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金晓青李华通讯员/梁月华潘希明)记者昨日从狮山镇规划部门了解到,南海区首个镇级农村宅基地建设改革方案——《狮山镇农村宅基地个人自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及规划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农村宅基地审批、办证等权利下放到村居,届时村民报建办证将更加便捷,再也无需签四邻意见了。
■破解
各镇街制定管理办法
众所周知,珠三角地区的村级经济相对发达,相应的村民住宅建设,也就是农村宅基地的建设诉求也比较强烈,南海也不例外。在南海,还存在宅基地用地总量较大、宗地面积和户均宗数超标现象较普遍,批少用多,无证宅基地众多等问题。
为了把宅基地建设划入相对规范化管理的序列,有相对统一的规矩和标准进行管理,南海区政府在2015年2月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个人自建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对于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的个人自建住宅由各镇街负责管理。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村规民约,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区规划、国土、住建部门备案。
■新规
审批办证下放到村居
自2009年事权改革开始,狮山镇承接了部分市、区级政府审批职能,一直在事权改革方面不断探索。2015年,狮山被评选为全国首个镇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其中农村宅基地管理成为其中一项主要创新内容。
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侯毅强介绍,今年开春,根据狮山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推行简政强镇事权下放社会管理处,为发挥村民自治积极性,推动村级管理有序进行,方便广大群众办事,狮山镇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民约,制定了《狮山镇农村宅基地个人自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及规划技术规定》。
为保障“管理办法”顺利执行,狮山镇各管理处还成立了城建工作办公室,承接规划相关下放业务,并将农村宅基地管理作为镇干部直联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设监管由村委会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项目的建筑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等问题,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个人共同负责;违章查处,则以属地管理原则为主,由属地村(居)委会负责日常巡查和监管;而对于无合法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违建行为,由狮山国土部门负责查处;对有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但未按相关要求进行报审或建设的违建行为,由狮山镇各属地社会管理处综合执法中队负责查处。
宅基地建设规范化管理办法的出台,就是把相对无序的宅基地建设管理,把它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减少村民之间因建设宅基地房子产生的纠纷、矛盾。
■变化
村民报建办证更便捷
该文件指出,“管理办法”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持有合法土地使用证的农村宅基地,并对农村宅基地个人自建住宅进行了技术规定。比如,要求农村宅基地个人自建住宅原则上不得超过5层,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8.5米,而在过去的规定中,是不超过4层、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5米。
“更为突出的特点是,审批、办证权利下放到村居了,村民办证更便捷了。”侯毅强指出,“管理办法”调整了申报流程,首先由镇规划部门核发《规划设计要求》公示方案,然后村民就可以向属地村委会报备建设方案,向属地村委会报备验收,最后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只要该方案通过公示程序,村民报建就不需要再像过去一样签四邻意见了。”
因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狮山镇的“管理办法”一出台,就得到了狮山镇集体村干部的支持,“上周召集村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开这个文件的解读会议,近400份宣传册全部被带走了。”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工作人员说。
村居有了更大的自主权,村居决策时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一名村干部称,实施“管理办法”管理宅基地,建设更有序、监管更有力,对建设“美丽乡村”“特色乡村”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珠江时报讯(记者/金晓青李华通讯员/梁月华潘希明)记者昨日从狮山镇规划部门了解到,南海区首个镇级农村宅基地建设改革方案——《狮山镇农村宅基地个人自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及规划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农村宅基地审批、办证等权利下放到村居,届时村民报建办证将更加便捷,再也无需签四邻意见了。
■破解
各镇街制定管理办法
众所周知,珠三角地区的村级经济相对发达,相应的村民住宅建设,也就是农村宅基地的建设诉求也比较强烈,南海也不例外。在南海,还存在宅基地用地总量较大、宗地面积和户均宗数超标现象较普遍,批少用多,无证宅基地众多等问题。
为了把宅基地建设划入相对规范化管理的序列,有相对统一的规矩和标准进行管理,南海区政府在2015年2月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个人自建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对于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的个人自建住宅由各镇街负责管理。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村规民约,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区规划、国土、住建部门备案。
■新规
审批办证下放到村居
自2009年事权改革开始,狮山镇承接了部分市、区级政府审批职能,一直在事权改革方面不断探索。2015年,狮山被评选为全国首个镇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其中农村宅基地管理成为其中一项主要创新内容。
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侯毅强介绍,今年开春,根据狮山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推行简政强镇事权下放社会管理处,为发挥村民自治积极性,推动村级管理有序进行,方便广大群众办事,狮山镇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民约,制定了《狮山镇农村宅基地个人自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及规划技术规定》。
为保障“管理办法”顺利执行,狮山镇各管理处还成立了城建工作办公室,承接规划相关下放业务,并将农村宅基地管理作为镇干部直联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设监管由村委会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项目的建筑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等问题,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个人共同负责;违章查处,则以属地管理原则为主,由属地村(居)委会负责日常巡查和监管;而对于无合法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违建行为,由狮山国土部门负责查处;对有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但未按相关要求进行报审或建设的违建行为,由狮山镇各属地社会管理处综合执法中队负责查处。
宅基地建设规范化管理办法的出台,就是把相对无序的宅基地建设管理,把它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减少村民之间因建设宅基地房子产生的纠纷、矛盾。
■变化
村民报建办证更便捷
该文件指出,“管理办法”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持有合法土地使用证的农村宅基地,并对农村宅基地个人自建住宅进行了技术规定。比如,要求农村宅基地个人自建住宅原则上不得超过5层,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8.5米,而在过去的规定中,是不超过4层、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5米。
“更为突出的特点是,审批、办证权利下放到村居了,村民办证更便捷了。”侯毅强指出,“管理办法”调整了申报流程,首先由镇规划部门核发《规划设计要求》公示方案,然后村民就可以向属地村委会报备建设方案,向属地村委会报备验收,最后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只要该方案通过公示程序,村民报建就不需要再像过去一样签四邻意见了。”
因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狮山镇的“管理办法”一出台,就得到了狮山镇集体村干部的支持,“上周召集村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开这个文件的解读会议,近400份宣传册全部被带走了。”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工作人员说。
村居有了更大的自主权,村居决策时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一名村干部称,实施“管理办法”管理宅基地,建设更有序、监管更有力,对建设“美丽乡村”“特色乡村”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