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及法律效力分析

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及法律效力分析

[摘要]债务人的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似乎已经成为大家的一种共识,但是深究不当得利产生的根源及其带来的后果,并结合法律之精神与要义,大家的这种共识可能需要重新考虑。

[关键词]不当得利;性质;法律效力

一、不当得利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正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法律事实也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该返还给受损失的人。受损一方即为债权人,获益一方即为债务人。它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按类型划分,有给付型不当得利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二、不当得利的特征

1.一方受损,一方获益。这是不当得利作为一种特殊之债的属性,也是一方可以请求对方为特定法律行为的主体上的要求,同时也要求双方的利益状况处于一种相反甚至冲突的状态。

2.一方获益与另一方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不当得利之债得以存在的又一个基础,也是利益受损方获得请求权,获益方要承担返还义务的必备条件。

3.获益方的利益无合法依据或合法依据消失。这实质上是排除了可能使受益方不承担返还义务的免责事由,由于没有合法依据或是依据消失,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返还义务。

三、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

(一)给付型不当得利

这又可以分为两种,第一是给付原因自始不存在的给付不当得利。在此种情况下,给付这一行为可能是不成立,可能无效,也可能是被撤销,或者是债权人处于错误的认识而履行不存在的债务。综合来讲,都是属于欠缺目的的一种给付,且是给付目的自始不存在。这里所说的给付目的,是我们事后从法律的角度做出的判断,而不是债权人在实施给付行为时怀有的最初的目的。给付行为发生时,债权人肯定是有某种目的的,而不当得利则是使这种最初目的的落空,并造成一种法律上的无目的给付。由于债权人最初目的落空以及债务人因债权人的给付行

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及法律效力分析

[摘要]债务人的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似乎已经成为大家的一种共识,但是深究不当得利产生的根源及其带来的后果,并结合法律之精神与要义,大家的这种共识可能需要重新考虑。

[关键词]不当得利;性质;法律效力

一、不当得利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正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法律事实也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该返还给受损失的人。受损一方即为债权人,获益一方即为债务人。它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按类型划分,有给付型不当得利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二、不当得利的特征

1.一方受损,一方获益。这是不当得利作为一种特殊之债的属性,也是一方可以请求对方为特定法律行为的主体上的要求,同时也要求双方的利益状况处于一种相反甚至冲突的状态。

2.一方获益与另一方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不当得利之债得以存在的又一个基础,也是利益受损方获得请求权,获益方要承担返还义务的必备条件。

3.获益方的利益无合法依据或合法依据消失。这实质上是排除了可能使受益方不承担返还义务的免责事由,由于没有合法依据或是依据消失,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返还义务。

三、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

(一)给付型不当得利

这又可以分为两种,第一是给付原因自始不存在的给付不当得利。在此种情况下,给付这一行为可能是不成立,可能无效,也可能是被撤销,或者是债权人处于错误的认识而履行不存在的债务。综合来讲,都是属于欠缺目的的一种给付,且是给付目的自始不存在。这里所说的给付目的,是我们事后从法律的角度做出的判断,而不是债权人在实施给付行为时怀有的最初的目的。给付行为发生时,债权人肯定是有某种目的的,而不当得利则是使这种最初目的的落空,并造成一种法律上的无目的给付。由于债权人最初目的落空以及债务人因债权人的给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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