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城市公用事业长期采用区域性垂直一体化结构,地方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业行业垄断本地区公用事业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输送、销售等所有环节。近年来各地的改革不仅没有消弱这种垂直垄断,而且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公用企业凭借垄断优势,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显示,公用企业利用独占地位侵权成为2001年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十六大热点问题之一。供水、煤气等服务领域投诉全年达10670件,在国家计委划分的19个服务行业的37个小类中占第三位。这些问题集中地表现如下: 设置障碍,控制终端产品。公用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常以“入网”、“公布目录”、“指定检测”等方式,千方百计控制水、气等终端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例如,一些城市的公用事业局规定所有燃气具都要贴上其提供的特别标签才能上市。 利用审查申报,控制设计施工。不少城市的水、气企业,借审查新用户预计用量之机,利用首先占有申报资料的机会,强制性设置所谓“办事程序”,强占项目设计施工。这种“审查”,排挤了有同等设计施工资格的其它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也不适当地限制了用户的自愿选择权。 捆绑交易,滥收费用。例如煤气公司安装天然气管道时捆绑搭售指定燃气具,用户自行选购的名牌燃气具于是只能成为废品。对投诉举报的消费者,某市煤气公司竟趁其上班之机,切断其室外供气管道。在管道安装时,虽然早已收取了高额初装费,其中已含气表等相关费用,而燃气公司还要收取用户的校表检测费、上门服务费、安装调试费等。这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同样与公用企业的主业经营捆绑在一起,使用户无法自愿选择。
由于我国城市公用事业长期采用区域性垂直一体化结构,地方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业行业垄断本地区公用事业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输送、销售等所有环节。近年来各地的改革不仅没有消弱这种垂直垄断,而且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公用企业凭借垄断优势,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显示,公用企业利用独占地位侵权成为2001年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十六大热点问题之一。供水、煤气等服务领域投诉全年达10670件,在国家计委划分的19个服务行业的37个小类中占第三位。这些问题集中地表现如下: 设置障碍,控制终端产品。公用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常以“入网”、“公布目录”、“指定检测”等方式,千方百计控制水、气等终端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例如,一些城市的公用事业局规定所有燃气具都要贴上其提供的特别标签才能上市。 利用审查申报,控制设计施工。不少城市的水、气企业,借审查新用户预计用量之机,利用首先占有申报资料的机会,强制性设置所谓“办事程序”,强占项目设计施工。这种“审查”,排挤了有同等设计施工资格的其它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也不适当地限制了用户的自愿选择权。 捆绑交易,滥收费用。例如煤气公司安装天然气管道时捆绑搭售指定燃气具,用户自行选购的名牌燃气具于是只能成为废品。对投诉举报的消费者,某市煤气公司竟趁其上班之机,切断其室外供气管道。在管道安装时,虽然早已收取了高额初装费,其中已含气表等相关费用,而燃气公司还要收取用户的校表检测费、上门服务费、安装调试费等。这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同样与公用企业的主业经营捆绑在一起,使用户无法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