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门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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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大部制改革方案2013年或出台

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即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大部门体制改革始于2008年,中央及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行大部制改革。2012年11月,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再次提及大部制。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表明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

目录

基本概念

改革核心

基本特点

改革亮点

机构改革

改革难点

外国经验

展开

基本概念

改革核心

基本特点

改革亮点

机构改革

改革难点

外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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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大部门体制:Large department system

十七大报告提出“大部制”改革的思路,是对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

大部制改革:强化政府管理职能一个新举措;它可以化解政府部门中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矛盾以及权限冲突,有助于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公务手续和环节,提高政策执行效能;也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 大部门体制是大部门体系和机制的有机统一,缺一不可。大部门体系是一种由核心化的行政决策中枢及其办事机构、综合化的政府组成部门、专门化的执行机构三个要素形成的政府组织架构。大部门体系应采取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大部门体制的实质是一种政府治理模式。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是政府组织架构调整与政府运行机制再造的统一。[1]

改革核心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2008年以

国务院2008年大部制改革方案示意图

前的66个部门中,职责多达80多项,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因此,必须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改变政府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而不仅仅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虽然这些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最基础性的工作。推行大部制同时就意味着政府职能必须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己任,从而使得政府权力得以规范,回归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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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特点

特点是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编辑本段

改革亮点

三权分立

加入“决策、执行、监督”分立的意图,对“三权”进行厘清、分立归属,而不仅仅是简单地把职能相近、业务雷同部门合并或拆减。

部门大量合并

将根据政府职能业务的雷同性、共性和重合性合并一些部门,但权力相互监督的部门应该不会融合到一个部门里。[2]

公共服务型政府

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角色定位,彻底塑造公共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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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

1982年

――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行干部年轻化

1982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主要是为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现干部年轻化,其历史性进步可用三句话来概

大部制改革

括:一是开始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二是精简了各级领导班子,三是加快了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步伐。第一次改革之后,国务院各部委正副职是一正二副或者一正四副,部委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从64岁减到60岁,局级干部的平均年龄从58岁降到50岁。本次改革没有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政府职能没有转变。

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编制从5.1万人减为3万人。

1988年

――“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

198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出现的,其历史性的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由于后来一系列复杂的政治经济原因,这一命题在实践中没有及时“破题”,原定于1989年开展的地方机构改革暂缓进行。国务院在调整和减少工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方面取得了进展。如,撤消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组建新的国家计委。撤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组建能源部。撤消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和电子工业部,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撤消劳动人事部,建立国家人事部,组建劳动部。撤消国家物资局,组建物资部。撤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建建设部。撤消航空工业部、航天工业部,组建航空航天工业部。撤消水利电力部,组建水利部。撤消隶属于原国家经委的国家计量局和国家标准局以及原国家经委质量局,设立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改革后人员编制减少了9700多人。

1993年

――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首次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中国经济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1993年中国进行了第三次政府机构改

大部制改革

革。其历史性的贡献在于,首次提出政府机构改革的目的是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但从学术观察的角度,199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目的清楚、目标不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改革任务就是要减少、压缩甚至撤销工业专业经济部门,但从1993年机构设置来看,这类部门合并、撤销的少,保留、增加的多。如机械电子部合并本来是1988年改革的一个阶段性成果,1993年改革时又被拆成两个部――机械部和电子部;能源部本来是在1988年撤消了三个专业经济部门的基础上建立的,1993年改革又撤消能源部,设立了电力部和煤炭部。1993年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实行了中纪委机关和监察部合署办公,进一步理顺了纪检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1993年实行中纪委机关和监察部合署办公的这种做法,是统筹党政机构设置的重要方式之一。

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

1998年

――消除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

鉴于当时机构设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的现实,1998年中央人民政府实施了2008年之前涉及面最广、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政府机构改革。1998年改革的目的与目标高度协调。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是目的,尽快结束专业经济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体制是目标。1998年改革历史性的进步是,政府职能转变有了重大进展,其突出体现是撤销了几乎所有的工业专业经济部门,共10个: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地质矿产部、林业部、中国轻工业总会、中国纺织总会。

不再保留15个部委,新组建4个部委,3个部委更名。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

2003年

――目标: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200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

大部制改革

进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革目标是,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继续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这次改革重大的历史进步,在于抓住当时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比如,建立国资委,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银监会,建立监管体制;组建商务部,推进流通体制改革;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国家直属机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管。

设立国资委、银监会,组建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局,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组成部门变为28个。

2008年

2008年3月11日公布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2008年3月11日下午3时将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

机构合并

明。

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具体内容包括: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

大部制改革

事故的责任。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国务院组成部门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中国人民银行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2008年的大部制改革,应该说是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在地方的大部制改革中,也有一些很好的创新,比如说广东顺德,在大部制改革方面力度就很大。[3]

2012年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再次提及大部制,要求“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专家指出,这意味着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即将紧锣密鼓地展开,并逐步从中央推进到地方,新的改革方案预计2013年就会出台。[3]

2013年

草案完成

2013年,新一轮“大部制”改革方案起草已基本完成,将在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上提交讨论。草案具体内容包括:民政部扩大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整合,成立专门的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国家海洋局扩权,强化海洋综合管理权限;铁道部与交通运输部有望进行整合。而此前广为流传的“大能源”、“大文化”、“大金融”“大体改委”等改革,暂未列入此轮改革的重点。[4]

本轮大部制的最大“惊喜”,是将进行全国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改革。一个名为市场秩序监管总局的机构可能被设立。而且从各系统的内部改革来看,新一轮的改革可见脉络。[5]

2011年,全国省级以下的工商和质检部门开始从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在此之前,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开始了分级管理调整。根据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减少中央政府的干预,可以方便地方政府行使权力。

而本轮大部制改革最大的遗憾,则是“新体改委”被搁置。此前,经济学家们普遍寄望于打破政府自身利益倾向,重新成立类似于国家体改委的实体性改革协调机构,牵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然而,一位接近方案研讨的专家告诉记者,即将提交的大部制改革方案中,“新体改委”未在其中,同时对国家发改委的审批权削弱亦有限。这意味着在“十二五”期间,

仍由国家发改委同时主导“改革”与“发展”。“虽然草案已经基本完成,但要提交讨论之前,仍存在变化的可能。”上述接近方案讨论的专家透露,在二中全会之后,大部制改革方案方有望“定盘”。[5]

将成主要议题

今日起至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将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建议人选将成为会议的主要议题。

根据议程,本次会议将讨论《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稿。此外,会议还将讨论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建议人选和向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建议人选。

由于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在本次会议上,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相关议题备受关注。自中共十七大以来,尤其是十七届二中全会出台《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后,中国以大部门制改革为主的政府机构调整,一直是中外媒体的焦点话题。

200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国务院新组建交通运输部等5个部委,改革后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为27个,这次调整也被媒体称为“第一轮大部制改革”。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再次提及“大部制”,十八大报告要求“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有分析称,十八届二中全会将国务院机构改革议题列入日程,这是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这也意味着不久后召开的“两会”将推进新一轮的国务院机构调整。

对于新一轮的机构调整,2013年2月23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指出,“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分析,此轮机构调整应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内部关系,而不是过多看重外部的部门合并。

“大部制改革,不是部门越大越好,而是要达到简政放权的目的,减少政府对市场对社会的干预,削减政府的权力,剥夺政府的部门利益,这才是最核心的,如果没有这些内涵的改革,简单的部门合并其意义并不大。”

汪玉凯表示,大部制改革绝不简单仅仅是行政改革,改革的前期是政治改革,后期就是经济改革,大部制是两者的结合点,因此,并不只能从行政的视角对改革进行设计,要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多元角度进行探索设计。

有分析称,推进政府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很难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在明确改革目标后,重在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由此真正释放出强劲的改革红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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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难点

部门利益制约改革进程

2012年11月,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说:“现在看来,第一阶段的大部制改革遗留着一些

需要推进大部制改革

问题,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还有一些改革不到位的问题。”多名专家表示,在第一轮大部制改革中,各方的阻力还是比较大。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表示,大部制改革是把政府转向服务角色,这和以前的“官本位”是相冲突的,而且大部制实际上是在精简机构,各级政府存在改革动力不足的问题,“这个动力有观念上的,也有实际利益上的冲突”。

汪玉凯介绍,过去政府部门设置过多,导致职能重叠、职能交叉,由此引发的多重管理带来很多后果。而大部制改革不仅仅是部门简单的合并问题,其核心问题是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部门之间的权限,使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各自运行其职责。大部制机构整合后,如何使它们的运转机制融合好是非常关键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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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经验

发展概况

研究国外大部门体制的情况和特点,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大部门体制本质的把握和对其规律的认识,对中国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有启示和借鉴作用。

从政府产生之时,就存在着依据对象进行分工管理的客观要求。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要求公共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有所分工,才能有效地实施管理,也就是实行部门管理体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承担的职责和功能不断增加,机构数量也将不断增多,进而出现政府部门管理中交叉、重叠、真空领域不断增加,产生矛盾和问题。于是,大部门体制应运而生。这就是将政府相关或者相近的职能部门加以整合,加大横向覆盖的范围,将类似的职能尽量集中在一个大的部门中,把原来的部门改编为内设司局或具有一定独立地位的机构。大部结构通过扩大部门职能或者整合相关部门,把本来是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关系变为部门内部的关系,这就减少了行政协调成本。因此,大部门体制逐步成为部分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在组织中央政府时的一种选择。这些国家内阁组成部门一般在11~18个之间,较为精干,其原因除了政府管得少,实行大部门体制是一个重要因素。

美国联邦政府在2003年前,内阁长期保持14个组成部门。英国是发达国家中较早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国家。部门数量维持在18个左右。法国自第五共和国以来,平均每届政府的部的数量增加到20个左右。随后开始整合各部门,每届政府基本稳定在15个部左右。德国联邦政府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一些部门进行了跨度较大的整合,形成了大交通、大农业、大保障和大环保的部门模式。日本政府在2002年将原来的1府22省(厅)合并为1府12省(厅)。 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如俄罗斯、阿根廷、印度、印尼、埃及、巴西和南非等国家,中央政府组成部门的机构数量相对较多。实行大部门体制的有俄罗斯和阿根廷,其他几个国家中央政府组成部门都在20个以上,印度最多,超过40个。在俄罗斯,联邦政府现有17个部,代表性的大部门有卫生与社会发展部、交通部等,前者统筹负责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项政府职能,后者则全面负责陆、海、空交通运输以及国土测绘与制图等政策和管理。阿根廷政府中最典型的大部门为经济与生产部和外交、国际贸易和宗教事务部,经济与生产部主管国内外经济事务,涉及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 据统计,在各国行政部门中,有三分之一的部门名称(包括职能)相同,另有三分之一的部门名称内容接近。这说明各国政府管理的主要职能基本类似,只要是处于同一社会发展阶段的国家,就具备了实行大部门体制的条件。[6]

方法步骤

大部门体制作为政府组织形态变革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各国在推行过程中都十分慎重,采取了很多办法来推动改革,以充分发挥大部门体制对改进政府管理的积极作用。 多措并举 合力推进

大部门体制改革是对政府机构的重新组合,需要采取各种方法互相配合。日本政府为了顺利推行行政改革,

推进大部制

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制定《中央省厅等改革基本法》、《总定员法》、《省厅改革关联法》、《独立行政法人个别法》等法律;成立行政改革推进协议会、行政改革推进本部、行政改革推进事务局等专门的机构;扩大民主参与,多次组织专家进行反复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从而使大部门体制的改革方案最终付诸实施。[6]

配套改革 体制支撑

为了推行大部门体制,各国进行了一系列配套改革,主要有:设置各种执行机构,大部具有功能综合性、设置稳定性的优点,直属机构具有运作灵活性的优点,可以呼应社会变迁对政府职能的新要求,与大部相配套。如英国大约有150个执行机构,日本大约有100个独立行政法人;加强对大部门的监督,有些国家为此进行了一些制度设计,特别是强调议会的制衡作用,如美国农业部的很多工作就要接受国会农业委员会密切监督。[6]

加强协调 注重整合

随着部门数量的减少和职能的扩大,各个大部具有较为独立、完整的行政资源和权力系统,容易造成各个大部之间的协调难题,从而影响政府政策的整体性。在促进部门之间协调方面,各国采取的办法有:通过减少副首相等副职数量、提高部[6]分部长的地位来实现;通过总统和总理完成部门间的协调;通过成立专门委员会或部际联席会议进行协调。

强调技术 注重细节

各国在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中,比较重视具体的操作方法,确保改革成功。首先是在选择什么样的部门建立大部门体制,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在协调任务重和政策性强的部门实施。比如英国的贸易与工业部,澳大利亚的教育、就业和工作场所关系部就属此类。其次,在大部领导成员的选配方面,很多国家政府首脑也是颇费思量的,正职往往选择通才,而副职则以专家居多。再次,统筹部门关系,注重强势部门和弱势部门的权力平衡、内部资源分配和人员配置上的平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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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分析

从目前来看,大部门体制不会一步到位,只会是选择试点部委,积累经验,逐步推进。经验可以积累,改革不容试错,否则引发政策回潮,容易导致大部门体制改革的步伐受阻或者使大部门机构改革方案半途夭折。因此,以大部门体制为核心的政府机构改革需要目标明确、通盘规划、稳步推进。

首先,大部门体制变革一定要自上而下进行,对于任何的自下而上方式进行的试验都要慎重。行政管理体制是纵横交织的职权分配,要求的是统一、协调,如果中央没有进行部门整合而地方先行,在现有的行政体制下势必造成政策执行上的上下不一致、政令中梗阻的状况发生。 其次,构筑大部门体制需要对政府机构设置进行通盘考虑,充分考虑管理要素、行政任务和实际需要。大部门的设置要把破除部门利益、裁撤冗余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部门行政副职等问题作为统筹的要点,放在重塑政府权力结构的大目标下进行衡量。

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组成部门大多都维持在15个左右,基本上都是按照管理要素将密切相关的行政事务划分并设置为一个部门。但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所面临的行政任务是不同的,更何况执行这些任务的方式还受政治体制的影响。任何政府机构的规模与组织都必须与其面临的制度环境、社会需求和历史趋势相适应。部门职能整合、机构裁撤只是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手段,不是最终目的,部门的数量也不见得就是衡量机构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尺。部门的数目多少,取决于政府事务的范围和部门设置的组织方式、行政程序以及规模大小,这些都与职权划分的原则有关。部门设置要专业性与综合性相结合,不能惟“大部门”是瞻,而应效能型与协调性相统一,不能顾此失彼。

第三,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职能整合、权力集中可以带来高效的行政决策,但是必须

与机构分权、组织分权、地方分权相结合。

大部门体制改革也需要同事业单位改革同步推进,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进行。

同时大部门内部可以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的行政分权原则进行职能机构的配置和设计,重构政府组织体系,适应新一轮的行政体制改革目标。

第四,处理好大部门改革的通盘规划与分步骤推进改革方案的关系。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是政府体制改革的战略选择,应当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整体方案,明确大部门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而不能采取没有明确的整体方案和目标的“先进行试点”的操作方法来推进,避免大部门体制改革在与部门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半途而废。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大部门体制推行的复杂性,克服部门利益膨胀的弊端,同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等制度,制定出一个先易后难、先整合后精简的分步骤推进的改革计划。

第五,发挥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促进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程序要公开、透明,摒弃过去若干次机构改革决策的神秘主义做法,充分吸收专家和相关人员参与,进行民主商议和科学论证。行政过程的透明化实际上更有利于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避免利益集团的干扰,从而获得更多的理解和正当性。

此外,政府机构改革应当循着法制的轨道来开展,不仅应将“大部门模式”的机构改革成果法制化,更应当加快行政组织法制建设的步伐,适时修订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为建构法治政府奠定基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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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方案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

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方案出台

这次改革,将充分利用各方面有利条件,坚定推进一些重点领域的机构调整;同时要充分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保持国务院机构总体相对稳定。对有些长期存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通过职能调整解决,或适时通过必要的机构调整解决。 改革的重点是,紧紧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具体内容是:

——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承担。

——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国务院将对改革实施作出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措施,排出时间表,逐项抓好落实。抓紧完成新组建部门的“三定”工作,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已进行过六轮机构改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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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大部制改革方案2013年或出台

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即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大部门体制改革始于2008年,中央及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行大部制改革。2012年11月,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再次提及大部制。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表明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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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改革核心

基本特点

改革亮点

机构改革

改革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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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改革核心

基本特点

改革亮点

机构改革

改革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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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大部门体制:Large department system

十七大报告提出“大部制”改革的思路,是对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

大部制改革:强化政府管理职能一个新举措;它可以化解政府部门中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矛盾以及权限冲突,有助于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公务手续和环节,提高政策执行效能;也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 大部门体制是大部门体系和机制的有机统一,缺一不可。大部门体系是一种由核心化的行政决策中枢及其办事机构、综合化的政府组成部门、专门化的执行机构三个要素形成的政府组织架构。大部门体系应采取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大部门体制的实质是一种政府治理模式。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是政府组织架构调整与政府运行机制再造的统一。[1]

改革核心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2008年以

国务院2008年大部制改革方案示意图

前的66个部门中,职责多达80多项,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因此,必须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改变政府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而不仅仅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虽然这些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最基础性的工作。推行大部制同时就意味着政府职能必须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己任,从而使得政府权力得以规范,回归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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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特点

特点是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编辑本段

改革亮点

三权分立

加入“决策、执行、监督”分立的意图,对“三权”进行厘清、分立归属,而不仅仅是简单地把职能相近、业务雷同部门合并或拆减。

部门大量合并

将根据政府职能业务的雷同性、共性和重合性合并一些部门,但权力相互监督的部门应该不会融合到一个部门里。[2]

公共服务型政府

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角色定位,彻底塑造公共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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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

1982年

――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行干部年轻化

1982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主要是为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现干部年轻化,其历史性进步可用三句话来概

大部制改革

括:一是开始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二是精简了各级领导班子,三是加快了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步伐。第一次改革之后,国务院各部委正副职是一正二副或者一正四副,部委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从64岁减到60岁,局级干部的平均年龄从58岁降到50岁。本次改革没有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政府职能没有转变。

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编制从5.1万人减为3万人。

1988年

――“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

198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出现的,其历史性的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由于后来一系列复杂的政治经济原因,这一命题在实践中没有及时“破题”,原定于1989年开展的地方机构改革暂缓进行。国务院在调整和减少工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方面取得了进展。如,撤消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组建新的国家计委。撤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组建能源部。撤消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和电子工业部,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撤消劳动人事部,建立国家人事部,组建劳动部。撤消国家物资局,组建物资部。撤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建建设部。撤消航空工业部、航天工业部,组建航空航天工业部。撤消水利电力部,组建水利部。撤消隶属于原国家经委的国家计量局和国家标准局以及原国家经委质量局,设立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改革后人员编制减少了9700多人。

1993年

――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首次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中国经济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1993年中国进行了第三次政府机构改

大部制改革

革。其历史性的贡献在于,首次提出政府机构改革的目的是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但从学术观察的角度,199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目的清楚、目标不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改革任务就是要减少、压缩甚至撤销工业专业经济部门,但从1993年机构设置来看,这类部门合并、撤销的少,保留、增加的多。如机械电子部合并本来是1988年改革的一个阶段性成果,1993年改革时又被拆成两个部――机械部和电子部;能源部本来是在1988年撤消了三个专业经济部门的基础上建立的,1993年改革又撤消能源部,设立了电力部和煤炭部。1993年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实行了中纪委机关和监察部合署办公,进一步理顺了纪检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1993年实行中纪委机关和监察部合署办公的这种做法,是统筹党政机构设置的重要方式之一。

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

1998年

――消除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

鉴于当时机构设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的现实,1998年中央人民政府实施了2008年之前涉及面最广、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政府机构改革。1998年改革的目的与目标高度协调。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是目的,尽快结束专业经济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体制是目标。1998年改革历史性的进步是,政府职能转变有了重大进展,其突出体现是撤销了几乎所有的工业专业经济部门,共10个: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地质矿产部、林业部、中国轻工业总会、中国纺织总会。

不再保留15个部委,新组建4个部委,3个部委更名。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

2003年

――目标: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200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

大部制改革

进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革目标是,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继续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这次改革重大的历史进步,在于抓住当时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比如,建立国资委,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银监会,建立监管体制;组建商务部,推进流通体制改革;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国家直属机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管。

设立国资委、银监会,组建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局,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组成部门变为28个。

2008年

2008年3月11日公布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2008年3月11日下午3时将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

机构合并

明。

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具体内容包括: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

大部制改革

事故的责任。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国务院组成部门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中国人民银行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2008年的大部制改革,应该说是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在地方的大部制改革中,也有一些很好的创新,比如说广东顺德,在大部制改革方面力度就很大。[3]

2012年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再次提及大部制,要求“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专家指出,这意味着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即将紧锣密鼓地展开,并逐步从中央推进到地方,新的改革方案预计2013年就会出台。[3]

2013年

草案完成

2013年,新一轮“大部制”改革方案起草已基本完成,将在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上提交讨论。草案具体内容包括:民政部扩大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整合,成立专门的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国家海洋局扩权,强化海洋综合管理权限;铁道部与交通运输部有望进行整合。而此前广为流传的“大能源”、“大文化”、“大金融”“大体改委”等改革,暂未列入此轮改革的重点。[4]

本轮大部制的最大“惊喜”,是将进行全国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改革。一个名为市场秩序监管总局的机构可能被设立。而且从各系统的内部改革来看,新一轮的改革可见脉络。[5]

2011年,全国省级以下的工商和质检部门开始从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在此之前,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开始了分级管理调整。根据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减少中央政府的干预,可以方便地方政府行使权力。

而本轮大部制改革最大的遗憾,则是“新体改委”被搁置。此前,经济学家们普遍寄望于打破政府自身利益倾向,重新成立类似于国家体改委的实体性改革协调机构,牵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然而,一位接近方案研讨的专家告诉记者,即将提交的大部制改革方案中,“新体改委”未在其中,同时对国家发改委的审批权削弱亦有限。这意味着在“十二五”期间,

仍由国家发改委同时主导“改革”与“发展”。“虽然草案已经基本完成,但要提交讨论之前,仍存在变化的可能。”上述接近方案讨论的专家透露,在二中全会之后,大部制改革方案方有望“定盘”。[5]

将成主要议题

今日起至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将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建议人选将成为会议的主要议题。

根据议程,本次会议将讨论《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稿。此外,会议还将讨论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建议人选和向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建议人选。

由于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在本次会议上,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相关议题备受关注。自中共十七大以来,尤其是十七届二中全会出台《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后,中国以大部门制改革为主的政府机构调整,一直是中外媒体的焦点话题。

200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国务院新组建交通运输部等5个部委,改革后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为27个,这次调整也被媒体称为“第一轮大部制改革”。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再次提及“大部制”,十八大报告要求“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有分析称,十八届二中全会将国务院机构改革议题列入日程,这是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这也意味着不久后召开的“两会”将推进新一轮的国务院机构调整。

对于新一轮的机构调整,2013年2月23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指出,“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分析,此轮机构调整应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内部关系,而不是过多看重外部的部门合并。

“大部制改革,不是部门越大越好,而是要达到简政放权的目的,减少政府对市场对社会的干预,削减政府的权力,剥夺政府的部门利益,这才是最核心的,如果没有这些内涵的改革,简单的部门合并其意义并不大。”

汪玉凯表示,大部制改革绝不简单仅仅是行政改革,改革的前期是政治改革,后期就是经济改革,大部制是两者的结合点,因此,并不只能从行政的视角对改革进行设计,要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多元角度进行探索设计。

有分析称,推进政府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很难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在明确改革目标后,重在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由此真正释放出强劲的改革红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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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难点

部门利益制约改革进程

2012年11月,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说:“现在看来,第一阶段的大部制改革遗留着一些

需要推进大部制改革

问题,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还有一些改革不到位的问题。”多名专家表示,在第一轮大部制改革中,各方的阻力还是比较大。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表示,大部制改革是把政府转向服务角色,这和以前的“官本位”是相冲突的,而且大部制实际上是在精简机构,各级政府存在改革动力不足的问题,“这个动力有观念上的,也有实际利益上的冲突”。

汪玉凯介绍,过去政府部门设置过多,导致职能重叠、职能交叉,由此引发的多重管理带来很多后果。而大部制改革不仅仅是部门简单的合并问题,其核心问题是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部门之间的权限,使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各自运行其职责。大部制机构整合后,如何使它们的运转机制融合好是非常关键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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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经验

发展概况

研究国外大部门体制的情况和特点,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大部门体制本质的把握和对其规律的认识,对中国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有启示和借鉴作用。

从政府产生之时,就存在着依据对象进行分工管理的客观要求。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要求公共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有所分工,才能有效地实施管理,也就是实行部门管理体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承担的职责和功能不断增加,机构数量也将不断增多,进而出现政府部门管理中交叉、重叠、真空领域不断增加,产生矛盾和问题。于是,大部门体制应运而生。这就是将政府相关或者相近的职能部门加以整合,加大横向覆盖的范围,将类似的职能尽量集中在一个大的部门中,把原来的部门改编为内设司局或具有一定独立地位的机构。大部结构通过扩大部门职能或者整合相关部门,把本来是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关系变为部门内部的关系,这就减少了行政协调成本。因此,大部门体制逐步成为部分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在组织中央政府时的一种选择。这些国家内阁组成部门一般在11~18个之间,较为精干,其原因除了政府管得少,实行大部门体制是一个重要因素。

美国联邦政府在2003年前,内阁长期保持14个组成部门。英国是发达国家中较早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国家。部门数量维持在18个左右。法国自第五共和国以来,平均每届政府的部的数量增加到20个左右。随后开始整合各部门,每届政府基本稳定在15个部左右。德国联邦政府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一些部门进行了跨度较大的整合,形成了大交通、大农业、大保障和大环保的部门模式。日本政府在2002年将原来的1府22省(厅)合并为1府12省(厅)。 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如俄罗斯、阿根廷、印度、印尼、埃及、巴西和南非等国家,中央政府组成部门的机构数量相对较多。实行大部门体制的有俄罗斯和阿根廷,其他几个国家中央政府组成部门都在20个以上,印度最多,超过40个。在俄罗斯,联邦政府现有17个部,代表性的大部门有卫生与社会发展部、交通部等,前者统筹负责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项政府职能,后者则全面负责陆、海、空交通运输以及国土测绘与制图等政策和管理。阿根廷政府中最典型的大部门为经济与生产部和外交、国际贸易和宗教事务部,经济与生产部主管国内外经济事务,涉及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 据统计,在各国行政部门中,有三分之一的部门名称(包括职能)相同,另有三分之一的部门名称内容接近。这说明各国政府管理的主要职能基本类似,只要是处于同一社会发展阶段的国家,就具备了实行大部门体制的条件。[6]

方法步骤

大部门体制作为政府组织形态变革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各国在推行过程中都十分慎重,采取了很多办法来推动改革,以充分发挥大部门体制对改进政府管理的积极作用。 多措并举 合力推进

大部门体制改革是对政府机构的重新组合,需要采取各种方法互相配合。日本政府为了顺利推行行政改革,

推进大部制

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制定《中央省厅等改革基本法》、《总定员法》、《省厅改革关联法》、《独立行政法人个别法》等法律;成立行政改革推进协议会、行政改革推进本部、行政改革推进事务局等专门的机构;扩大民主参与,多次组织专家进行反复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从而使大部门体制的改革方案最终付诸实施。[6]

配套改革 体制支撑

为了推行大部门体制,各国进行了一系列配套改革,主要有:设置各种执行机构,大部具有功能综合性、设置稳定性的优点,直属机构具有运作灵活性的优点,可以呼应社会变迁对政府职能的新要求,与大部相配套。如英国大约有150个执行机构,日本大约有100个独立行政法人;加强对大部门的监督,有些国家为此进行了一些制度设计,特别是强调议会的制衡作用,如美国农业部的很多工作就要接受国会农业委员会密切监督。[6]

加强协调 注重整合

随着部门数量的减少和职能的扩大,各个大部具有较为独立、完整的行政资源和权力系统,容易造成各个大部之间的协调难题,从而影响政府政策的整体性。在促进部门之间协调方面,各国采取的办法有:通过减少副首相等副职数量、提高部[6]分部长的地位来实现;通过总统和总理完成部门间的协调;通过成立专门委员会或部际联席会议进行协调。

强调技术 注重细节

各国在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中,比较重视具体的操作方法,确保改革成功。首先是在选择什么样的部门建立大部门体制,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在协调任务重和政策性强的部门实施。比如英国的贸易与工业部,澳大利亚的教育、就业和工作场所关系部就属此类。其次,在大部领导成员的选配方面,很多国家政府首脑也是颇费思量的,正职往往选择通才,而副职则以专家居多。再次,统筹部门关系,注重强势部门和弱势部门的权力平衡、内部资源分配和人员配置上的平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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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分析

从目前来看,大部门体制不会一步到位,只会是选择试点部委,积累经验,逐步推进。经验可以积累,改革不容试错,否则引发政策回潮,容易导致大部门体制改革的步伐受阻或者使大部门机构改革方案半途夭折。因此,以大部门体制为核心的政府机构改革需要目标明确、通盘规划、稳步推进。

首先,大部门体制变革一定要自上而下进行,对于任何的自下而上方式进行的试验都要慎重。行政管理体制是纵横交织的职权分配,要求的是统一、协调,如果中央没有进行部门整合而地方先行,在现有的行政体制下势必造成政策执行上的上下不一致、政令中梗阻的状况发生。 其次,构筑大部门体制需要对政府机构设置进行通盘考虑,充分考虑管理要素、行政任务和实际需要。大部门的设置要把破除部门利益、裁撤冗余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部门行政副职等问题作为统筹的要点,放在重塑政府权力结构的大目标下进行衡量。

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组成部门大多都维持在15个左右,基本上都是按照管理要素将密切相关的行政事务划分并设置为一个部门。但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所面临的行政任务是不同的,更何况执行这些任务的方式还受政治体制的影响。任何政府机构的规模与组织都必须与其面临的制度环境、社会需求和历史趋势相适应。部门职能整合、机构裁撤只是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手段,不是最终目的,部门的数量也不见得就是衡量机构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尺。部门的数目多少,取决于政府事务的范围和部门设置的组织方式、行政程序以及规模大小,这些都与职权划分的原则有关。部门设置要专业性与综合性相结合,不能惟“大部门”是瞻,而应效能型与协调性相统一,不能顾此失彼。

第三,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职能整合、权力集中可以带来高效的行政决策,但是必须

与机构分权、组织分权、地方分权相结合。

大部门体制改革也需要同事业单位改革同步推进,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进行。

同时大部门内部可以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的行政分权原则进行职能机构的配置和设计,重构政府组织体系,适应新一轮的行政体制改革目标。

第四,处理好大部门改革的通盘规划与分步骤推进改革方案的关系。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是政府体制改革的战略选择,应当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整体方案,明确大部门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而不能采取没有明确的整体方案和目标的“先进行试点”的操作方法来推进,避免大部门体制改革在与部门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半途而废。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大部门体制推行的复杂性,克服部门利益膨胀的弊端,同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等制度,制定出一个先易后难、先整合后精简的分步骤推进的改革计划。

第五,发挥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促进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程序要公开、透明,摒弃过去若干次机构改革决策的神秘主义做法,充分吸收专家和相关人员参与,进行民主商议和科学论证。行政过程的透明化实际上更有利于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避免利益集团的干扰,从而获得更多的理解和正当性。

此外,政府机构改革应当循着法制的轨道来开展,不仅应将“大部门模式”的机构改革成果法制化,更应当加快行政组织法制建设的步伐,适时修订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为建构法治政府奠定基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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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方案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

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方案出台

这次改革,将充分利用各方面有利条件,坚定推进一些重点领域的机构调整;同时要充分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保持国务院机构总体相对稳定。对有些长期存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通过职能调整解决,或适时通过必要的机构调整解决。 改革的重点是,紧紧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具体内容是:

——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承担。

——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国务院将对改革实施作出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措施,排出时间表,逐项抓好落实。抓紧完成新组建部门的“三定”工作,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已进行过六轮机构改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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