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人安全管理规定

新工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新工人的安全管理,规范个人行为规范,培养良好的作业习惯,保证安全生产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新入职工人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安全培训

分到新工人的队组,必须指定一名副队长、一名技术员、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专门负责新工人的日常管理、岗前培训和现场传、帮、带工作。

1、入矿培训

新工人入职后首先必须经过湾图沟煤矿教育部门按照规定的教育大纲和培训时间进行培训。

2、入井培训

2.1 每名新工人在入井前都必须经过队组入井前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2.2 新工人入井前必须是所在队组的队长亲自负责,指派专职技术人员组织学习本队的规章制度、措施、避灾路线、应急处理、应知应会常识以及从事工种的“岗标”。

2.3 各队组对新工人上岗前的培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制定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2.3.1 安全思想教育;

2.3.2 岗位作业标准化通用标准;

2.3.3本队组作业规程;

2.3.4操作规程;

2.3.5入井须知及注意事项;

2.3.6井口及乘坐人车规定;

2.3.7大巷乘车以及大巷、采区行走有关规定

培训时,应严肃认真,不搞形式主义,培训要做到“谁培训谁负责、谁考核谁负责”,培训完毕进行书面考试和现场考核(现场询问方式)。书面考试占60分,现场考核占40分,总分必须达到90分(包括90分)以上。

2.4、培训内容、书面考试试卷、现场考核记录,阅卷人、得分等必须存档管理。

二、签订师徒合同

1、新工人入井前必须由队长亲自负责,亲自安排和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

2、新工人在见习期间,师傅是新工人的现场互联保和第一安全监护人。

3、一名师傅带一名徒弟时,师傅休息徒弟必须休息,不得临时指派他人充当师傅,不得从事井下作业。

4、一名徒弟两名师傅时,必须指定一个主师傅,一个副师傅,每次下井必须至少由一位师傅带领,主、副师傅都在时,主师傅负责其当班监护,两个师傅均休息时,不

得临时指派他人充当师傅。新工人严禁私自下井作业。

5、师傅带徒期间,师傅必须起到表率作用,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耐心,充分发挥老工人的传、帮、带作用,绝不能误导新工人,否则将从重处罚。在此期间,凡师傅出现“三违”现象,按照《湾图沟项目部三违界定标准》有关条款,一律加倍处罚。

三、下井规定

1、下井前,跟班区队长必须对新工人入井情况如实登记,下井时,师傅、徒弟必须到安全调度登记。内容包括工作单位、作业地点、工作内容、师徒姓名等,否则按“三违”论处,同时要追究跟班队干、队长的连带责任。

2、入井时,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候车、乘车,服从井口检身工的管理,不争抢进出,不拥挤。

3、新工人从打卡入井到升井,必须与师傅统一行动,由带队人负责带领其上、下井并负责来回沿途乘车及行车的安全监护;包括候车、乘车大巷行走及现场作业等。

4、新入井工人,必须牢记通用“岗标”和作业“岗标”,能够熟练的使用自救器和熟悉避灾路线,并遵守矿和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遵守候车、乘车制度,服从运输安全员的管理,听从运输安全员的指挥。无车时,应在规定地点候车,做到不拥挤、不起哄;乘车时,按顺序上下,不争先恐后,严禁扒、蹬、跳车;人车发车后,应离开车场,回到候车室等候下一趟车,不允许追赶人车;下车时,应在车停稳时下车,严禁跳车,更不允许在非停车地点下车。

6、到达作业地点后师傅责任监护其作业,师徒作业之间不得超过50米距离;

7、不得从事具体岗位作业和单独作业。

8、新工人不得进入工作面(综采不得进入超前维护段里面);

四、转正

新工人实习四个月期满后,队组每月必须对其进行绩效排名考核,四个月综合排名最后三名不得转正,继续进行实习,直到取得有效证件。

五、队组管理要求

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各队要根据本队新工人特点和本队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适应于新工人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师傅履行合同的激励与处罚规定以及在规定期内出不了徒的考核规定等,以加强对新工人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新工人的安全意识,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合格出徒。

2、班前会的安排

各队组在开班前会时,必须对新工人的当班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做到详细周密的安排,严格按师徒合同逐一进行安排,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清点新工人下井人数,师徒必须从事同一工种作业,否则按违章指挥进行考核。

3、班中,跟班队干要做好对新工人安全重点监管工作和师徒合同履行监护工作。

六、考核

凡新工人管理落实不到位时,将严格按照完善责任、落实责任、层次管理、追究责任的原则,根据矿业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队组对新工人管理不按要求进行的,视实际情况给予责任队组500—1000元罚款。

2、新工人在见习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给予师傅罚款500元,队长罚款300元。

3、签订《师徒合同》不认真流于形式的,直接追究责任人及队长的责任,给予罚款100—300元。

4、培训工作流于形式,考试、阅卷不认真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

5、新工人在入井后,有“三违”行为,除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另对其师傅、跟班队干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对所在队的队长等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6、现场师傅不知道徒弟或徒弟不知道师傅的,按“三违”论处。

新工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新工人的安全管理,规范个人行为规范,培养良好的作业习惯,保证安全生产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新入职工人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安全培训

分到新工人的队组,必须指定一名副队长、一名技术员、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专门负责新工人的日常管理、岗前培训和现场传、帮、带工作。

1、入矿培训

新工人入职后首先必须经过湾图沟煤矿教育部门按照规定的教育大纲和培训时间进行培训。

2、入井培训

2.1 每名新工人在入井前都必须经过队组入井前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2.2 新工人入井前必须是所在队组的队长亲自负责,指派专职技术人员组织学习本队的规章制度、措施、避灾路线、应急处理、应知应会常识以及从事工种的“岗标”。

2.3 各队组对新工人上岗前的培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制定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2.3.1 安全思想教育;

2.3.2 岗位作业标准化通用标准;

2.3.3本队组作业规程;

2.3.4操作规程;

2.3.5入井须知及注意事项;

2.3.6井口及乘坐人车规定;

2.3.7大巷乘车以及大巷、采区行走有关规定

培训时,应严肃认真,不搞形式主义,培训要做到“谁培训谁负责、谁考核谁负责”,培训完毕进行书面考试和现场考核(现场询问方式)。书面考试占60分,现场考核占40分,总分必须达到90分(包括90分)以上。

2.4、培训内容、书面考试试卷、现场考核记录,阅卷人、得分等必须存档管理。

二、签订师徒合同

1、新工人入井前必须由队长亲自负责,亲自安排和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

2、新工人在见习期间,师傅是新工人的现场互联保和第一安全监护人。

3、一名师傅带一名徒弟时,师傅休息徒弟必须休息,不得临时指派他人充当师傅,不得从事井下作业。

4、一名徒弟两名师傅时,必须指定一个主师傅,一个副师傅,每次下井必须至少由一位师傅带领,主、副师傅都在时,主师傅负责其当班监护,两个师傅均休息时,不

得临时指派他人充当师傅。新工人严禁私自下井作业。

5、师傅带徒期间,师傅必须起到表率作用,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耐心,充分发挥老工人的传、帮、带作用,绝不能误导新工人,否则将从重处罚。在此期间,凡师傅出现“三违”现象,按照《湾图沟项目部三违界定标准》有关条款,一律加倍处罚。

三、下井规定

1、下井前,跟班区队长必须对新工人入井情况如实登记,下井时,师傅、徒弟必须到安全调度登记。内容包括工作单位、作业地点、工作内容、师徒姓名等,否则按“三违”论处,同时要追究跟班队干、队长的连带责任。

2、入井时,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候车、乘车,服从井口检身工的管理,不争抢进出,不拥挤。

3、新工人从打卡入井到升井,必须与师傅统一行动,由带队人负责带领其上、下井并负责来回沿途乘车及行车的安全监护;包括候车、乘车大巷行走及现场作业等。

4、新入井工人,必须牢记通用“岗标”和作业“岗标”,能够熟练的使用自救器和熟悉避灾路线,并遵守矿和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遵守候车、乘车制度,服从运输安全员的管理,听从运输安全员的指挥。无车时,应在规定地点候车,做到不拥挤、不起哄;乘车时,按顺序上下,不争先恐后,严禁扒、蹬、跳车;人车发车后,应离开车场,回到候车室等候下一趟车,不允许追赶人车;下车时,应在车停稳时下车,严禁跳车,更不允许在非停车地点下车。

6、到达作业地点后师傅责任监护其作业,师徒作业之间不得超过50米距离;

7、不得从事具体岗位作业和单独作业。

8、新工人不得进入工作面(综采不得进入超前维护段里面);

四、转正

新工人实习四个月期满后,队组每月必须对其进行绩效排名考核,四个月综合排名最后三名不得转正,继续进行实习,直到取得有效证件。

五、队组管理要求

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各队要根据本队新工人特点和本队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适应于新工人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师傅履行合同的激励与处罚规定以及在规定期内出不了徒的考核规定等,以加强对新工人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新工人的安全意识,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合格出徒。

2、班前会的安排

各队组在开班前会时,必须对新工人的当班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做到详细周密的安排,严格按师徒合同逐一进行安排,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清点新工人下井人数,师徒必须从事同一工种作业,否则按违章指挥进行考核。

3、班中,跟班队干要做好对新工人安全重点监管工作和师徒合同履行监护工作。

六、考核

凡新工人管理落实不到位时,将严格按照完善责任、落实责任、层次管理、追究责任的原则,根据矿业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队组对新工人管理不按要求进行的,视实际情况给予责任队组500—1000元罚款。

2、新工人在见习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给予师傅罚款500元,队长罚款300元。

3、签订《师徒合同》不认真流于形式的,直接追究责任人及队长的责任,给予罚款100—300元。

4、培训工作流于形式,考试、阅卷不认真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

5、新工人在入井后,有“三违”行为,除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另对其师傅、跟班队干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对所在队的队长等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6、现场师傅不知道徒弟或徒弟不知道师傅的,按“三违”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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