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前准备管理制度
(一)凡需手术治疗的患者,各级医生应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及禁忌症,评估手术风险,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病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二)手术前的完成各项准备和必需检查,如心电图、胸片、三大常规、凝血、肝功、肾功、电解质、血糖及感染筛查(乙肝、HCV 、HIV 、梅毒抗体)。
(三)评估患者术中可能出血量,如出血量较大,术前需备血。
(四)手术前麻醉医师必须亲自到病房访视患者,了解患者病情,评估其麻醉风险等级,向患者及家属或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患者或患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患者不能签字,患者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手术前手术主刀医师必须亲自查看患者,向患者及家属或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手术目的、手术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患者或患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患者不能签字,患者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六)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术前讨论、手术审批。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中。
(七)手术主刀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
(八)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所需特殊器械需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
(九)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十)如行器官切除术,需征得其同意并由患者或患者授权代理人签署器官切除同意书,并报医务部及分管院长审批,一份存病历,另一份存医教部备案。
术前准备管理制度
(一)凡需手术治疗的患者,各级医生应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及禁忌症,评估手术风险,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病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二)手术前的完成各项准备和必需检查,如心电图、胸片、三大常规、凝血、肝功、肾功、电解质、血糖及感染筛查(乙肝、HCV 、HIV 、梅毒抗体)。
(三)评估患者术中可能出血量,如出血量较大,术前需备血。
(四)手术前麻醉医师必须亲自到病房访视患者,了解患者病情,评估其麻醉风险等级,向患者及家属或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患者或患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患者不能签字,患者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手术前手术主刀医师必须亲自查看患者,向患者及家属或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手术目的、手术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患者或患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患者不能签字,患者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六)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术前讨论、手术审批。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中。
(七)手术主刀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
(八)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所需特殊器械需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
(九)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十)如行器官切除术,需征得其同意并由患者或患者授权代理人签署器官切除同意书,并报医务部及分管院长审批,一份存病历,另一份存医教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