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减少审批环节,推进流程再造,建设效能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精简、统一、高效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实行“首席代表制”,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努力做到“行政审批快一点、项目落地快一点、为百姓办事快一点”,实现服务整合、信息集成、效能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依法调整原则。以《行政许可法》、《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作为职能调整和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依据,使机构的设置与行政审批职能相适应。

(二)职能与人员归并、审批与监管分离原则。按照整合内部机构,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的原则,将我局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职能的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负责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归并到行政审批科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分离。上述6个科室担负有行政审批职

责的部分人员列入行政审批科人员编制;其他工作人员仍在原科室履行业务指导和批后监管职责,承办来文来函,制定相关政策,解决遗留问题,并按照领导要求特事特办。

(三)相对稳定原则。实施过程中,机构数、职数、人员编制数保持稳定,可根据工作量临时抽借工作人员到行政审批科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机构不变、服务和监管职责不丢。

(四)充分授权原则。局法人代表充分授权委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行使行政审批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

(五)集体决策原则。所有涉及行政许可类、审批(初审)类、登记类、备案类、服务类的项目实行集体讨论、会议决策制度。

(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则。规范程序、简化环节,把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精减掉。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更加便捷、透明、高效的审批服务。

三、深入改革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

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精神,将我局全部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原先5项调整为11项,由首席代表负责审批。

(一)建设用地项目预审;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

(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审批(审查);

(五)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六)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初审(审批);

(七)企业改制土地价格初审;

(八)土地复垦设计方案审批和复垦后验收;

(九)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采矿许可;

(十)省、市级采矿权登记(初审)。

四、深入推进审批科人员结构和报件流程改革

行政审批科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科员9人,总计11人。

行政审批科下设1个综合协调组和3个具体办事窗口,职能如下:

综合协调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科室日常工作、汇总内审会议题、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及文稿起草等工作。

窗口①: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单独选址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用地事项的审核报批;土地复垦设计方案和复垦后土地验收的审批。

审批事项:(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2)土地复垦设计方案和复垦后土地验收的审批。

公共服务事项:建设用地项目(单选)报批。

窗口②:具体负责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初审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审批。

审批事项:(1)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初审;(2)企业改制涉及土地使用权处置初审;(3)棚户区(旧城改造)土地使用权初审;(4)出让土地改变出让条件初审;(5)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初审;(6)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初审;(7)企业改制土地价格初审;(8)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审批(审查);(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

窗口③:具体负责市辖区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和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开采许可。

公共服务事项:(1)土地使用权总补登记;(2)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3)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4)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5)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6)采矿权公开出让初审;(7)采矿权市级登记发证;(8)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

五、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改革

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要对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再造,取消现有流程中各相关科室的审批环节,变更为行政审批科内部的流程节点。

将我局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科,首席代表按照《行政审批授权书》统一办理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科

每半个月要向分管领导和相关专业科室汇报一次业务审批情况。各相关专业科室要转变工作方式,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批后监管的作用。

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有关科室、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流程再造、开展“两集中、两到位”审批工作对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重要意义,加强围绕审批服务的意识,做到审批与监督协调运行。

(二)积极推进、务求实效。要加强对审批流程的运行管理,抓紧实施业务流程再造,细化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强化对不予受理、补正、退件事项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审批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办事流程。

(三)强化效能监督。局监察室要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严禁在中心服务窗口外收件、审批,否则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减少审批环节,推进流程再造,建设效能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精简、统一、高效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实行“首席代表制”,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努力做到“行政审批快一点、项目落地快一点、为百姓办事快一点”,实现服务整合、信息集成、效能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依法调整原则。以《行政许可法》、《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作为职能调整和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依据,使机构的设置与行政审批职能相适应。

(二)职能与人员归并、审批与监管分离原则。按照整合内部机构,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的原则,将我局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职能的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负责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归并到行政审批科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分离。上述6个科室担负有行政审批职

责的部分人员列入行政审批科人员编制;其他工作人员仍在原科室履行业务指导和批后监管职责,承办来文来函,制定相关政策,解决遗留问题,并按照领导要求特事特办。

(三)相对稳定原则。实施过程中,机构数、职数、人员编制数保持稳定,可根据工作量临时抽借工作人员到行政审批科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机构不变、服务和监管职责不丢。

(四)充分授权原则。局法人代表充分授权委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行使行政审批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

(五)集体决策原则。所有涉及行政许可类、审批(初审)类、登记类、备案类、服务类的项目实行集体讨论、会议决策制度。

(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则。规范程序、简化环节,把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精减掉。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更加便捷、透明、高效的审批服务。

三、深入改革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

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精神,将我局全部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原先5项调整为11项,由首席代表负责审批。

(一)建设用地项目预审;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

(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审批(审查);

(五)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六)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初审(审批);

(七)企业改制土地价格初审;

(八)土地复垦设计方案审批和复垦后验收;

(九)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采矿许可;

(十)省、市级采矿权登记(初审)。

四、深入推进审批科人员结构和报件流程改革

行政审批科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科员9人,总计11人。

行政审批科下设1个综合协调组和3个具体办事窗口,职能如下:

综合协调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科室日常工作、汇总内审会议题、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及文稿起草等工作。

窗口①: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单独选址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用地事项的审核报批;土地复垦设计方案和复垦后土地验收的审批。

审批事项:(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2)土地复垦设计方案和复垦后土地验收的审批。

公共服务事项:建设用地项目(单选)报批。

窗口②:具体负责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初审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审批。

审批事项:(1)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初审;(2)企业改制涉及土地使用权处置初审;(3)棚户区(旧城改造)土地使用权初审;(4)出让土地改变出让条件初审;(5)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初审;(6)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初审;(7)企业改制土地价格初审;(8)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审批(审查);(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

窗口③:具体负责市辖区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和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开采许可。

公共服务事项:(1)土地使用权总补登记;(2)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3)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4)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5)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6)采矿权公开出让初审;(7)采矿权市级登记发证;(8)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

五、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改革

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要对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再造,取消现有流程中各相关科室的审批环节,变更为行政审批科内部的流程节点。

将我局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科,首席代表按照《行政审批授权书》统一办理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科

每半个月要向分管领导和相关专业科室汇报一次业务审批情况。各相关专业科室要转变工作方式,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批后监管的作用。

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有关科室、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流程再造、开展“两集中、两到位”审批工作对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重要意义,加强围绕审批服务的意识,做到审批与监督协调运行。

(二)积极推进、务求实效。要加强对审批流程的运行管理,抓紧实施业务流程再造,细化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强化对不予受理、补正、退件事项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审批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办事流程。

(三)强化效能监督。局监察室要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严禁在中心服务窗口外收件、审批,否则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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