风险。
3. 加强政府对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国外建立了个人信用评级监管体系,设立了相应的监管主体,监管主体是在现有的法律上,监督提供信用评级的专业机构,使其合法制定和使用个人信用评级数据。*与国外不同的是, 中国个人信用评级由P2P 网络借贷平台提供,而不是专业的评级机构。因此,政府需要正确引导规范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信用认证机制。
(6)
4. 降低高信用等级借款人的利率。中国 P2P 网络平台上贷款利率一般在 15%-21.6%*之间,如果收益难以达到利率,借款人便会有违约风险,这无疑加大了贷款风险。而且根据逆向选择,信用较高的借款人可能所负担起的利率水平较低,很难在P2P 平台上获得资金,从而很可能形成“柠檬市场”,是市场失灵。如果能建立起科学的借款人信用评价体系,就能对高信用的借款人收取较低的固定利率,为他们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实现自身财务的独立和自由。
参考文献:
(1)(2)《中国p2p 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钱金叶 杨 飞
(3)(5)《P2P 小额网络贷款模式研究》 张玉梅
(4)《P2P 借贷行业的发展与风险控制》 黄琼
(6)《国际 P2P 行业发展趋势与商业银行未来发展》 金融论坛 2014年第3期(总第219期)
《P2P 借贷的模式风除与监管研究》 叶湘榕
《P2P 网络借贷模式研究》 高佳敏
《中国P2P 网络借贷平台信用认证机制研究——来自“人人贷”的经验证据》 王会娟 廖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