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之案蹊跷办
山西省太原市汉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波)诈骗集资案,以其数额巨大(五个多亿),受害人数众多(五千多人),涉嫌图财害命(参与者多数是花甲老人,有的承受不起打击丧命),震动省城太原,街头巷尾成为中心议题。如此一起重大集资案,却发生的蹊跷,案办的也蹊跷。真是蹊跷之案蹊跷办,好多蹊跷,耐人寻味! 汉波是以山西特产红枣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主业的民营企业,曾经有过辉煌,是太原市乃至山西省的优秀民营企业。什么AAA级信用企业,中国中小企业100强、全省百家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等等,头上戴着各种耀眼的光环。省市领导也频繁到汉波视察。这些荣誉没有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弘扬光大,而是成了诈骗的资本和诱饵。汉波董事长马强,这个曾红火一时的民营企业家、助残模范,走上了诈骗集资敛财的邪路,变成了财迷心窍的魔鬼。
事情还的从2010年说起:马强結识了“资本运作的高手”华正喜,二人气味相投,一拍即合,結成了所谓的“强强联手,打造枣品行业新航母”宏伟工程的联盟,其实是诈骗集资之旅。工程有马强领衔,华正喜策划操盘(因为马强头上有光环),马强为董事长的汉波主体,华正喜为总裁的山西悦卜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卜林)为担保。利用汉波曾有过的辉煌、荣誉和省市领导视察汉波的光环为卖点,夸大其词,加以渲染,印画册、推项目、搞集会、弄聚餐。汉波被鼓吹成业绩辉煌,发展前景无量的顶尖企业,不久将上市,马
强也自然成了优秀的民营企业家。悦卜林既是资本运作的高手,又是善于经营管理的行家里手,强强联手,辉煌就在眼前。马强和华正喜还被捧为为老年人谋福利,让广大民众分享经济发展丰硕成果,普度众生的菩萨。马强、华正喜密谋策划,借国家号召“发展民间借贷”的东风,打着让广大民众分享经济发展红利的招牌,华正喜从老家陕西招来百多名业务员,开始了诈骗集资之旅。很快聚敛资金二亿多,受害民众二千多人。因为初衷就是诈骗,项目是虚假的,无须投入,资金被马强华正喜按约定比例瓜分,业务员们也发了点不义之财。所以资金链与2013年5月断裂,民众举报,马强第一次被抓。蹊跷的事发生了。如此重大的案件,被抓的马强竟然两个来月就被放出来了。据说是以华正喜为首的干将,左秋三、杨天珍等人使出了超级手段,花了大价钱保出来了。法律术语叫“取保候审”,其中猫腻,但愿有朝一日能大白于天下。
马强取保候审出来后,并无悔改之意,而是变本加厉,更加疯狂地诈骗敛财。不知是被抓铺后没有收到应有的惩罚还是进去后受到什么“真传”或“默许”,大张旗鼓的编造虚假项目,鼓吹发展前景:什么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总投资1.3亿,专家500人,技术人员1000人的枣品研发中心;商品房住宅、职工宿舍;什么在临县、吕梁、方山三万亩的枣林……等等,演讲会、聚餐会,大势渲染。业务员一对一死缠烂磨。从2013年7月—2014年5月,不到一年就敛财
2.7亿,受害民众达2000多人。
一个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此大张旗鼓地继续诈骗作案,我
们的执法机关却无人过问,你说蹊跷不蹊跷?!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保人必须有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不再继续作案犯罪应该是最起码的保证吧。可是马强这个取保候审对象,就在执法机关的鼻子底下大张旗鼓地作案,我们的执法机关难道就一点也察觉不到吗?取保候审岂不成了笑话!如果我们的执法机关能稍微尽点责任,只要把马强是取保候审对象公布于众,2013年—2014年的诈骗案就不会发生,两千多名受害者就可以幸免。真不知道,我们这些身着警服。头顶国徽,号称人民公安、人民检察官、人民法官的责任心哪儿去了?!这些吃着人民种的粮,穿着人民做的衣,拿着人民奉献的薪水,号称为人民服务,人民利益保护者的良心哪儿去了?!事发在习近平主席反复强调“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唯一宗旨”,“人民政府为人民,为人民的利益尽心尽责”的今天,岂非咄咄怪事,能不说蹊跷?!
2014年5月,因马强把集资款分十几个账户,边集边转移,又一次出现了资金断链。马强和他的帮凶们导演了一处欺骗客户的闹剧。马强以到外地寻找合作伙伴,筹措资金为由跑到外地逍遥,左秋
三、袁振红、祁连忠等人则自称也是集资客户,与大家同病相连,安抚民众不要报案,声称汉波有资产,有资金,只是一时周转困难,一定能还本付息,马总(强)一定能找来合作伙伴,一定能找来资金还给大家。并威胁说:谁要是报案,谁要闹事,一旦马总被抓,大家的钱就真还不上了,因为只有马强有能力找来合作伙伴,还大家的钱。从2014年9月3号至2015年3月9号,不断发通知公告,愚弄民众。
2014年9月3号……公司因原有74亩地置换130亩地,市政府已批,正在办理手续,故无法给客户兑付本金、利息,请大家理解。耐心等待。2015年春节前一定为大家解决。
2014年10月……汉波滨河西路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已经市政府审批……争取12月底拿到动工批文,意向合作方会注入上亿资金,同时银行贷款启动……2015年春节陆续解决所有客户的问题。延期利息,按合同执行。
2015年1月17日:我公司决定从2015年2月4日起,开始为到期客户陆续解决部分款项。为保证资金安全,将以转账方式发放……请客户办理建设银行和华夏银行卡….。
2015年1月30日,从即日起登记银行卡号,请客户携带银行卡、身份证、到期合同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公司统一安排转账。
2015年2月2日,公司努力运作,第一批资金由悦卜林筹措而来……第二笔由汉波合作方定金提供。冰河西路项目在2015年动工后,预售商铺,就能尽快还完欠大家款,决心15年全部还完。
然而,所有一切都是骗人把戏。目的就是安定人心,拖延时间,为马强找退路。2015年2月16号,民众气愤添膺,砸了汉波办公室的营业执照报了警,庙前派出所民警来处理。当场道白了马强取保候审的真相,民众才恍然大悟,并说此案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理。于是大家陆续去市公安局报案,到2015年6月,马强二次被铺。
一个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大张旗鼓地继续作案,执法机关不闻不问,任其欲为。资金断链后,受害民众闹的天
翻地覆,执法机关悄无声息,受害民众报案后仍拖拖拉拉,四个月后才抓人,给了诈骗犯充余的转移资产时间。华正喜这个诈骗案的策划者,操盘手,受害民众强烈呼吁抓铺,却迟迟不动,至今逍遥法外。直到豪景老年公寓案发,尖草坪区分局要抓铺华正喜,据说市局有人说,华是我们案里的人,我们要抓,可至今未抓。又是蹊跷!有人传言:华有耿彦波做后台,耿市长在如此反腐声势有此斗胆?未必吧!是拉大旗做虎皮还是另有蹊跷?!
2016年6月,马强二次被捕已一年多,案情进展令人失望。受害民众一再维权,市局办案人员也一再承诺。事实是至今华正喜这样的要犯都未抓捕,民众强烈反应的马强转给两个老婆各300万,在美国的儿子500万也不追查,马强的三处房产也不查封,汉波的资金走向也没彻底查清,对业务员们的非法所得,助纣为虐也以都是假名推脱。这样一个重要嫌疑犯未抓,赃款未追查的半生不熟的案子竟然于2016年5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推给杏花岭检察院、法院办理。检察院办案人员说案件没有理清,证明材料不全,人家是上级,我们也不好说什么,显得十分无奈。看来还是权大于法啊!难怪如此蹊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指出:行为人采用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文件和高回报为诱饵进行集资,均构成集资诈骗罪。
汉波案就是利用民众对党和人民政府信赖的情感,打着发展民间借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招牌,虚构滨河西路枣品研发中心和土特产交易中心及三万亩优质枣林基地等项目。以12%—18%的高利息为
诱饵,进行集资,是一起地地道道的“集资诈骗案”,怎么能轻描淡写地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呢?!
“非吸”和“集资诈骗”是不同性质的,“非吸”是自愿参与,不受法律保护,“集资诈骗”是被骗参与,是受骗者,应收到法律保护。汉波案的受害者是出于对党和人民政府的无限信赖,响应国家“发展民间借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号召支持国家建设,同时取得回报的美好愿望而上当受骗的,无可指责。该惩罚的是骗子,该指责的是监管的缺位和失职。纵观汉波一案各种蹊跷,说明一个问题,就是监管缺位。发展民间借贷是国家的号召,企业的营业执照是政府审批的,担保公司也是政府审核的,为什么不监管,让骗子骗人!一个取保候审对象,为什么能大张旗鼓地作案行骗,这说明了什么?!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24次全面深化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树立和坚持执法为民观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活动、每一次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2016年6月8日两高一部发表《严打集资诈骗专项处理条例》指出:(一)、这几年所发生的“非法集资诈骗案”需一律改成为“集资诈骗案”,不易采用“非法集资”去伤害无辜受害的灾民。(二)、凡今年年底之前集资诈骗犯能偿还50%借贷资金,经多数债权人签名同意,可暂缓刑事判决,准予取保候审一年。在一年内还清债务的,可免与刑事处罚。(三)已拘捕在案,诈骗金额千万元以上,今年内无法偿还50%资金的罪犯,一律判处“无期徒刑”,之后根据偿还债务比例逐步减刑。(四)刑事处理绝不能取消罪犯债务,必须对诈骗
犯及其直系家属建立终生追还所欠债务机制。在诈骗犯未还清之前,法院有权始终监控罪犯任何直系家属的银行账号资金--只进不出,首先确保偿还受骗债权人的债务。(五)任何已拘捕集资诈骗主犯的公安机关有责任、有义务受理该主犯在其他地区同类型集资诈骗受害人的报案,会同其他地区公安机关侦查清楚全部案情后才移交检察机关并案起诉。法院拍卖清理罪犯资产、判决返还受害人的债务时必须对受害人一视同仁,平均分配,不容许搞地方保护主义。(六 )经侦支队负责侦查集资诈骗嫌疑犯的警员务必严格遵照《人民警察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侦查。严禁侦查警员贪赃枉法。凡集资诈骗案受害人发现负责侦查专案警员在侦查期间有贪赃枉法、违法渎职、包庇犯罪嫌疑犯等可疑行迹,可向地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对该侦查警员立案审查。
希望我们的执法机关能认真落实党中央、习总书记及中央部委的指示,做官要为民做主,对得起身着的制服,头顶的国徽,对的起人民
哺养和爱戴,尽心尽责当好人民利益的保护神。
的
蹊跷之案蹊跷办
山西省太原市汉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波)诈骗集资案,以其数额巨大(五个多亿),受害人数众多(五千多人),涉嫌图财害命(参与者多数是花甲老人,有的承受不起打击丧命),震动省城太原,街头巷尾成为中心议题。如此一起重大集资案,却发生的蹊跷,案办的也蹊跷。真是蹊跷之案蹊跷办,好多蹊跷,耐人寻味! 汉波是以山西特产红枣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主业的民营企业,曾经有过辉煌,是太原市乃至山西省的优秀民营企业。什么AAA级信用企业,中国中小企业100强、全省百家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等等,头上戴着各种耀眼的光环。省市领导也频繁到汉波视察。这些荣誉没有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弘扬光大,而是成了诈骗的资本和诱饵。汉波董事长马强,这个曾红火一时的民营企业家、助残模范,走上了诈骗集资敛财的邪路,变成了财迷心窍的魔鬼。
事情还的从2010年说起:马强結识了“资本运作的高手”华正喜,二人气味相投,一拍即合,結成了所谓的“强强联手,打造枣品行业新航母”宏伟工程的联盟,其实是诈骗集资之旅。工程有马强领衔,华正喜策划操盘(因为马强头上有光环),马强为董事长的汉波主体,华正喜为总裁的山西悦卜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卜林)为担保。利用汉波曾有过的辉煌、荣誉和省市领导视察汉波的光环为卖点,夸大其词,加以渲染,印画册、推项目、搞集会、弄聚餐。汉波被鼓吹成业绩辉煌,发展前景无量的顶尖企业,不久将上市,马
强也自然成了优秀的民营企业家。悦卜林既是资本运作的高手,又是善于经营管理的行家里手,强强联手,辉煌就在眼前。马强和华正喜还被捧为为老年人谋福利,让广大民众分享经济发展丰硕成果,普度众生的菩萨。马强、华正喜密谋策划,借国家号召“发展民间借贷”的东风,打着让广大民众分享经济发展红利的招牌,华正喜从老家陕西招来百多名业务员,开始了诈骗集资之旅。很快聚敛资金二亿多,受害民众二千多人。因为初衷就是诈骗,项目是虚假的,无须投入,资金被马强华正喜按约定比例瓜分,业务员们也发了点不义之财。所以资金链与2013年5月断裂,民众举报,马强第一次被抓。蹊跷的事发生了。如此重大的案件,被抓的马强竟然两个来月就被放出来了。据说是以华正喜为首的干将,左秋三、杨天珍等人使出了超级手段,花了大价钱保出来了。法律术语叫“取保候审”,其中猫腻,但愿有朝一日能大白于天下。
马强取保候审出来后,并无悔改之意,而是变本加厉,更加疯狂地诈骗敛财。不知是被抓铺后没有收到应有的惩罚还是进去后受到什么“真传”或“默许”,大张旗鼓的编造虚假项目,鼓吹发展前景:什么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总投资1.3亿,专家500人,技术人员1000人的枣品研发中心;商品房住宅、职工宿舍;什么在临县、吕梁、方山三万亩的枣林……等等,演讲会、聚餐会,大势渲染。业务员一对一死缠烂磨。从2013年7月—2014年5月,不到一年就敛财
2.7亿,受害民众达2000多人。
一个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此大张旗鼓地继续诈骗作案,我
们的执法机关却无人过问,你说蹊跷不蹊跷?!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保人必须有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不再继续作案犯罪应该是最起码的保证吧。可是马强这个取保候审对象,就在执法机关的鼻子底下大张旗鼓地作案,我们的执法机关难道就一点也察觉不到吗?取保候审岂不成了笑话!如果我们的执法机关能稍微尽点责任,只要把马强是取保候审对象公布于众,2013年—2014年的诈骗案就不会发生,两千多名受害者就可以幸免。真不知道,我们这些身着警服。头顶国徽,号称人民公安、人民检察官、人民法官的责任心哪儿去了?!这些吃着人民种的粮,穿着人民做的衣,拿着人民奉献的薪水,号称为人民服务,人民利益保护者的良心哪儿去了?!事发在习近平主席反复强调“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唯一宗旨”,“人民政府为人民,为人民的利益尽心尽责”的今天,岂非咄咄怪事,能不说蹊跷?!
2014年5月,因马强把集资款分十几个账户,边集边转移,又一次出现了资金断链。马强和他的帮凶们导演了一处欺骗客户的闹剧。马强以到外地寻找合作伙伴,筹措资金为由跑到外地逍遥,左秋
三、袁振红、祁连忠等人则自称也是集资客户,与大家同病相连,安抚民众不要报案,声称汉波有资产,有资金,只是一时周转困难,一定能还本付息,马总(强)一定能找来合作伙伴,一定能找来资金还给大家。并威胁说:谁要是报案,谁要闹事,一旦马总被抓,大家的钱就真还不上了,因为只有马强有能力找来合作伙伴,还大家的钱。从2014年9月3号至2015年3月9号,不断发通知公告,愚弄民众。
2014年9月3号……公司因原有74亩地置换130亩地,市政府已批,正在办理手续,故无法给客户兑付本金、利息,请大家理解。耐心等待。2015年春节前一定为大家解决。
2014年10月……汉波滨河西路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已经市政府审批……争取12月底拿到动工批文,意向合作方会注入上亿资金,同时银行贷款启动……2015年春节陆续解决所有客户的问题。延期利息,按合同执行。
2015年1月17日:我公司决定从2015年2月4日起,开始为到期客户陆续解决部分款项。为保证资金安全,将以转账方式发放……请客户办理建设银行和华夏银行卡….。
2015年1月30日,从即日起登记银行卡号,请客户携带银行卡、身份证、到期合同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公司统一安排转账。
2015年2月2日,公司努力运作,第一批资金由悦卜林筹措而来……第二笔由汉波合作方定金提供。冰河西路项目在2015年动工后,预售商铺,就能尽快还完欠大家款,决心15年全部还完。
然而,所有一切都是骗人把戏。目的就是安定人心,拖延时间,为马强找退路。2015年2月16号,民众气愤添膺,砸了汉波办公室的营业执照报了警,庙前派出所民警来处理。当场道白了马强取保候审的真相,民众才恍然大悟,并说此案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理。于是大家陆续去市公安局报案,到2015年6月,马强二次被铺。
一个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大张旗鼓地继续作案,执法机关不闻不问,任其欲为。资金断链后,受害民众闹的天
翻地覆,执法机关悄无声息,受害民众报案后仍拖拖拉拉,四个月后才抓人,给了诈骗犯充余的转移资产时间。华正喜这个诈骗案的策划者,操盘手,受害民众强烈呼吁抓铺,却迟迟不动,至今逍遥法外。直到豪景老年公寓案发,尖草坪区分局要抓铺华正喜,据说市局有人说,华是我们案里的人,我们要抓,可至今未抓。又是蹊跷!有人传言:华有耿彦波做后台,耿市长在如此反腐声势有此斗胆?未必吧!是拉大旗做虎皮还是另有蹊跷?!
2016年6月,马强二次被捕已一年多,案情进展令人失望。受害民众一再维权,市局办案人员也一再承诺。事实是至今华正喜这样的要犯都未抓捕,民众强烈反应的马强转给两个老婆各300万,在美国的儿子500万也不追查,马强的三处房产也不查封,汉波的资金走向也没彻底查清,对业务员们的非法所得,助纣为虐也以都是假名推脱。这样一个重要嫌疑犯未抓,赃款未追查的半生不熟的案子竟然于2016年5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推给杏花岭检察院、法院办理。检察院办案人员说案件没有理清,证明材料不全,人家是上级,我们也不好说什么,显得十分无奈。看来还是权大于法啊!难怪如此蹊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指出:行为人采用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文件和高回报为诱饵进行集资,均构成集资诈骗罪。
汉波案就是利用民众对党和人民政府信赖的情感,打着发展民间借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招牌,虚构滨河西路枣品研发中心和土特产交易中心及三万亩优质枣林基地等项目。以12%—18%的高利息为
诱饵,进行集资,是一起地地道道的“集资诈骗案”,怎么能轻描淡写地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呢?!
“非吸”和“集资诈骗”是不同性质的,“非吸”是自愿参与,不受法律保护,“集资诈骗”是被骗参与,是受骗者,应收到法律保护。汉波案的受害者是出于对党和人民政府的无限信赖,响应国家“发展民间借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号召支持国家建设,同时取得回报的美好愿望而上当受骗的,无可指责。该惩罚的是骗子,该指责的是监管的缺位和失职。纵观汉波一案各种蹊跷,说明一个问题,就是监管缺位。发展民间借贷是国家的号召,企业的营业执照是政府审批的,担保公司也是政府审核的,为什么不监管,让骗子骗人!一个取保候审对象,为什么能大张旗鼓地作案行骗,这说明了什么?!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24次全面深化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树立和坚持执法为民观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活动、每一次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2016年6月8日两高一部发表《严打集资诈骗专项处理条例》指出:(一)、这几年所发生的“非法集资诈骗案”需一律改成为“集资诈骗案”,不易采用“非法集资”去伤害无辜受害的灾民。(二)、凡今年年底之前集资诈骗犯能偿还50%借贷资金,经多数债权人签名同意,可暂缓刑事判决,准予取保候审一年。在一年内还清债务的,可免与刑事处罚。(三)已拘捕在案,诈骗金额千万元以上,今年内无法偿还50%资金的罪犯,一律判处“无期徒刑”,之后根据偿还债务比例逐步减刑。(四)刑事处理绝不能取消罪犯债务,必须对诈骗
犯及其直系家属建立终生追还所欠债务机制。在诈骗犯未还清之前,法院有权始终监控罪犯任何直系家属的银行账号资金--只进不出,首先确保偿还受骗债权人的债务。(五)任何已拘捕集资诈骗主犯的公安机关有责任、有义务受理该主犯在其他地区同类型集资诈骗受害人的报案,会同其他地区公安机关侦查清楚全部案情后才移交检察机关并案起诉。法院拍卖清理罪犯资产、判决返还受害人的债务时必须对受害人一视同仁,平均分配,不容许搞地方保护主义。(六 )经侦支队负责侦查集资诈骗嫌疑犯的警员务必严格遵照《人民警察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侦查。严禁侦查警员贪赃枉法。凡集资诈骗案受害人发现负责侦查专案警员在侦查期间有贪赃枉法、违法渎职、包庇犯罪嫌疑犯等可疑行迹,可向地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对该侦查警员立案审查。
希望我们的执法机关能认真落实党中央、习总书记及中央部委的指示,做官要为民做主,对得起身着的制服,头顶的国徽,对的起人民
哺养和爱戴,尽心尽责当好人民利益的保护神。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