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编号:[2010]第 01 号
单位名称 地 址 XXX 网吧 XXXXXX31 XXXXXX31 号
300 平方米
主要负责人 杨文明 单位性质 建筑层数 二 杨文明 建筑高度 检查日期 2 私营 12 米 2010、 2、
建筑面积
监督检查 王 中 、 林 单位主管人 人员 (签名) 明 员(签名)
检查内容和情况记录 合 法 性 单位 消 履行 防 消防 安 安全 全 职责 管 情况 理 建 1、消防车通道: □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筑 3、防火门: □完好有效 防 4、疏散指示标志: 5、应急照明: 火 6、其他情况:
1
1、建筑物是否通过消防验收: □否 □是 文号 XX 公(消)验【2009】第 12 号 2、建筑物是否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否 □是 备案号 XX 消备字【2009】第 02 号 3、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 □否 □是 文号 XX 消检许字【2009】第 02 号 1、消防安全制度: □有 □无 □不全 2、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 □未组织开展 3、防火检查: □组织开展 □未组织开展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有且组织演练 □有,未演练 □无且未演练 □无,组织演练 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 在同一建筑物内: □是 □否 6、其他情况:
□畅通 □被堵塞、占用 □畅通 □堵塞 □锁闭 □常闭式防火门常开 □损坏 □完好有效 □损坏 □缺少 □完好有效 □损坏 □缺少
消 防 设 施 村(居) 民委员 会履行 消防安 全职责 情况
1、室内消火栓:□未设置 □完好有效 □损坏 □无水 □配件不齐 2、灭火器: □未配置 □完好有效 □失效 3、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并记录 □未定期检测 □无记录 4、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维护管理: □是 □否 1、消防安全管理人: □确定 □未确定 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有 □无 □不全 3、防火安全公约: □有 □无 □不全 4、消防宣传教育: □开展 □未开展 5、防火安全检查: □开展 □未开展 6、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 □维护管理 □未维护管理 7、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建立 □未建立 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编号: [2010]第 01 号
责令改 正情况
移送消 防机构 处理的 内 容 备 注
发现的下列第 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依法处理: □1、建筑物未依法通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擅自 投入使用; □2、建筑物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 □3、 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一份存档。
2
XXX
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
责令改正通知书
编号: [2010]第 01 号
杨文明(花之雨网吧) : 杨文明(花之雨网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 派出所 于 2010 年 2 月 2 日对你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发现你单位有下 列第 5 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你单位予以改正:
□1.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2.未组织防火检查; □3.未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未组织消防演练; □5.□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7.□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8.单位室内消火栓、 灭火器、 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 □9.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0.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1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 火; □12.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 筑物内的; □13.单位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
红花岗区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 2010 年 2 月 2 日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XX 2010 年 2 月 2 日 检查民警(签名) XX : 2010 年 2 月 2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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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登记表
XX 公新行受字[2010]第 2-01 号
案由
杨文明经营的花之雨网吧涉嫌堵塞疏散通道 杨文明经营的花之雨网吧涉嫌堵塞疏散通道 花之雨网吧涉嫌
案件来源 工作中发现 报案时间 2010 年 2 月 2 日 报案方式 姓名 报案人 现住址 工作单位 接报人 简要案情: 简要案情 王中、 王中、林明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联系电话 / /
2010 年 2 月 2 日,我所防火监督员王中、 林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杨 文明经营的 XXXX 网吧堵塞疏散通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建设对杨文明经营的花之雨网吧堵塞疏散通道的行为受案 查处。 受案意见 承办人: 王中、林明
2010 年 2 月 3 日 同意受案查处,由王中、林明负责办理。 受案审批 办案部门负责人: XX(所长或分管副所长) 2010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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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 一、检查时现场照相; 二、询问材料(2 份) 。询问材料时提供红花岗区花之雨网吧的
营业执照(网吧一般为企业执照)和被询问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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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集体议案记录: XXX 派出所行政案件讨论记录 派出所行政案件讨论记录 行政案件讨论
案由:杨文明经营的花之雨网吧涉嫌堵塞疏散通道 案由: 讨论时间: 2010 年 2
月 5 日 14 时 00 分至 2010 年 2 月 5 日 15 时 讨论时间: 00 分 讨论地点: 讨论地点: XXX 派出所会议室 主持人: 赵项 主持人: 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 、 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 XX 所长、XX 副所长(分管) XX 干警、XX
干警
简要案情: 2010 年 2 月 2 日,我所防火监督员 XX、 在监督检查中发 XX 简要案情:
现 XXX 花之雨网吧涉嫌在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我所于
2010 年 2 月 2 日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编号: ( [2010]第 01
号) 。
承办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 承办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条第二款之规定,对 XXX 花之雨网吧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 讨论记录: 讨论记录:XX 所长:现请大家就承办人提出意见发表意见。 XX 副所长:该案件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得当,同意承办人意见。 XX 所长:为对该单位起警示作用,鉴于当事人当场就进行了整改,同意 承办人的意见。 出席人员: 出席人员: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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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 记录: XX 盖 章(派出所)
二 0 一 0 年二月五日
处罚告知: XXXX 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告知单位 XXXX 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告知人 王中、林明 被告知人 杨文明(花之雨网吧)
被告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告知时间 2010 年 2 月 6 日 10 时 告知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拟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10 年 X 月 X 日,我派出所消防监督员 XX、XX 对杨文明经营的花之 雨网吧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网吧堵塞疏散通道。以上事实 有………………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之规定,拟对杨文明(花之雨网吧)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问:对以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
答:清楚。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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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陈述。同意接受处罚。
派出所先审批再报消防大队审批:
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
XX 公新审字[2010]第 01 号
案
由
XXXX 花之雨网吧涉嫌 堵塞疏散通道
发案时间
2010 年 2 月 2 日
案件文号 姓 名
红公新行受字[2010]第 01 号 公新行受字[2010] 行受字[2010 杨文明 / 性别 / / / / / / 法定代表人 民族 / /
出生日期 违法嫌疑人 现 住 址 户籍所在地 违法犯罪记录 违法嫌疑 单 位 同案其他人 名 地 称 址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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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2 月 2 日,我所防火监督员 XX、XX 在监督检查中
违 法 事 实 及 证 据
发现杨文明经营的 XXXX 花之雨网吧涉嫌堵塞疏散通道, 我 所于当日下发了《
责令改正通知书》 (编号: [2010]第 01 号) 。以上事实有《责令改正通知书》 (编号: [2010]第 01 号) 、该单位的负责人杨文明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 证据材料证实。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承 办 人 意 见
拟对杨文明(花之雨网吧)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请领导 审批。
承办人:王中、林明 2010 年 2 月 6 日
承 办 单 位 意 见
同意,报请消防大队审批。
所长:XXXX 2010 年 2 月 6 日
审 核 意 见
经审核,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处罚适当,请领导审批。 法制员: (消防大队法制员) 2010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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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审 批 意 见
同意处罚。 XXXX(消防大队大队长) 消防大队签章 2010 年 2 月 7 日
消防大队下发处罚决定书: 消防大队下发处罚决定书:
10
XXXX 公安消防大队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XX 区公消决字[2010]第 2-01 号
案
由花之雨网吧涉嫌堵塞疏散通道。
被处罚人杨文明 单位地址 : XXXX 新华桥 31 号 行政处罚决定对杨文明(花之雨网吧)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 对杨文明(花之雨网吧)处伍佰 对杨文明 办案单位 XXXX 公安分局新华桥派出所 承 办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填 发 人 XX、XX (大队法制员) 刘扬 (大队法制员)
填发日期 2010 年 2 月 7 日
存根
11
XXXX 公安消防大队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XX 区公消决字[2010]第 2-01 号
被处罚人杨文明(花之雨网吧)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 址。 (一般是身份证上的基本情况)
现查明杨文明经营的花之雨网吧堵塞疏散通道。
以上事实有《责令改正通知书》 (编号: [2010]第 01 号) 、 该单位的负责人杨文明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 第六十条第二 第六十条第 , 杨文明(花之雨网吧)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 杨文明(花之雨网吧)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 履行方式: 限你于 2010 年 2 月 22 日前将罚款缴至交通银行 XX 分行。逾期未缴将每日按处罚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 XXXX 公安分局或 XXXX 区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 个月内依法向 XXXX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XX 公安消防大队 2010 年 2 月 7 日 被处罚人(签名) :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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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编号:[2010]第 01 号
单位名称 地 址 XXX 网吧 XXXXXX31 XXXXXX31 号
300 平方米
主要负责人 杨文明 单位性质 建筑层数 二 杨文明 建筑高度 检查日期 2 私营 12 米 2010、 2、
建筑面积
监督检查 王 中 、 林 单位主管人 人员 (签名) 明 员(签名)
检查内容和情况记录 合 法 性 单位 消 履行 防 消防 安 安全 全 职责 管 情况 理 建 1、消防车通道: □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筑 3、防火门: □完好有效 防 4、疏散指示标志: 5、应急照明: 火 6、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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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物是否通过消防验收: □否 □是 文号 XX 公(消)验【2009】第 12 号 2、建筑物是否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否 □是 备案号 XX 消备字【2009】第 02 号 3、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 □否 □是 文号 XX 消检许字【2009】第 02 号 1、消防安全制度: □有 □无 □不全 2、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 □未组织开展 3、防火检查: □组织开展 □未组织开展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有且组织演练 □有,未演练 □无且未演练 □无,组织演练 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 在同一建筑物内: □是 □否 6、其他情况:
□畅通 □被堵塞、占用 □畅通 □堵塞 □锁闭 □常闭式防火门常开 □损坏 □完好有效 □损坏 □缺少 □完好有效 □损坏 □缺少
消 防 设 施 村(居) 民委员 会履行 消防安 全职责 情况
1、室内消火栓:□未设置 □完好有效 □损坏 □无水 □配件不齐 2、灭火器: □未配置 □完好有效 □失效 3、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并记录 □未定期检测 □无记录 4、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维护管理: □是 □否 1、消防安全管理人: □确定 □未确定 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有 □无 □不全 3、防火安全公约: □有 □无 □不全 4、消防宣传教育: □开展 □未开展 5、防火安全检查: □开展 □未开展 6、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 □维护管理 □未维护管理 7、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建立 □未建立 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编号: [2010]第 01 号
责令改 正情况
移送消 防机构 处理的 内 容 备 注
发现的下列第 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依法处理: □1、建筑物未依法通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擅自 投入使用; □2、建筑物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 □3、 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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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
责令改正通知书
编号: [2010]第 01 号
杨文明(花之雨网吧) : 杨文明(花之雨网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 派出所 于 2010 年 2 月 2 日对你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发现你单位有下 列第 5 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你单位予以改正:
□1.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2.未组织防火检查; □3.未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未组织消防演练; □5.□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7.□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8.单位室内消火栓、 灭火器、 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 □9.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0.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1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 火; □12.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 筑物内的; □13.单位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
红花岗区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 2010 年 2 月 2 日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XX 2010 年 2 月 2 日 检查民警(签名) XX : 2010 年 2 月 2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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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登记表
XX 公新行受字[2010]第 2-01 号
案由
杨文明经营的花之雨网吧涉嫌堵塞疏散通道 杨文明经营的花之雨网吧涉嫌堵塞疏散通道 花之雨网吧涉嫌
案件来源 工作中发现 报案时间 2010 年 2 月 2 日 报案方式 姓名 报案人 现住址 工作单位 接报人 简要案情: 简要案情 王中、 王中、林明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联系电话 / /
2010 年 2 月 2 日,我所防火监督员王中、 林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杨 文明经营的 XXXX 网吧堵塞疏散通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建设对杨文明经营的花之雨网吧堵塞疏散通道的行为受案 查处。 受案意见 承办人: 王中、林明
2010 年 2 月 3 日 同意受案查处,由王中、林明负责办理。 受案审批 办案部门负责人: XX(所长或分管副所长) 2010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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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 一、检查时现场照相; 二、询问材料(2 份) 。询问材料时提供红花岗区花之雨网吧的
营业执照(网吧一般为企业执照)和被询问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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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集体议案记录: XXX 派出所行政案件讨论记录 派出所行政案件讨论记录 行政案件讨论
案由:杨文明经营的花之雨网吧涉嫌堵塞疏散通道 案由: 讨论时间: 2010 年 2
月 5 日 14 时 00 分至 2010 年 2 月 5 日 15 时 讨论时间: 00 分 讨论地点: 讨论地点: XXX 派出所会议室 主持人: 赵项 主持人: 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 、 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 XX 所长、XX 副所长(分管) XX 干警、XX
干警
简要案情: 2010 年 2 月 2 日,我所防火监督员 XX、 在监督检查中发 XX 简要案情:
现 XXX 花之雨网吧涉嫌在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我所于
2010 年 2 月 2 日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编号: ( [2010]第 01
号) 。
承办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 承办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条第二款之规定,对 XXX 花之雨网吧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 讨论记录: 讨论记录:XX 所长:现请大家就承办人提出意见发表意见。 XX 副所长:该案件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得当,同意承办人意见。 XX 所长:为对该单位起警示作用,鉴于当事人当场就进行了整改,同意 承办人的意见。 出席人员: 出席人员: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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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 记录: XX 盖 章(派出所)
二 0 一 0 年二月五日
处罚告知: XXXX 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告知单位 XXXX 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告知人 王中、林明 被告知人 杨文明(花之雨网吧)
被告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告知时间 2010 年 2 月 6 日 10 时 告知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拟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10 年 X 月 X 日,我派出所消防监督员 XX、XX 对杨文明经营的花之 雨网吧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网吧堵塞疏散通道。以上事实 有………………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之规定,拟对杨文明(花之雨网吧)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问:对以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
答:清楚。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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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陈述。同意接受处罚。
派出所先审批再报消防大队审批:
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
XX 公新审字[2010]第 01 号
案
由
XXXX 花之雨网吧涉嫌 堵塞疏散通道
发案时间
2010 年 2 月 2 日
案件文号 姓 名
红公新行受字[2010]第 01 号 公新行受字[2010] 行受字[2010 杨文明 / 性别 / / / / / / 法定代表人 民族 / /
出生日期 违法嫌疑人 现 住 址 户籍所在地 违法犯罪记录 违法嫌疑 单 位 同案其他人 名 地 称 址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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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2 月 2 日,我所防火监督员 XX、XX 在监督检查中
违 法 事 实 及 证 据
发现杨文明经营的 XXXX 花之雨网吧涉嫌堵塞疏散通道, 我 所于当日下发了《
责令改正通知书》 (编号: [2010]第 01 号) 。以上事实有《责令改正通知书》 (编号: [2010]第 01 号) 、该单位的负责人杨文明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 证据材料证实。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承 办 人 意 见
拟对杨文明(花之雨网吧)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请领导 审批。
承办人:王中、林明 2010 年 2 月 6 日
承 办 单 位 意 见
同意,报请消防大队审批。
所长:XXXX 2010 年 2 月 6 日
审 核 意 见
经审核,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处罚适当,请领导审批。 法制员: (消防大队法制员) 2010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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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审 批 意 见
同意处罚。 XXXX(消防大队大队长) 消防大队签章 2010 年 2 月 7 日
消防大队下发处罚决定书: 消防大队下发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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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公安消防大队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XX 区公消决字[2010]第 2-01 号
案
由花之雨网吧涉嫌堵塞疏散通道。
被处罚人杨文明 单位地址 : XXXX 新华桥 31 号 行政处罚决定对杨文明(花之雨网吧)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 对杨文明(花之雨网吧)处伍佰 对杨文明 办案单位 XXXX 公安分局新华桥派出所 承 办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填 发 人 XX、XX (大队法制员) 刘扬 (大队法制员)
填发日期 2010 年 2 月 7 日
存根
11
XXXX 公安消防大队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XX 区公消决字[2010]第 2-01 号
被处罚人杨文明(花之雨网吧)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 址。 (一般是身份证上的基本情况)
现查明杨文明经营的花之雨网吧堵塞疏散通道。
以上事实有《责令改正通知书》 (编号: [2010]第 01 号) 、 该单位的负责人杨文明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 第六十条第二 第六十条第 , 杨文明(花之雨网吧)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 杨文明(花之雨网吧)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 履行方式: 限你于 2010 年 2 月 22 日前将罚款缴至交通银行 XX 分行。逾期未缴将每日按处罚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 XXXX 公安分局或 XXXX 区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 个月内依法向 XXXX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XX 公安消防大队 2010 年 2 月 7 日 被处罚人(签名) :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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