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项目孵化协议
甲方:马鞍山师专创业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
为落实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场地扶持政策,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成功率,促进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开展创业孵化扶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创业孵化办公场地服务,提供的办公场所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平方米。入驻时间为即日起至_________(入驻期不超过叁年,特殊项目可延长期限)。叁年内,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电费、网费按实际使用收取,水费全年按陆拾元收取。第壹年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场地费免收,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入驻后的第二年起房屋租金为伍元每平方米。每月合计支付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相关租金及水电费以年为单位进行结算。
二、乙方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孵化期内,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一)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工商税务登记指导、开业
指导、创业交流等相关服务;
(二)加强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创业指导机
构的沟通与配合,协助开展项目推介、项目评价、风险评估、创业培训等工作;
(三)邀请创业辅导专家不定期为入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
供有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进驻甲方孵化场地,乙方需履行以下承诺。
(一)珍惜学校提供的良好创业条件和机会,虚心学习,
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质和创业能力,为其他同学树立榜样;自觉服从创业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创业服务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在领取经营场地钥匙后一周内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开展工作;
(四)在经营服务活动中,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创业孵化基地良好的公众形象;
(五)发生经营范围等的变更,提前向创业服务中心报批,在变更后3日内到创业工作委员会备案;
(六)每月按时向创业服务中心提供各类财务报表;
(七)及时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变动资料,积极帮助其他有创业或就业愿望的同学一起参与相关活动;
(八)在经营期间确保学校资产完好无损,确保经营环境整洁有序;
(九)按时向学校或有关部门交纳水电网、场地租用等相关费用;
(十)经营期结束后,立即交还经营场地,让给其他有创业需求的同学,同时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处理好库存物品并完成相关证照的变更或注销手续,不留后遗症。
(十一)在出现以下情况时自愿接受创业服务中心的处理,直至被清退出创业孵化基地,如同时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意承担经济责任:
1.未在规定时间内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开展工作;
2.企业连续一个月未进行任何运行;
3.不能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创业的关系,学科成绩显著下降,影响正常毕业;
4.未按创业服务中心要求提交各类报表和报告,或虚报报告、资料及报表;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 不执行创业服务中心所提出的相关规划与工作要求。
7.因违法经营行为出现责任事故或受有关部门查处;
8.损坏、浪费学校财产,未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9.未经创业服务中心同意擅自装修房屋和更改经营项目;
10.将经营用房转租他人使用;
11.经营期结束后未按时交还经营用房。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尽适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马鞍山师专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项目孵化协议
甲方:马鞍山师专创业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
为落实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场地扶持政策,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成功率,促进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开展创业孵化扶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创业孵化办公场地服务,提供的办公场所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平方米。入驻时间为即日起至_________(入驻期不超过叁年,特殊项目可延长期限)。叁年内,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电费、网费按实际使用收取,水费全年按陆拾元收取。第壹年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场地费免收,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入驻后的第二年起房屋租金为伍元每平方米。每月合计支付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相关租金及水电费以年为单位进行结算。
二、乙方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孵化期内,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一)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工商税务登记指导、开业
指导、创业交流等相关服务;
(二)加强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创业指导机
构的沟通与配合,协助开展项目推介、项目评价、风险评估、创业培训等工作;
(三)邀请创业辅导专家不定期为入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
供有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进驻甲方孵化场地,乙方需履行以下承诺。
(一)珍惜学校提供的良好创业条件和机会,虚心学习,
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质和创业能力,为其他同学树立榜样;自觉服从创业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创业服务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在领取经营场地钥匙后一周内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开展工作;
(四)在经营服务活动中,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创业孵化基地良好的公众形象;
(五)发生经营范围等的变更,提前向创业服务中心报批,在变更后3日内到创业工作委员会备案;
(六)每月按时向创业服务中心提供各类财务报表;
(七)及时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变动资料,积极帮助其他有创业或就业愿望的同学一起参与相关活动;
(八)在经营期间确保学校资产完好无损,确保经营环境整洁有序;
(九)按时向学校或有关部门交纳水电网、场地租用等相关费用;
(十)经营期结束后,立即交还经营场地,让给其他有创业需求的同学,同时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处理好库存物品并完成相关证照的变更或注销手续,不留后遗症。
(十一)在出现以下情况时自愿接受创业服务中心的处理,直至被清退出创业孵化基地,如同时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意承担经济责任:
1.未在规定时间内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开展工作;
2.企业连续一个月未进行任何运行;
3.不能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创业的关系,学科成绩显著下降,影响正常毕业;
4.未按创业服务中心要求提交各类报表和报告,或虚报报告、资料及报表;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 不执行创业服务中心所提出的相关规划与工作要求。
7.因违法经营行为出现责任事故或受有关部门查处;
8.损坏、浪费学校财产,未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9.未经创业服务中心同意擅自装修房屋和更改经营项目;
10.将经营用房转租他人使用;
11.经营期结束后未按时交还经营用房。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尽适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马鞍山师专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