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在组建农商行过程中
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新疆银监局的工作计划,从2012年1月30日开始,新疆银监局抽调银监局部分干部职工和全疆各联社干部职工对乌鲁木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乌鲁木齐市米市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合成立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进行了验收,此次工作主要验收检查组工作是否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中介机构是否按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要求,独立完成了各项清产核资工作。这也是新疆农信社第一家进行改制成立农村商业银行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随着农村信用社多年的发展和壮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现在的体制和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信用社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所以我们要对现在经营模式进行改革,以便适应社会经济和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需要。
农村信用社改制的必要性:一是体制更为健全,原先的集体所有制很难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二是资金实力更为雄厚。原先资本金积累主要靠盈余,现在改制后,可以通过募股,积累更多资金,扩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份额;三是公司治理架构得到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权分立,更符合现代金融企业的组织架构
组建农商行不同于统一法人改革,是一次完全按照股份制要求,对产权组织模式进行彻底改造的根本性变革。要树立正确的
改制理念,坚决摈弃“换牌”思想,一定要把改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牢。
农村信用社筹建商业银行阶段工作中,银监局要重点审核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是审核农村信用社在筹建阶段各项工作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有无逆程序操作现象;
二是审核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指标是否都已达到银监局改制的要求,并进行测算;
三是审核中介机构对信用社的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核实清况,重点核实对各项存款及贷款核实的真实性,从而摸清家底,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四是抵债资产核查时需关注核算范围的准确性、抵债资产入账基础及所属权状况是否准确;
五是筹建申请材料是否符合银监会合作部组建工作指引和银监2008年第3号令及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的要求,材料要完整,内容要完备,不能有所遗漏,对各个阶段或环节的工作情况应详尽描述和反映。对应补充说明的要进行说明,银监局对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各项工作进行验收,重点是法律程序、清产核资、净资产分配工作。
农村信用社在组建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一)组建工作需要把握的重点:组建程序是否依法合规;清产核资结果是否客观公允;净资产分配是否符合要求;新老股东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二)溢价发行股份
采取溢价发行股份的,同次发行的同种股份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款,不得仅向新征集的发起人或股东采取溢价方式发行股份。
在下一步改制中,拟改制的农村信用社还应注意以下问题,首先要根据银监局的验收要求,自己将工作做扎实,做细,这样中介机构在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时就会比较容易开展工作,同时在中介机构和银监局开展工作时,改制社要多与中介机构及银监局同志沟通,遇到问题可随时整改,这样可提高工作的进度,从而使改制社能尽早地改制成功。
供稿:联社审计部
2012年2月28日
农村信用社在组建农商行过程中
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新疆银监局的工作计划,从2012年1月30日开始,新疆银监局抽调银监局部分干部职工和全疆各联社干部职工对乌鲁木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乌鲁木齐市米市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合成立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进行了验收,此次工作主要验收检查组工作是否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中介机构是否按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要求,独立完成了各项清产核资工作。这也是新疆农信社第一家进行改制成立农村商业银行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随着农村信用社多年的发展和壮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现在的体制和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信用社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所以我们要对现在经营模式进行改革,以便适应社会经济和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需要。
农村信用社改制的必要性:一是体制更为健全,原先的集体所有制很难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二是资金实力更为雄厚。原先资本金积累主要靠盈余,现在改制后,可以通过募股,积累更多资金,扩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份额;三是公司治理架构得到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权分立,更符合现代金融企业的组织架构
组建农商行不同于统一法人改革,是一次完全按照股份制要求,对产权组织模式进行彻底改造的根本性变革。要树立正确的
改制理念,坚决摈弃“换牌”思想,一定要把改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牢。
农村信用社筹建商业银行阶段工作中,银监局要重点审核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是审核农村信用社在筹建阶段各项工作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有无逆程序操作现象;
二是审核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指标是否都已达到银监局改制的要求,并进行测算;
三是审核中介机构对信用社的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核实清况,重点核实对各项存款及贷款核实的真实性,从而摸清家底,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四是抵债资产核查时需关注核算范围的准确性、抵债资产入账基础及所属权状况是否准确;
五是筹建申请材料是否符合银监会合作部组建工作指引和银监2008年第3号令及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的要求,材料要完整,内容要完备,不能有所遗漏,对各个阶段或环节的工作情况应详尽描述和反映。对应补充说明的要进行说明,银监局对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各项工作进行验收,重点是法律程序、清产核资、净资产分配工作。
农村信用社在组建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一)组建工作需要把握的重点:组建程序是否依法合规;清产核资结果是否客观公允;净资产分配是否符合要求;新老股东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二)溢价发行股份
采取溢价发行股份的,同次发行的同种股份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款,不得仅向新征集的发起人或股东采取溢价方式发行股份。
在下一步改制中,拟改制的农村信用社还应注意以下问题,首先要根据银监局的验收要求,自己将工作做扎实,做细,这样中介机构在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时就会比较容易开展工作,同时在中介机构和银监局开展工作时,改制社要多与中介机构及银监局同志沟通,遇到问题可随时整改,这样可提高工作的进度,从而使改制社能尽早地改制成功。
供稿:联社审计部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