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教育系统学校校长(书记)
绩效考核办法
2014年度教育系统学校校长的绩效考核工作,采取分层考核,市直学校、乡镇办中学、中心学校由教育局组织考核,乡镇办小学由各中心学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平时考核,满分20分
1、市直学校、乡镇办中学、中心学校的平时考核采取由市教育局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根据各校长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测评。
2、乡镇办中小学的平时考核由中心学校根据所属校长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测评。
乡镇办中学校长的平时考核采取以局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和中心学校的双向测评为依据,考核结果各占10分。
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对应3分、2分、1分和0分四个分值,其中优秀比率不能超过30%。平时考核的计分办法是:平时考核得分=校长个人在该项测评中的累计得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在该项测评中应得的最高得分×20
(二)集中考核,满分80分
1、民主测评(30分)
教育局考核组组织各定点中小学全体教职工对其校长进行民主测评。校长述职后,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校长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分 1
别对应3分、2分、1分和0分四个分值。
民主测评的计分办法是:民主测评得分=校长个人在民主测评中的累计得分÷该校长在该项测评中应得的最高得分×30
2、年度目标考核(40分)
把2014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各位校长全面工作、主要业绩和贡献的依据,确定年度目标考核得分。
年度目标考核的计分办法是:年度目标考核得分=学校在量化考核中的累计得分÷100×40
3、领导考评(10分)
教育局班子成员根据平时深入学校检查工作等对全市中小学校长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对应3分、2分、1分和0分四个分值,其中优秀比率不能超过30%。
测评的计分办法是:考评得分=校长个人在考评中的累计得分÷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在该项测评中应得的最高得分×10
(三)综合审定。根据上述考评结果计算校长个人绩效考核分数,考评结果划分三个等次,其中一等至二等档差为1000元,二等至三等档差为800元。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党组审批。
XXX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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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教育系统学校校长(书记)
绩效考核办法
2014年度教育系统学校校长的绩效考核工作,采取分层考核,市直学校、乡镇办中学、中心学校由教育局组织考核,乡镇办小学由各中心学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平时考核,满分20分
1、市直学校、乡镇办中学、中心学校的平时考核采取由市教育局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根据各校长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测评。
2、乡镇办中小学的平时考核由中心学校根据所属校长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测评。
乡镇办中学校长的平时考核采取以局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和中心学校的双向测评为依据,考核结果各占10分。
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对应3分、2分、1分和0分四个分值,其中优秀比率不能超过30%。平时考核的计分办法是:平时考核得分=校长个人在该项测评中的累计得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在该项测评中应得的最高得分×20
(二)集中考核,满分80分
1、民主测评(30分)
教育局考核组组织各定点中小学全体教职工对其校长进行民主测评。校长述职后,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校长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分 1
别对应3分、2分、1分和0分四个分值。
民主测评的计分办法是:民主测评得分=校长个人在民主测评中的累计得分÷该校长在该项测评中应得的最高得分×30
2、年度目标考核(40分)
把2014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各位校长全面工作、主要业绩和贡献的依据,确定年度目标考核得分。
年度目标考核的计分办法是:年度目标考核得分=学校在量化考核中的累计得分÷100×40
3、领导考评(10分)
教育局班子成员根据平时深入学校检查工作等对全市中小学校长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对应3分、2分、1分和0分四个分值,其中优秀比率不能超过30%。
测评的计分办法是:考评得分=校长个人在考评中的累计得分÷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在该项测评中应得的最高得分×10
(三)综合审定。根据上述考评结果计算校长个人绩效考核分数,考评结果划分三个等次,其中一等至二等档差为1000元,二等至三等档差为800元。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党组审批。
XXX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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