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3期
(总第145期)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JournalofthePartySchoolofGuizhouProvincialCommitteeoftheC.P.CNo.3.2013(SerialNo.145)
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设置及其行权
张书林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济南250021)
摘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在探索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的过程中,设置了地方党委专职副书
记。文章从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设置及其必要性、职责定位和目前行权模式来作分析,对完善规范其行权过程、提升行权质量方面进行了思考与探索。
关键词: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设置;行权
中图分类号:D6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81(2013)03-0089-03
2006年以来,在减少党委副书记职数的改革过程中,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的基本要求,强化了地方各级党委抓党建工作和党务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本文对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设立一段时间以来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梳理,从完善其行权过程、提升行权质量方面进行深入的思考与探索。
一、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设置
设立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是与党委副书记职数的精简联系在一起的,是在减少党委副书记职数的过程中衍生出来的。1985年2月,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中,对于地方各级党委副书记职数及名额的安排曾经作出规定:省一级党委副书记一般为3—5人,地级市一级党委副书记一般为2—4人,县一级党委副书记一般为2—3人。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为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必须“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根据这一要求,2006年开始的十七大前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中,开始推行地方党委减少党委副书记职数的改革,通行的模式是实行“一正两副”的书记配置格局,即设立党委书记1名,设立任地方政府一把手的兼职党委副书记1名,设立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这次换届结束后,在省级层面,只有新疆、西藏保留了4位副书记,内蒙古保留了3位副书记,其余28个省市区党委副书记职数均为2人,1人兼任政府行政首长,1人为专职副书记。2011年开始的十八
的书记配置格局。2012年换届结束大前四级党委集中换届延续了此前的模式,仍然是实行了“一正两副”
后,全国31个省级党委中,除了新疆有3位副书记、西藏有4位副书记以外,其余29个省(市、区)党委副书记均为2人,其中1人兼任政府行政首长,1人为专职抓党务工作的副书记。
从十七大前、十八大前地方党委换届减少副书记职数、设立专职副书记后的情况来看,党委常委会在常委的组成上一般包括:书记、担任政府一把手的副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政府常务副职、政府非常务副职、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军(分)区首长(武装部长)、秘书长(党委办主任)、下辖重点行政区的党委书记,等等。这样一来,一种新的地方党委常委会构成格局就呈现出来了。
二、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
对于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中央目前尚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中组部主要领导同志的说法,专职副书收稿日期:2013-01-28
作者简介:张书林,男,山东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党建部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执政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89·
记应“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其他工作”。但是,这种定位只是一种“口头指示”,而且比较抽象和笼统,尚不是对专职副书记工作职责的制度化定位和具体性规定。
根据专职副书记设立的初衷,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强化党委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党要管党的各项要求能够真正落实下去。因此,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毫无疑问应围绕着“抓党务工作、抓党建工作,借以提升地方党的自身建设水平、党的工作水平”来展开。而且,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围绕着集中精力抓
党建工作展开,这与专职副书记之“专”的要求也是吻合的。党务、
按照这一思维逻辑与价值逻辑,专职副书记应该是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务工作、党建工作。这样设定的优势是:党务工作、党建工作真正实现了专职副书记靠上抓、集中抓,保证了党要管党各项任务要求的实现。但是其不利的方面是:专职副书记所分管的工作多是没有“相对实权”的工作,容易在直观上形成专职副书记在党内的实际权力还不如其他常委的尴尬境地,并在无形中弱化专职副书记的实际地位。比如,有的常委分管政府的经济工作、基本建设投资工作,有的常委兼任下辖主要行政区的党委书记,这都会事实上与专职副书记权力的“相对虚化”形成鲜明对照。
三、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行权模式
在围绕党务工作行权的过程中,专职副书记的行权大致形成了以下三种模式。
(一)专职抓党务型。专职副书记就是专职、专业、专门抓党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因此,专职抓党务
主要涵盖以下两大范畴。与党建工作,显然是专职副书记的基本职责。专职副书记专职抓党务的行权过程,
一是集中精力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先进性建设、执政能力建设等党的建设的各个领域的工作,形成纵横交错的抓党建工作基本格局。二是集中精力去抓党的组织工作、纪检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政研工作等各个方面的党务工作,形成抓党务工作的完整体系。不过,这里有一
全面地抓,而不是去过多地插手、干预具体事个问题需要明晰:即专职副书记抓党务工作,主要是宏观地抓、
务。
(二)综合抓党务及其他工作型。在这种类型下,专职副书记除了要抓好第一种类型下的所有工作之外,还要负责抓好与党务工作紧密关联的群团工作、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专职副书记还要坚持做到“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并受书记委托负责处理其他有关工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专职副书记所从事的工作,除了党务工作、党建工作是确定性的,其他工作的不确定性则增大。有的工作是书记在会议上、在班子分工时,安排给专职副书记的常规性工作;有的工作则是书记临时以电话、口头形式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专职副书记的工作头绪必然增多,压力自然加大。
(三)既抓党务又兼任其他职务型。有的省、市、县、乡党委,为强化专职副书记的权力与权威,使专职副“务虚”角色真正“实”起来,实行了专职副书记兼任其他党内或国家职务的兼职行为。十七大前,书记的
2007年的地方党委换届完成后,省一级有5位专职副书记兼任其他职务;十八大前,2012年的地方党委换届
31个省级党委中目前就有10名专职副书记兼任了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等重要全部结束以后,
职务。其中,黑龙江、内蒙古、广东、青海、浙江5省(区)的“专职”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江西省委副书记兼任省纪委书记,河南省委副书记兼任省委组织部部长,宁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任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天津市委副书记兼任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副书记兼任常务副市长,等等。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专职副书记不“专”的问题。对此,有的学者持批评反对态度,有的学者持认可态度。反对者认为,专职副书记就是专职抓党务工作的副书记,如果同时兼任其他职务就会出现顾此失彼的问题,不利于党务工作的整体开展;认可者认为,我国的政治职位设计中,副职是分管型的,不是西方国家设计的所谓辅佐型的,因而副职必须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才有权威,在此情况下,让专职副书记同时兼任某一领导职务,才能使其掌握实实在在的权力与资源,使其工作责任更清晰明确、更有切实可靠的工作抓手,更有利于其治党管党职能的发挥。
四、应确立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行权原则
经过十七大以来五年的探索,我们对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工作内容、行权模式等有了更为理性的认识和思考。在此基础上,为使专职副书记的权力行使更为规范有序,使其权力效能和内在价值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应从以下方面确立专职副书记的行权原则。
(一)专职副书记必须专职抓党务的原则。虽然有的地方出现了对专职副书记兼任其他领导职务的探·90·
索,但专职副书记作为书记抓党建工作的重要助手,为避免其在工作中出现主业荒废、副业增生的“不务正业”倾向,我们还是应该规范专职副书记按照自身的职责定位去规规矩矩、认认真真地抓党务和党建工作,
全局上抓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因此,专将主要精力放到所分管的党务工作上,切实从宏观上、
职副书记不宜直接兼职党委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更不宜兼职政府、人大、政协或群团组织。要谨防专职副书记变成什么事都管又什么事都可管可不管的“打杂书记”,在开不完的会、讲不完的话、陪不完的客、协调不
“万金油”,把本应该抓好的专职党务工作抛在一边。完的关系中变成
(二)专职副书记与其他常委地位平等的原则。专职副书记属于常委,与其他常委在政治地位上是平等的。专职副书记所从事的党务工作虽然大部分为务虚性工作,但和其他常委的工作一样均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有的只是工作分工上的区别。
(三)专职副书记职位与权力相统一的原则。专职副书记是副书记的职位,也就必须相应地行使副书记
最关键的是要从党内权力配置上尽快研究的权力。要使专职副书记制度切实发挥其效力并具有光明前途,
建构专职副书记的职位与权力相统一的制度安排,以使专职副书记在党内真正有职有权。
Establishmentoffull-timeDeputySecretaryof
PartyCommitteeandItsPower
ZhangShulin
(ShandongProvincialPartySchool,Jinan,Shandong,250021)
Abstract:wesetthelocalpartycommitteefull-timedeputysecretaryintheprocessofexploringtoreducethenumberoflocalpartycommitteedeputysecretariessincethefourthmeetingofthe16thCentralCommitteeoftheCPC.Thearticletriestoexploretheimprovementoftheirpowerinprocessandqualityofthelocalpartycommitteefull-timedeputysecretarybyanalyzingtheestablishmentanditsnecessity,thepositioningofresponsibilities,thecurrentmodelofthepower.
Keywords:thelocalpartycommittee;thefull-timedeputysecretary;theestablishment;thepower
责任编辑:孔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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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3期
(总第145期)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JournalofthePartySchoolofGuizhouProvincialCommitteeoftheC.P.CNo.3.2013(SerialNo.145)
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设置及其行权
张书林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济南250021)
摘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在探索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的过程中,设置了地方党委专职副书
记。文章从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设置及其必要性、职责定位和目前行权模式来作分析,对完善规范其行权过程、提升行权质量方面进行了思考与探索。
关键词: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设置;行权
中图分类号:D6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81(2013)03-0089-03
2006年以来,在减少党委副书记职数的改革过程中,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的基本要求,强化了地方各级党委抓党建工作和党务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本文对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设立一段时间以来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梳理,从完善其行权过程、提升行权质量方面进行深入的思考与探索。
一、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设置
设立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是与党委副书记职数的精简联系在一起的,是在减少党委副书记职数的过程中衍生出来的。1985年2月,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中,对于地方各级党委副书记职数及名额的安排曾经作出规定:省一级党委副书记一般为3—5人,地级市一级党委副书记一般为2—4人,县一级党委副书记一般为2—3人。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为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必须“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根据这一要求,2006年开始的十七大前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中,开始推行地方党委减少党委副书记职数的改革,通行的模式是实行“一正两副”的书记配置格局,即设立党委书记1名,设立任地方政府一把手的兼职党委副书记1名,设立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这次换届结束后,在省级层面,只有新疆、西藏保留了4位副书记,内蒙古保留了3位副书记,其余28个省市区党委副书记职数均为2人,1人兼任政府行政首长,1人为专职副书记。2011年开始的十八
的书记配置格局。2012年换届结束大前四级党委集中换届延续了此前的模式,仍然是实行了“一正两副”
后,全国31个省级党委中,除了新疆有3位副书记、西藏有4位副书记以外,其余29个省(市、区)党委副书记均为2人,其中1人兼任政府行政首长,1人为专职抓党务工作的副书记。
从十七大前、十八大前地方党委换届减少副书记职数、设立专职副书记后的情况来看,党委常委会在常委的组成上一般包括:书记、担任政府一把手的副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政府常务副职、政府非常务副职、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军(分)区首长(武装部长)、秘书长(党委办主任)、下辖重点行政区的党委书记,等等。这样一来,一种新的地方党委常委会构成格局就呈现出来了。
二、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
对于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中央目前尚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中组部主要领导同志的说法,专职副书收稿日期:2013-01-28
作者简介:张书林,男,山东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党建部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执政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89·
记应“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其他工作”。但是,这种定位只是一种“口头指示”,而且比较抽象和笼统,尚不是对专职副书记工作职责的制度化定位和具体性规定。
根据专职副书记设立的初衷,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强化党委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党要管党的各项要求能够真正落实下去。因此,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毫无疑问应围绕着“抓党务工作、抓党建工作,借以提升地方党的自身建设水平、党的工作水平”来展开。而且,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围绕着集中精力抓
党建工作展开,这与专职副书记之“专”的要求也是吻合的。党务、
按照这一思维逻辑与价值逻辑,专职副书记应该是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务工作、党建工作。这样设定的优势是:党务工作、党建工作真正实现了专职副书记靠上抓、集中抓,保证了党要管党各项任务要求的实现。但是其不利的方面是:专职副书记所分管的工作多是没有“相对实权”的工作,容易在直观上形成专职副书记在党内的实际权力还不如其他常委的尴尬境地,并在无形中弱化专职副书记的实际地位。比如,有的常委分管政府的经济工作、基本建设投资工作,有的常委兼任下辖主要行政区的党委书记,这都会事实上与专职副书记权力的“相对虚化”形成鲜明对照。
三、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行权模式
在围绕党务工作行权的过程中,专职副书记的行权大致形成了以下三种模式。
(一)专职抓党务型。专职副书记就是专职、专业、专门抓党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因此,专职抓党务
主要涵盖以下两大范畴。与党建工作,显然是专职副书记的基本职责。专职副书记专职抓党务的行权过程,
一是集中精力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先进性建设、执政能力建设等党的建设的各个领域的工作,形成纵横交错的抓党建工作基本格局。二是集中精力去抓党的组织工作、纪检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政研工作等各个方面的党务工作,形成抓党务工作的完整体系。不过,这里有一
全面地抓,而不是去过多地插手、干预具体事个问题需要明晰:即专职副书记抓党务工作,主要是宏观地抓、
务。
(二)综合抓党务及其他工作型。在这种类型下,专职副书记除了要抓好第一种类型下的所有工作之外,还要负责抓好与党务工作紧密关联的群团工作、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专职副书记还要坚持做到“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并受书记委托负责处理其他有关工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专职副书记所从事的工作,除了党务工作、党建工作是确定性的,其他工作的不确定性则增大。有的工作是书记在会议上、在班子分工时,安排给专职副书记的常规性工作;有的工作则是书记临时以电话、口头形式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专职副书记的工作头绪必然增多,压力自然加大。
(三)既抓党务又兼任其他职务型。有的省、市、县、乡党委,为强化专职副书记的权力与权威,使专职副“务虚”角色真正“实”起来,实行了专职副书记兼任其他党内或国家职务的兼职行为。十七大前,书记的
2007年的地方党委换届完成后,省一级有5位专职副书记兼任其他职务;十八大前,2012年的地方党委换届
31个省级党委中目前就有10名专职副书记兼任了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等重要全部结束以后,
职务。其中,黑龙江、内蒙古、广东、青海、浙江5省(区)的“专职”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江西省委副书记兼任省纪委书记,河南省委副书记兼任省委组织部部长,宁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任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天津市委副书记兼任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副书记兼任常务副市长,等等。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专职副书记不“专”的问题。对此,有的学者持批评反对态度,有的学者持认可态度。反对者认为,专职副书记就是专职抓党务工作的副书记,如果同时兼任其他职务就会出现顾此失彼的问题,不利于党务工作的整体开展;认可者认为,我国的政治职位设计中,副职是分管型的,不是西方国家设计的所谓辅佐型的,因而副职必须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才有权威,在此情况下,让专职副书记同时兼任某一领导职务,才能使其掌握实实在在的权力与资源,使其工作责任更清晰明确、更有切实可靠的工作抓手,更有利于其治党管党职能的发挥。
四、应确立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行权原则
经过十七大以来五年的探索,我们对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工作内容、行权模式等有了更为理性的认识和思考。在此基础上,为使专职副书记的权力行使更为规范有序,使其权力效能和内在价值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应从以下方面确立专职副书记的行权原则。
(一)专职副书记必须专职抓党务的原则。虽然有的地方出现了对专职副书记兼任其他领导职务的探·90·
索,但专职副书记作为书记抓党建工作的重要助手,为避免其在工作中出现主业荒废、副业增生的“不务正业”倾向,我们还是应该规范专职副书记按照自身的职责定位去规规矩矩、认认真真地抓党务和党建工作,
全局上抓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因此,专将主要精力放到所分管的党务工作上,切实从宏观上、
职副书记不宜直接兼职党委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更不宜兼职政府、人大、政协或群团组织。要谨防专职副书记变成什么事都管又什么事都可管可不管的“打杂书记”,在开不完的会、讲不完的话、陪不完的客、协调不
“万金油”,把本应该抓好的专职党务工作抛在一边。完的关系中变成
(二)专职副书记与其他常委地位平等的原则。专职副书记属于常委,与其他常委在政治地位上是平等的。专职副书记所从事的党务工作虽然大部分为务虚性工作,但和其他常委的工作一样均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有的只是工作分工上的区别。
(三)专职副书记职位与权力相统一的原则。专职副书记是副书记的职位,也就必须相应地行使副书记
最关键的是要从党内权力配置上尽快研究的权力。要使专职副书记制度切实发挥其效力并具有光明前途,
建构专职副书记的职位与权力相统一的制度安排,以使专职副书记在党内真正有职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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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yCommitteeandItsPower
ZhangShulin
(ShandongProvincialPartySchool,Jinan,Shandong,250021)
Abstract:wesetthelocalpartycommitteefull-timedeputysecretaryintheprocessofexploringtoreducethenumberoflocalpartycommitteedeputysecretariessincethefourthmeetingofthe16thCentralCommitteeoftheCPC.Thearticletriestoexploretheimprovementoftheirpowerinprocessandqualityofthelocalpartycommitteefull-timedeputysecretarybyanalyzingtheestablishmentanditsnecessity,thepositioningofresponsibilities,thecurrentmodelofthepower.
Keywords:thelocalpartycommittee;thefull-timedeputysecretary;theestablishment;thepower
责任编辑:孔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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