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第四次大会材料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开 幕 词

各位领导,

各位代表、各位理事: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上级行业协会的帮助指导下,在各位代表、各位理事的支持下,今天隆重开幕了。借此机会,首先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省、扬州市行业协会和民政部门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协会章程,此次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常务理事会及理事会,希望与会代表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议程。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新一届常务理事会及理事会成立后,将坚定不移地在党的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上级行业协会的指导下,积极做好协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做好双向服务工作,不断强化自身职能建设,为推动全市建筑业的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代表同志们,我们要按照上级协会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真正做到“会员的需要就是我们的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建筑业做大、做强。本次大会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

和谐的大会。我们坚信,此次大会的召开将对推动全市建筑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协会是全市建筑业企业交流、合作的平台。我们一定要把这个平台打造好。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将围绕建筑业中心工作,提升“管理、服务、发展”三方面能力,为行业协会和会员企业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

围绕行业宗旨 提高服务水平

促进全市建筑业不断做大、做强

——在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第四次代表会议上的讲话

王 连 庆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各位理事,各位同志:

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第四次代表会议的召开,在此,我谨代表高邮市建筑业协会向各位理事、各位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现在,我代表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对今后协会的工作提出一些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三届理事会以来,我会在扬州市建筑业协会、建管局党组、市民政局社团科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协会“咨询、培训、服务”的宗旨,力所能及地开展了一些“双向”服务活动,做了一些应做的工作,为我市建筑业的发展添砖加瓦,推波助澜。去年,我会受到省民政厅的表彰,被评为江苏省“百强”行业协会,是扬州地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县级行业协会。

一、几年来的工作回顾

(一)坚持调查研究,为企业开拓市场服务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推动“中部崛起”的重大战略决

策,这不仅为中部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契机,而且也给广大建筑施工企业迎来了商机。为此,扬州市建筑业协会于2006年7月上旬组织了80多位企业老总和分管经营工作的负责人赴太原市场考察,我会积极参与扬州协会组织的这次调查研究活动,活动采取听一听、看一看、想一想、议一议的方法,进行情况介绍,经验交流,现场参观和座谈研讨。我会同志在座谈研讨中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了调查研究对协会自身发展的作用以及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了先机,指明了方向。2007年8月份,我会又协助扬州建筑业协会组织10多人赴深圳进行实地学习考察,同月又联合质监站组织51人赴苏州参加“精品工程解读”活动。开展调研和考察活动,不但行业协会本身得到了发展,而且各个建安企业也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了解,扩大了视野以及市场开拓的空间,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市建筑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注重品牌建设,为企业增强信誉服务

多年来的实践使我们充分认识到:良好的品牌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是企业获得长足发展的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鉴于这一认识,我会积极鼓励各建安企业树精品、创品牌,增强企业的创优夺牌及质量、安全意识,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对此,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评优报优工作,推荐了我市名牌工程、名优企业和优秀企业家。

近3年来,我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抓好“秦邮杯”优质工程奖的指导及申报、评审工作和扬州市“琼花杯”、“五亭杯”,江苏省“扬子杯”、“紫金杯”的推荐、申报工作,对申报材

料严格把关,对工地现场仔细检查,共评出“秦邮杯”优质工程103个,协助扬州市建筑业协会、装饰行业协会组织申报“琼花杯”56个、装饰“五亭杯”26个、省“扬子杯”22个、装饰“紫金杯”12个。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协助扬州协会和省建筑行业协会做好名优企业、优秀企业家的推荐、申报及评审工作。我市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连年被评为“江苏省建筑业最佳企业”,江苏兴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江苏润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年被评为“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高邮市兴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连年被评为“江苏省建筑业优秀劳务企业”,胡恒春、赵宏才、瞿宝林等同志连续多年被授予“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这些荣誉既为高邮建筑业提升了形象、扩大了信誉,也为企业和个人增添了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三)推进培训教育,为企业提高素质服务

企业素质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素质与时俱进,企业发展与时俱增;企业素质停滞不前,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因此,我们始终把提高企业素质作为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落实好。2006年3月份,我们组织了20多人参加了由扬州建筑业协会举办的扬州市建筑业依法治企高峰讲座活动;5月份又分别组织了11人和9人参加扬州市建筑业协会举办的QC活动培训班和省建筑行业协会举办的省精品工程培训班;8月份组织各建安企业征订《建筑技工考级指南教学片》20多套。通过培训教育,各建筑施工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显著。近2年来,我市共有38项QC成果获扬州市建筑业QC小组活动成果一、二、三等奖,其中,

江苏弘盛集团成果尤为显著,有1项获江苏省QC成果发布三等奖,2篇论文获江苏省论文发布二、三等奖,获国家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1项,江苏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3项,荣获专利2项。由该公司撰写的《等厚掘搅水泥土防渗墙施工工法》被评为国家级施工工法,实现了我市在国家级施工工法方面零的突破。这些荣誉成绩无愧于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称号。

(四)加强舆论宣传,为企业扩大影响服务

建筑业协会是人们了解建筑行业的一个窗口,是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因此,组织开展舆论宣传活动,让人们及时了解建筑业界最新情况是协会义不容辞的职责。

《建筑》、《江苏建筑业》、《扬州建筑业》杂志及《高邮建筑业简讯》是我会宣传高邮建筑业的4块主要阵地,近2年来,我们在《建筑》、《江苏建筑业》、《扬州建筑业》等杂志上共发表论文、文章63篇,其中《建筑》杂志刊登16篇,《江苏建筑业》刊登7篇,《扬州建筑业》刊登32篇,居扬州市各县市前列。《高邮市建筑业简讯》是我会的会刊,是沟通政府与企业、机关与基层的桥梁和纽带。它将党和政府关于建筑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及时传达给各个基层单位,在内容的编辑上,我会力争做到选精选优,扩大容量,使之成为广大建安企业负责人了解政策、学习知识的重要工具。

我会还利用建筑市场推介会、制作电视专题片等舆论传媒方式来展示有关重点建安企业的风采,讴歌我市建筑工人的奉献精神,进一步营造我市对外发展的良好氛围。多年来,我们先后在

重庆、南京、扬州、天津等地组织召开了多场推介会,推介本市的建筑企业,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为我市开拓新的市场空间,提高外埠建筑市场占有率,多接高、大、难、新工程铺平了一条健康大道,同时也将我市建筑业的品牌效应扩大到了省外乃至全国。

以上是我会近年来所做的一些工作,这当中离不开各建安企业,尤其是在座的各位理事、各位同志的大力支持。当然,事物的发展总是一分为二的,我们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的主动性不强,与各建安企业,尤其是与中小型企业的沟通不够积极。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鞭策自己,努力改进工作中的缺点,以期将工作做得更好、更优。

二、今后协会工作的要点

今后,我会将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战略部署,以推进高邮建筑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中心,以企业为本、服务至上,以“会员的需要就是我们的服务”为原则,积极履行协会职能,坚持“五个继续”,努力做好工作。

(一)继续推行品牌战略,努力扩展行业声誉

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的品牌就越重要,企业的声誉就显得越有价值。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将继续做好评优报优工作,推行品牌战略,进一步加大创优力度,精心打造精品工程,努力培育一批优秀项目经理和优秀企业家,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我们将利用1—2年的时间努力争创1项“鲁班奖”、20个“扬州杯”、10个“紫金杯”、40个“琼花杯”、20个“五亭杯”、80个“秦邮杯”,培

育15—20个市级优秀项目经理、8—12个省级优秀项目经理、1—2个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创建1—2个全国先进企业、3—4个全省先进企业、8—10个全市先进企业,放大品牌效应,扩展行业声誉,努力使我市建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抢占有利地位。

(二)继续组织考察调研,努力开拓市场空间

市场就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生存的根本、发展的舞台。因此分析市场新变化,适应市场新形势,开拓市场新空间,培育市场新亮点仍是协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今后,我们将根据企业的需求继续做好考察调研工作,通过考察调研,我们将在思想上形成统一的认识,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超前采取有效措施,沉着应对企业在市场运作中的新局面、新形势,为企业开拓新的市场空间打好前备战,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市外埠建筑市场的占有率。

(三)继续加强培训教育,努力提高科技水平

如今的社会是竞争的社会,是靠实力打拼的社会。谁的实力强,谁就能在这充满竞争的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实力的竞争归根到底还是科技人才的竞争。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培训教育工作,努力为我市建安企业培育一批高素质、高要求、高标准、高水平的科技人才队伍,积极组织QC技术培训班和QC论文的撰写与发布,提升我市建筑行业在科技创新上的档次,为进一步打响高邮品牌创造先机。

(四)继续加大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发展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舆论宣传的力度,做好宣

传工作,抓住有关重点企业的闪光点和先进部位,及时进行报道和专题采访。并努力办好协会会刊《高邮建筑业简讯》,它既是企业交流经验的场所,又是主管部门决策的参谋。我们将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面对读者,面对企业,努力宣传建筑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以及各建安企业的新形象、新亮点,并继续利用《建筑》、《江苏建筑业》、《扬州建筑业》这3块主要舆论阵地加强组稿的工作,使它们真正成为企业了解行情、掌握最新信息、增加专业知识的窗口和园地,扩大高邮建筑业的影响,为我市建筑业的发展提供舆论保证,进一步营造对外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继续完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协会在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与时俱进的观念,强化为政府服务、为会员单位服务的观点和自我加压、自我超越的意识;在作风上,要进一步深入基层企业,深入中小会员单位,多作调查研究,多为会员单位服务;在工作上早计划、早安排,注重需要、注重实效,努力做到使政府满意、使会员单位满意,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

各位理事,各位同志,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及建筑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团结一心,迎难而上,不断进取,充分履行协会的职能,认真贯彻执行邮办发[2008]69号文件精神,加大清理整顿的力度,规范协会的行为,促进自身发展,发挥协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努力,奋力向建筑业的高峰攀登,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为使我市建筑业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关于协会今年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

陈 宝 林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各位理事:

本会活动经费是根据社团财务管理规定实行自收自支,并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现在我代表协会秘书处向各位理事报告协会今年来财务收支情况。

一、财务收入情况

今年协会总收入40.90万元,其中:1、会费收入38.94万元;

2、事业性收入1.84万元,主要是“秦邮杯”优质工程的申报、评审、代办费用收入;3、利息收入1248.5元。

二、财务支出情况

今年来协会总支出10.83万元,其中:1、上缴省、市协会会费5000元;2、办公费用支出1.82万元;3、差旅费用支出1706元;4、业务费用支出2.7万元;5、评优验收费用支出2.64万元;

6、组织赴江宁参观学习费用支出2.5万元;7、捐赠市慈善总会5000元。

以上财务报告,请各位理事审议。

谢谢大家。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高邮市建筑业协会。英文译名:Gaoyou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GYCIA)。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本市建筑、安装、水利、地基、基础、装饰、装修、园林、古建、起重、设备、消防设施、市政公用、机电安装、送变电安装等企业及相关的学校、科研、设计院所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地方行业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臶,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努力开创我市建筑业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在建筑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推进我市建筑业改革,加快建筑业发展,促进我市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为我市建筑业的改革、改制、改组和科学管理、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出谋划策;为巩固我市建筑业支柱产业的地位,为加速城乡建设,发展高邮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宏伟目标服务。

本团体的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高邮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高邮市文游中路138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研究探讨有关建筑业改革、发展的理念和政策;

(二)参与调查和制定行业法规和发展规划;

(三)开展调研活动,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服务;

(四)在行业内组织和申报高邮市“秦邮杯”、扬州市“琼花杯”、装饰“五亭杯”和《先进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等评比活动;

(五)自办《高邮建筑业》会刊,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高邮建筑业的地位、作用;传递市场信息,进行经验交流;

(六)协助企业培训人才;

(七)政府部门赋予的权利和职能。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种类: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幕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理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8年9月12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名 誉 会 长:蒋德升

会 长:

常务副会长:

副 会 长:

秘 书 长:

副 秘 书 长:胡恒春 王连庆 徐 扬 陈福坤 王 玠 陈宝林 徐文林

赵宏才 刘长春李 勇 陈振华 瞿宝林 吴华生 周桂林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建议名单 于学仁

卞洪益

王 玠

王连庆

王海余

王殿祥

邓春富

戎 胜

李 勇

刘长春

吴 剑

吴华生

陈宝林

陈振华

陈福坤

张 辉

陆文清

周小民

周宏新 (以姓氏笔划为序)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9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扬州市秦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男 扬州市弘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安全监察站副站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江苏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天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首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华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秘书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高邮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科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安装基础工程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5分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总经理 男 高邮市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周桂林

赵宏才

赵建之

胡少卿

胡亦武

胡恒春

俞 健

夏仲文

郭士文

郭致华

徐 扬

徐文林

徐美金

徐德祥

晏龙斌

姚在翔

董恒展

秦宏伟

蒋德升

傅文岗

潘寿鹤

瞿宝林 男 扬州市华联装潢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男 江苏兴厦建筑安装公司董事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11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会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高邮市飞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邮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质量监督站站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男 高邮市金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男 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管处主任 男 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 男 高邮市机械化施工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鑫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男 江苏润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于学仁

卞洪益

王 玠

王 玫

王立根

王连庆

王良才

王其震

王海余

王景福

王殿祥

邓春富

吕才海

冯宏才

戎 胜

朱万友

李 勇

李正光

李高平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理事建议名单 (以姓氏笔划为序)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9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扬州市秦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女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经理 男 高邮市兴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男 扬州市鑫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鸿信线路器材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弘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宏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安全监察站副站长 男 高邮市湖滨振兴建筑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扬州福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江苏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金桂源建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华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刘长春

刘春静

汤荣金

吴 剑

吴华生

吴定松

陈庆功

陈宝林

陈振华

陈益民

陈福坤

张 辉

张所清

张国祥

张锦康

陆文清

陆金友

邰才智

杨宏坚

周小民

周曰坤 男 扬州天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亚华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金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首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华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盂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秘书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高邮分公司经理 男 扬州天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理 男 江苏科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安装基础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金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环宇建筑安装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8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5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华泰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男 高邮市龙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富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总经理 男 江苏弘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周荣桂

周桂林

郑凤坤

赵方祥

赵永银

赵宏才

赵建之

胡少卿

胡亦武

胡春荣

胡恒春

俞 健

夏仲文

夏雪桃

郭士文

郭致华

徐 扬

徐文林

徐在元

徐美金

徐朝旭 男 高邮市临泽兴临建筑装璜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华联装潢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男 高邮市周山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星地装饰装璜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鸿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男 江苏兴厦建筑安装公司董事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11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经理 男 高邮市兴业建筑劳务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会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高邮市飞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项目经理 男 扬州市邮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质量监督站站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男 高邮市中源建筑安装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金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女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徐德祥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 晏龙斌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姚在翔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经理 秦宏伟 男 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管处主任

倪德富 男 高邮市龙海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凌定祥

陶星明

董恒展

蒋德升

温月贵

傅文岗

管文汇

管民良

蔡明朝

潘寿鹤

瞿宝林 男 扬州广宇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星宇建筑安装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男 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 男 高邮恒发装潢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机械化施工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三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男 扬州建宇建筑装饰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穆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鑫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男 江苏润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在高邮市建筑业协会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胡 恒 春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各位代表,各位理事:

首先我代表高邮市建筑业协会感谢上级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对我会工作多年来的帮助、指导和支持。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我继续担任协会会长,对我而言,既是信任,也是挑战。作为协会会长,我将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协会的日常工作,尽最大可能地发挥协会的作用,为企业的发展添砖加瓦、推波助澜。

新一届协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将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战略部署,以推进高邮市建筑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中心,认真履行“双向”服务功能,积极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理,努力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做好评优评先、考察调研、培训教育、舆论宣传等工作,并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有效地推动协会工作大踏步发展。

我坚信,有上级行业协会领导的亲切指导,有建筑主管部门党组的正确领导,有全体会员代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新一届协会工作将会以新的姿态跃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在高邮市建筑业协会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钱 峰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同志们:

今天,市建筑业协会在这里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协会过去的工作,提出今后工作的要点,会议开得很好、很成功。借此机会,向各位理事、各位代表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应邀前来参加会议的扬州市建筑业协会、装饰协会的领导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

市建筑业协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全市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建筑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理,努力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为推动全市建筑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自身实力

全市建筑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突破现有的以房屋建筑经营为主的格局,实现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主业做强做优、多元做活做实。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用双赢的理念、发展的眼光,通过联合经营、劳务分包等多种形式,紧密与大企业、大集团的合作,不断向房屋建筑的上下游产业发展,延伸,拉长增粗建筑业产业链。要摒弃“固步自封、小富即满”、 “宁当鸡头、不当

凤尾”的思想,树立干大事业、争大市场、实现大发展的理念。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业的发展规律,主动适应当前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和新的资质标准出台等新情况、新要求,研究对策、狠抓关键、夯实基础,巩固老市场、主攻大市场、培育新市场,做大做强全市建筑企业自身实力。

二、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科技创新是企业做强做实的根本动力,是建筑工程实现节能、环保要求的根本保证。随着全市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企业施工项目开始向着高、大、难、新方向发展,对施工装备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建筑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要结合重点市场、重点工程建设,加大企业装备投入,加快淘汰落后装备,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施工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和施工能力。要加快科技人才引进步伐,着力培养一大批优秀的建筑管理人才、实用型专业人才和各类技术工人,为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人才保证。

三、推进行业协会工作,强化服务职能建设

市建筑业协会是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为全市建筑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要做好双向服务。市建筑业协会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手段,不断提升双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针对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做好建筑业相关行业管理

工作。要充分发挥协会的优势,热忱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经常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建筑队伍的业务素质,协调行业内外的关系,切实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培植先进典型。市建筑业协会要在认真总结创优评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大力培植各类典型。要积极配合扬州市建筑业协会搞好评优活动,并根据我市建筑业发展实际,组织优质工程参观、外出观摩学习等活动,调动建筑企业员工的创优争先的积极性。要大力宣传和表彰评选出来的优秀项目经理以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在全系统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

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市建筑业协会要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承担的任务也将越来越多。要重视和加强自身建设工作,合理设臵内部机构,配好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工作网络,保证协会工作正常开展。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使协会的工作有章可循、运转有序。要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积极争取会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协会的整体战斗力。

同志们,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年倍增”目标,着眼大局,再接再厉,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推动全市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全市建筑业取得更大的发展,市建筑业协会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谢谢大家。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开 幕 词

各位领导,

各位代表、各位理事: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上级行业协会的帮助指导下,在各位代表、各位理事的支持下,今天隆重开幕了。借此机会,首先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省、扬州市行业协会和民政部门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协会章程,此次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常务理事会及理事会,希望与会代表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议程。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新一届常务理事会及理事会成立后,将坚定不移地在党的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上级行业协会的指导下,积极做好协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做好双向服务工作,不断强化自身职能建设,为推动全市建筑业的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代表同志们,我们要按照上级协会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真正做到“会员的需要就是我们的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建筑业做大、做强。本次大会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

和谐的大会。我们坚信,此次大会的召开将对推动全市建筑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协会是全市建筑业企业交流、合作的平台。我们一定要把这个平台打造好。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将围绕建筑业中心工作,提升“管理、服务、发展”三方面能力,为行业协会和会员企业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

围绕行业宗旨 提高服务水平

促进全市建筑业不断做大、做强

——在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第四次代表会议上的讲话

王 连 庆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各位理事,各位同志:

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第四次代表会议的召开,在此,我谨代表高邮市建筑业协会向各位理事、各位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现在,我代表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对今后协会的工作提出一些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三届理事会以来,我会在扬州市建筑业协会、建管局党组、市民政局社团科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协会“咨询、培训、服务”的宗旨,力所能及地开展了一些“双向”服务活动,做了一些应做的工作,为我市建筑业的发展添砖加瓦,推波助澜。去年,我会受到省民政厅的表彰,被评为江苏省“百强”行业协会,是扬州地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县级行业协会。

一、几年来的工作回顾

(一)坚持调查研究,为企业开拓市场服务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推动“中部崛起”的重大战略决

策,这不仅为中部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契机,而且也给广大建筑施工企业迎来了商机。为此,扬州市建筑业协会于2006年7月上旬组织了80多位企业老总和分管经营工作的负责人赴太原市场考察,我会积极参与扬州协会组织的这次调查研究活动,活动采取听一听、看一看、想一想、议一议的方法,进行情况介绍,经验交流,现场参观和座谈研讨。我会同志在座谈研讨中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了调查研究对协会自身发展的作用以及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了先机,指明了方向。2007年8月份,我会又协助扬州建筑业协会组织10多人赴深圳进行实地学习考察,同月又联合质监站组织51人赴苏州参加“精品工程解读”活动。开展调研和考察活动,不但行业协会本身得到了发展,而且各个建安企业也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了解,扩大了视野以及市场开拓的空间,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市建筑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注重品牌建设,为企业增强信誉服务

多年来的实践使我们充分认识到:良好的品牌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是企业获得长足发展的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鉴于这一认识,我会积极鼓励各建安企业树精品、创品牌,增强企业的创优夺牌及质量、安全意识,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对此,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评优报优工作,推荐了我市名牌工程、名优企业和优秀企业家。

近3年来,我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抓好“秦邮杯”优质工程奖的指导及申报、评审工作和扬州市“琼花杯”、“五亭杯”,江苏省“扬子杯”、“紫金杯”的推荐、申报工作,对申报材

料严格把关,对工地现场仔细检查,共评出“秦邮杯”优质工程103个,协助扬州市建筑业协会、装饰行业协会组织申报“琼花杯”56个、装饰“五亭杯”26个、省“扬子杯”22个、装饰“紫金杯”12个。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协助扬州协会和省建筑行业协会做好名优企业、优秀企业家的推荐、申报及评审工作。我市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连年被评为“江苏省建筑业最佳企业”,江苏兴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江苏润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年被评为“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高邮市兴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连年被评为“江苏省建筑业优秀劳务企业”,胡恒春、赵宏才、瞿宝林等同志连续多年被授予“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这些荣誉既为高邮建筑业提升了形象、扩大了信誉,也为企业和个人增添了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三)推进培训教育,为企业提高素质服务

企业素质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素质与时俱进,企业发展与时俱增;企业素质停滞不前,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因此,我们始终把提高企业素质作为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落实好。2006年3月份,我们组织了20多人参加了由扬州建筑业协会举办的扬州市建筑业依法治企高峰讲座活动;5月份又分别组织了11人和9人参加扬州市建筑业协会举办的QC活动培训班和省建筑行业协会举办的省精品工程培训班;8月份组织各建安企业征订《建筑技工考级指南教学片》20多套。通过培训教育,各建筑施工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显著。近2年来,我市共有38项QC成果获扬州市建筑业QC小组活动成果一、二、三等奖,其中,

江苏弘盛集团成果尤为显著,有1项获江苏省QC成果发布三等奖,2篇论文获江苏省论文发布二、三等奖,获国家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1项,江苏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3项,荣获专利2项。由该公司撰写的《等厚掘搅水泥土防渗墙施工工法》被评为国家级施工工法,实现了我市在国家级施工工法方面零的突破。这些荣誉成绩无愧于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称号。

(四)加强舆论宣传,为企业扩大影响服务

建筑业协会是人们了解建筑行业的一个窗口,是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因此,组织开展舆论宣传活动,让人们及时了解建筑业界最新情况是协会义不容辞的职责。

《建筑》、《江苏建筑业》、《扬州建筑业》杂志及《高邮建筑业简讯》是我会宣传高邮建筑业的4块主要阵地,近2年来,我们在《建筑》、《江苏建筑业》、《扬州建筑业》等杂志上共发表论文、文章63篇,其中《建筑》杂志刊登16篇,《江苏建筑业》刊登7篇,《扬州建筑业》刊登32篇,居扬州市各县市前列。《高邮市建筑业简讯》是我会的会刊,是沟通政府与企业、机关与基层的桥梁和纽带。它将党和政府关于建筑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及时传达给各个基层单位,在内容的编辑上,我会力争做到选精选优,扩大容量,使之成为广大建安企业负责人了解政策、学习知识的重要工具。

我会还利用建筑市场推介会、制作电视专题片等舆论传媒方式来展示有关重点建安企业的风采,讴歌我市建筑工人的奉献精神,进一步营造我市对外发展的良好氛围。多年来,我们先后在

重庆、南京、扬州、天津等地组织召开了多场推介会,推介本市的建筑企业,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为我市开拓新的市场空间,提高外埠建筑市场占有率,多接高、大、难、新工程铺平了一条健康大道,同时也将我市建筑业的品牌效应扩大到了省外乃至全国。

以上是我会近年来所做的一些工作,这当中离不开各建安企业,尤其是在座的各位理事、各位同志的大力支持。当然,事物的发展总是一分为二的,我们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的主动性不强,与各建安企业,尤其是与中小型企业的沟通不够积极。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鞭策自己,努力改进工作中的缺点,以期将工作做得更好、更优。

二、今后协会工作的要点

今后,我会将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战略部署,以推进高邮建筑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中心,以企业为本、服务至上,以“会员的需要就是我们的服务”为原则,积极履行协会职能,坚持“五个继续”,努力做好工作。

(一)继续推行品牌战略,努力扩展行业声誉

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的品牌就越重要,企业的声誉就显得越有价值。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将继续做好评优报优工作,推行品牌战略,进一步加大创优力度,精心打造精品工程,努力培育一批优秀项目经理和优秀企业家,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我们将利用1—2年的时间努力争创1项“鲁班奖”、20个“扬州杯”、10个“紫金杯”、40个“琼花杯”、20个“五亭杯”、80个“秦邮杯”,培

育15—20个市级优秀项目经理、8—12个省级优秀项目经理、1—2个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创建1—2个全国先进企业、3—4个全省先进企业、8—10个全市先进企业,放大品牌效应,扩展行业声誉,努力使我市建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抢占有利地位。

(二)继续组织考察调研,努力开拓市场空间

市场就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生存的根本、发展的舞台。因此分析市场新变化,适应市场新形势,开拓市场新空间,培育市场新亮点仍是协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今后,我们将根据企业的需求继续做好考察调研工作,通过考察调研,我们将在思想上形成统一的认识,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超前采取有效措施,沉着应对企业在市场运作中的新局面、新形势,为企业开拓新的市场空间打好前备战,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市外埠建筑市场的占有率。

(三)继续加强培训教育,努力提高科技水平

如今的社会是竞争的社会,是靠实力打拼的社会。谁的实力强,谁就能在这充满竞争的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实力的竞争归根到底还是科技人才的竞争。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培训教育工作,努力为我市建安企业培育一批高素质、高要求、高标准、高水平的科技人才队伍,积极组织QC技术培训班和QC论文的撰写与发布,提升我市建筑行业在科技创新上的档次,为进一步打响高邮品牌创造先机。

(四)继续加大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发展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舆论宣传的力度,做好宣

传工作,抓住有关重点企业的闪光点和先进部位,及时进行报道和专题采访。并努力办好协会会刊《高邮建筑业简讯》,它既是企业交流经验的场所,又是主管部门决策的参谋。我们将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面对读者,面对企业,努力宣传建筑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以及各建安企业的新形象、新亮点,并继续利用《建筑》、《江苏建筑业》、《扬州建筑业》这3块主要舆论阵地加强组稿的工作,使它们真正成为企业了解行情、掌握最新信息、增加专业知识的窗口和园地,扩大高邮建筑业的影响,为我市建筑业的发展提供舆论保证,进一步营造对外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继续完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协会在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与时俱进的观念,强化为政府服务、为会员单位服务的观点和自我加压、自我超越的意识;在作风上,要进一步深入基层企业,深入中小会员单位,多作调查研究,多为会员单位服务;在工作上早计划、早安排,注重需要、注重实效,努力做到使政府满意、使会员单位满意,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

各位理事,各位同志,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及建筑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团结一心,迎难而上,不断进取,充分履行协会的职能,认真贯彻执行邮办发[2008]69号文件精神,加大清理整顿的力度,规范协会的行为,促进自身发展,发挥协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努力,奋力向建筑业的高峰攀登,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为使我市建筑业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关于协会今年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

陈 宝 林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各位理事:

本会活动经费是根据社团财务管理规定实行自收自支,并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现在我代表协会秘书处向各位理事报告协会今年来财务收支情况。

一、财务收入情况

今年协会总收入40.90万元,其中:1、会费收入38.94万元;

2、事业性收入1.84万元,主要是“秦邮杯”优质工程的申报、评审、代办费用收入;3、利息收入1248.5元。

二、财务支出情况

今年来协会总支出10.83万元,其中:1、上缴省、市协会会费5000元;2、办公费用支出1.82万元;3、差旅费用支出1706元;4、业务费用支出2.7万元;5、评优验收费用支出2.64万元;

6、组织赴江宁参观学习费用支出2.5万元;7、捐赠市慈善总会5000元。

以上财务报告,请各位理事审议。

谢谢大家。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高邮市建筑业协会。英文译名:Gaoyou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GYCIA)。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本市建筑、安装、水利、地基、基础、装饰、装修、园林、古建、起重、设备、消防设施、市政公用、机电安装、送变电安装等企业及相关的学校、科研、设计院所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地方行业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臶,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努力开创我市建筑业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在建筑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推进我市建筑业改革,加快建筑业发展,促进我市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为我市建筑业的改革、改制、改组和科学管理、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出谋划策;为巩固我市建筑业支柱产业的地位,为加速城乡建设,发展高邮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宏伟目标服务。

本团体的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高邮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高邮市文游中路138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研究探讨有关建筑业改革、发展的理念和政策;

(二)参与调查和制定行业法规和发展规划;

(三)开展调研活动,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服务;

(四)在行业内组织和申报高邮市“秦邮杯”、扬州市“琼花杯”、装饰“五亭杯”和《先进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等评比活动;

(五)自办《高邮建筑业》会刊,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高邮建筑业的地位、作用;传递市场信息,进行经验交流;

(六)协助企业培训人才;

(七)政府部门赋予的权利和职能。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种类: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幕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理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8年9月12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名 誉 会 长:蒋德升

会 长:

常务副会长:

副 会 长:

秘 书 长:

副 秘 书 长:胡恒春 王连庆 徐 扬 陈福坤 王 玠 陈宝林 徐文林

赵宏才 刘长春李 勇 陈振华 瞿宝林 吴华生 周桂林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建议名单 于学仁

卞洪益

王 玠

王连庆

王海余

王殿祥

邓春富

戎 胜

李 勇

刘长春

吴 剑

吴华生

陈宝林

陈振华

陈福坤

张 辉

陆文清

周小民

周宏新 (以姓氏笔划为序)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9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扬州市秦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男 扬州市弘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安全监察站副站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江苏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天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首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华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秘书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高邮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科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安装基础工程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5分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总经理 男 高邮市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周桂林

赵宏才

赵建之

胡少卿

胡亦武

胡恒春

俞 健

夏仲文

郭士文

郭致华

徐 扬

徐文林

徐美金

徐德祥

晏龙斌

姚在翔

董恒展

秦宏伟

蒋德升

傅文岗

潘寿鹤

瞿宝林 男 扬州市华联装潢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男 江苏兴厦建筑安装公司董事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11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会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高邮市飞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邮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质量监督站站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男 高邮市金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男 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管处主任 男 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 男 高邮市机械化施工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鑫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男 江苏润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于学仁

卞洪益

王 玠

王 玫

王立根

王连庆

王良才

王其震

王海余

王景福

王殿祥

邓春富

吕才海

冯宏才

戎 胜

朱万友

李 勇

李正光

李高平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理事建议名单 (以姓氏笔划为序)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9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扬州市秦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女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经理 男 高邮市兴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男 扬州市鑫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鸿信线路器材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弘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宏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安全监察站副站长 男 高邮市湖滨振兴建筑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扬州福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江苏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金桂源建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华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刘长春

刘春静

汤荣金

吴 剑

吴华生

吴定松

陈庆功

陈宝林

陈振华

陈益民

陈福坤

张 辉

张所清

张国祥

张锦康

陆文清

陆金友

邰才智

杨宏坚

周小民

周曰坤 男 扬州天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亚华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金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首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华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盂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秘书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高邮分公司经理 男 扬州天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理 男 江苏科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安装基础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金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环宇建筑安装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8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5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华泰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男 高邮市龙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富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总经理 男 江苏弘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周荣桂

周桂林

郑凤坤

赵方祥

赵永银

赵宏才

赵建之

胡少卿

胡亦武

胡春荣

胡恒春

俞 健

夏仲文

夏雪桃

郭士文

郭致华

徐 扬

徐文林

徐在元

徐美金

徐朝旭 男 高邮市临泽兴临建筑装璜有限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华联装潢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男 高邮市周山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星地装饰装璜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鸿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男 江苏兴厦建筑安装公司董事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11分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经理 男 高邮市兴业建筑劳务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建筑业协会会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高邮市飞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项目经理 男 扬州市邮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质量监督站站长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男 高邮市中源建筑安装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金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女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徐德祥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 晏龙斌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姚在翔 男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经理 秦宏伟 男 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管处主任

倪德富 男 高邮市龙海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凌定祥

陶星明

董恒展

蒋德升

温月贵

傅文岗

管文汇

管民良

蔡明朝

潘寿鹤

瞿宝林 男 扬州广宇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星宇建筑安装公司经理 男 扬州市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男 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 男 高邮恒发装潢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机械化施工工程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三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男 扬州建宇建筑装饰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穆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男 高邮市鑫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男 江苏润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在高邮市建筑业协会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胡 恒 春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各位代表,各位理事:

首先我代表高邮市建筑业协会感谢上级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对我会工作多年来的帮助、指导和支持。高邮市建筑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我继续担任协会会长,对我而言,既是信任,也是挑战。作为协会会长,我将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协会的日常工作,尽最大可能地发挥协会的作用,为企业的发展添砖加瓦、推波助澜。

新一届协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将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战略部署,以推进高邮市建筑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中心,认真履行“双向”服务功能,积极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理,努力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做好评优评先、考察调研、培训教育、舆论宣传等工作,并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有效地推动协会工作大踏步发展。

我坚信,有上级行业协会领导的亲切指导,有建筑主管部门党组的正确领导,有全体会员代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新一届协会工作将会以新的姿态跃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在高邮市建筑业协会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钱 峰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同志们:

今天,市建筑业协会在这里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协会过去的工作,提出今后工作的要点,会议开得很好、很成功。借此机会,向各位理事、各位代表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应邀前来参加会议的扬州市建筑业协会、装饰协会的领导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

市建筑业协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全市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建筑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理,努力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为推动全市建筑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自身实力

全市建筑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突破现有的以房屋建筑经营为主的格局,实现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主业做强做优、多元做活做实。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用双赢的理念、发展的眼光,通过联合经营、劳务分包等多种形式,紧密与大企业、大集团的合作,不断向房屋建筑的上下游产业发展,延伸,拉长增粗建筑业产业链。要摒弃“固步自封、小富即满”、 “宁当鸡头、不当

凤尾”的思想,树立干大事业、争大市场、实现大发展的理念。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业的发展规律,主动适应当前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和新的资质标准出台等新情况、新要求,研究对策、狠抓关键、夯实基础,巩固老市场、主攻大市场、培育新市场,做大做强全市建筑企业自身实力。

二、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科技创新是企业做强做实的根本动力,是建筑工程实现节能、环保要求的根本保证。随着全市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企业施工项目开始向着高、大、难、新方向发展,对施工装备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建筑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要结合重点市场、重点工程建设,加大企业装备投入,加快淘汰落后装备,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施工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和施工能力。要加快科技人才引进步伐,着力培养一大批优秀的建筑管理人才、实用型专业人才和各类技术工人,为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人才保证。

三、推进行业协会工作,强化服务职能建设

市建筑业协会是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为全市建筑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要做好双向服务。市建筑业协会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手段,不断提升双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针对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做好建筑业相关行业管理

工作。要充分发挥协会的优势,热忱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经常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建筑队伍的业务素质,协调行业内外的关系,切实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培植先进典型。市建筑业协会要在认真总结创优评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大力培植各类典型。要积极配合扬州市建筑业协会搞好评优活动,并根据我市建筑业发展实际,组织优质工程参观、外出观摩学习等活动,调动建筑企业员工的创优争先的积极性。要大力宣传和表彰评选出来的优秀项目经理以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在全系统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

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市建筑业协会要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承担的任务也将越来越多。要重视和加强自身建设工作,合理设臵内部机构,配好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工作网络,保证协会工作正常开展。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使协会的工作有章可循、运转有序。要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积极争取会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协会的整体战斗力。

同志们,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年倍增”目标,着眼大局,再接再厉,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推动全市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全市建筑业取得更大的发展,市建筑业协会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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