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史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中华:“中国”与“华夏”的复合词之简称。“华”同“花”意文化灿烂。华夏先民,自认中
央且文化发达,故称“中华”。至近代,“中华”则逐渐成为指导全中国的一种文化
符号。
中华民族:生息与中国的诸族总称。
文明:“文”指文采、文藻、文华;“明”指开明、明智、昌明、光明。联合而成的“文明”,
其意为:从人类的物质生产引申到精神的光明普照大地。是文化发展带较高阶段,或泛指对不开化的克服,或超越蒙昧期和野蛮期。
母系氏族:是由一个女祖先繁衍下来的血缘集团,“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世系按母系
血缘计算,生产资料公有,集体生活、共同消费,血缘内婚向氏族外婚转变。
父系氏族:区别于母系氏族的关键,在于世系按父系计算,男子是社会和家庭的主宰和核心。
是私有制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男子出嫁到女方的对偶婚演变为男娶女嫁,形成以男子为家长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大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原始共产社会,是历代儒家津津乐道的“黄金圣世”,尧、
舜、禹的禅让的记述,那正是“公天下”时代军政首领“公举”的写照。
小康:“天下为家”,“大人世及以为礼”的私有制阶级社会。禹死后,王位传于禹子启后,
中国进入了一个“天下为家”的“小康”时代。从此标志着“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政权“世及”时代来到,特殊的公共权力开始凌驾于社会之上,一系列行政措施应运而生,区域统治;兼并战争四起,制定法律和刑罚;官僚机构形成。这些都是国家正式君临人间的表现。
青铜时代:从夏代至春秋战国之交,历经1500年,青铜器在中国广泛使用,故称这一时代
为中国文明的“青铜时代”
甲骨文:主要发现地是河南安阳小屯殷墟。是殷商王室从事祭祀、征伐、田猎、农事等活动
时进行占卜的记录。因刻于龟甲兽骨上,故称“甲骨文”。启内容为卜问记录,故称“甲骨卜辞”;他们在殷商时被作为国家档案集中保管,清末以来从殷都遗址大批出土,故又称“殷墟卜辞”或“殷墟书契”
金文:古代称铜为金,铸刻在铜器上的铭文即“金文”或称“古金文字”,因为这类文字大
多铸刻在礼器“鼎”和乐器“钟”上,故又称“钟鼎文”。金文是王室大事和贵族社会生活得铭记,内容有祭典、征伐、册命、训诰、追孝、约剂等。其程式化的辞句,大多是颂扬周王室和为公侯祖先歌功颂德的文字,与《诗经》,《尚书》的部分篇章可以印证。
五胡乱华:中国南北朝时期北方多个少数民族大规模南下而造成与汉族政权对峙的时期。又
称永嘉之乱或五胡十六国。五胡是指匈奴、鲜卑、羯、羌、氐五个少数民族,其他还有丁零 、乌桓、吐谷浑等等。汉朝以来,就有胡人不断向中原内地迁徙,逐渐盘踞华北地区,势力不断壮大。到西晋时期,胡人已入居关中及泾水、渭水流域,对晋都洛阳形成包围之势。在晋惠帝时期的八王之乱以后,晋室分裂,国力空虚,民生凋敝,中原汉族的军事力量迅速衰退。胡人趁机起兵,于是中原大乱,在百馀年间先后由胡人及汉人建立数十个强弱不等、大小各异的政权,史称“五胡乱华”。
《清明上河图》:出自北宋画家张择端之手,是一幅历史的生活长卷。它生动的展示了宋代
国都汴梁(今开封)的市井文化,令人感受到宋代都城的繁华和喧嚣。
瓦舍:市民文化的发展,导致宋代城市出现了迎合市民口味的娱乐场所——瓦舍。作为大众
文化娱乐场所,每一处瓦舍都有若干专供演出的圈子,史称“勾栏”,上演杂剧、杂技、讲史、说书等节目,充分展示了市民多元的文化追求和审美情趣。
《西厢记》:元杂剧中讴歌美好爱情的喜剧,作者王实甫。《西厢记》的故事源于唐代元稹的
《会真记》,王实甫在改变是参照了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这出戏通过张生和崔莺莺自由恋爱的曲折经历,将男女情爱的绝美和韵致烘托得出神入化。《西厢记》对中国戏曲的影响极为深远,其故事多为后世之京剧、昆曲、川剧等剧种所演绎、传唱,已成为中国百姓耳熟能详的美好姻缘的代名词。
《农桑辑要》:元代司农司编纂,成书于1273年。内容大多是辑录自古代至元代的农学著作,
许多遗失的弄书中的记述因此得以保存下来。《农桑辑要》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官修农书,通俗易懂,析理透彻,实用性很强。书中分门别类,相当完整地论述了各种作物的栽培技术。此书一出,对农业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书》:作者王祯。王祯提倡种植桑、棉、麻等经济作物和改良农具,并潜心农学研究,
撰写《农书》37卷。该书分为《农桑通诀》、《百谷谱》、《农器图谱》三部分。其中,《农器图谱》中记载的资料对于眼觉中国古代农业生产工具的演变具有重要意义。 《授时历》:由郭守敬、王恂、许衡等人共同编制,运用时间长达360年,是中国历史上使
用最久的历法。《授时历》吸收了南宋杨忠辅编制的《统天历》的相关成果,以365.2425天为一年,比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的时间仅差26秒,达到了现代国际通用的公历(格里哥利历)的精确度。比格里哥利历早了300年。《授时历》中提出的“招差法”和“弧矢割园术”,为当时世界领先水平。
“大一统”,最早见于《公羊传·隐公元年》,所谓“大”,就是重视﹑尊重;所谓“一统”,即“方物之本皆归于一”。本指诸侯天下皆统一于周天子,后世经解也借此以指普天之下在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同化一致,全国皆现“六合同凡,九州共贯”的“混一”局面。
小篆
秦统一后,始皇命令李斯主持统一文字工作。李斯在周代“大篆”基础上,吸取齐鲁蝌蚪文笔划简省的优点,创制形体匀园齐整的“秦篆”,又称“小篆”,颁行全国。
隶书
隶书也叫“隶字”、“古书”。是在篆书基础上,为适应书写便捷的需要产生的字体。就小篆加以简化,又把小篆匀圆的线条变成平直方正的笔画,便于书写。分“秦隶”(也叫“古隶”)和“汉隶”(也叫“今隶”),隶书的出现,是古代文字与书法的一大变革。
萧规曹随
箫指萧何,曹指曹参。萧何愿为汉初丞相,在任时制订一系列规章制度,曹参继承萧何为汉丞相,按照他制订的规章办事,史称“萧规曹随”。
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一位朝廷的高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实行分封制,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紧儒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其主张,下令焚烧“秦国”以外的列国史书,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禁止私学,以吏为师。这种措施引起许多读书人的不满。第二年,许多方士,儒生攻击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调查,将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活埋。历史上称这些事情为“焚书坑儒”。
五经
即《诗》,《书》,《礼》,《易》,《春秋》。汉武帝时专指为儒家经典,设法定博士,各以家法传授弟子,研究儒经,贯通古今,顾问时政,后逐渐成为“大一统”帝国的法定经典。
公羊学
西汉中后期,今文经学一直独居官学位置。其中以《春秋公羊传》最受推崇,称“公羊学”,其中大师为董仲舒,主张更化变易,顺应天命,宣扬“天人感应”,君权神授,阴阳五行学说等等,促进君权的神圣化。两汉之际,走至极端,发展出谶纬神学,神秘主义极一时之胜。
白马寺
是中国第一座佛教寺院,故称中国佛教“祖庭”。汉明帝时派使者到印度访求佛法,并在洛阳建寺,为铭记白马驮经之功,故称该寺名为白马寺。
《史记》
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原名《太史公书》。西汉司马迁著。一百三十篇。记载自传说中的皇帝至汉武帝共3000年左右的历史。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书,列传,世家;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思想,文化等。
轴心时代
春秋战国之际,中国历史上出现了学术空前繁荣的诸子竞出,百家争鸣的局面。在这期间所产生的种种学术思想,基本上确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格局。这一时期是中华文化的“轴心时代”。
元典时代
奠定一个民族基本精神的著作或思想被称为元典,民族的发展实际上是元典精神的消沉与兴盛过程。思想活跃的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百家争鸣局面,此时诞生的思想奠定我国后世的思想基础,是我国的元典时代。并且,因为此时的诸侯割据,在我国的元典时代,也出现了不同的地域文化。
士
商,西周,春秋时低级贵族阶层。一般受过良好的教育,春秋以前多为军队中骨干。春秋时,多为卿大夫家臣,或有食田,或食俸禄,或参加农业生产。以后逐渐成为统治阶级中的知识分子的统称。
“五德终始”说
“五德始终”,中国战国时期阴阳家邹衍德历史观。“五德”指土,木,金,水,火五种物质德性或性能;“五德始终”是指这五种性能从始到终,终而复始德循环运动,邹衍以此作为历史变迁,王朝更替的根据。
甲骨文
甲骨文时汉字的书体之一,也是现存中国最古老的一种成熟文字。因刻于龟甲,兽骨上,故称“甲骨文”。它上承原始刻绘的符号,下启青铜铭文,已具备后世汉字的六种造字方法,其内容多为卜问记录。它们在殷商时便被作为国家档案集中保管,清末以来从殷都遗址大批出土,至今约有16万片,可析出5000个以上的单音字,且能读懂的有近2000个。 青铜器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的诗歌311篇,又称《诗三百》。先秦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
楚辞
楚辞又称“楚词”,是战国时代的伟大诗人屈原创造的一种诗体。作品运用楚地(今两湖一带)的文学样式、方言声韵,叙写楚地的山川人物、历史风情,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汉代时,刘向把屈原的作品及宋玉等人“承袭屈赋”的作品编辑成集,名为《楚辞》。并成为继《诗经》以后,对我国文学具有深远影响的一部诗歌总集。并且是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诗歌总集。
六艺
中国古代儒家要求学生掌握的六种基本才能:礼、乐、射、御、书、数。出自《周礼•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这就是所说的“通五经贯六艺”的“六艺”。六艺现代解释,包括“礼、乐、射、御、书、数”等六种技艺。
国子监
国子监是中国古代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学,为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明朝由于首都北迁,在北京、南京分别都设有国子监,于是设在南京的国子监被称为“南监”或“南雍”,而设在北京的国子监则被称为“北监”或“北雍”。北京国子监始建于元朝大德十年(公元1306年),是我国元、明、清三代国家管理教育的最高行政机关和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 书院
书院是宋代的地方教育组织。书院之名始见于唐代,但发展于宋代。最初,书院为民办的学馆。原由富室、学者自行筹款,于山林僻静之处建学舍,或置学田收租,以充经费。当时,著名的书院有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河南商丘的应天书院、湖南衡阳石鼓山的石鼓书院、河南登封太室山的嵩阳书院等。后由朝廷赐敕额、书籍,并委派教官、调拨田亩和经费等,逐步变为半民半官性质的地方教育组织。仁宗庆历年间,各地州府皆建官学,一些书院与官学合并。神宗时,朝廷将书院的钱、粮一律拨归州学,书院一度衰落。 察举征辟制
汉代的选拔官员制度。
所谓察举,就是由州,郡等地方官,在自己管辖区内进行考察,发现统治阶级需要的人才,以“孝廉”“茂才异等”“贤良方正”等名目,推荐给中央政府,经过一
定的考核,任以相应的官职;所谓征辟,是由皇帝或地方长官直接进行征聘。察举和征辟,对于原先实行的世禄世卿制来讲,是一大进步。但是这一制度又带有举士和举官不分,选举和考课不分,选举与教育分离,没有选官的专职官员,先选后考等特点,给各级官吏在察举和征辟中徇私舞弊留下很多缝隙,所以到了东汉末年,竟然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洁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怪现象。 察举,即经过考察后进行荐举,是在先秦乡里举荐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选官制度。此制度盛行于两汉,中衰于南北朝。具体的方法是:由皇帝下诏指定举荐科目;由丞相、诸侯王、公卿和郡国守按科目要求考察和举荐人才;应举者按不同的科目进行考试,考试由皇帝出题策问,或由丞相、御史二府及九卿策试;根据对策成绩高下分别授官或为郎官候补。考试地点在京城的太常寺或公车司马署等处。
征辟,亦称辟举,是主要长官人用隶属的制度。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一种范围广泛而又十分重要的入仕途径。征辟分为中央长官征辟和地方长官征辟两种途径。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其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科举制度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上计制度
上计 秦汉时地方守、相向朝廷申报一岁治状的制度。这一制度随著集权制加犟而形成,早在战国时,魏、秦两国即已实行。秦律的《仓律》中即提到有关县里上计的情况。 两汉时,郡国守、相於岁终遣吏赴京师上计。汉律中有《上计律》,是处置上计事务的专门律条。西汉时从郡中派到中央去上计的人为丞或长史,东汉时有专职的上计掾、史。上计时地方向中央呈交计书,或称为计簿,其内容为郡国一岁中的租赋、刑狱、选举等情况。郡国上计,一般由皇帝或丞相亲自接受计书,汉武帝刘彻曾在甘泉宫和其他地方受计。西汉末到东汉,多由大司徒受计。朝廷根据计簿对守、相进行考核,有功者受赏,有过者受罚。各地所上计书,最后集中到丞相府,由计相把这些计簿存档保管。东汉时计簿归尚书掌管。 汉代州刺史每年也须向中央上计。各县於岁末向守、相上计簿,其性质和郡国向京师上计相似。乘计吏送计书到京城之便,地方上把向朝廷申报的其他簿籍或贡奉物品也一并带去,郡国向中央推举的孝廉之类人才,也可相随而行,秦汉时称这种办法为“计偕”。 地方官上计时常舞弊,武帝
时上谷太守郝贤因上计欺谩不实免官。虽然犯者要受重惩,但弄虚作假仍不断发生。汉宣帝刘询曾指出当时地方所上的计簿,是虚假不实的具文,他命令御史要加犟对计簿的查对和核实。元帝时,贡禹说有的守、相因有过而企图逃避法律的裁制,上计时便委使善於作弊者起草计书。尽管汉代上计制存在不少弊病,但对於从上而下的层层督课,仍起到较大的作用。 所谓上计,即由地方行政长官定期向上级呈上计文书,报告地方治理状况。县令长于年终将该县户口、垦田、钱谷、刑狱状况等,编制为计簿(亦名“集簿”),呈送郡国。根据属县的计簿,郡守国相再编制郡的计簿,上报朝廷。朝廷据此评定地方行政长官的政绩。这种考评地方官的方式古已有之。秦汉时已有较完备的制度。汉代并颁布有专门的法规《上计律》。可惜该律早已不存,而今仅见一律目(注:《周礼·春官·典路》:“大宾客亦如之”。注:“亦出路当陈之”。郑司农云:“‘汉朝《上计律》:‘陈属事于庭’。”)。
六条诏书是汉朝汉武帝颁发给十三州刺史的诏书,规定了刺史的权力和职务范围。 汉朝实行郡县制,全国分为五十多个郡。为了加强地方行政,汉武帝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州设刺史一人,由皇帝直接任免。刺史的职责以汉武帝颁发的六条诏书的形式规定下来。
六条诏书的具体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訞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连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从诏书的内容可以看出,刺史的职责主要在于监察郡太守以及各级地方官员的施政。
中国文化史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中华:“中国”与“华夏”的复合词之简称。“华”同“花”意文化灿烂。华夏先民,自认中
央且文化发达,故称“中华”。至近代,“中华”则逐渐成为指导全中国的一种文化
符号。
中华民族:生息与中国的诸族总称。
文明:“文”指文采、文藻、文华;“明”指开明、明智、昌明、光明。联合而成的“文明”,
其意为:从人类的物质生产引申到精神的光明普照大地。是文化发展带较高阶段,或泛指对不开化的克服,或超越蒙昧期和野蛮期。
母系氏族:是由一个女祖先繁衍下来的血缘集团,“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世系按母系
血缘计算,生产资料公有,集体生活、共同消费,血缘内婚向氏族外婚转变。
父系氏族:区别于母系氏族的关键,在于世系按父系计算,男子是社会和家庭的主宰和核心。
是私有制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男子出嫁到女方的对偶婚演变为男娶女嫁,形成以男子为家长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大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原始共产社会,是历代儒家津津乐道的“黄金圣世”,尧、
舜、禹的禅让的记述,那正是“公天下”时代军政首领“公举”的写照。
小康:“天下为家”,“大人世及以为礼”的私有制阶级社会。禹死后,王位传于禹子启后,
中国进入了一个“天下为家”的“小康”时代。从此标志着“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政权“世及”时代来到,特殊的公共权力开始凌驾于社会之上,一系列行政措施应运而生,区域统治;兼并战争四起,制定法律和刑罚;官僚机构形成。这些都是国家正式君临人间的表现。
青铜时代:从夏代至春秋战国之交,历经1500年,青铜器在中国广泛使用,故称这一时代
为中国文明的“青铜时代”
甲骨文:主要发现地是河南安阳小屯殷墟。是殷商王室从事祭祀、征伐、田猎、农事等活动
时进行占卜的记录。因刻于龟甲兽骨上,故称“甲骨文”。启内容为卜问记录,故称“甲骨卜辞”;他们在殷商时被作为国家档案集中保管,清末以来从殷都遗址大批出土,故又称“殷墟卜辞”或“殷墟书契”
金文:古代称铜为金,铸刻在铜器上的铭文即“金文”或称“古金文字”,因为这类文字大
多铸刻在礼器“鼎”和乐器“钟”上,故又称“钟鼎文”。金文是王室大事和贵族社会生活得铭记,内容有祭典、征伐、册命、训诰、追孝、约剂等。其程式化的辞句,大多是颂扬周王室和为公侯祖先歌功颂德的文字,与《诗经》,《尚书》的部分篇章可以印证。
五胡乱华:中国南北朝时期北方多个少数民族大规模南下而造成与汉族政权对峙的时期。又
称永嘉之乱或五胡十六国。五胡是指匈奴、鲜卑、羯、羌、氐五个少数民族,其他还有丁零 、乌桓、吐谷浑等等。汉朝以来,就有胡人不断向中原内地迁徙,逐渐盘踞华北地区,势力不断壮大。到西晋时期,胡人已入居关中及泾水、渭水流域,对晋都洛阳形成包围之势。在晋惠帝时期的八王之乱以后,晋室分裂,国力空虚,民生凋敝,中原汉族的军事力量迅速衰退。胡人趁机起兵,于是中原大乱,在百馀年间先后由胡人及汉人建立数十个强弱不等、大小各异的政权,史称“五胡乱华”。
《清明上河图》:出自北宋画家张择端之手,是一幅历史的生活长卷。它生动的展示了宋代
国都汴梁(今开封)的市井文化,令人感受到宋代都城的繁华和喧嚣。
瓦舍:市民文化的发展,导致宋代城市出现了迎合市民口味的娱乐场所——瓦舍。作为大众
文化娱乐场所,每一处瓦舍都有若干专供演出的圈子,史称“勾栏”,上演杂剧、杂技、讲史、说书等节目,充分展示了市民多元的文化追求和审美情趣。
《西厢记》:元杂剧中讴歌美好爱情的喜剧,作者王实甫。《西厢记》的故事源于唐代元稹的
《会真记》,王实甫在改变是参照了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这出戏通过张生和崔莺莺自由恋爱的曲折经历,将男女情爱的绝美和韵致烘托得出神入化。《西厢记》对中国戏曲的影响极为深远,其故事多为后世之京剧、昆曲、川剧等剧种所演绎、传唱,已成为中国百姓耳熟能详的美好姻缘的代名词。
《农桑辑要》:元代司农司编纂,成书于1273年。内容大多是辑录自古代至元代的农学著作,
许多遗失的弄书中的记述因此得以保存下来。《农桑辑要》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官修农书,通俗易懂,析理透彻,实用性很强。书中分门别类,相当完整地论述了各种作物的栽培技术。此书一出,对农业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书》:作者王祯。王祯提倡种植桑、棉、麻等经济作物和改良农具,并潜心农学研究,
撰写《农书》37卷。该书分为《农桑通诀》、《百谷谱》、《农器图谱》三部分。其中,《农器图谱》中记载的资料对于眼觉中国古代农业生产工具的演变具有重要意义。 《授时历》:由郭守敬、王恂、许衡等人共同编制,运用时间长达360年,是中国历史上使
用最久的历法。《授时历》吸收了南宋杨忠辅编制的《统天历》的相关成果,以365.2425天为一年,比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的时间仅差26秒,达到了现代国际通用的公历(格里哥利历)的精确度。比格里哥利历早了300年。《授时历》中提出的“招差法”和“弧矢割园术”,为当时世界领先水平。
“大一统”,最早见于《公羊传·隐公元年》,所谓“大”,就是重视﹑尊重;所谓“一统”,即“方物之本皆归于一”。本指诸侯天下皆统一于周天子,后世经解也借此以指普天之下在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同化一致,全国皆现“六合同凡,九州共贯”的“混一”局面。
小篆
秦统一后,始皇命令李斯主持统一文字工作。李斯在周代“大篆”基础上,吸取齐鲁蝌蚪文笔划简省的优点,创制形体匀园齐整的“秦篆”,又称“小篆”,颁行全国。
隶书
隶书也叫“隶字”、“古书”。是在篆书基础上,为适应书写便捷的需要产生的字体。就小篆加以简化,又把小篆匀圆的线条变成平直方正的笔画,便于书写。分“秦隶”(也叫“古隶”)和“汉隶”(也叫“今隶”),隶书的出现,是古代文字与书法的一大变革。
萧规曹随
箫指萧何,曹指曹参。萧何愿为汉初丞相,在任时制订一系列规章制度,曹参继承萧何为汉丞相,按照他制订的规章办事,史称“萧规曹随”。
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一位朝廷的高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实行分封制,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紧儒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其主张,下令焚烧“秦国”以外的列国史书,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禁止私学,以吏为师。这种措施引起许多读书人的不满。第二年,许多方士,儒生攻击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调查,将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活埋。历史上称这些事情为“焚书坑儒”。
五经
即《诗》,《书》,《礼》,《易》,《春秋》。汉武帝时专指为儒家经典,设法定博士,各以家法传授弟子,研究儒经,贯通古今,顾问时政,后逐渐成为“大一统”帝国的法定经典。
公羊学
西汉中后期,今文经学一直独居官学位置。其中以《春秋公羊传》最受推崇,称“公羊学”,其中大师为董仲舒,主张更化变易,顺应天命,宣扬“天人感应”,君权神授,阴阳五行学说等等,促进君权的神圣化。两汉之际,走至极端,发展出谶纬神学,神秘主义极一时之胜。
白马寺
是中国第一座佛教寺院,故称中国佛教“祖庭”。汉明帝时派使者到印度访求佛法,并在洛阳建寺,为铭记白马驮经之功,故称该寺名为白马寺。
《史记》
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原名《太史公书》。西汉司马迁著。一百三十篇。记载自传说中的皇帝至汉武帝共3000年左右的历史。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书,列传,世家;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思想,文化等。
轴心时代
春秋战国之际,中国历史上出现了学术空前繁荣的诸子竞出,百家争鸣的局面。在这期间所产生的种种学术思想,基本上确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格局。这一时期是中华文化的“轴心时代”。
元典时代
奠定一个民族基本精神的著作或思想被称为元典,民族的发展实际上是元典精神的消沉与兴盛过程。思想活跃的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百家争鸣局面,此时诞生的思想奠定我国后世的思想基础,是我国的元典时代。并且,因为此时的诸侯割据,在我国的元典时代,也出现了不同的地域文化。
士
商,西周,春秋时低级贵族阶层。一般受过良好的教育,春秋以前多为军队中骨干。春秋时,多为卿大夫家臣,或有食田,或食俸禄,或参加农业生产。以后逐渐成为统治阶级中的知识分子的统称。
“五德终始”说
“五德始终”,中国战国时期阴阳家邹衍德历史观。“五德”指土,木,金,水,火五种物质德性或性能;“五德始终”是指这五种性能从始到终,终而复始德循环运动,邹衍以此作为历史变迁,王朝更替的根据。
甲骨文
甲骨文时汉字的书体之一,也是现存中国最古老的一种成熟文字。因刻于龟甲,兽骨上,故称“甲骨文”。它上承原始刻绘的符号,下启青铜铭文,已具备后世汉字的六种造字方法,其内容多为卜问记录。它们在殷商时便被作为国家档案集中保管,清末以来从殷都遗址大批出土,至今约有16万片,可析出5000个以上的单音字,且能读懂的有近2000个。 青铜器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的诗歌311篇,又称《诗三百》。先秦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
楚辞
楚辞又称“楚词”,是战国时代的伟大诗人屈原创造的一种诗体。作品运用楚地(今两湖一带)的文学样式、方言声韵,叙写楚地的山川人物、历史风情,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汉代时,刘向把屈原的作品及宋玉等人“承袭屈赋”的作品编辑成集,名为《楚辞》。并成为继《诗经》以后,对我国文学具有深远影响的一部诗歌总集。并且是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诗歌总集。
六艺
中国古代儒家要求学生掌握的六种基本才能:礼、乐、射、御、书、数。出自《周礼•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这就是所说的“通五经贯六艺”的“六艺”。六艺现代解释,包括“礼、乐、射、御、书、数”等六种技艺。
国子监
国子监是中国古代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学,为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明朝由于首都北迁,在北京、南京分别都设有国子监,于是设在南京的国子监被称为“南监”或“南雍”,而设在北京的国子监则被称为“北监”或“北雍”。北京国子监始建于元朝大德十年(公元1306年),是我国元、明、清三代国家管理教育的最高行政机关和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 书院
书院是宋代的地方教育组织。书院之名始见于唐代,但发展于宋代。最初,书院为民办的学馆。原由富室、学者自行筹款,于山林僻静之处建学舍,或置学田收租,以充经费。当时,著名的书院有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河南商丘的应天书院、湖南衡阳石鼓山的石鼓书院、河南登封太室山的嵩阳书院等。后由朝廷赐敕额、书籍,并委派教官、调拨田亩和经费等,逐步变为半民半官性质的地方教育组织。仁宗庆历年间,各地州府皆建官学,一些书院与官学合并。神宗时,朝廷将书院的钱、粮一律拨归州学,书院一度衰落。 察举征辟制
汉代的选拔官员制度。
所谓察举,就是由州,郡等地方官,在自己管辖区内进行考察,发现统治阶级需要的人才,以“孝廉”“茂才异等”“贤良方正”等名目,推荐给中央政府,经过一
定的考核,任以相应的官职;所谓征辟,是由皇帝或地方长官直接进行征聘。察举和征辟,对于原先实行的世禄世卿制来讲,是一大进步。但是这一制度又带有举士和举官不分,选举和考课不分,选举与教育分离,没有选官的专职官员,先选后考等特点,给各级官吏在察举和征辟中徇私舞弊留下很多缝隙,所以到了东汉末年,竟然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洁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怪现象。 察举,即经过考察后进行荐举,是在先秦乡里举荐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选官制度。此制度盛行于两汉,中衰于南北朝。具体的方法是:由皇帝下诏指定举荐科目;由丞相、诸侯王、公卿和郡国守按科目要求考察和举荐人才;应举者按不同的科目进行考试,考试由皇帝出题策问,或由丞相、御史二府及九卿策试;根据对策成绩高下分别授官或为郎官候补。考试地点在京城的太常寺或公车司马署等处。
征辟,亦称辟举,是主要长官人用隶属的制度。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一种范围广泛而又十分重要的入仕途径。征辟分为中央长官征辟和地方长官征辟两种途径。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其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科举制度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上计制度
上计 秦汉时地方守、相向朝廷申报一岁治状的制度。这一制度随著集权制加犟而形成,早在战国时,魏、秦两国即已实行。秦律的《仓律》中即提到有关县里上计的情况。 两汉时,郡国守、相於岁终遣吏赴京师上计。汉律中有《上计律》,是处置上计事务的专门律条。西汉时从郡中派到中央去上计的人为丞或长史,东汉时有专职的上计掾、史。上计时地方向中央呈交计书,或称为计簿,其内容为郡国一岁中的租赋、刑狱、选举等情况。郡国上计,一般由皇帝或丞相亲自接受计书,汉武帝刘彻曾在甘泉宫和其他地方受计。西汉末到东汉,多由大司徒受计。朝廷根据计簿对守、相进行考核,有功者受赏,有过者受罚。各地所上计书,最后集中到丞相府,由计相把这些计簿存档保管。东汉时计簿归尚书掌管。 汉代州刺史每年也须向中央上计。各县於岁末向守、相上计簿,其性质和郡国向京师上计相似。乘计吏送计书到京城之便,地方上把向朝廷申报的其他簿籍或贡奉物品也一并带去,郡国向中央推举的孝廉之类人才,也可相随而行,秦汉时称这种办法为“计偕”。 地方官上计时常舞弊,武帝
时上谷太守郝贤因上计欺谩不实免官。虽然犯者要受重惩,但弄虚作假仍不断发生。汉宣帝刘询曾指出当时地方所上的计簿,是虚假不实的具文,他命令御史要加犟对计簿的查对和核实。元帝时,贡禹说有的守、相因有过而企图逃避法律的裁制,上计时便委使善於作弊者起草计书。尽管汉代上计制存在不少弊病,但对於从上而下的层层督课,仍起到较大的作用。 所谓上计,即由地方行政长官定期向上级呈上计文书,报告地方治理状况。县令长于年终将该县户口、垦田、钱谷、刑狱状况等,编制为计簿(亦名“集簿”),呈送郡国。根据属县的计簿,郡守国相再编制郡的计簿,上报朝廷。朝廷据此评定地方行政长官的政绩。这种考评地方官的方式古已有之。秦汉时已有较完备的制度。汉代并颁布有专门的法规《上计律》。可惜该律早已不存,而今仅见一律目(注:《周礼·春官·典路》:“大宾客亦如之”。注:“亦出路当陈之”。郑司农云:“‘汉朝《上计律》:‘陈属事于庭’。”)。
六条诏书是汉朝汉武帝颁发给十三州刺史的诏书,规定了刺史的权力和职务范围。 汉朝实行郡县制,全国分为五十多个郡。为了加强地方行政,汉武帝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州设刺史一人,由皇帝直接任免。刺史的职责以汉武帝颁发的六条诏书的形式规定下来。
六条诏书的具体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訞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连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从诏书的内容可以看出,刺史的职责主要在于监察郡太守以及各级地方官员的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