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理岗位级别调整的规定
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9月起,对现有助理岗位4个级别调整到6级。新增级别系数及固定工资、级别参考全部工资如下:
级 别 系数/工资 级 别 系数/工资 级 别 系数/工资
高级助理一级 1.33 高级助理二级 1.45 高级助理三级 1.58
固定工资:邢台
1117
固定工资:邢台
1229
固定工资:邢台
1352
参考工资:邢台
2599
参考工资:邢台
2859
参考工资:邢台
3145
固定工资:北京
1331
固定工资:北京
1464
固定工资:北京
1610
参考工资:北京
4563
参考工资:北京
5019
参考工资:北京
5521
本办法(增加助理级别)之初已在本集团执业的人员可按照以下条件在业务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日后工作中按照年底考核晋升,不再使用本办法。
1、 助理一级:
(1)
会计、评估、造价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会计、评估专业在本所见习满一年,造价专业在本所见习满半年,经转正考核合格后可定为一级助理;
(2)
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本专业工作经历2年,试用期过后考核评估合格定位助理一级,本专业工作经历1年以上不足2年的,经考核业务熟练或有业务专长,综合素质较好可定为助理一级;
注:新录用的学生,大专学历,参加工作6个月为试用(或实习)期, 如留用6个月为见习期。
2、助理二级:
(1) 会计、评估、造价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本专业工作满2年,经转正评估合格升为二级助理;
(2)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新招聘人员本专业工作满3年,试用期过后定位助理二级;造价专业人员专业工作经历2年以上不足3年的,根据转正考评业务专长突出,综合能力较好的定为助理二级。
(3)具有造价员三级资格,造价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试用期过后可定为助理二级。
3、助理三级:
(1) 具有助理职称,会计、评估专业本科毕业在本所工作满3年,大专毕业在本所工作满4年,定位助理三级;
(2)具有造价员二级资格,造价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本专业工作满1年,大专毕业本专业工作满2年,经各级评估合格后定(升)为助理三级;
(3)不具备以上1或第2条规定条件,而经试用或在本部门工作能力、经验、工作效率明显高于同级别人员的,年终考核有突出单项业绩或贡献的,由部门提出特殊升级申请,经考核小组评估后升为三级助理。
4、高级助理一级:具有造价员二级资格,(审计、评估中级职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定为高级助理一级。
即:⑴ 造价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满2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大专毕业满3年的实际工作经验;
⑵ 到本所工作一年以上,同时年终考核有突出单项业绩或贡献的,由项目经理推荐,部门经理同意,可提出特殊升级申请,经考核小组评估后确定。
5、高级助理二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定为高级助理二级。
⑴具有造价员资格一级,(审计、评估中级职称)本所注册1年以上;
⑵ 造价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满3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大专毕业满5年的实际工作经验;
(3)在本所担任项目经理连续2年。
6、高级助理三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定为高级助理三级。
(1)具有造价员资格一级(审计、评估有中级职称),本科毕业本所工作满3年,并担任常年带组项目经理经过2个考核年度的;
(2)具有造价员资格一级,造价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在本所工作满4年,连同所外实际工作经验满6年;
(3)在本部门工作能力、经验、工作效率明显高于同级别人员的,由部门提出特殊升级申请,经考核小组评估后升为高级助理三级。
(4)在造价专业类型中有特殊专长,并工作能力、经验、工作效率明显高于同级别人员的,由部门提出特殊升级申请,经考核小组评估后升为高级助理三级。
注: 1、新招聘人员需提供本专业上述年限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2、现担任项目经理的人员可参考上述规定的级别条件确定新的级别,但不具备造价员资格及相应级别的应于2年内达到以上任职条件)
关于助理岗位级别调整的规定
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9月起,对现有助理岗位4个级别调整到6级。新增级别系数及固定工资、级别参考全部工资如下:
级 别 系数/工资 级 别 系数/工资 级 别 系数/工资
高级助理一级 1.33 高级助理二级 1.45 高级助理三级 1.58
固定工资:邢台
1117
固定工资:邢台
1229
固定工资:邢台
1352
参考工资:邢台
2599
参考工资:邢台
2859
参考工资:邢台
3145
固定工资:北京
1331
固定工资:北京
1464
固定工资:北京
1610
参考工资:北京
4563
参考工资:北京
5019
参考工资:北京
5521
本办法(增加助理级别)之初已在本集团执业的人员可按照以下条件在业务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日后工作中按照年底考核晋升,不再使用本办法。
1、 助理一级:
(1)
会计、评估、造价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会计、评估专业在本所见习满一年,造价专业在本所见习满半年,经转正考核合格后可定为一级助理;
(2)
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本专业工作经历2年,试用期过后考核评估合格定位助理一级,本专业工作经历1年以上不足2年的,经考核业务熟练或有业务专长,综合素质较好可定为助理一级;
注:新录用的学生,大专学历,参加工作6个月为试用(或实习)期, 如留用6个月为见习期。
2、助理二级:
(1) 会计、评估、造价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本专业工作满2年,经转正评估合格升为二级助理;
(2)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新招聘人员本专业工作满3年,试用期过后定位助理二级;造价专业人员专业工作经历2年以上不足3年的,根据转正考评业务专长突出,综合能力较好的定为助理二级。
(3)具有造价员三级资格,造价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试用期过后可定为助理二级。
3、助理三级:
(1) 具有助理职称,会计、评估专业本科毕业在本所工作满3年,大专毕业在本所工作满4年,定位助理三级;
(2)具有造价员二级资格,造价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本专业工作满1年,大专毕业本专业工作满2年,经各级评估合格后定(升)为助理三级;
(3)不具备以上1或第2条规定条件,而经试用或在本部门工作能力、经验、工作效率明显高于同级别人员的,年终考核有突出单项业绩或贡献的,由部门提出特殊升级申请,经考核小组评估后升为三级助理。
4、高级助理一级:具有造价员二级资格,(审计、评估中级职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定为高级助理一级。
即:⑴ 造价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满2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大专毕业满3年的实际工作经验;
⑵ 到本所工作一年以上,同时年终考核有突出单项业绩或贡献的,由项目经理推荐,部门经理同意,可提出特殊升级申请,经考核小组评估后确定。
5、高级助理二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定为高级助理二级。
⑴具有造价员资格一级,(审计、评估中级职称)本所注册1年以上;
⑵ 造价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满3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大专毕业满5年的实际工作经验;
(3)在本所担任项目经理连续2年。
6、高级助理三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定为高级助理三级。
(1)具有造价员资格一级(审计、评估有中级职称),本科毕业本所工作满3年,并担任常年带组项目经理经过2个考核年度的;
(2)具有造价员资格一级,造价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在本所工作满4年,连同所外实际工作经验满6年;
(3)在本部门工作能力、经验、工作效率明显高于同级别人员的,由部门提出特殊升级申请,经考核小组评估后升为高级助理三级。
(4)在造价专业类型中有特殊专长,并工作能力、经验、工作效率明显高于同级别人员的,由部门提出特殊升级申请,经考核小组评估后升为高级助理三级。
注: 1、新招聘人员需提供本专业上述年限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2、现担任项目经理的人员可参考上述规定的级别条件确定新的级别,但不具备造价员资格及相应级别的应于2年内达到以上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